农村卫生费收取通知室废物处理费用怎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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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
B-zdjcjrcgzl-
公开责任部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有效性
华卫发[2014]8号
华容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华容县卫生局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3月14日
主题词:卫生&&医疗废物△&&方案&&通知
华容县卫生局办公室&&&&&&&&&&&&&&&日印发
(共印40份)
华容县卫生局
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处置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将全面实施和启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的安全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有效遏制医疗废物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卫生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周文胜
副组长:李建中&&许海峰&&闵建军&&陈凤梅
成&&员:徐长春&&王文彬&&周&&勇&&黎&&军&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中心,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整治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基本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工作,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
(三)全县城关地区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岳阳方向固废公司直接上门收集。农村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产生单位每周按时送至所辖乡镇(中心)卫生院中转站留存。
五、收集和运送&
(一)县直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必须设立医疗废物暂存点,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收集和管理。城区内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个体诊所要设立规范的处置室,配置周转箱(桶),并建立转运台帐。&
(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必须设立医疗废物定点中转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定点的接收、收集和管理工作。县卫生监督中心指定规模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城区内医疗废物定点中转站,被指定为定点中转站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岳阳方向固废公司须对城关地区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个体诊所所产生的医疗废物3-4次/月集中回收处置,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血防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城关镇卫生院、县生殖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每2-4天集中回收处置,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1-2次/月集中回收处置(所需费用按处置的成本支出由岳阳方向固废公司收取)。
(四)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与岳阳方向固废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按规定要求对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接受、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做好台帐。&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2月&3月)。
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进行客观分析、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单位、个人共同治理、共同维护、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日&4月30日)。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要签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责任状,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
(三)专项检查阶段(日&7月31日)。
各单位根据职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7月20日前完成)。并于7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县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启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阶段(2014年8月&)。
全面启动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的安全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局已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设置单项奖励。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卫生监督中心要督促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依法查处。
县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医疗废物识别、防护知识和处置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觉性。同时,要广泛宣传医疗废物整顿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检查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通过媒体发布,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震慑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形成自觉遵守、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举报电话:(县卫生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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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功能任务、机构设置与审批、人员配备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保障措施、附则8章52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2]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 功能任务
第七条 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 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 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 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 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 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 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 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 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 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 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 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 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 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 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 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卫生室人员汇报本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 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 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考核后按其实际工作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
(四)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卫生室人员的补助水平。
上述经费应当在每年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合格后结算。
第四十五条 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条 支持村卫生室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2]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 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
.中国警察网.[引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引用日期]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发布机构: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信息价格管理科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水平,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城管局《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县城区内产生并委托有相关资质企业处置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和泥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此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二、建筑垃圾运输价格实行指导价格管理,具体价格由委托运输双方在不突破指导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建筑垃圾指导价格采用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建筑垃圾运输分陆运和水运两类,运输费中包含装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用。(一)陆运:建筑余土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元;建筑泥浆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元。(二)水。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今后建筑垃圾处理要收费:兰州晨报记者路燕今后,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以及市民装修房子产生的垃圾如果不及时处理,将受处罚,处罚标准经修订后公布。召开的兰州市政府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兰州近七成垃圾非法倾倒据年统计数据显示,兰州市年垃圾处理量为.万经过简易处理的建筑垃圾只占总量的,大量的建筑垃圾被非法倾倒处理,破坏了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少数甚至直接倾倒在排洪沟、黄河滩边,留下安全隐患,已成为影响兰州市城市形象的一个突出问题。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为了解决建筑垃圾凸显出的问题,《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应声出台。该《办法》草案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社区建筑垃圾倾倒、中转设施。另外,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倾。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原标题:促进垃圾分类减少化学污染推进大气治理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明年起上调谁污染、谁治理,多排放、多负担从起,本市将调整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标准。这意味着,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处理垃圾和排污时,将迎来更高的收费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宣布,从年元旦起,北京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为元相当于原来元吨的倍,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调整为元吨。非居民建筑垃圾的清运费和处理费也有所提高。同时,排污费标准也将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统一调整为每公斤元,氨氮调整为每公斤元。在费用上涨的表象下,此次调整对于本市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治理有深远意义。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主要目的是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倒逼机制作用,强化污染者付费意识,促进垃圾减量、污染减排。如何调整?垃圾处理费涨倍谁来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市发展改革委透露,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主要针对本市约万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日,记者在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德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城市市容卫生,现调整了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德价费发号中规定的此项收费标准同时废止。据悉,此次收费标准是根据鲁价费发号和鲁政办字号文件做出的。收费标准规定,德州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不超过元立方米,各县市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确定本区域内的具体收费标准。德州市物价局还对该项收费作出规定,因该项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该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并在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此次调整标准自起试行,有效期至。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德价费发号中规定的此项收费标准同时废止。编辑:杨瑞雪。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你处《关于调整或延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日环卫请字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你处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日政办发号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日价费发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场无害化处理等费用。对进入垃圾处理场处置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按每吨元执行;收集、运输等其他费用,运距公里以内(含公里)按每吨元计算,运距至公里(含公里)按每吨元计算,运距公里以上按每吨元计算。基建工地的建筑垃圾,用于地回填、异地填垫再利用的一律不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二、收费单位需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收费。城市建筑垃。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关于明确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人:发布已被阅读次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通价费号关于明确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物价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第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收费对象凡市区范围内(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不含通州区)产生各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二、收费标准、建设施工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建设单位将其运至本辖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的,按每吨元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经辖区管理部门批准,允许自行解决堆放场所的,减半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建设(。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从古城区环卫部门获悉,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古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古城区城市建成区内建设垃圾处置收费相关问题。“全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达到万立方米至万立方米左右。为了解决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区环卫部门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先后已清理散布于城区周边各处的建筑垃圾共计万立方米,而据初步核实,目前仍然还有万多立方米急需清运至文化建筑垃圾填埋场,按照清运价元立方米计算,清运资金上述两项达到了。从全年看,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清运转运也至少需要才能运行下来,这将导致建筑垃圾清运资金缺口随之加大,可以说,使用财政补贴解决建筑垃圾问题已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实行市场化运行已刻不容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和冬云介绍说。目前,古城区已在束河街道、祥和街道分别设立了北、南片区两个建筑垃圾转运站,设立于文化街道辖区内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完成道路、库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起,要求全区所有建筑工地的建。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续批建筑垃圾处理收费许可证的请示”(合固废号)文件悉。经审核,现将建筑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收费仍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执行。即:建筑垃圾消纳(填垫)处理费每吨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志证每证元。因城市拆违产生的建筑垃圾仍按市市容局承诺的优惠政策执行。二、以上通知自起执行,有效期二年。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二八年六月十九日。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本专题为土木在线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专题,全部内容来自与土木在线论坛精心选择与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相关的资料分享,土木在线为国内最专业的土木工程垂直站点,聚集了万土木工程师在线交流,土木在线伴你成长,更多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相关资料请访问土木在线论坛!大家一起来讨论中国农村的垃圾处理问题怎样解决!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污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污染的程度也在不断地加深。而人们依然还没有意识到其严重性,当然即使意识到了也只能无可奈何,束手无策。实在令人心痛虽然有些村觉悟到,政府也确实做些行动。但只是形式上的,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法。而目前大多的环保行动(如污水处理、垃详细。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目前深圳市绝大部分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便运往填埋场,采用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方式处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严重污染环境这种局面有望在未来改观:《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草案)》已于昨天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力图通过一系列刚性措施,从源头控制建筑废弃物,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目标。排放建筑废弃物要收费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据此,《草案》设立了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试图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来达到督促有关单位减废减排,提高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的目的。《草案》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拆除单位应当按实际排放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建筑废弃物排放费。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实际需要及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分类后的建筑废弃物实行优惠的收费标准。建筑废弃物收费全额上缴财政。“收费只是手段,应该设置一个合理、低廉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年某企业按餐厨垃圾处理费元建筑垃圾处理费元吨标准,共支付餐厨和建筑垃圾处理费元,从年元月起,收费标准上调为:餐厨垃圾处理费元建筑垃圾处理费元若该企业年处理的这两种垃圾数量与年相比没有变化,要多支付垃圾处理费元,该企业年处理的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各多少吨?该企业计划年将上述两种垃圾处理量减少到且建筑垃圾处理费不超过餐厨垃圾处理量的倍,则年该企业最少需要支付这两种垃圾处理费共多少元?年该企业处理的餐厨垃圾为建筑垃圾为吨;年该企业最少需要支付这两种垃圾处理费共元.试题分析:设年该企业处理的餐厨垃圾为建筑垃圾为根据题意列出方程组,解此方程组即可得到答案.设年该企业处理的餐厨垃圾为建筑垃圾为需支付的这两种垃圾处理费是元,再由可得,.再根据的值随的增大而增大,所以当时,最小,代入求值即可.试题解析:设年该企业处理的餐厨垃圾为建筑垃圾为根据题意得,解得,即年该企业处理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各地市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收费文件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暂无|人阅读|次下载|各地市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收费文件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置、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滨海县物价局滨海县建设局滨价发号滨建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置、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滨海县物价局滨海县建设局滨价发号滨建号关于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盐政发号、盐市价发号文件精神,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费、处置费、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批复如下: 一、建筑垃圾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收。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每吨元或每立方米元计收。未竣工工程应补办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和费用。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委托清运有偿服务。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日照市物价局出台文件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从开始执行,试行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日照市物价局出台文件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从开始执行,试行一年。收费标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场无害化处理等费用。对进入垃圾处理场处置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按每吨元执行;收集、运输等其他费用,运距公里以内(含公里)按每吨元计算,运距至公里(含公里)按每吨元计算,运距公里以上按每吨元计算。此外,收费单位需到日照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收费。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次调整标准自今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前个月重新报批。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这里公文范文全部原创,而且可免费浏览。如果您有好的文章,请投稿和大家一起分享,帮助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投稿不仅能获得积分浏览公文,还能兑换成现金哦。您的支持,有您公文网才能办的更好,走的更远。清河县蓝天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核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号《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政府令第号)及《清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政字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促进我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城市市容卫生,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市物价局批准,现将我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垃圾(渣土)处理费标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元立方米;建筑垃圾(渣土)清运费:。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和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辽价发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从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重要措施。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餐饮垃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一、扬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一)个人负担部分按在职职工每人每月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元,由工资发放单位在月工资中代为扣缴。外地在扬暂住人口按每人每月元缴纳,其中元凭票据向所在单位报销。(二)单位负担部分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元,由单位缴纳,在管理费中列支。二、扬州市区生产经营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详见附件)。三、建筑、装潢垃圾处理费凡产生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建筑单位或施工单位,须将其产生的垃圾运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所指定的建筑垃圾储运(堆放)场,按每吨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单位、个人装饰和修缮房屋弃置的渣土、装潢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并按下列标准收费,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每次每平方米.元;个人建筑面积以下(含),每户每次元,建筑面积以上,每户每次元。四、化粪池清坑、疏通、清运、处理消毒服务费-元坑,生态公厕保洁管。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关于明确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信息如皋市物价局:字号:如皋市物价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皋价发号关于明确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切实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皋政规号)精神,经成本监审和集体审议,现将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二、收费对象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三、收费标准、建设施工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建设(施工)单。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欢迎光临全新改版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我们将做得更好!物价管理价格管理关于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金价管号关于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金华市恒远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明确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金市恒司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号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号令《浙江省定价目录》和金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规范市区环卫服务收费的通知》(金市价费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属城市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处置,可按金市价费号文件规定收取处置服务费。但鉴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特殊性,其处置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对进入处置场集中处置的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产出方收取元吨;对。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垃圾处置收费相关问题,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我市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标准的通知》(安价房号)。通知明确,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收费主体是宜城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凡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的,均应交纳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通知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收费标准为.元吨。保障性住房和工业项目免收。建筑垃圾回填、调剂,不得收取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其中房屋装饰装修垃圾消纳处置费(含清运费用)为每平方米元,收费额低于元的按元收取。收费标准自起执行。由收费主体负责安排渣土运输公司将房屋装饰装修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通知强调,收费主体应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实。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城网讯: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鄂价法规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办法,建立良性循环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我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城市市容卫生,市物价部门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报市政府批准,调整了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新建、改建、扩建、拆迁项目元㎡;单位、经营场所装修(住宅免收)元㎡;城市道路开挖-元㎡。具体收费标准可到应城市物价局网站查询。(物信)。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我市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安庆市建设垃圾处置收费相关问题。根据该通知,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收费主体是宜城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凡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的,均应交纳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收费标准为.元吨。保障性住房和工业项目免收。建筑垃圾回填、调剂,不得收取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其中房屋装饰装修垃圾消纳处置费含清运费用为每平方米元,收费额低于元的按元收取。收费标准自起执行。由收费主体负责安排渣土运输公司将房屋装饰装修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据悉,收费主体应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筑垃圾处理费怎么收?收费依据是什么?小区办理入住时如何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依据什么与业主解释发布者:状态:已过期回复小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里谁承担责任,班主任应怎么处理,为什么?依据什么?,天下着小雨,在课间上厕所的时候,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在厕所里上完厕所后去攀爬厕所里的后墙,但由于厕所后墙雨淋、尿泡等原因常年潮湿而被这个学生搬到将其坍塌在下面,造成多出伤害,这个村学共个老师,那天学校校长、主任和三个老师(包括四年级班主任)去学区听课去了,请问追究责任这个学校谁应承担责任,医药费等学校承担多少,班主任承担责任不,承担多少?请详细说明,!发布者:状态:已过期回复我奶奶被建筑楼层的木板砸伤怎么处理.号我奶奶走在他们楼底下,他们没有安全提醒,被建筑楼层上的人仍的木板砸伤,刚开始对方态度挺好说住院看病都行也交钱,可是在市中区医院他们之交了几天现在不交医药费了,说走法律程序。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要怎样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_乐收推广乐收推广为新网站、中小型网站、企业网站等提供推广展示服务乐收推广行业网站商业服务生活服务购物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电脑网络休闲娱乐机械工业五金电工广电照明水暖建材安全防护石化能源机械维修加盟连锁行业资讯物流运输印刷包装汽摩行业畜牧通农林牧建筑材料能源回收酒店用品会展服务冶金钢材乐收推广行业网站行业资讯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上海制砂机生产商发布于: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家中装修产生了一些建筑垃圾,可至今都堆在楼下,无人清运。这事究竟该怎么处理呢?与人拌嘴后对方拒拖垃圾王先生所在的厚载。环卫部门市场化了,谁来监管价格制定收费标准,目前并无明文规定。环卫部门市场化运作收费无可厚非,但是谁来监管价格以规范收费。去年北京已经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行了调整,由元吨调整到元吨;餐厨垃圾处理收费由元吨调整到元吨;建筑垃圾处理收费由元吨调整为元吨。下一步,赵磊说,北京将进一步调整居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保护视力色: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号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价服号)等有关规定,现规范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价服号)规定: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乡居民和城乡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乡生活垃圾实施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所需的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企事业单。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海南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标准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凡单位和个人在建筑项目开工前,均应向环卫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凡处置或回填建筑垃圾的,应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环卫部门统一安排,发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按指定的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并向环卫部门交纳处置费。处置费标准:固定场地处置费海口、三亚每立方米元;琼海、儋州、文昌每立方米元;其他市县每立方米元。异地回填处置费:原则上按不超过固定场地处置费的一半收取,具体费用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建筑垃圾实行有偿委托清运,具体费用由清运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和个人协商。(编辑:海平)来源:海南日报。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本报记者许爱琼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莆田一些城乡接合部,出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指出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或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个人装修的垃圾清理费个人承担围栏、管理用房等临时建筑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拆除,并全部清除建筑垃圾。拆迁工地的建筑物拆除后,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在日内完成建筑垃圾的处置。因房屋装饰装修等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无主建筑垃圾由所在地(镇)街道办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零星建筑垃圾逐步推行袋装转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者将受重罚。办法指出,今后建筑垃圾的。pre: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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