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工商职能,立足本职找准定位格局,找准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立足工商职能助推振兴发展
作者:史凤友
15:21&&来源:东北新闻网&&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立足工商职能助推振兴发展
辽宁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史凤友
  党的十九大绘就了未来的发展蓝图,也为工商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向新时代,我们必须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从准入、法治、市场、政务、消费五大环境持续发力,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助推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准入环境更加便捷高效
  一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宅商用”和简化企业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等新政。全省试行企业集群登记制度,支持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等众创平台提供住所托管服务,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创业门槛。
  二是推进工商“先照后证”改革。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和更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目前我省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最初的226项削减至35项。制定《辽宁省清理“后证”工作方案》,积极协调46个相关省(中)直部门,反复函商确认,明确取消、整合或改为备案事项7项,全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减少到205项,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是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省工商局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落实,5次召开不同类型企业调研会;向56个省(中)直部门、系统14个地区发送调查函,就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等问题多次与省直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涉企证照事项43项,分别将与生产经营联系密切、管理频次较高的20项一般性备案类事项进行整合,形成了“二十六证合一”的实施意见。“多证合一”已于9月29日开始启动,并在全省实施,进一步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的工作模式,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自实施以来,已核发营业执照50.66万户。
  四是实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今年3月1日,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我省全面铺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也同时在锦州、辽阳、铁岭三个市开始试点。省工商局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中的适用范围、公告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会同国税、地税、人社、商务等相关部门制定了登记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技术保障方案,明确衔接工作职责,完善联动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1672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地区办理简易注销共88670户。这项改革提升了市场退出效率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五是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局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开放了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供企业自主查询,选择企业名称,提高了企业名称查询的方便程度和名称选择的成功率。截至目前,登录全省企业名称库开放服务平台进行访问查询的已有7313人次。
  六是启动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10月25日,辽宁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工作已经在全系统正式启动。申请人可以通过登陆省工商局外网和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名称查询、用户注册、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申请,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在内网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全程电子化为企业登记注册简化了申请资料,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照时间,在提升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目前,省工商局外网共有418笔申请业务,已提交业务108笔,内网受理业务70笔。
  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了方便快捷的准入环境,极大激发了广大投资者的创业热情,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对我省经济增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治环境更加透明规范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处罚。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局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等制度。规定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本级机关法制机构审查。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通过一系列措施,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涉企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公布裁量基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过罚相当,统一标准,公平执法。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公示处罚案件。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严格禁止违法收缴罚款或者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有效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转变执法理念。注重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作用,把处罚和指导、服务结合起来。对较为轻微和其它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达到宽严相济的执法效果。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滥作为或不作为的,坚决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切实做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履职。
  五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先后印发了《关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等文件,每两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予以废止、修改或重新制定,目前已经清理政策性规范文件145个,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改革发展清除路障。
  六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充分保障企业投诉举报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知情权;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充分保障企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救济权利。我们工商部门不仅仅要保护消费者权益,还要注重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两个权益并重。
  随着法治工商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也贯穿于工商执法工作的始终,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营造了良好的工商法治环境。
  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梳理公布了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业务系统和公示系统,实现公示信息随机抽查计划管理、名单随机抽取和逐级派发、检查人员随机分配、检查过程记录、检查结果审批与向社会公示的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操作。全省共开展随机抽查1.47万次,其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97次,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年底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完成全覆盖。通过一次抽查,将实现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确监管,大大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建立信用监管工作机制。省工商局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建设,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达1.88亿次,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重新整理政府部门公示信息目录清单,建立月通报制度,积极推动政府部门按时发布应公示信息。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涉企行政管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62.71%,累计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息2114.7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795.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5.2万条,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14.2万条,政策惠企信息15.1万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6.2万条,依托信息归集和公示系统,有力推进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共有和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实现了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实施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奠定了基础。
  三是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通过强化宣传、走访告知、通报调度、督查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年报工作开展,部分市、县(区)还将年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推进效果明显。我省连续四年企业年报率在85%以上,省工商局按照总体3.3%的比例,对上年度公示信息企业开展定向抽查工作,共抽取并核查市场主体10100户,依法将其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1331户企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提示经营风险。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把企业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中,强化了企业责任,增强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四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从广告、网络交易、合同监管等方面不断强化市场监管。特别在维护竞争秩序方面,省工商局以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此类案件302件。通过工商部门依法履职,强化市场监管,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工商局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通过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失信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既有效完成了监管任务,又减少了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干预,使市场监管更具科学性。
  政务环境更加优质高效
  一是出台多项政策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省工商局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工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通过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的出台实施,使工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更加细化、更加有的放矢,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通过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也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普惠效应。
  二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应用,年初明确系统建设的五大任务,搭建了“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库”四个平台,各项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截至8月底,累计发布我省扶持政策文件712件、公示扶企优惠政策14.5万条,入库企业66.1万户、个体工商户181.1万户。省工商局还与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合作推动落实科技型小微企业补贴政策,激发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增加“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特色小微企业”等展示平台以及“融资服务通道”,进一步发挥创业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创业帮扶指导。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新建创业辅导站46个,开展创业辅导活动209次,涉及服务人数4096人,引导创办企业547户;全省各级个私协会新建“三个基地”52个,开展创业活动110次,涉及服务人数4732人,引导创办企业498户。为广大创业者解决了实际困难,壮大了我省市场主体的规模。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个私协会还组织用工招聘活动100场次,帮助解决用工人数7180人,为企业提供人才和劳动力保障;组织产品展销及经贸洽谈活动71场次,促进合作项目56个,助力企业向更广阔的市场迈进。
  四是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年初以来,省工商局制定下发《2017年全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意见》和《2017年度全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推动联席会议机制运行、县区转型重点行业以及转型标准制定、转型培育库管理、转型后跟踪回访等重点措施落实。借力省级特色乡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推进50个特色乡镇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152户。截止2017年8月底,全省完成“个转企”9586户,占省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95.86%。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向企业迈进,也为地方经济培育出新的增长点。
  五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梯队建设,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打造辽宁名牌,扩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商标有效注册总量240590件。今年3月1日和6月20日,沈阳、大连和盘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截至8月底,三个窗口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3085件。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得到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六是优化行政审批办理程序。缩短登记时限,企业名称核准1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设立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年度,结合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重新修订了内部工作制度,重新制定窗口工作规范,极大地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省级登记注册窗口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当天办结率达90%以上。省局登记窗口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集团组建和国企改制,设置专门的登记注册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实行上门服务,全程跟踪服务,当日发照,先后完成了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省环保集团等8家企业集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全方位提供注册登记便利化服务。
  通过具体的工作制度和举措,省工商局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时效和质量,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指导,全力帮扶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一是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稳步开展,全省共认定示范商户534个。今年以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仍在不断推进,创建水平进一步提高,“放心消费”示范领域得到有效拓展,“放心消费”示范店、示范街区、示范景区数量不断增加,充分发挥这些示范点的引领作用,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质量监管。2017年上半年年省工商局共抽检民生领域重点商品738组,发布20余篇产品抽检结果。开展“红盾国V净油”专项整治和移动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等工作。2017年以落实《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省工商局加大了对汽车销售、成品油、手机通讯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等领域的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省工商局和省消协针对消费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企业约谈会、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社会问题研讨会等多项活动。对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举办了全省农资打假暨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和辽宁省首届“诚信与品牌”主题论坛、“诚信3·15”二手车高峰论坛,让“3·15”活动更贴近百姓。
  四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全省246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督促引导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维权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五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发挥好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把线上交易商品纳入抽检监测范围。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13个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主体网站以及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目前我省网络经营主体存量达38259户,累计为5751个网站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平稳有序运行。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一系列“放管服”新政,优化了营商环境,也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截至今年9月,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数已达3064787户,注册资本(金)达90079.5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4%和48.5%。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等各项要求,立足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把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力支持辽宁自贸区改革试点,全面完成“个转企”目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贡献我们工商人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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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工商职能践行十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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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导读:发挥服务职能推动新农村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南关工商所高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点和切入点,必须立足发挥好职能作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赋予基层工商所更多的内涵,如何找准工商职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如何服务经济发展、如何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事业,具体来讲就
发挥服务职能
推动新农村建设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南关工商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样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点和切入点,必须立足发挥好职能作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部门的前沿阵地,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赋予基层工商所更多的内涵。如何找准工商职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是值得我们基层工商所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个半城半乡的工商所,如何服务经济发展、如何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如何加强监管执法、如何强化消费维权、如何建设“三个过硬”干部队伍、这就要求我们更要在推进观念解放和职能转型中,积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学会两套本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具体来讲就是:既要做好城市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又要做好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文章。既要精通监管执法,又要学会服务发展。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调整角色、转变职能的突破口,我本人做出了一些小小的探索――
一、发挥市场准入职能,积极培育和完善农村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市场准入职能,努力扶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优生、快生”。一是积极落实“抓大放小”市场主体准入举措。一方面在全市积极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支强、做大”的工作思路,把培育和发展符合农业产业化政策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领头羊。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改革准入方式。对在农村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农副产品的农民和流动小商贩,实行备案制度。二是积极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成立专业合作社。要规范好传统组织形式,要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的项目,必须在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单独登记注册,不得以“入社”为名搞变相挂靠经营,甚至是无照经营。三是围绕我市旅游大产业,培育“农家休闲娱乐项目”,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要按照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农”字当头。以农为根,在有条件农村推出乡村美食、乡村休闲、乡村观光等乡村旅游特色“大餐。
二、发挥市场综合监管职能,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以“红盾护农”行动为抓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农资市场环境。要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管虚假宣传,严查无照经营;要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自律,全面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涉农企业诚实守法经营;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完善网格责任监管。
(二)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一是构建现代食品流通网络,形成以供销社、骨干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食品流通主渠道,实行小超市大连锁的经营模式。重点食品类实施统一的物流配送。二是大力整顿农村食品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生产销售注水肉、病害肉行为。三是突出监管重点。重点对儿童食品、饭店、小食店、个体食品摊贩、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整治,认真督促增加投入,改善食品卫生条件,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卫生经营意识,确保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基础,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农产品经营环境。首先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监管。对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化学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上市。其次要严厉打击非法经销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工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从源头上阻断有害化学物质进入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第三、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等快速反应体系,真正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防患未然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发挥综合服务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出实招鼓实劲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建立经纪活农机制,架起沟通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桥梁和纽带。一是依托农产品市场,发展运销经纪人;
二是围绕农产品基地,发展贮藏加工经纪人;三是结合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信息经纪人;四是结合科教兴农,发展科技经纪人;五是结合我市旅游,发展旅游经纪人。
(二)积极支持和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合同帮农机制,帮助农民依法闯市场。一是加大对农民合同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合同法律意识,培养涉农合同的“明白人”。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格式合同监管。三是积极在涉农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大力推行公司+经纪人+农户的交易模式。同时加大涉农合同争议调处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
( 三)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建立品牌兴农机制,引导农民运用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一是积极引导“创品牌”。对于原材料有基地,企业加工后有市场的产品,要积极引导创品牌,对于市场成型,成熟的品牌,要引导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二是积极引导“用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协会,申请“张家界”注册商标和集体注册商标。三是积极引导“护品牌”,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加大对注册商标侵权查处力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切实起到“扶持一个商标,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带动效应。
(四)积极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建立权益保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工商推动、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思路,使保护农村消费维权的“一会两站”进乡镇,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鼓励引导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管,努力营造社会监管的氛围,更有效地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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