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赚钱不容易上眼睛瞎了,老板应该陪多少钱

我在工地上班摔断了手老板应赔偿多少钱
是工伤 要求他陪多少钱?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相关信息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对你有帮助,请好评
工伤10级会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7个月工资)+辅助器具治疗费+住院伙食费、食宿费、陪护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单位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另...
1、先到医院疗伤,保留好诊断文件和费用票据。
2、找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3、查看劳动法中工伤赔偿相关条文。
4、向老板索要赔偿。
5、老板不同意赔...
应该算工伤。
但是,在工地管理者那里他是不会承认的。
那你就要找劳动管理部门,很麻烦的。
而且,劳动管理部门和工地管理者一般都有私人往来的。
打工的难啊!
你好,从你提供的信息分析,你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工伤赔偿。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情...
工伤问题与保险、临时工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用工存在事实,就算工伤。你将受伤情况形成文字,与医院治疗单保存好,告诉老板,不承认工伤只有找劳动仲裁,这样他就着急了。
答: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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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2011年5月我的哥哥前往四川阿坝州汶川县打工,期间他们参加的是映汶高速,A8标段的工程项目,承建公司是中铁十三局集团三公司,负责招收炮工和带班的是以前湖北省竹山县现居襄阳的柯友山,老板是邓老板,是项目部的一员。日上午九点五十,我哥在补炮时,左眼不幸被炸药炸出的飞石击中,左眼水当时就溢出,今年1月份,在成都一家医院治疗,后回工地修养,在今年5月22日做了最后检查。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是晶状体破损执行了摘除手术,眼角膜受损,无视力只有光感。  自受伤之日起,除了承受无情的伤痛和精神上的压力,我哥一直在想这事该怎么办,作为一名弱者,作为一名不懂任何法律的农民工,我们该怎么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的保证?咨询了一些法律援助,我们知道这是工伤,应该做工伤认定。有工伤保险条例得知第一个月所在工程公司是有义务带去做工伤认定的,然而公司没有。老板一直说,要把眼睛治好后在谈赔偿问题,为此从去年至今,我们也没有考虑那个工伤认定的事情。结果事情一拖再拖,直到老板的工程完工,我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没有了工伤认定,到时候谈赔偿将处在极大了劣势。  因此,我们决定在6月初去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确定劳动关系,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无法确定劳动关系,因为当时没有签订劳动的合同(我们农村到这些工地上打工的基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都是由带班的负责,当然买没买工伤保险那更不用说了)。在工期结束后,带班的柯友山给了我哥哥每个月的工资表,上面有工友的签字,有的盖的有手印,然而我们后来才发现没有盖公司的章子,因此拿着工资表去找项目部的时候,项目部就不承认了,说不知道这是哪里的,无法确定我们是不是这里员工,不给盖章(工资表没有章子,劳动局无法确定劳动关系);当然找郑老板,就更加不理了,老板说要按照法律办事。可是我一直在问老板,既然是法律办事,为何又不同意我们做工伤鉴定。这样在我们确定劳动关系时,工资表就无法做证明。  老板不想赔偿,这该怎么办?    这是映秀至汶川高速路开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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