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借贷宝跑路借了钱跑路不还的人,会怎样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借贷宝借给别人不还钱怎么办 不还会怎么样
注册帐号,学中介贷款技术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在到期日足额支付本息。如果发生逾期,平台将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利息和罚息
借款到期日的次日为宽限期,宽限期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准,
按照借款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超过宽限期仍未足额偿还的,
自宽限期次日起,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准,
以24%为年化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逾期管理费
1.自宽限期次日起按“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息总额×0.1%/天”的标准计收基础逾期管理费;
2.宽限期之后第三十一日,
再按“(截至当日未偿还本息总额+基础逾期管理费)×20%”计收特别逾期管理费;第九十一日,
特别逾期管理费调整为“(截至当日未偿还本息总额+基础逾期管理费)×30%”。
如果逾期...
总部呼叫中心电话催收
开始计收惩罚性高息和逾期管理费
逾期第16天
开始进行高压电话催收
向借款人的部分好友推送其违约记录
逾期第31天
违约记录将上传至本平台,并在其个人详细资料页展示
逾期第38天
扩大违约信息推送范围
逾期第46天
开始委外催收和人人催外访
逾期第70天
将借款人的违约记录推送其全体好友
游客,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积分高于 200 才可浏览,您当前积分为 0
请翻到最底部,有我们的QQ,微信等联系方式。
width:100%">
去你妈的,有必要这样子吗,我借你
width:100%">
QQ微信号:
贷款办卡提额一体机
唯一支付宝:
豫ICP备号-4
51卡农 卡农论坛 卡农网|央视再次揭秘借贷宝风险:未借款却先负债
作者: 央视来源: 央视 17:41:41
今年十月初,小杨因为求职急需用钱,就在知道上发布了一条“如何能够快速进行网络借贷”的提问,问题一发布,立马就有人主动和他联系。在这位放款人和小杨的聊天记录中,我们见到了这样的要求:小杨如果需要借款1500元,就必须要在“借贷宝”上发布两张1500元的借条。对方去买借条,但是要求小杨必须转账回去。相当于小杨是在没借到之前,先欠对方一笔钱,对方称是为了作为逾期的保障。为了能够尽快借到钱,小杨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在“借贷宝”上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后,小杨发布了两张1500元的借条,这位放款人分6笔依次购买了小杨的第一张借条,而每当一笔钱入账,小杨就按照放贷人的要求,立即通过借贷宝转了回去,以此作为借款的押金。但是在小杨按照对方要求转完之后,对方就已经把小杨拉黑了,完全联系不到了。被放款人拉黑的小杨本以为没有借到对方的资金,就没有发生借贷关系,但他的“借贷宝”平台却发来了通知,显示其发布的第一张1500元的借条已经生效,而按照平台的协议规定,小杨通过借贷宝转回给对方的1500元并不属于还款。借贷宝要求,小杨要在15天后连本带息还上借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借贷宝只负责催款和收取罚息、逾期管理费借贷宝客服解释,他们只是负责催收的,逾期之后平台上它是有罚息的,还有逾期管理费。在债务人结清欠款前是不能停止相关催收的。另外,尽管放款人将小杨取消关注,小杨以押一付一的形式把钱给对方了。但小杨通过平台已经借到钱了,建议小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借贷宝上不但没有借到钱,反而背上了债务,小杨觉得心里很委屈,但更让他觉得难以接受的是,借贷宝的催收系统已经开始给他打电话催还债务。借贷宝放贷也有潜规则除了小杨,多地大学生都遭遇到了类似的网贷借条的骗局,而且都是发生在“借贷宝”平台,那“借贷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网贷平台。据借贷宝官方网站的介绍,该平台是服务于熟人之间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借款人发布借条,放款人购买借条的方式进行借贷交易。而同时借贷宝又称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利益,平台采用“单向匿名机制”,对借款人实名,放款人匿名。也就是说,一旦放款人取消对借款人的关注,放款人信息将无从查询。当发生借款逾期未还,“借贷宝”称会帮助出借人进行电话催收甚至上门催收。而一旦在借款人在出现逾期时,借贷宝平台便开始征收逾期管理费和催收费。据借贷宝官网介绍,催收费率最高为还款金额的30%,逾期管理费每日收取借款金额的0.1%。如果用户借款10000元,逾期三个月未还,就要向借贷宝缴纳高达4000元的催收费和逾期管理费。“借一押一”五千借条到手两千在“借贷宝”的操作模式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到,出借人可以在借贷交易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能拉黑借款人,正是这个功能,成为了骗子利用的工具。而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一位在借贷宝上进行放贷的“上家”也向记者透露了“借贷宝”放贷的潜规则。借贷宝上放贷的”上家“告诉记者,借贷宝都是私下谈好的利息,利息都是很高的。没有路可走了才走的,私下达成的协议。例如:我给他借了5200块钱,但是他实际到手只有2000块钱,因为2600块钱是押金。借给你2000,押金要押2000,相当于4000块钱,利息又押600。借贷宝只当中介不担保风险用户自己承担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同时发布借一押一的两张借条,成为了用“借贷宝”放贷的潜规则,对于,“借贷宝”平台又是如何对借贷双方进行管控的呢?借贷宝客服告诉记者,借贷宝只是一个中介平台,不提供担保。出借方需自行判断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也需要自行承担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声称&熟人借贷&却是鱼龙混杂除了借一押一的潜规则,我们的记者通过调查还发现,这家网贷平台打造的所谓“熟人借贷”的模式,根本没有评估和审核,是不是熟人都能在借贷宝上交易,甚至平台还会向你推荐一些所谓的好友。在借贷宝的APP中,借贷宝平台就向记者推荐了数十位可能认识的好友,但记者并不认识这些人。当记者向借贷宝客服咨询为何推荐并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时,对方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借贷宝客服电话:您这个好友数达不到一定上限的话,您可能会借不到更多的钱。但是推送的好友也不是说您一定要加他,给您推荐的好友也是为了更快地提升您的等级,更快地借钱。这个好友也需要您进行一个信用自风控,因为我们平台就是一个信用自风控的平台。今年九月,家住深圳的小敏就是在“借贷宝”平台推荐的好友中认识了一位放贷人,而她也遭遇了借条骗局。为了弄清利用“借贷宝”实施的网贷骗局,秦皇岛大学生小杨在今年十月底进入了多个网贷QQ和微信聊天群,这些群里人数动辄上百人,不时有人发布着贷款的广告。在这里群里可以找到本人放款的,也可以找到中介,你想贷款找不到门路的都可以找到。经过近半个月的观察,小杨发现利用网贷平台进行贷款的,大都是由中介进行联络,私下再进行商量,然后再到借贷宝上进行操作。大学生小杨2636所有放贷人都知道,就是说现在国家是超过年24%的利息,然后是不受国家保护的,所以就说他在往出放这笔款的时候,是在私底下达成这种交易,然后去跟在借贷宝上去发布,发布的时候,他会告诉说把利息给调到20%,他也会正常放你这笔钱,然后你还利息的时候需要私底下还。今年九月,家住深圳的小敏就是在“借贷宝”平台推荐的好友中认识了一位放贷人,而她也遭遇了借条骗局。借贷宝“赚利差”放贷半年负债20万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借贷宝平台还打出了一个“赚利差”广告称,可以低利率借入资金,等待出现高利率借款时借出去。在高利差的诱惑下,一些大学生也参与到借贷宝的放贷项目中,广东的一名大学生为此半年就负债20万。从今年四月到九月短短五个多月的时间,小李先后从十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六万余元,又说服朋友通过网贷帮其筹集十余万元,并将这些钱全部投入“借贷宝”用以放贷,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借款是将十万元放贷给了云南某在校大学生手中,而他们之间并不认识。小李告诉记者,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网络放贷的背后其实暗藏陷阱。部分通过平台向小李借款的人,在借钱的第二个月便出现了逾期未还的情况。紧接着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放出去的贷款没能按时收回,而小李借来放贷的钱也无法按时还上。专家:借贷宝忽视评估审核面临法律问责“借贷宝”打出的零成本“赚利差”广告,吸引了像小李这样还没有稳定收入的大学生,就卷入了巨额的借放贷交易中,并且出现高额的坏账。此外,“借贷宝”一方面声称平台是专门服务于熟人借贷的网贷中介,一方面又向用户推荐并不认识的人成为贷款对象。专家表示,如此的做法不仅前后矛盾,增大了借贷风险,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就在我们的记者发稿时,借贷宝在其简介中仍然宣传:“借钱不需要任何审核审批,金额自定,利率自定,期限自定。”如此大张旗鼓的违规宣传和操作,听上去都让人冒冷汗。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这个说你可以成为银行家可以赚取利差,这样一种做法是完全不合规的,如果发现这样一些借款人,专门是赚取利差的情况,(网贷)平台有义务进行一个尽职调查,发现这样的投资者应该拒绝他进行借款,更何况如果平台打出这样的一种赚利差的宣传,那更是不合规的,完全违背了网贷平台对平台的监管义务。中介的尽职调查,对借款人投资人的一种评估、分类,信息的一个尽职调查,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就要承担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种不合规的P2P平台,滥用了这种居间人的身份,在明知道放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可能存在信息鸿沟的情况之下,在明知道这个相关资质都没有,而且这个借款人拿钱也是运作不正常用途,放款人有这个钱其实也是来源不明的情况之下,没有尽到真实的核准这种责任,那么网贷平台它也要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你对这个出借人和借款人不是很了解,然后你这个平台又撮合双方进行一个交易,完了以后出现风险,出现这个没有还贷的时候,你就开始通过你的催收系统来催收这笔债,然后加上一些管理费,我们就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在这个平台,是不是在其中是有意而为之,这么一个为了赚取催收的管理费啊,有意而为之而放纵,放任这个客户在上面来做一些这个三方的交易。今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参与该《办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东表示,网络中介平台忽视对出借人的评估和审核,将面临法律问责。
【版权提示】亿邦动力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和朋友圈
电商服务频道
电商服务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钱宝网跑路前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