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检核发依法应提供的材料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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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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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条件清晰度:
情形合理性:
材料范本清晰度:
申请流程易用性:
是否匿名: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的个人、单位、企业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单位、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1.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旅馆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2.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3.应当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4.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7.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保证书》(保证书格式附后);
8.填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和《旅馆业开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9.申请书面报告(包括:经营地址、面积、房间数、床位数、负责人任职情况和已具备的硬件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法人代表、治安责任人任命书;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2.公司章程复印件(有限责任、股份制等类型企业提供);
13.申请旅业建筑物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复印件(房屋的使用性质必须是商业用途);
14.消防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15.经营场地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租赁合同需经政府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6.房间是否提供国际互联网上网服务的书面声明:如有上网服务的,则需安装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并提供《国际联网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没有上网服务的,则提供书面声明报告;
17.自建安全保卫机构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治安责任人与属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合约书》;
19.安装技术防范设施情况资料(包括安装联网报警系统、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闭路电视监控、房间电子防盗门锁、保险柜等证明文件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20.旅馆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包括: 建立门卫制度、住宿登记制度、来访管理制度、财物保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闭路电视监控和房间客人动态登记制度、消防应急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等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21.全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外地员工居住证复印件;
22.法人代表、治安责任人培训考核试卷和其他从业人员治安培训考核成绩表;
23.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场地实景实物照片;
24.前台设置贵重财物保管室;
25.闭路电视监控数据保存30天以上;
26.房间窗门固定在15厘米以内;
27.房间内张贴走火示意图和摆放治安警示牌。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 本人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和《旅馆业开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申请书面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1份)
.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公司章程复印件
(复印件1份)
. 申请旅业建筑物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消防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经营场地房屋产权合法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房间是否提供国际互联网上网服务的书面声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自建安全保卫机构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治安责任人与属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合约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安装技术防范设施情况资料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旅馆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全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外地员工居住证复印件
(复印件1份)
. 法人代表、治安责任人培训考核试卷和其他从业人员治安培训考核成绩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
. 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场地实景实物照片
(原件正本(收取)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安分局治安窗口提交材料。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给予受理。3.审查,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5.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页面上左边导航栏“在线申办”按钮,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给予受理。3.审查,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5.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安分局治安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9、10号窗口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坐2、27、56、283、284、293、518、62、204、185、85、133、209路公交车到正骨医院站下车后向东行约150米即到。;地铁:可乘坐1号线到农讲所站下车(C出口),往德政北路方向走约500米,到东风中路转右100米即到。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办理依据
1.《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全文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全文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鄢陵县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日期:人气:7002
事项名称&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高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受理机构& :&&
鄢陵县公安局治安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决定机构& :&&
鄢陵县公安局治安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条件& :&&
1、选址符合安全要求;&&
2、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规定,并且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备有旅客财物寄存保管和安全设施;&&
4、工作人员经安全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5、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6、具备住宿旅客信息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设备或措施。&&
申请材料& :&&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旅馆业经营审批表;&&
3、经营场所的房屋质检证明;&&
4、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法人代表、经营者、个人股东、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有关资料;&&
6、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7、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8、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资料;&&
9、旅馆建筑平面图。&&
办理程序& :&&
一、申请&&&&&&&&&&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经营所在地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负责许可事项受理工作的公安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制作《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制作《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4、收取材料的开具《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
三、审查&&
主管民警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
四、决定和送达&&&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经公安局局长批准发给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不符合条件的,经公安局局长批准,开具不予批准决定书,载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变更&&&
特种行业许可证准予变更。&&&
监督措施&&& (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决定如有异议,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
(三)公安机关通过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实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内部执法监督。&&&&&&
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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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索引号:15-0010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新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郑州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规范》
1、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2、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郑州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登记表
特种行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表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种行业员工登记表
特种行业安保人员登记表
场所经营平面图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旅业系统年度服务费、网络通信费发票复印件
1、申请人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并到公安机关治安大队提出申请;
2、治安大队当日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未审核通过的,许要对申请人说明情况。
需现场勘查
最终决定机关
新密市公安局
最终结果文件
特种行业许可证
上午8:30——12:00,下午冬季2:00——5:30(夏季3:00——6:30)
新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办公室
1、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格?
答:(一)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二)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2、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郑州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登记表、特种行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表、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行业员工登记表、特种行业安保人员登记表、场所经营平面图、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旅业系统年度服务费、网络通信费发票复印件。
3、《特种行业许可证》是长期有效吗?
答:不是,《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申请人每年一次带着《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以及检查记录本到治安大队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方可正常营业使用。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 郑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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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事项分类: 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十条 经营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的,依法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十条 经营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的,依法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条件: 经营旅馆业的,依法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开办旅馆报告(申请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股份组成、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2、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3、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审查登记表,前台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提交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书、房东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证复印件;6、相关制度7、旅馆平面图;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9、旅店正面照片(有标牌标识)。 办理地点: 徽州区滨河北路9号2楼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 联系电话: 0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附件:& 注意事项: 无
主  办: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区委区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中文域名: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政务  皖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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