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审工作想调到另外一个市里的(同一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审工作,需要如何申请走哪些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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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下基层人民法院研究室如何做好调研工作
作者: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胡振艺 周志伟&&发布时间: 11:34:0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 10月23日出席全省法院研究室工作座谈会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克勤作工作报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邦琰到会致辞,全省各中院分管副院长和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暨调研成果转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省法院研究室工作情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江西法院网) 
  法院研究室的法律调研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和指导审执中心工作、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程度及认同感,为党政领导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研究解决法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决策依据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1号文件里明确指出的:“研究室是人民法院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宏观调研、总结审判经验规律、探讨审判管理体制改革,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室作为人民法院内设的专门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的机构,对于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可以说起着“智囊团”和“参谋部”的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人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普通提高、法律调节社会关系范围的日益广泛以及人民法院面对案件高发期的不争现实,使得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的新课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这些为研究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了良好的客观条件。新时期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对法院的调研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创造条件以充分发挥研究室职能作用,而研究室当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自身职能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法院的调研工作。
  一、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研究室的工作既涉及到个案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的研究,又涉及司法审判理论和本法院重大司法决策的分析、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应建立、健全基层法院研究室。基层法院研究室的设置,是为了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
  对于人民法院调查研究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主要包括:1、提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建议和计划;组织落实本院领导或者上级法院指定、委托的调查研究课题任务;协调本院审判庭和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组织交流和推广调查研究成果。2、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3、办理解答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有关事宜。4、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研究、修改工作。5、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掌握审判工作综合情况。6、承担司法统计、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工作。7、协助院领导开展审判工作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此,研究室主要从事业务性的工作,正所谓“司法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研究室工作人员必须接触审判实务,熟悉审判业务和审判管理,通过旁听庭审、查阅案卷及与审判人员沟通、探讨等方式来深入了解审判实际,挖掘调研素材,确定调研课题,有的放矢地开展调研活动。通过明确自身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来不断提升调研业务水平和强化调研、司法统计和案例编报等工作。
  二、健全机制,提升服务
  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实现法院调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保障。对于基层人民法院来说,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建立健全调研机制:一是调研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应当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以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二是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要注重发挥研究室作为专职调研机构对全院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引领作用,形成研究室牵头、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它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三是调研成果转化及利用机制。要建立调研成果评价制度和调研成果转化机制,依据调研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成果转化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规范调研成果转化的方式、程序;四是调研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要结合实际,在人、财、物等方面对调研工作予以适当倾斜,把调研工作同干警的考核、奖励、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责任到庭与责任到人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有效管理机制;五是要加强并完善对研究室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要紧密结合上级法院的年度常规性调研培训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调研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调研人员法学理论水平和写作技巧。密切法院之间的交流活动,明确一段时期内调研重点,强化对优秀的调研成果的学习、讲评,从而为调研人员完成相应课题任务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
  在健全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具体来看,可以通过调研工作的“四服务”,来切实提升调研工作的服务水平。所谓“四服务”,即实现调研对个案审理、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审判延伸的全服务。一是服务个案审理。以为疑难案件的正确裁判提供智力保障,做到把好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质量关;二是服务审判管理。要通过加强调研信息的及时反馈,并贯穿于整个的审判管理过程,使得调研能真正发挥对审判工作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作用,要切实提升调研的服务功能,变滞后、静态的司法统计工作为主动、前置的管理手段;三是服务审判指导。要针对案件审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订执法规范性意见,统一执法尺度,从而实现“阳光审判”和“公正审判”;四是服务审判延伸。将调研的触角延伸至裁判之外,通过拓展多种调研载体和平台,以全面展示基层法院法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立足实际,科学发展
  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研究室来说,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法院在定编限员的情况下,在人员配置上往往向审判一线倾斜,造成调研工作长期靠一两个专职人员唱独角戏,调研基础往往非常薄弱。与此同时,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法官的整体调研积极性普遍不高、调研工作实效性普遍不强、缺乏强有力的调研激励机制、法官绩效考核机制未将调研成果与法官资格评定、晋升、晋级等严格挂钩等问题。
  为此,在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的研究室当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走科学发展路线。一方面,要充实研究室人员力量,使研究室人员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基础、又有较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另一方面,要在各庭室配备兼职调研人员,并通过量化任务、责任追究措施来充分发挥兼职调研人员的积极性。
  法院的调研工作必须立足于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大局,走科学发展的道路。需知在审判实际中蕴藏着丰富的调研内容和种种复杂多样的有待探索的调研课题,只有立足实际,坚持科学发展,才能深入充分挖掘调研素材,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为此,当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在审判实践中切实利用好、开展好调研工作,要突出调研工作的实用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其次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把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司法调研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司法调研工作中,要做到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最后,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在作出重要决定、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下发重要文件前,都应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调查研究,做到周密论证,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责任编辑:胡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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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日在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庆各位代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2015年主要工作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7062件,同比上升1.40%,办结16245件,同比下降0.2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40件,办结3049件,同比分别上升3.32%和4.53%。全市入额法官人均主办案件178件,比上年增加53件,平均1.4个工作日结案1件。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091件,审结1027件,同比分别下降2.59%和3.20%;本期判决生效1175人,同比上升6.82%。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52人。持续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审结一审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19件363人。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毒品案件318件375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判处非监禁刑112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完善“圆桌式”审判,判处未成年犯41人。规范减刑工作,办结减刑案件780件。办结特赦案件21件,裁定特赦19人。更新刑事司法理念。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4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7件,依法宣告无罪1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670件案件适用规范化量刑。认真执行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依法为3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二、妥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事案件10283件,审结9682件,标的额34.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44%、13.40%和48.89%。依法化解事关民生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4008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费分配等涉农案件336件,依法保障农民生活和经营财产权益。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纠纷案件2938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金融、信贷、投资等领域纠纷案件453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14件,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连续三年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件、刑事案件3件。创新民事调解工作模式。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将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全程,并适时向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借力,促成民事案件调解、撤诉5397件,调撤率达55.74%,连续四年创新高。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快速解决劳动争议案件261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474万余元。三、强化司法审查,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99件,审结464件,同比分别上升70.89%和66.91%;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58件,同比上升74.14%。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02件。规范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58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 4件,其中决定赔偿2件。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共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2.55%。推动落实出庭应诉制度。自5月份起,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诉行政机关均委派相关负责人或者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改变了以往“告官不见官”的状况。四、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246件,执结3139件,同比分别下降37.66%和37.82%;执行标的额12.66亿元,同比上升41.93%。推进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执行实施类案件由法官独任承办,遇到重大执行问题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处理,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拘留25人,限制出境1人,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人。将41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融资、置业、消费、出行等方面受限。慑于各种惩戒措施,有45名“老赖”自动履行义务。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开通连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所有未执结案件进行排查,通过网上冻结和扣划,执结案件253件。认真开展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清理结案3599件,创造了“16件劳动争议案件当天立案当天执结”的纪录。五、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1.3万元,向特困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8.2万元。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巡回审判356次,就地结案293件。健全旅游审判“110”机制,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处理旅游纠纷。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06件,给予司法确认3件。审慎处理拆违征收案件。在政府部门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引发了大量不服拆违、征收决定的行政案件,以及涉违法建设买卖、租赁、工程款等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争议,法官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依法裁判,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及时审理和执行涉重点项目案件300余件,协助处置相关法律问题。对上年度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违法建设治理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和行政执法意见。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9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70余次。六、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通过严格程序,遴选产生96名法官进入员额,并选定53名法官助理,重新调整岗位,充实审判一线。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其他人员的权责予以明晰,初步实现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配合人事、财政等部门,完成全市法院人财物上收省管工作。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从3月1日起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实行“谁主审谁签发”。明确入额法官的办案指标,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合议庭办理案件。成立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规范和限缩讨论案件范围,讨论案件数同比大幅下降。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从5月1日起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改革后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4.66%。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取消院长接待日和集中大接访,落实新出台的涉诉信访五项制度。对信访积案举行公开听证,已走完法律程序的依法终结。全年接待来访555人次,处理来信276件,同比大幅下降。坚持“诉访分离”,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0件,审结再审案件29件。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建立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宣誓制度。中院依法对一家伪造民事诉讼证据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罚款60万元,维护了司法诚信和司法权威。七、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法院根基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共有3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狠抓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推行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对4名轻微违纪干警进行诫勉谈话。1名干警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2期1326人次。加强调研工作,连续三年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课题和市法学会立项课题,5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5篇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狠抓审判制度建设。以信息化为抓手,推进审判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65%。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构建法官业绩考评常态化工作机制。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院审判法庭主体已经封顶,城郊法院审判大楼进入装修阶段,人民法庭选址重建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加强对口包点指导工作,帮助基层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八、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维度。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行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法院”。落实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法院工作亮点、法官先进事迹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多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听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23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641件。2016年工作安排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举措。立足审判职能,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法官职业保障,协调落实政府雇员制或劳务派遣制,缓解案多人少问题。推进“审执分离”改革,探索符合发展规律的执行模式。加快涉诉信访改革,支持律师代理申诉。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亮点。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视角延伸到基层,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网格化管理,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四是规范司法管理,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新突破。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努力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办。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推行法官扁平化管理。完善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实现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因应形势发展,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五是增强监督意识,在深化司法公开上有新力度。严格落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审判质量,促进科学决策。六是落实从严治院,在法官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七是积极争取支持,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局面。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推进中院审判法庭和城郊法院审判大楼建设。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推进人民法庭的选址重建,充实法庭办案力量,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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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费频道推荐1月6日至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两会期间,该市政协委员、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的一份关于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提案在代表、委员及群众的微信中疯转,法官的苦与累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呈现。在微信上,陈斯代表法官群体被频频点赞。但利用社交媒体与社会沟通,却早已不是东莞一院的新鲜事儿。
自2011年3月起,该院就在全国率先通过微博“直播抓老赖”、“直播庭审”、“悬赏”、开展“微访谈”、拍摄“微电影”,代表广东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组织的微博专题会议上介绍经验,连续两年获得正义网“全国十大法院影响力微博”……东莞一院,这个年审理案件逾4万件,年人均结案近400件,号称全国最繁忙的基层法院,通过微博,较好地实现了解决个案与普法宣传、办结案件与化解舆情、锻炼队伍与树立形象之间的平衡。微博帮他们畅通了沟通百姓的渠道,增强了政法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有效弘扬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去年6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上做出批示,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亲自关心和过问法院微博建设,法院微博建设随即如火如荼地在全国铺开,但部分法院围绕如何管理却犯了难。带着如何防止“僵尸微博”、“黑板报微博”、“不务正业型微博”,如何加强法院在社交媒体中的话语权,如何处理微博和微信间的关系等问题,本报记者走进东莞一院,了解该院在社交媒体上的实践与思考。
“微”借力:“借来”执行新威力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多年的难题。作为全国最早开通官方微博的法院之一,东莞一院自2011年起,借力微博公开“老赖”信息,悬赏“老赖”财产线索,让公众关注执行,监督执行,参与执行,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促进了法院中心工作的开展。
2011年3月,该院官方微博开通当月,便进行了首次执行直播尝试,在网上迅速引发围观效应。当年4月21日,代号 “春雷行动”的集中执行活动强势推出。行动当日,东莞一院共发微博54条,被转发350次,获得评论566条,有1万余名网友围观,执结案件58件,涉案标的额795.7万元,执行到位594万元。其中执行和解23件,和解案件执行到位503万元。法院还依法对3名“老赖”予以拘留。自此,微博直播执行成为该院常态化执行手段。
截至2013年12月,该院已微博直播执行21次,执结案件1326宗,执行到位7842万元。
执行工作中,找得到人找不到财产让人苦恼,人财都找不到就更让人头痛。为解决这一痼疾,日,东莞一院开始通过“微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在申请执行人提出并愿意提供奖金的情况下,东莞一院即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债务履行的启动悬赏。
新措施节省了申请执行人的公告费,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甫一推出即成为执行利器。到2013年11月,东莞一院共发布微博悬赏公告5批,涉及执行金额824.5万元,执结案件1326宗,支付奖励43.6万元。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东莞调研时对“微博悬赏”亦给予了高度肯定。
“我们希望今后能借助全省法院微博圈共同发布悬赏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同时,协调‘老赖’所在的行业微博同时发布,利用行业本身的自律需求,在其圈子里精准推送,加大其赖债成本,提高执行效果。”陈斯对未来提出了更高要求。
“微”公开:畅通法意与民意
在民众维权意识、表达意愿不断增强的当下,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不少法院还停留在不敢说、不会说、不善说的尴尬境地,并造成法院秘密审判、司法不公、孤傲清高的形象。对此类案件,东莞一院没有回避,而是借助微博直播庭审,成功防范了负面舆情的发生,向社会传递了法治思维。
日晚,东莞白领韩群凤在坚持13年后,终因绝望亲手溺毙脑瘫的双胞胎儿子,并服毒自尽。次日晨,韩群凤经抢救生还,但两个孩子却永远离开了人世。
韩群凤的遭遇引发广泛同情,国人纷纷指责社会保障缺失,网民几乎一边倒地要求判处其缓刑甚至不判刑。案件侦查阶段,近千村民联名求情。媒体报道后,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广东子网络等组织发起网上签名,12个团体纷纷响应,数十万网友参与其中。“社会舆情汹涌,院里却要求通过微博提前发布开庭公告,并直播庭审,当时感到很大压力。”主审法官薛枫艳对当时的场景仍记忆犹新。有网民猜测韩群凤将被判处死缓,但绝大部分认为应该判处缓刑,而学者则担心案件最终成为媒体审判。
“开通微博之初,大家对微博直播的意见并不统一。最大的反对声来自内部,直播不可控、不确定的现实在仇官背景下让法官感到恐慌。”陈斯却没有任何犹豫,“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是社会大势,也是‘倒逼’法官成长的好方法。而且,重大敏感案件是最好的普法机会。全社会把目光投向你,处理得好不但能化解舆情,而且能更好地普法并树立法院形象。”
日,全国有20多家媒体赴东莞旁听庭审,东莞一院对案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6月28日,韩群凤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之前的缜密研判和精心准备,宣判结束后,东莞一院第一时间通过其官微发布消息,解释判决缘由,并安排主审法官现场接受采访。薛法官从韩群凤的犯罪动机、家庭背景、精神状况、认罪态度等方面系统阐述从轻判决的理由,但同时又从生命的价值、中国600万脑瘫儿的未来等方面谈论法律的一般预防,讲述不宜过度轻判的理由。判决书背后,薛枫艳还附上个人寄语,希望韩群凤早日回归社会。一审宣判后,韩群凤未提起上诉,其家属亦表示,“作为家属,肯定希望越轻越好。但如果站在社会的角度,会觉得判5年是轻的了。”
在南都网随后组织的民意调查中,公众表现出难得的冷静,对判决表示理解。尽管36%的网民认为“可以再轻点”,9%的网民则认为“判得太轻”,但61%的网民认为法院判决合理或尊重法院判决。舆情是不稳定的,而法律有相对恒定的价值追求,因此,民意沸腾时,法官应坚守法律,道明缘由,争取大多数人理解。
案件宣判8个月后,2012年2月,河南鹿邑的武文英在照顾孩子19年之后,用农药毒杀脑瘫双胞胎儿子。“如果当初没有坚持,这个案件发生后,媒体和网民就可能责备东莞法院漠视生命,导致后人效仿。”陈斯对法官依法作出判决感到欣慰。
韩案后,熊超虐母案、毒腊肠案等一大批案件通过微博进行直播。现如今,重大疑难案件微博直播已成为该院的固定动作。个案层面,该院已建成“公开一个案件,推动一个理念,塑造一个法官”的“三个一工作模式”: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自受理开始就向社会公开,且“越是社会关注度高,越存在争议的案件越要执行司法公开”,开放媒体采访、自媒体直播、播报、法律文书上网公开等等;典型性案件要挖掘案件蕴含的司法问题,形成理念对外传递;承办案件的法官要能够面对公众,历练在聚光灯下明法析理的能力。
“通过微博,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主动释法、引导舆论方能维护法律尊严。”已升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并刚当选“2013年度温暖东莞十大新闻人物”的薛枫艳说,“微博让法官更自信。”
“微”互动:沟通让法官接地气
近年来,法官腐败、司法不公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那究竟法官在做什么?法官群体素质如何?为消除神秘、减少对立,东莞一院尝试通过微访谈、微电影等大众表达与群众密切接触。
日,陈斯就“如何实现公正”问题进行院长微访谈。在一个半小时的访谈中,陈斯回答了网友关于司法公开、如何实现公正、法院管理、法官培训、执行难、司法创新等问题,与网友“聊法律、聊法院、聊法官、聊案件”,表达对媒体监督的欢迎,旗帜鲜明地主张司法公开。
微访谈外,该院还尝试用微电影讲述法官故事。2013年1月,东莞一院官微发布了《法官的家事》等五部微电影。电影以法官工作、家庭、事业、理想为主要内容,分别从社区法官进基层、法院执行遇险阻、巧解社会转型矛盾、青年干警成长历程、一线法官家庭生活等多个角度为切入点,由法院年轻人编剧,法官甚至陈斯本人出任演员,“润物细无声”地传递法治理念。“每年参加东莞两会,很多政协委员都问我法院到底是什么?这种距离感让我觉得应该有所改变。”陈斯说。“微电影让我更好地了解了法官。”有网民在网上如是评价。
此外,该院微博还通过“文化掠影”板块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通过“回声谷”板块处理微博信访;通过“法官论坛”与网友互动;通过案例“以案说法”,积极与公众进行沟通。经统计,截至今年1月13日,东莞一院的腾讯及新浪官微合计发布微博3157条,收到评论7166条,以@方式被使用25121次,拥有粉丝50996人。
“微”服务:谱写为民大文章
日,东莞一院开通微信平台,设置了“基层动态”、“法官说法”、“法治聚焦”、“案件实录”、“审判纵横”等栏目,推送法院最新工作动态、法治新闻、新法速递。平台还对网友留言进行收集和及时反馈,实现个性化沟通。到今年1月15日,该院已推送信息76期,关注人数达2583人。
相比微博,微信在提供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方面有明显优势。但它对数据格式有较严格的要求。目前法院法律文书的数据管理大多比较粗放,很多文书尚未实现数字化存贮,无法满足微信精准推送的要求。据了解,珠三角某市的交警开了一个微信,为实现违章查询等功能,相关费用超千万,但与微信系统对接只要5万,绝大部分费用花在了传统数据和官网的改造上。
“我们正在加快信息化建设,争取对审判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及官网进行改造,使之适合大数据时代对数据标准化的要求,最终在4G时代通过微信、邮箱、短信等各种便民途径,向群众精准快捷地提供个性化、涵盖立案、庭审、执行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服务。”陈斯对此表达出浓厚兴趣。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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