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否纳入地方的纳入财政预算算收入

关于六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学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六安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4年,全市完成财政收入1420766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1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624万元,加税收返还和省各项补助收入21578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03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454万元、调入资金5573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79740万元。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6049万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2.4%。加上解省支出894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8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7520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53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474万元,净结余1057万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4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242万元,为预算的121.1%,增长27.3%。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37449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26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41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637万元、调入资金11047万元,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04512万元。
2014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2472万元,为预算的99.4%,增长37%。加补助下级支出3407万元、上解省支出28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70066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85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474万元,净结余378万元。
3、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4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93万元,为预算的99.6%,增长10.4%。加各项补助收入384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42万元、调入资金4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900万元,上解省支出614万元,上解市支出126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619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8万元,全部为净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562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8817万元、上年结余79358万元,收入总计1873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4198万元,加上解省支出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76489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8903万元。
2014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3821万元,加上年结余38471万元,收入总计为672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1702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23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0500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7292万元。
2014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2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079万元、上年结余400万元,收入总计55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46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21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为5496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3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04万元,当年支出5016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8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65110万元,加上级补贴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总计16253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441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支出总计99980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5502万元。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5512万元,加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总计5307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49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支出总计29828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2416万元。
上述决算数字,与年初向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数字无变化;支出及结余略有变化,主要是由于决算期间上下级财政结算补助差异,部分数字有增减,属正常变动。
(五)市直预算执行有关事项报告
1、上级补助情况。2014年,上级补助收入374490万元,较上年增加112161万元,增长42.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5986万元,增加331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3905万元,增加79001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2014年,省财政分配我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3419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500万元、公路改建支出38919万元。此预算调整方案已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
3、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市直决算较预算增加财力56140万元,其中超收收入增加财力41467万元,省补助及区上解增加财力14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以奖代补资金720万元;卫生城市奖励资金1382万元; 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奖励资金594万元;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10844万元;偿债准备金126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
4、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14年底,市财政组织缴交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1903.84万元,收回财政出借资金27999.13万元,消化上年结转结余227301万元,清理回收土地出让金177350万元,并完成107个已竣工未办理决算的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工作。2013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市政府和市财政部门出台了《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市直部门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20余项,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
2014年,市财税部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管理,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2014年决算情况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财政收入突破1400000万元大关,较上年增收近150000万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地方级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较上年提高0.7和2.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民生类支出2717854万元,增长15.7%,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4.5%,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交通运输等支出增长超过20%,节能环保支出增长90.6%。三是决算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组织协调、运作高效”的决算工作机制,加强决算审核,积极运用决算数据开展分析,不断提高决算工作质量。
二、2015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7529万元,为预算的52.9%,增长7.2%。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585631万元,增长12.4%;中央级收入完成216845万元,下降0.2%;出口退税25053万元,下降2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1780万元,为预算的60.3%,增长13.6%。
市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175万元,为预算的63%,增长26.5%。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71856万元,增长25.4%;中央级收入完成46319万元,增长30.8%。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3376万元,为预算的54%,增长25.9%。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290万元,为预算的50.1%,增长3.9%。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31488万元,增长14%;中央级收入完成27493万元,下降6.7%;出口退税5309万元,增长10.9%。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49万元,为预算的46.8%,增长0.7%。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全市财政收入超序时进度2.95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从地区看,金寨县、市直、寿县、裕安区、金安区、舒城县、叶集试验区、开发区财政收入均超序时进度,其中金寨县收入进度达69%;从部门看,财政、地税部门分别超序时进度5.9和5.7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4%,高于全市财政总收入增幅5.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0.8%,较上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
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39649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85.6%,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同比增长15.6%,高于财政总支出增幅1.9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支出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虽然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受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我市预算执行中出现了税源结构不优、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下滑、个别县区财政收入缺口较大等问题,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仍有较大压力。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稳增长等各项政策措施,兑现工业发展奖补资金9319万元,补助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5884万元。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争取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869万元。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安排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5000万元,拨付大学科技园建设专项资金1200万元。加强国有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设立政银担代偿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及时兑现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贴息4000万元。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免缓抵各项税费达113000万元。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市本级筹集资金16790万元,支持开展六安茶谷、淠河生态经济带、312工业走廊及金叶一体化建设。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5000万元。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争取淠河史河治理资金51500万元、生态环保建设资金15300万元。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安排107400万元支持87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590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退城进园”。
二是狠抓财政收支管理。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按旬、按月、按季进行收入调度管理,适时召开收入调度会,及时分析和研究税收有关政策,全面掌握税收工作动态,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监管的同时,努力提高纳税指导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重点调度财政收入靠后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全面运行纵向覆盖五县四区、横向覆盖市直40个经济管理部门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半年,全市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查补税收11123万元。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切实加大全市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上半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181218万元,增长35.6%。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只减不增”,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下降19.8%。进一步严格现金管理,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2015年市直单位现金使用额度同比减少90%。
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上半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54642万元,较上年增长51.88%。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农补贴123500万元,惠及城乡居民190余万户。农业综合开发投入2500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4个,治理土地面积11.07万亩。筹措资金3300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555个,农村公益事业加快发展。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试点,拨付保费资金5093万元。大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市本级投入专项资金5000万元,带动县区投入23638万元,推进87个中心村建设。
四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5年市本级将11910万元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结合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000万元。同时,3月底前,市、县(区)政府和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编制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今年以来,争取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5058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38911万元、新增债券111671万元,预计将为全市节约债务成本100000万元以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市直部门2014年预算结余11418万元,盘活历年财政存量资金118565万元,除安排86028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外,其余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项目。深化市直国资国企改革。推行经营性资产市场化运作,上半年,累计集中出租和出售经营性房产16.68万㎡、土地11万㎡。启动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户外广告、公共停车位有偿使用制度。市直58家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类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向其中8家企业派驻了监事会;已完成脱钩改制和破产注销13家;其余29家企业的改制方案已经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直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改革实施工作。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民生工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到项、责任落实到人、问题查摆到点、整改销号到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管控机制,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的审查意见,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围绕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在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财税形势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税、库、行等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和县区税收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强化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税源控管机制,大力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实现财税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是落实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市级财源。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六安茶谷、淠河生态经济带、312工业走廊及金叶一体化建设。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通过开展政银担和政采贷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注重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转型升级。
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扎实做好2016年市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启动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改进项目预算管理方式,建立项目预算评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推动部门预算绩效整体评价工作。改进预算审核办法,探索建立财政、编制、人社、发改等部门单位预算联审机制。同时,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债务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工作。
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以项目、部门、增量与存量等为切入点,实行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缩部门专项数量,进一步整合市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为推进六安绿色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 附件:  如果要为我们党自十八大以来走过的五年找到一个关键词,那非“改革”莫属。在这些改革中,财税改革一直发挥着基础和引领的作用,通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征管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既奠定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基石,又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同时,赋予了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这对于财税领域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率先出台,将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细分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个方面,在对每项改革的方向、目标、基本框架和内容勾勒清晰之后,压力被化解,动力被激发,不但自身改革加速推进,也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注入了动力。
  改革成就之一:完成预算法的修订与实施
  2014年8月,全国人大修订了预算法,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局奠定了法律基础。新修订的预算法体现了四大亮点: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健全闭环式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系统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将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首先,新预算法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外资金的历史在法律层面被彻底终结。同时,新预算法建立了由四本预算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并构筑了在四本预算之间实现了各类预算资金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出全口径预算的整体性功能。
  其次,新预算法从法律层面对地方政府举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地方举债主体只能是省一级政府,并且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的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而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举债规模需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新预算法保障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管理、存量债务置换、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等局部改革有序进行,最终形成了闭环式管理制度,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积极有效地探索了地方融资新模式,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再其次,新预算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对财政转移支付提出了系统性、规范性要求,包括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种类、原则和目标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管理制度等,均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新预算法将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确定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并要求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预算。同时,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除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这有利于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效率与公平,规范政府转移支付行为,尤其有利于倒逼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最后,随着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预算信息公开被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度化建设也进一步加快。目前,新预算法对预算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主体均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充分依托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多渠道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包括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视、报刊年鉴等多种媒体渠道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和地方政府预决算账单都在规定时间被晒出来,预算信息公开逐步成为常态。
  在新预算法颁布之后、正式实施之前,国务院即依照新预算法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事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意在保障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夯实基础。
  改革成就之二:税收制度改革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起点
  十八大以来,税制改革从具体税种的改革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两个方向共同发力。一方面,自身改革成效显著;另一方面,也有力支持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始于2012年的营改增不仅引领着我国间接税制改革乃至整个税制改革,而且成为此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起点,具有深刻的历史性意义。营改增改革消除了困扰我国多年的行业税制不公,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而改革让营业税这一曾发挥重要作用的税种退出历史舞台。既体现了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的魄力,也开启了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新征程。
  如果说营改增是间接税改革的核心成果,那么,直接税改革的核心成果则理应由个人所得税担当。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方向,为重新进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提供了依据。虽然个税改革方案还未正式发布,但已经确定这次税制设计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并充分考虑各项手段、措施的可操作性,对课税模式的转变、费用扣除的确定、税率的优化调整、征管流程的重构等做出通盘考虑,以期强化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兼顾培养纳税意识和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可以预期,此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推动我国税制结构实现质变,流转税独大的局面将会根本改变,双主体税制将在中国大地上正式“开花结果”。
  从其他税种改革来看,随着消费税改革的逐步推进,课税对象和税率的调整使得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和纠正消费行为的功能日益显现。资源税从调整计征方式、扩大征收范围、划分税收收入归属等三个方向全面推进,有效发挥出其作为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标志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迈出坚实的一步。
  随着税制改革向纵深迈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支撑能力需要逐渐加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旨在从征管的角度,支撑起整个税制改革的成果。此轮改革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改革方案提出6大类31项具体举措,以期实现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事实上,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税收征管,源于分税制改革在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此轮以问题为导向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分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成就之三: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让央地财政关系调整迈出重要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我国的改革做出过判断:“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把改革进行到底。”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其顽瘴痼疾也逐渐暴露出来,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和矛盾集中体现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上。
  《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直指财税体制改革的顽瘴痼疾,标志着一直偏重收入侧的财政体制改革终于在支出侧取得实质性进展。《意见》体现着权责对等的宗旨,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分领域逐步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这项财政体制支出侧的改革将在未来三年收尾。
  同时,嵌入在支出侧改革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得以逐步完善。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转移支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为60.5%,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二是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和清理整合已有的专项两个方向进行改革。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13年的220个压缩到94个,并对新设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严格管控。三是加强了中央与地方预算管理的衔接,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并督促地方及时列入年度预算。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的具体项目和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改革成就之四:财政支出领域改革赢得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空间
  财政支出的规范高效是财税改革的归宿。十八大以来,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改革,包括: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的脱钩,打破财政支出结构的固化局面;改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与当前预算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全速推进公务支出管理改革,加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规范支出标准体系以及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打下“支出有依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基础。除此之外,还有两项改革异彩纷呈:
  一是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支出压力的地方债置换改革。2015年新预算法实行之后,开始以债务置换的方式处理2014年底的14.34万亿元包括地方融资平台等在内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化解地方债务潜在风险。其中,2015年地方置换债务3.2万亿元,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务5万亿元,2017年预计地方政府置换债务约为3万亿元。经过近三年时间的改革,地方存量债务成本已经从10%左右降至3.5%左右,为地方政府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债务集中还款的压力。同时,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也开始向市场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模式转变。
  二是有效缓解地方财政融资压力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十八大以来,我国PPP模式的制度化改革提上议事日程,正逐渐形成由法律法规、管理机构、操作指引、标准化工具和专业培训构成的PPP政策框架,地方财政长期健康可持续的融资渠道正逐渐拓宽。截止到2017年6月底,PPP入库项目累计13554个,2017年上半年投资额16.3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2021个,投资额3.3万亿元,落地率34.2%。全国PPP入库项目和落地项目均呈逐月持续稳步上升态势。
  改革成就之五:提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外部效应
  2015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改革任务。在实施一年多的过程中,财税政策工具充分发挥着作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有力地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运用财税政策,积极化解过剩产能。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资金规模为两年1000亿元,资金拨付依据为重点产能过剩的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目标任务和人员安置情况,当年拨付奖补资金307.1亿元。
  第二,日,开始执行房地产契税新政,普遍降低房屋买卖契税税率,这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重要举措。从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率由5%降低到4.76%,并将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第三,在降成本方面通过全方位的减税降费为企业降低成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01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除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二是继续推进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从2016年5月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实现所有行业税收负担只减不增。从日起,增值税率由4档变3档。截至2017年8月,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1.61万亿元。三是降费与清理不合理收费同步进行。从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同时,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负5000多亿元。
  第四,在补短板方面,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工具,通过打好脱贫攻坚战、支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扩大有效供给,补齐发展短板。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660.95亿元,比2015年增长43.4%,同时,增加绩效评价和扶贫成效奖励资金规模。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财政投入规模达400亿元,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在经济面临下行趋势、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没有降低对农村短板问题的投入力度。例如,2015年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农林水的财政支出分别为17242亿元和184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在9.8%的水平。
  第五,2016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为企业降杠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在债务重组、兼并收购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全文共5412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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