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没房独占父母房产证加子女名字其他子女怎么办

老人将房产赠与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需不需要统一的签字表示同意?-免费法律在线咨询-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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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产赠与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需不需要统一的签字表示同意?
老人将房产赠与小儿子,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需不需要统一的签字表示同意?
发布时间: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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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浦东新区]
位法律需求者
[上海-浦东新区]
回复时间: 09:21
老人如对其房产拥有全部权利,老人有权不经过其他子女同意赠与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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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
回复时间: 09:29 
  【遗产继承顺序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s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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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友 给 +1 12-23 09:29
的法律咨询回复被采纳为最佳答案 10-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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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因拆迁,大儿子想独占父母的房产而产生纠纷,大儿子对父母不管不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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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大儿子想独占父母的房产而产生纠纷,大儿子对父母不管不
四川-成都&06-19 21:30&&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3)
因拆迁,大儿子想独占父母的房产而产生纠纷,大儿子对父母不管不顾,儿媳上父母家大闹要钱,110都没劝走,逼得老母离家出走。外出摔跤手臂骨折,仍不管不看望。逼老母出走摔伤法律上有无责任,没尽赡养义务可否强制要求?想与大儿子脱离关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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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后,留下一处房产,现在面临拆迁,兄弟姐妹三个人,一儿两女,但是儿子想独占财产,可以起诉他吗?
写的是老人的名字,但是儿子偏说那房子是他的,没有女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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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律师365网站的律师为您解答,可以起诉,子女都是父母财产的第一
二个女儿可以起诉吗?
只能起诉兄弟
我的意思是姐妹们可以申请拆迁吗?
吉安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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