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进项税抵扣全面试点后,路桥费能抵扣多少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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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  三、其他政策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号)第二条有关规定适用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在日至4月30日期间继续执行。  四、本通知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日物流业营改增后税负重 专家建议过路费等可抵扣_网易财经
物流业营改增后税负重 专家建议过路费等可抵扣
物流企业特别是货运企业税负增加,重要原因之一是处于增值税抵扣第一链条上的个体运输户由于征管难度较大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物流企业无法取得足额发票作为进项抵扣。
(原标题:物流行业营改增试点后税负加重
专家建议制定针对性政策)
35岁的李小鹏是河南省襄城县姜庄乡李庄村2组村民,去年4月份买了奥铃货车,从农村往城市运输蔬菜。他每天毛收入500多元,但是去掉成本,只有300元左右。主要的原因是年审、买保险、保养等需要花钱,另外还有超载罚款及税费。“不超载就基本挣不到钱。蔬菜运输看起来可以免过路费,但是运输量要超过5吨才可以,低于5吨就和普通的运输车一样要交税,也不能开增值税发票。”李小鹏说。他希望后,这一情况能有所改变。今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称36号文),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过,36号文和配套文件还指出,一般纳税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如果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轮值会长王坚认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实施简易3%增值税税率,因无法抵扣,所以在短期内仍难以减负。近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今年一季度行业调研报告,建议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物流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报告,2012年营改增试点以来,货运业大增。报告称,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特别是2012年,国家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物流业尤其是货物运输业税负大幅增加。与试点前相比,货运企业实际税负普遍增长85%-120%。物流企业特别是货运企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处于增值税抵扣第一链条上的个体运输户由于征管难度较大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物流企业无法取得足额发票作为进项抵扣。此外,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等占物流企业成本较大比重的费用尚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也是导致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报告称,受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和联网收费影响,个别省份路桥费上调。如,湖北省由于路桥多的特点,据估算,物流企业各种过路过桥费和罚款占企业运输费用的1/3左右。此外,“营改增”后,由于税负增加而给予的财政返还政策不统一、不明确、不可持续,一些地方已经退出,更增加了企业负担。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过路过桥有的是行政性收费,有的是经营性收费。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告诉记者,行政性收费本身不纳税,所以不能作为增值税去抵扣。不过,36号文对物流行业营改增后的抵扣也有新的规定,其中,“如果仓储行业租赁了别人的不动产,可以按租赁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进项抵扣。”胡怡建说。根据36号文和细则,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11%。按此看,下一步物流仓储企业租赁不动产可能实施增值税税率抵扣,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已有的税负。建议过路过桥费可抵扣今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建议提出以下几点:一是随着无车承运人政策推出,应抓紧解决个体运输业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货运信息平台,开发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监管和开票的新型征管模式。二是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允许劳务接受单位(付款方)代开发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建议继续延续物流企业仓储设施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由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已经纳入营改增范围,所以上述建议非常迫切。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轮值会长王坚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过去采取的是营业税,改成简易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不能进行税额抵扣,这和仓储、装卸搬运营改增试点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不能抵扣增值税(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样。所以5月1日以后,高速公路收费尽管实施了营改增,但是对物流行业没有减负。“从现在的政策看,不动产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这对物流行业有好处,但作用是在不动产几年开工建成后,而高速公路收费的营改增改革对物流行业没有怎么减负。”王坚说。此前, 36号文和配套文件指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但是上述细则没明确指出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实施哪一项用于增值税抵扣(简易计税之外)其他税率。中国物流学会专家王之泰认为,物流行业税负大,里面的因素的确很复杂,需要仔细研究 ,找出针对性的政策。国家税务部门一位研究专家说,高速公路通行费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实施简易税率造成物流行业无法减负,下一步可能需要研究进一步的细则。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定军
责任编辑:钟齐鸣_NF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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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补充明确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的执行口径。  1.劳务派遣服务可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6%);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明确  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  即: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销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缴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销售额÷(1+5%)×5%  4.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增值税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 ÷(1+5%)×5%  5.不动产和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服务纳税事项明确  一般纳税人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号)第二条有关规定适用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在日至4月30日期间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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