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龙武2子女领养手续怎么办?

如果不想抚养自己的孩子了,能不能直接让别人收养? | 谋杀 现场 法医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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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疑惑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无偿让他人来收养自己的小孩。。。由于没有现金交易,所以也不构成贩卖人口罪。。。还是说法律规定,自己的孩子就必须要被自己抚养,是强制的??那么这对于那些失去抚养兴趣的人而言岂不是太不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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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收养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变更,并且关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ps 如果大小姐不要二妹了快给我收养吧 哦吼吼
失去抚养兴趣???如果似的单纯的没有兴趣就不抚养了,那肯定是法律不允许的,不过可以通过收养手续过继给他人,那样孩子就和你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
这属于遗弃子女,是违法的吧。
“自己的孩子就必须要被自己抚养,是强制的??那么这对于那些失去抚养兴趣的人而言岂不是太不自由了?。。。 ”为什么不是强制的!!!!!为什么!!!lz是说嘿咻过后可以不管孩子的死活吗?失去抚养兴趣???抚养是义务!!!义务啊!!!管你有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就可以不养???人生观被颠覆。。。我去平静一下。。。。。。不过话说回来,过继应该是合法的吧
我知道法律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只是自己不想养让别人领养,似乎是不被允许的?
我觉得要“遗弃”(好吧这类父母绝对不会公开承认自己就是遗弃孩子的),怎么也要编出个稍微靠谱点的理由吧……||||||以及过继不是仅限于同宗族吗……而且我记得是仅限于男孩貌似……求解。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
我知道法律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只是自己不想养让别人领养,似乎是不被允许的?
呃,办理领养手续?应该可以,但是需要一系列的登记手续。
引用 的话:
呃,办理领养手续?应该可以,但是需要一系列的登记手续。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一)孤儿的;(二)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查了一下收养法,写明了“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也就是说“我不想养”不行,你得证明“有特殊困难”,我“养不了”。我觉得法律应该对送样子女更宽容些,比如有些人年纪轻轻一时冲动怀孕生子,可孩子生下来才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想养他,对孩子完全没有爱(有的人恐怕还有恨意),这时候又不许他们送给别人养,那父母要么是偷偷遗弃,要么就是不好好养孩子甚至虐待,而有些家庭又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他们完全可以比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更好,这时候让那些真心想要孩子的人来养不是更好吗?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一)孤儿的;(二)机构;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查了一下收养法,写明了“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也就是说“我不想养”不行,你得证明“有特殊困难”,我“养不了”。我觉得法律应该对送样子女更宽容些,比如有些人年纪轻轻一时冲动怀孕生子,可孩子生下来才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想养他,对孩子完全没有爱(有的人恐怕还有恨意),这时候又不许他们送给别人养,那父母要么是偷偷遗弃,要么就是不好好养孩子甚至虐待,而有些家庭又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他们完全可以比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更好,这时候让那些真心想要孩子的人来养不是更好吗?其实,《收养法》难的不在于送样父母,而在于收养者,条件太苛刻了。据说,小道消息,当年指定如此苛刻的收养条件,是怕有人借收养之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引用 的话:“自己的孩子就必须要被自己抚养,是强制的??那么这对于那些失去抚养兴趣的人而言岂不是太不自由了?。。。 ”为什么不是强制的!!!!!为什么!!!lz是说嘿咻过后可以不管孩子的死活吗?失去抚养兴趣???抚养是义务!!!义务啊!!!管你有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就可以不养???人生观被颠覆。。。我去平静一下。。。。。。不过话说回来,过继应该是合法的吧你过于激动了。。。我只是看了新闻,说有老爹把自己的小孩送给别人抚养。。。但是收取了部分费用。。。某种意义上这已经属于贩卖人口罪了么?。。。。但是,考虑到确实有不想抚养自己的小孩的人,强加这种义务是不是过于苛刻了。。。如果有人愿意领养,并保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不是更好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要成为一种义务。。。。这种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不正好是某些虐童事件的根源么。。。。= =|||
引用 的话:你过于激动了。。。我只是看了新闻,说有老爹把自己的小孩送给别人抚养。。。但是收取了部分费用。。。某种意义上这已经属于贩卖人口罪了么?。。。。但是,考虑到确实有不想抚养自己的小孩的人,强加这种义务是不是过于苛刻了。。。如果有人愿意领养,并保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不是更好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要成为一种义务。。。。这种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不正好是某些虐童事件的根源么。。。。= =|||不想养可以别生……生孩子之前都应该深思熟虑过而且如果抱着不想养了就可以随便送的心理生孩子,那么一旦愿意收养孩子的夫妇不够多了,那怎么办?
引用 的话:不想养可以别生……生孩子之前都应该深思熟虑过而且如果抱着不想养了就可以随便送的心理生孩子,那么一旦愿意收养孩子的夫妇不够多了,那怎么办?又不是生之前就觉得不想养的。。。。这是个动态的过程好吧~~~可能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是想养的,但是时间长了就没兴趣了,或者觉得累什么的。。。。
引用 的话:又不是生之前就觉得不想养的。。。。这是个动态的过程好吧~~~可能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是想养的,但是时间长了就没兴趣了,或者觉得累什么的。。。。那要是送不出去怎么办呢?我觉得还不如说不想养的就向国家交一大笔抚养费然后由国家统一安排呢,不想承担义务,那就付钱呗
引用 的话:那要是送不出去怎么办呢?我觉得还不如说不想养的就向国家交一大笔抚养费然后由国家统一安排呢,不想承担义务,那就付钱呗如果没钱怎么办?。。。很多人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养不起啊。。。。
如果要是“喜当爹”后发现真相了,能不能送给他人抚养呢???
亲父母声称自己已无能力抚养(当然你也得装装样子),是可以过继给有领养条件的人收养的。当然以后子女对你也没有扶养义务啦。。。
引用 的话:如果没钱怎么办?。。。很多人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养不起啊。。。。那就只好送到孤儿院啦……除非能找到符合条件又愿意收养的人,但是不能有金钱交易
LZ你也想想小盆友的感受好么......当你长大后发现,你亲生父母当年不要你是因为对你对腻了,一句“没兴趣”就送人了,你会怎么想?会产生很多社会问题的。PS:如果你想知道会产生什么社会问题,可以去一些社工组织或者福利机构看看,就算养父母对孩子再好,孩子还是会有心理阴影,而且是一辈子的。
引用 的话:又不是生之前就觉得不想养的。。。。这是个动态的过程好吧~~~可能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是想养的,但是时间长了就没兴趣了,或者觉得累什么的。。。。请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抢劫之后后悔把赃物送回就能没事?
引用 的话:你过于激动了。。。我只是看了新闻,说有老爹把自己的小孩送给别人抚养。。。但是收取了部分费用。。。某种意义上这已经属于贩卖人口罪了么?。。。。但是,考虑到确实有不想抚养自己的小孩的人,强加这种义务是不是过于苛刻了。。。如果有人愿意领养,并保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不是更好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要成为一种义务。。。。这种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不正好是某些虐童事件的根源么。。。。= =|||你要理解,人是存在一些“天然义务“的,比如说,最基本的,维持种群繁衍的义务。更具体点,生孩子和养孩子的义务。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社会的人可以免除、禁止掉某些义务及权利。比方说,生孩子的权利及义务,因为政策的原因,就会被免除掉。在未被免除的情况下,这些责任和义务你是需要去履行的。然后,在法律上,我们会对这些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做出要求。所以你的义务不是法律赋予你的,而是你有义务,然后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这样一个关系。
你有关系就能搞定,啰嗦什么法律道德的?有个朋友,想要女儿,生孩子前和自己哥哥说好,要是生个男孩就送给哥哥,自己再生个女儿。。。。。。。。。。。
引用 的话:你过于激动了。。。我只是看了新闻,说有老爹把自己的小孩送给别人抚养。。。但是收取了部分费用。。。某种意义上这已经属于贩卖人口罪了么?。。。。但是,考虑到确实有不想抚养自己的小孩的人,强加这种义务是不是过于苛刻了。。。如果有人愿意领养,并保证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不是更好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要成为一种义务。。。。这种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不正好是某些虐童事件的根源么。。。。= =|||这个我觉得果断属于贩卖人口了吧……|||||“我生了孩子,以不想养为由生完就卖,卖完接着生”,这不就好像……种X什么的吗?
引用 的话:这个我觉得果断属于贩卖人口了吧……|||||“我生了孩子,以不想养为由生完就卖,卖完接着生”,这不就好像……种X什么的吗?果断要和计划生育结合起来用。。。。
引用 的话:LZ你也想想小盆友的感受好么......当你长大后发现,你亲生父母当年不要你是因为对你对腻了,一句“没兴趣”就送人了,你会怎么想?会产生很多社会问题的。PS:如果你想知道会产生什么社会问题,可以去一些社工组织或者福利机构看看,就算养父母对孩子再好,孩子还是会有心理阴影,而且是一辈子的。我希望他们能够理解父母的想法——人应该是自由的活着的。。。
引用 的话:你要理解,人是存在一些“天然义务“的,比如说,最基本的,维持种群繁衍的义务。更具体点,生孩子和养孩子的义务。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社会的人可以免除、禁止掉某些义务及权利。比方说,生孩子的权利及义务,因为政策的原因,就会被免除掉。在未被免除的情况下,这些责任和义务你是需要去履行的。然后,在法律上,我们会对这些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做出要求。所以你的义务不是法律赋予你的,而是你有义务,然后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这样一个关系。我认为所谓的“天然义务”是不存在的。。。那些只不过是本能罢了——一段事先写好的生物程序,在预定的时候做预定的事情,仅此而已。。。。我可以选择不繁衍后代,为此我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制裁。。。。所有人都应该是生而自由的,然而,此种自由所受到的唯一限制,正如苏格拉底所言——“挥手的自由应该止于他人的鼻尖处”。。。
引用 的话:如果要是“喜当爹”后发现真相了,能不能送给他人抚养呢???我觉得你说的这个,A如果发现孩子压根不是自己的,那他根本就不是孩子的父亲,当然也对孩子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女方是孩子的母亲,女方对孩子有抚养义务。A只有权利要求和女方离婚,并就女方出轨一事,要求女方对自己做出赔偿,但是,A没有权利把女方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这个孩子跟A无关,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只能作为婚姻内出轨证据
引用 的话:我认为所谓的“天然义务”是不存在的。。。那些只不过是本能罢了——一段事先写好的生物程序,在预定的时候做预定的事情,仅此而已。。。。我可以选择不繁衍后代,为此我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制裁。。。。所有人都应该是生而自由的,然而,此种自由所受到的唯一限制,正如苏格拉底所言——“挥手的自由应该止于他人的鼻尖处”。。。本能,就是“天然义务”。至于你可以选择不繁衍后代,恰恰是因为你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的文明形式决定了你可以不承担此类义务,(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定,实质上恰恰是为了族群的繁衍,从根本上来讲,仍然是服务于“人”这个群体的“天然义务”,只不过,文明的发展决定了个体承担这个义务的形式不同罢了)。并不是说你天生的就不应该承担此类义务。这是一个确定有,然后免除的过程。你后面提到的“挥手的…………”那句话,和天然义务是否存在没有关系,你是没能理解这话。这话只是说明社会的人所拥有的自由,并不是无限自由。而是有限自由。在这句话中,强调了你的自由不能以损害其他人的自由为代价,没有强调的部分是,你的自由,同样不能以损害族群为代价。
引用 的话:本能,就是“天然义务”。至于你可以选择不繁衍后代,恰恰是因为你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的文明形式决定了你可以不承担此类义务,(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定,实质上恰恰是为了族群的繁衍,从根本上来讲,仍然是服务于“人”这个群体的“天然义务”,只不过,文明的发展决定了个体承担这个义务的形式不同罢了)。并不是说你天生的就不应该承担此类义务。这是一个确定有,然后免除的过程。你后面提到的“挥手的…………”那句话,和天然义务是否存在没有关系,你是没能理解这话。这话只是说明社会的人所拥有的自由,并不是无限自由。而是有限自由。在这句话中,强调了你的自由不能以损害其他人的自由为代价,没有强调的部分是,你的自由,同样不能以损害族群为代价。什么叫“人类的文明形式决定了你可以不承担此类义务”,我的决定关乎人类文明形式什么事了,我想承担就承担,不想承担就算打死你我也不会承担的。。。你的言论分明是在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与意义,如果真的要否定个人的自由意志,那还不如直接说“所有的一切早在宇宙诞生之初就已经决定好了”。。。说到损害族群的利益,这一状况本身就是模糊的——假如说我说自己的孩子是魔鬼的化身,那么我让他继续存活下去岂不是就威胁了族群的利益(万一某天他魔性大发,给它人带来灾难呢?)。。。所以,自由不能推广到更加宏观抽象的情境中。。。。
引用 的话:什么叫“”,我的决定关乎人类文明形式什么事了,我想承担就承担,不想承担就算打死你我也不会承担的。。。你的言论分明是在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与意义,如果真的要否定个人的自由意志,那还不如直接说“所有的一切早在宇宙诞生之初就已经决定好了”。。。说到损害族群的利益,这一状况本身就是模糊的——假如说我说自己的孩子是魔鬼的化身,那么我让他继续存活下去岂不是就威胁了族群的利益(万一某天他魔性大发,给它人带来灾难呢?)。。。所以,自由不能推广到更加宏观抽象的情境中。。。。唉…………对于你这样的孩子,真心是懒得再说什么了。悲哀啊
引用 的话:我觉得你说的这个,A如果发现孩子压根不是自己的,那他根本就不是孩子的父亲,当然也对孩子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女方是孩子的母亲,女方对孩子有抚养义务。A只有权利要求和女方离婚,并就女方出轨一事,要求女方对自己做出赔偿,但是,A没有权利把女方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这个孩子跟A无关,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只能作为婚姻内出轨证据那这么说喜当爹这种情况下,不管这个孩子的话,也构不成遗弃罪???
引用 的话:那这么说喜当爹这种情况下,不管这个孩子的话,也构不成遗弃罪???当然了,只要有充分证明这个孩子不是自己骨肉的证据
引用 的话:那这么说喜当爹这种情况下,不管这个孩子的话,也构不成遗弃罪???当然不构成咯
喜当爹没有抚养义务
并且可以找女方索要小孩之前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把小孩带出去遗弃掉的话 那就构成犯罪了
引用 的话:你要理解,人是存在一些“天然义务“的,比如说,最基本的,维持种群繁衍的义务。更具体点,生孩子和养孩子的义务。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社会的人可以免除、禁止掉某些义务及权利。比方说,生孩子的权利及义务,因为政策的原因,就会被免除掉。在未被免除的情况下,这些责任和义务你是需要去履行的。然后,在法律上,我们会对这些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做出要求。所以你的义务不是法律赋予你的,而是你有义务,然后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这样一个关系。+10086.抚养自己所出的孩子应该是人类的自然责任吧。当然不排除种种原因所导致的不能履行这一责任。“人之所以为人”——是人能区别于野兽的感情或者是受法律和道德约束的行为。楼主只狭隘的看见了自己的“自由”,但是“自由”本来就是受到约束的“自由”。父母之爱,和养孩子的“兴趣”,天壤之别。人不是宠物,我不屑和这样的人多说。
失去抚养兴趣?如果还没决定好要不要他,那就等决定好了,自己也有能了再去要孩子,这样对孩子也是负责的
还是说法律规定,自己的孩子就必须要被自己抚养,是强制的??那么这对于那些失去抚养兴趣的人而言岂不是太不自由了????按这个逻辑——法律规定不能杀人,那么对于那些有杀人爱好的人岂不是太不自由了?
引用 的话:+10086.抚养自己所出的孩子应该是人类的自然责任吧。当然不排除种种原因所导致的不能履行这一责任。“人之所以为人”——是人能区别于野兽的感情或者是受法律和道德约束的行为。楼主只狭隘的看见了自己的“自由”,但是“自由”本来就是受到约束的“自由”。父母之爱,和养孩子的“兴趣”,天壤之别。人不是宠物,我不屑和这样的人多说。什么“父母之爱”不过就是各种激素和神经递质的长期作用下形成的某种固定神经网络所导致的常规行为。。。。。是你们自己无法认识到自己的本质,所以才用各种抽象的情感概念来解释自己的行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才是一种真正的悲哀。。。让我来告诉你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原因吧!——那是因为我们的智能!我们的智能超越这个星球上的所有动物,所以我们成为了人!因为有高智能,所以我们可以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观察、归纳、总结;我们得以察觉到因果律的存在,并以此为基础对未来进行推演;我们也得以获得反省自身行为的能力。。。进化出的本能保证了种群的最优化繁衍模式,然而我们最终进化出了智能,这使得我们得以再次反思我们自身的各种本能。。。当可以直接通过调节大脑内部各种内分泌来控制一个人的情感,那么所谓的“爱”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幸福有存在的意义吗??这一切感受不过是一种假象罢了——而我反感将这种假象看待的过于严肃的人。。。。
我擦,因为你有自由所以想生就生,不想养就不想养,那你的孩子的基本生存权谁来保证?这个社会谁为那些随便生下来没人养没人教的孩子买单?你真的放心送出去的孩子受到的保障吗?你真的认为社会负担得起这么多孩子的养护吗??你是人,孩子也是人,孩子不是东西想送就送的好么!!!
lz不是搞出人命了然后不想负责吧~
引用 的话:lz不是搞出人命了然后不想负责吧~宙斯的爷爷还想要吃掉宙斯呢。。。。
引用 的话:我擦,因为你有自由所以想生就生,不想养就不想养,那你的孩子的基本生存权谁来保证?这个社会谁为那些随便生下来没人养没人教的孩子买单?你真的放心送出去的孩子受到的保障吗?你真的认为社会负担得起这么多孩子的养护吗??你是人,孩子也是人,孩子不是东西想送就送的好么!!!孩子仅仅是我的遗传物质的继承者,仅此而已。。。作为我自身的一种衍化产物,我对其有一定的处理权。。。正如大多数人选择堕胎一样。。。
引用 的话:宙斯的爷爷还想要吃掉宙斯呢。。。。宙斯他爹杀了他爷爷,宙斯又杀了他爹啦~希腊神话那一锅乱炖没人能管,可是lz你顶上多得是可以管你的人啊
银行安保人
楼主自私是怎么养成的?三观问题无法协调。。。
引用 的话:宙斯他爹杀了他爷爷,宙斯又杀了他爹啦~希腊神话那一锅乱炖没人能管,可是lz你顶上多得是可以管你的人啊除了法律,没有人能管我。。。
引用 的话:楼主自私是怎么养成的?三观问题无法协调。。。如果你将理性看做是某种形式的自私,那我也没什么好评论的了。。。
银行安保人
完全的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状态。。。建议LZ去咨询专业医生。。。当然你肯定不屑一顾。。。。正常来说,作为一个人,有自我的一层属性,也就是你所说的“自由意志”,另外人还有一层社会的属性,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法律”“道德”等。。。没有人能只有“自我”
引用 的话:孩子仅仅是我的遗传物质的继承者,仅此而已。。。作为我自身的一种衍化产物,我对其有一定的处理权。。。正如大多数人选择堕胎一样。。。撸主你真是深的封建儒家传统的精髓,你亮了。。看心理医生+1
引用 的话:完全的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状态。。。建议LZ去咨询专业医生。。。当然你肯定不屑一顾。。。。正常来说,作为一个人,有自我的一层属性,也就是你所说的“自由意志”,另外人还有一层社会的属性,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法律”“道德”等。。。没有人能只有“自我”引用 的话:撸主你真是深的封建儒家传统的精髓,你亮了。。看心理医生+1看心理医生还不如直接找研究神经生物学的。。。大脑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台机器,输入什么,输出什么。。。不符合普遍状态的大脑就被认为运转出了问题?。。。在我看来,我的大脑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就说明一切还是正常的,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银行安保人
引用 的话:看心理医生还不如直接找研究神经生物学的。。。大脑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台机器,输入什么,输出什么。。。不符合普遍状态的大脑就被认为运转出了问题?。。。在我看来,我的大脑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就说明一切还是正常的,没什么需要担心的。。“在你看来”这四个字组成了你认知的世界。。。问题这不等于“真的”世界。。。如果自然科学能解决一切。。。就不需要社会科学和哲学神学神马的了。。当然也包括你觉得没用的心理医生了。。问题是。在“正常人”看来,自然科学还不足以完成这一点
引用 的话:什么叫“”,我的决定关乎人类文明形式什么事了,我想承担就承担,不想承担就算打死你我也不会承担的。。。你的言论分明是在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与意义,如果真的要否定个人的自由意志,那还不如直接说“所有的一切早在宇宙诞生之初就已经决定好了”。。。说到损害族群的利益,这一状况本身就是模糊的——假如说我说自己的孩子是魔鬼的化身,那么我让他继续存活下去岂不是就威胁了族群的利益(万一某天他魔性大发,给它人带来灾难呢?)。。。所以,自由不能推广到更加宏观抽象的情境中。。。。可以参考社会契约论。作为一个社会人,你让渡了一部分的自由权利,所以作为社会人不存在完全的自由意志。
引用 的话:“在你看来”这四个字组成了你认知的世界。。。问题这不等于“真的”世界。。。如果自然科学能解决一切。。。就不需要社会科学和哲学神学神马的了。。当然也包括你觉得没用的心理医生了。。问题是。在“正常人”看来,自然科学还不足以完成这一点快了。。。就快了。。。马上人类意识的数学模型就会被构建出来了。。。到那时,我们才发现自己和风中沙尘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皆受制于那唯一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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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孩子?怎样办理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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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那么怎样办理收养?需要哪些条件?律师365将在本文中为您的权威解答。  一、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 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收养社会弃婴需要那些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 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二张。  三、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和《》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收养法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延伸阅读:&&&& &&&& 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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