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富饶乡的农村户口不交失业保险到哪去开失业证明, 我想把农村户口不交失业保险迁到老公这,但

齐齐哈尔依安县富饶乡兴温村四屯的村民-反映政府不给分承包责任田
您好,我是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富饶乡兴温村四屯的村民,我叫李洪生,我今年都75了,我家里现在有三个孙女李颖,李静,赵婷现在没有分到承包土地责任田,无地可种一事向贵部门作以反映。请贵部门依法维护农民的生存权利,解决我们吃饭问题。我三个孙女分别是大儿子李振东之女李颖1989年1月出生,李静1996年2月出生,小儿子之女赵婷1994年8月出生,我的三个孙女的户口原均在依安县富饶乡兴温村四屯,均符合二轮承包分地条件,虽然他们的户口是后落到本村的,但他们已经成年了,从2009年我们家就一直到村委会,乡政府反映,要求给三个孩子解决吃饭问题。要求按政策给予调整分得承包责任田,但村委会,乡政法一直推脱,至今没有解决,我到依安县信访办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此事,县信访办责成乡政府给予解决,但至今仍未解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通知》的精神,即便是违反计划生育出生的人口已按政策处理并全部兑现处理的,只要本人有要求,家庭有经营能力,一般也要落实他们的土地承包权。我孙女李颖,李静虽是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但当时村委会将我大儿子加的两间房子卖了,钱由村委会没收了,当年的收成苞米全部被村委会给卖了,钱也归村委会了,此事由乡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已核实完毕并形成了书面材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明确规定,机动地应用于人口变化调整承包土地,我村现在又大量机动地,都在有权有关系的人手中,在我村没有户口的人有地可种,超出二轮承包责任田标准白种地的大有人在,土地分配严重不公平,造成我们一个家庭就有三个人无地可种,作为农民,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生存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我们家的三个孙女均符合分地条件,无地可种,无生活来源,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土地承包权常年得不到落实,合法权益常年得不到保护,严重影响我们家庭的正常生活,状告无门,肯定贵部门领导督促我们所在地主管人员尽快解决我们吃饭的问题,我们一家将感激不尽。联系人:李洪生身份证:123011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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