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及补偿标准和时间-蒋文勇律师-法邦网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及补偿标准和时间时间: 21:19:12&&&&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及补偿标准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现将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及补偿标准和时间简述如下: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0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任何理由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拖欠工资)足额(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法定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合同期满,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同意由用人单位提出修改原合同内容,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文发表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3种情形
1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13、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重组,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9、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20、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2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致使解除劳动关系的。
2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责令关闭或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文发表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作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以上所称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原文链接:
执业机构: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万州区
手机号码:400-818-9919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蒋文勇律师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咨询内容:
蒋文勇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蒋文勇律师文集查看
|||||||Copyright &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76号|客服电话:010-(不解答法律咨询)&&&&&&&&&&&&&&&&&&&&劳动派遣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者能否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
劳动派遣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者能否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南京劳动栏目关注:
【法谱中国】关联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外国人就业证...
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导读:劳动派遣中涉及到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因此,当被派遣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受到侵害时,劳动者通常不清楚应该向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中的哪一方所要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能否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下面就从一个案例入手,向大家解答以上问题。
案例简介: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日,原告帷幄公司与中车襄阳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份,约定帷幄公司根据中车襄阳分公司的要求向该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帷幄公司负责与派遣人员,负责派遣人员所有的人事、劳资和等工作;帷幄公司委托中车襄阳分公司对派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帷幄公司,作为派遣人员留用、退回及发放薪酬的依据。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车襄阳分公司因岗位调整而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帷幄公司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帷幄公司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该合同的有效期至日,其后双方又续签了三份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日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履行至2016年1月上旬,其后原告中车襄阳分公司将帷幄公司派遣的劳务人员退回。被告何丽于日与原告帷幄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约定帷幄公司将何丽安排在中车襄阳分公司工作。其后被告何丽一直在用工单位中车襄阳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告帷幄公司又与被告何丽续签了一次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于日期满。日,原告中车襄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出《关于清退帷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通知》,称中车襄阳分公司与帷幄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已于日到期,并不再与帷幄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合同。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要完成清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当日被告何丽等人停止工作,退出工作岗位。同年1月13日,原告帷幄公司与被告何丽等人办理了解除、通知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一栏填写为“合同到期不续签”。日,何丽向襄阳市襄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帷幄公司、中车襄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同年6月6日,该委裁决帷幄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840元,中车襄阳分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负连带责任;驳回了何丽的其他请求。原告帷幄公司与中车襄阳分公司不服裁决,均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关于如何分配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的约定无对外效力本案中的派遣单位是原告帷幄公司,应由其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原告帷幄公司与被告何丽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被告被退回后,原告帷幄公司迳行解除了与被告的劳动合同。被告系因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而被退回,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本案亦不存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原告帷幄公司的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被告何丽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中车襄阳分公司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并继续履行一段时间后将被告何丽退回,并不必然给被告造成损害。但是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不当然解除或终止,本案实施解除行为的是原告帷幄公司。二原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车襄阳分公司因岗位调整而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帷幄公司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帷幄公司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根据该条约定,中车襄阳分公司加付劳务费的对象是帷幄公司,再由帷幄公司支付给被退回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该约定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关于被退回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何承担的约定,而非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原告中车襄阳分公司要求不承担连带支付义务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律师说法:劳动派遣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者可以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指的是,在劳动者本身没有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几种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这一案件中事实上还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两个概念,为什么这么说?经济赔偿金是一种惩罚性措施,它只有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时才可能出现。相较于仅仅为了补偿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功能在于既保护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也惩罚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本案中,用人单位帷幄公司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前者仅仅因为劳务派遣合同的到期就直接解除了与被告何丽之间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自身没有过错或问题的情况下,若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帷幄公司与何丽解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一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因此被告何丽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只能择其一主张,不能同时要求获得。以上就是对“劳动派遣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劳动者能否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什么不懂或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我们的劳动法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提供一个令您满意和放心的答复。
延伸阅读:
一、劳动派遣人员工龄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
一、劳动派遣工伤由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随意的,它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用工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用工方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劳动者没有过错,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赔偿金。另外,如果用工方与劳动者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的,也应当按合同支付。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栏目
关于劳动派遣中经济补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者能否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 的推荐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咨询
南京劳动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案例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资讯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规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专题
解除劳动合同热门专题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专业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