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 两种情况下辞职要付违约金
来源:东南快报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李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
  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2万元。
  【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案例中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炒老板鱿鱼要记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
  【读者咨询】
  小王于2006年6月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义务,小王于是向本报劳动合同法专栏咨询如下问题:1、他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效?2、他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他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金?
  【解答】
  《劳动合同法》将于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小王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日后仍继续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小王如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在2008年1月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如果小王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是在日之后,那么合同就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假如小王并未接受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也没有竞业限制,可以不用承担违约金。(记者 祝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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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余 饭 后【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上限、如何计算_律师365
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通常由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只要当事人一方违约就会受到该条款的惩罚。那么,在实践中,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是否有上限?一方或双方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根据《劳动》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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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约定违约金高于合同法规定的,超过部分不予支持,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给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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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违约金收入如何处理
14:06:49中财税网字体:
  问:我公司的某供应商因未履行合同发生违约,收到的违约金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到供应商因未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应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责任编辑:初晓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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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违约金的重复约定,是否都能得到支持?
作者:张颖佩 律师  时间:日
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时,会出现对同一行为约定两种违约金的情况,一种是每逾期一日履行要按日支付滞纳金(实为违约金),另一种是按合同数额的一定比例或一固定数额交纳违约金。在合同法理论与审判实践中,上述约定实为对违约金的重复约定,只能适用其中的一种约定。
比如货物买卖合同,针对购买方的逾期付款问题,合同中同时约定了逾期付款要按日交纳滞纳金、及逾期付款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守约方只能选择一种违约金的承担方式向对方主张,而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两种违约责任。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认定只有其中一项有效,还需要考虑如下情况:第一,每一项违约条款均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第二,是否存在不同的违约条款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
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房租,要按日支付逾期的滞纳金,若承租人的逾期支付行为造成了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则需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两种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因为虽然承租人仅行了逾期支付租金这一个行为,但造成了合同解除的后果,这个后果给出租人带来的损失不是滞纳金这一项就可以弥补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两种只针对一种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只能适用其中一项,但也要考虑以上所述的其他情况。
张颖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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