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甲方乙方电影在线观看领导该不该骂乙方

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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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乙方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处分该房产所需的一切事宜)。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的相关授权将该房产以甲方名义转移给第三方,乙方因处分该房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乙方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处分该房产所需的一切事宜)。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的相关授权将该房产以甲方名义转移给第三方,乙方因处分该房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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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的相关授权将该房产以甲方名义转移给第三方,乙方因处分该房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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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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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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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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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乙方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处分该房产所需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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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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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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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乙方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处分该房产所需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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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从深圳市龙华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宝安区龙华XX南路东侧XX市花园2栋D座504室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日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产,在购房时甲方欠开发商人民币三万元,后来甲方与开发商因欠款、延期交楼违约、解除合同等事宜产生纠纷,部分纠纷事宜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决处理。但甲方仍然无法办理该房产的房产证,该房产一直处于毛坯房状态,未装修、未居住。
  二、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已为该房产支出各项费用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包括甲方此前所欠开发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68910.00元;物业管理费5187元;本体基金885元;银行按揭款12702元),且经乙方多次与开发商、贷款银行等多次交涉,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证书,甲方对此表示认可。
  三、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产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不再主张该房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权属、该房产现净值及增值部分),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转移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八万八千元作为对价(上述款项不含本合同签署前乙方代甲方返还的七期按揭款人民币12702.27元),上述八万八千元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由乙方向甲方全额付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为乙方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处分该房产所需的一切事宜)。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的相关授权将该房产以甲方名义转移给第三方,乙方因处分该房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五、乙方在处分该房产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委托公证、开具银行帐户、签署相关文件等义务),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该房产在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如下款项:
  1、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八万八千元(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款项);2、由乙方代甲方支出的八万七千陆佰八十四元(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款项);除双倍返还上述款项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因甲方违约产生纠纷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合同价(约为32万元)的差额。
  七、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本合同签署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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