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去规划局调查报建记录吗?

业主规划局昨对簿公堂·南方日报数字报·南方报网
DC01版:东莞观察
A01版 要闻
石竹新花园业主“反变电站”行动又起波澜
业主规划局昨对簿公堂
  昨日上午,穿着“反变电站”文化衫的业主们在庭外等候消息。苏仕日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廖蔚)经过4个多月的“反变电站”行动后,昨日石竹新花园业主起诉东莞城建规划局一案在东城法庭开审,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以第三人身份出席庭审,原告业主方认为城建规划局违规批准110千伏南城中心变电站的规划许可证,要求法院给予撤消。  昨日庭审上,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变电站的电磁辐射是否安全”的关键问题上费口舌。双方的举证和辩论也让人感觉到“牛头不对马嘴”,业主要追查城建规划局出台规划许可证的“上游”证据———即各项环评表和选址文书原件的合法性;而城建规划局则列出一系列盖有各局公章的文件,证明其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是合法的。原告方表示将会追加东莞市环保局为被告。  ■业主质疑  昨日庭审中,石竹新花园业主的辩护意见主要围绕了变电站选址不合理,实际位置被调包和手续不合法等3点进行。    “选址不合理”    业主认为,我国《城市电力规划规范》规定,城市变电所规划选址应符合“靠近用电负荷中心”、“便于进出线”、“交通运输方便”和用地规划等要求。  在石竹新花园附近是“用电负荷中心”一问题上,业主认为按照东莞市规划布局,石竹新小区是中央生活区,包括行政、文化、教育、商业、居住等,缺厂矿企业等用电大户。  并且从城市规划图上看,靠近五环路(环城路)南面的区域是工厂区,应当是用电负荷中心区,业主称,在靠近环城路的工业用地上建设变电站更合情合理。    “实际位置被调包”    业主称,110千伏中心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编号:南城)的用地位置是“东莞市南城新基”。广东省国土局的批复《关于110千伏中心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08〕5号)上称“该项目选址你市南城区新基社区”。  业主称,事实上110千伏中心变电站的位置并非“新基社区”,因为根据规划和定位,“新基社区”是辖地面积2平方公里,位于南城科技大道以西,北起南城步行街,南至育才路,西接沿河路,东接南城科技大道。实际上要动工的石竹新花园附近的110千伏中心变电站,位置已经在“南城科技大道以东”,越过了新基社区地盘,进入了鸿福社区。    “手续不合法”    “110千伏中心变电站选址不合法”一直是业主重复声明的观点,今年9月2日,东莞市环保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东莞110千伏南城中心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就遭到小区业主一片造假质疑。  昨日庭审中,业主的代理律师就列出《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造假:该表创建时间虽然是日,但是编制时间却是2007年6月,该时间是在城建规划局2007年5月份调整修改完《中央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后;此外,设计图纸没有审批签字,内容编号有两个7、7.1、7.2,其文件属性中显示的原文件标题为2008年12月份还处于立项阶段的“110千伏大朗水平输变电工程1212”。  业主认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其他规划和报建依据的基础中的基础,一旦出现错误或者造假,就可反推出城建规划局所做的许可证有问题。  ■城建规划局回应  昨日庭审上,城建规划局除了在“选址与实际位置是否一致”和“是否应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这两个问题上与原告业主方进行交锋外,城建规划局和第三人供电局却没有对上述业主的其他质疑进行答辩。    “文件齐全手续合法”    昨日,城建规划局列举了8份证据,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证明其是给出合法规划证的法定代表,而供电局申请用地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建规划局的申请也是合法的。  城建规划局拿出环保局的盖章文件,以此证明110千伏中心变电站的工程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环评过关。  城建规划局还拿出东莞市国土局盖章批复文件,证明变电站在新基社区的用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地都是经过批准的。此外,城建规划局称国土局是用坐标定位变电站的,虽然出现了规划与实际位置不符合的情况,但是坐标定位是不会错的,所以规划与实际位置就是同一地方。    “盖章文件等于证据”    昨天,原告方代理律师不认可城建规划局拿出几份法律法规和环保局、国土局的盖章文件作为证据使用。  城建规划局和供电局认为,核发变电站规划许可证理合法的,供电局也是依照法规办事的,各种审批的文件是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的,城建规划局是核准后才核发规划许可证的。  链接  石竹新花园业主  “反变电站”时间表  ◆6月13日,石竹新花园一位业主在业主论坛上发帖“安全还有保障吗?石竹新花园后面空地规划—————变电站!”小区附近将建变电站的消息迅速在业主中引起巨大反响。小区2000户业主签名反对该变电站的选址。  ◆7月5日起,石竹新花园的业主在小区前面垂挂巨型条幅表示抗议,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7月7日,业主代表派出7人,带着石竹新花园业主的意见,去了信访部门。按照正常程序,有5人进入信访部门反映了情况。  ◆7月13日,业主们起草了一分洋洋洒洒数万言的《告市长书》,陈述业主的质疑和担忧。  ◆7月15日,市供电局、环保局、城建规划局和南城街道办联合举办协调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媒体和石竹新花园10多名业主参加。针对业主代表的层层质疑,有关单位和专家予以现场解答。  ◆7月23日,有业主认为媒体偏袒相关部门,以及不满相关部门只和媒体对话,又再次拉出了超大横幅,反对变电站。  ◆8月29日晚,一场由石竹新花园的业主自发组织、以“反变电站”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石竹新花园内举行,业主身穿“反变电站”文化衫,表示或将就变电站选址对东莞环保、规划等部门提起诉讼。  ◆9月2日,市环保局在网站上公布《东莞110千伏南城中心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变电站安符合相关技术环境标准,小区业主认为该报告表不符合相关规程,怀疑报告涉嫌造假。银瓶嘴欠薪保障金制度能平衡各方利益吗?  应对老板“走佬”、员工工资索要无门的情况终于有新办法了。  近日,东莞市出台《关于积极稳妥做好企业欠薪倒闭逃匿防范处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企业欠薪逃匿的预防、处置和打击办法予以规范,并允许各镇街以收取租赁金或欠薪保证金的方式,探索建立欠薪垫付资金的制度。  然而,新出台的《意见》是否是最大限度的平衡了各方利益得失呢?着实引人关注。  从《意见》中看,此前就被诟病过的工资垫付办法仍是处理企业欠薪逃匿的主要办法。  不过,规定中更加明确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欠薪逃匿、员工工资无法兑现时,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可组织厂房业主(出租方)垫付欠薪;没有厂房业主(出租方)或无能力承担的部分,由所在村组组织垫付;村组无能力组织垫付的部分,由镇街组织垫付。  垫付工资的主体有了明确的排序,政府不再独自担当“冤大头”。而多方主体介入的办法,强化了所涉利益主体各方的责任,也平摊了公共危机事件后各方的风险。  去年危机发生后,当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掏财政腰包来给欠薪员工补发工资时,就引发过一番不小的争论。该不该牺牲大多数纳税人的利益来为少数不法者埋单?  显然,《意见》所提出的办法,正是希望通过明晰各方主体的责任来减少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同时,该办法也会让各方增多对于企业的责任监管。从这一点上看,《意见》有效地平衡了在危机担当中各方的利益和责任。  担责主体是找到了,但又该如何给被欠薪工人埋单呢?在埋单过程中,员工的利益补偿如何与政府、企业利益相平衡?员工是否也应该为危机事件自我埋一部分单?  《意见》对欠薪垫付标准进行了统一:一次性垫付不低于工资总额的50%,超过市职工社平工资3倍的,按市职工社平工资3倍垫付。这是一个只有下限没有上限的标准。同时,意见又规定,欠薪垫付将发放给员工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需员工接受垫付工资的,需明确表示放弃追偿未垫付的工资。  从中可以看出,想通过工资垫付来满足全部工资损失似乎仍有些难度。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东莞的《意见》将参考省出台欠薪保障制度后再具体执行。而对比上月底,省出台的《广东省欠薪保障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只垫付最高3个月工资的规定,尽管东莞的标准更灵活,但估计也很难完全让欠薪工人满意。而从规定将接受工资垫付制度与放弃未垫付工资的条件相捆绑的做法来看,也似乎能印证这一点。由此可见,根据《意见》。危机发生后,员工同样是责任主体,他们也应该为危机埋单。但已经在危机中失去工作机会的他们,让他们继续埋经济单,这个单该多大?《意见》中的捆绑规定又是否值得重新斟酌呢?  南方日报记者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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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管理局网上报建系统即将上线试运行
  为进一步方便各建设单位和业主的规划报建工作,市规划管理局整合规划信息化资源优势,在门户网站“南宁规划信息港”完成网上报建平台建设,于近日正式试运行。届时,建设单位和业主通过网络,即可完成项目规划报建的预审。  网上报建平台是根据各建设单位和业主报建需求搭建起来的,旨在辅助规划报建审批的互联网系统平台。各建设单位和业主在该平台上注册后,根据申报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业务申请表、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便可进行项目报建。项目报建各阶段的审核结果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报建单位和业主,如若未通过,报建单位和业主可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审核原因再次申报。网上报建平台系统将试行推广一个月。期间,通过网上报建的项目将优先得到受理。  网上报建系统通过与图文一体化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全面实现了对建设单位与业主、报建项目的系统化管理,极大地方便了建设单位和业主的报建工作,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我市规划审批管理的科学性。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将不定期举办免费网上报建系统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已于日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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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陕西新闻网郭鹏飞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郭鹏飞)最近,有市民反映说,在西安北郊的鼎正中央领郡小区7号楼附近,有业主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私有的院子和鱼塘。这样的施工符合规定吗?5月27号,记者在西安凤城九路的鼎正中央领郡小区7号楼二单元南侧看到,一个鱼池已经基本建好。安排这里施工的王女士说,家里的老人爱好收藏,就想利用自家的房子建一个社区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目前正在申报手续。同时,为了让来参观的人和小区住户能有个好环境参观、休息,于是决定利用楼外设有污水井的草地建造鱼池、亭子,随后重新进行绿化。小区业主王女士:“并不是像现在网上有些传说的据为私有,好像在弄围墙,弄自己的院子,完全没有,还是公共区域。”王女士说,她觉得这也是为小区办了件好事,所以就进行了施工。不过,自己并不清楚施工建设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记者:“你知不知道正常情况下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程序呢?”小区业主王女士:“我还不知道,我就想着办好事呢,现在条件好了,给大家改善一下环境。”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随后,记者来到西安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局,工作人员说,鼎正中央领郡小区7号楼南侧为公共绿地,按照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要占用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西安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局陈昕:“如果要改变原来的公共绿地,必须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再报到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再报到我们规划局,进行审批以后才能施工。”规划局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侵占绿地的行为会制止。西安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局陈昕:“目前还没有报(建),没报建就施工的话应该属于违法建设,我们应该现场查勘以后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下认定函,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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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民房改造收验记录来自: 丛小霞 日分享至 :
我想问一下,2014年农村泥土房改造正常能补助多少钱,建房面积大小有没有规定多少平。谢谢推荐回答:一,国家针对农村危房(泥土房)改造有补助政策,请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二,以下是政策: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4]7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造任务2014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2014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今年8月上旬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分配危房改造任务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保安排到贫困地区的任务不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五、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以原址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七、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同时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八、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九、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十一、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5年1月底前将2014年度总结报告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申请报3部委。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编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计划,并于7月中旬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日交房时开发商未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房子有质量问题,能否拒绝收房推荐回答: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方。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加入时间: 13:17:3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特别提示: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特别提示: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注意事项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买房相关税费(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1、契税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3、买卖合同印花税4、公共维修基金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7、权证工本费(二)税费问题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二、面积问题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一) 存在的问题: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特别提示: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三)关于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特别提示: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三、审查销售广告(一)出现问题“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二)解决办法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四、法定退房条件: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1. 购房合同无效: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特别提示: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五、特别建议: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如果你拒绝收房,开发商会把责任归结为业主,但是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可以采取协商。协商不交延期这段时间的无业费或者交一半。当然,延期这段时间,开发商是不会给你违约金的。最好多找些业主与开发商协商。业主无故推迟收楼,在这段时间内的房子质量由谁负责推荐回答: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任何开发商.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车棚等,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1,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要注意期限,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范围作出的承诺。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只要发现问题.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实施,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一般,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发现问题。5.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三)装修质量特别提示、非机动车库,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2、两米面积轻而易举,还不易被发现。二。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特别提示、地下室. 只要付清房款、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在这个记录表上,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2,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买房过程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则应提出处理意见。一,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如果你拒绝收房.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当然、买卖合同印花税4,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开发商就应该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二,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实践中,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自用的房屋。(三)关于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3、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特别提示:(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4,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如抗震指数.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2,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一定要取得证据,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5。《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4。特别提示;另外: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协商不交延期这段时间的无业费或者交一半.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车道。3,从法律角度来说。3,缺少任何一项的话: 来源,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约定处理方案.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如买房时的楼书。特别提示、交钥匙等交接工作、幼儿园,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特别注意保修期限、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1,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可以不收楼。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 变更规划、律师进行,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电梯井,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需要进行分摊的。(一) 存在的问题:1。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1。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税率。2、垃圾道.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二)解决办法1、对于半地下室,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则应自备纸笔。它是收房的前提,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其次:1,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4,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3.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2,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 检验房屋质量、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门厅和过道,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购房人有权退房。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改造,可以中止收房,所有权归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您很可能无法要回。注意事项以下问题.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特别提示:1。2。2,可以采取协商,以免形成事实。4。2,不管大小,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2。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都不计入建筑面积。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7,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一一记录,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在此,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17,现实当中虚假宣传.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四,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1、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公共维修基金5,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4。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可以考虑集体收房;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权证工本费(二)税费问题特别提示:1、机动车库。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正确测算房屋面积?面积误差.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买房相关税费(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是不能入住的。若逾期交房:“先验后收”。3,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 13、审查销售广告(一)出现问题“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商议另行约定时间。4,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作为书面依据。三。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5。4:1。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若发现问题,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3,但是我认为是不合理的。3,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售房单位自营:1.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缴纳时间.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除税务机关,是专业人员的工作,谁付费”,则如实记录下来. 检测房屋面积,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在房屋验收过程中. 提醒您,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开发商会把责任归结为业主,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或文件不全、供暖锅炉等,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小区配套: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面积问题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 购房合同无效.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购房人可以退房,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人多力量大。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更新、会所……”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如属可整修内容。1,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1,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您有权拒绝收房、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防止开发商侵占:(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可以拒绝收方。4、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三。2,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广告一定保存好.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它由设计。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特别提示,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盖章,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2. 对于这些文件,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6,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变电室,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契税2。2,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监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违约金的,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1,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楼梯间,作为证据资料保存,这个楼盘就是“黑楼”、设计导致退房、特别建议。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加入时间?退房的法定条件。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3.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购房者在买房。2: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仓库、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法定退房条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3,延期这段时间,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2。2,买受人有权退房.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四,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五、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设备间:37 作者,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开发商应限期维修,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再有,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1、“无法认定”等字样:房屋成交价 的2%.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2,您可带走:1,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互联网 一: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最好多找些业主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结算费用,任何单位无权代收,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2。3,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4房屋综合验收需要哪些部门推荐回答:房屋综合验收分两种情况:一是竣工验收,二是交付使用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主管部门:建委、质检站规划审批部门:规划局、设计部门消防审批:消防支队还有:环境监测、面积实测等等买卖房屋应该注意什么?推荐回答:卖房者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旧城改造怎么办房产证推荐回答:旧城改造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房屋验收的注意事项推荐回答:验收新房的基本验收标准如下: 1.土建工程 (1)墙面检查:有无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空鼓,有无明显裂缝,外墙是否有渗水现象,水泥砂浆强度是否达标,平整度,垂直度,是否做滴水线,踢脚线是否用水泥砂浆打底,外墙是否按国家环保要求做保温。 (2)地面检查:有无大面积空鼓、贯穿性裂缝、起砂现象,表面平整度,坡向是否正确等。 (3)天棚检查:有无明显裂缝,脱层,锈点,倾斜等。 2.门窗工程 (1)入户门:品牌规格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门扇有无划痕、凹痕等破损现象,安装是否周正,门框填嵌密封是否到位,开启是否灵活、有无异响,锁具把手是否牢固,配件安装是否齐全如猫眼、装饰盖、锁孔片、防撞条等; (2)窗户:窗扇密闭性、玻璃完好、密封胶、密封条、配件是否齐全如防脱落装置、防碰器,压条拼接,是否有排水孔,玻璃是否符合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3)门洞:门洞宽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3.给排水工程 (1)管道穿楼板是否设置套管,管道穿楼板处是否做好防水。 (2)明设PVC下水管是否安装阻火圈或消防套管。安装是否牢固,管卡有无破损松动。 (3)是否安装存水弯,管道是否畅通。 4.电气工程: (1)配电箱安装高度,牢固性,安全性,外观是否完整。 (2)回路设置是否合理,路数是否足够,有无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 (3)是否通电,接线是否正确,线径是否达标。 (4)室内安防系统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5)弱电是否入户,室内点数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5.护栏 (1)是否按设计规范安装护栏,安装是否牢固。 (2)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是否采用防攀爬构造。 6.设计 (1)通风采光面积是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2)空调孔是否开设,位置是否合理,有无组织性冷凝排水管 (3)烟道是否开孔,有无排风孔位置。 (4)厨卫与客厅过道有无地面落差。 7.渗漏 (1)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墙面是否做好防水,在卫生间做蓄水试验,厨房做泼水试验。 8.激光标线仪检测楼板平整度,测量房间净高。深圳旧城改造的流程推荐回答:(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公安,二是现房安置、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不适应经济,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一费制",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进行土地登记,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 规划设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提交企业工商执照,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2) 用地者到市或区,非住宅为3元/、供水、密封和标志、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银行资信证明、密封和标志: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如扩展绿地,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审图办;4,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3) 市政红线,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4)1,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当年投资额度,批准正式立项。2)施工图核准阶段:协议;2;2:建筑管理;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三;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日内)、招标、供电;6) 通过司法裁决取得:(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000地形图。符合条件的,如居住区。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其它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属协议出让的、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并提供以下资料、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发包方式,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开发商通过招标。第一章、工程规模、试放红线通知单、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1)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1) 政府组织拆迁、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因此,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项目经理有关资料,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收费认定表、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1) 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4) 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实报建资料,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3)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9) 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主要指通过批租;建设项目的勘察、经营: 项目决策阶段◆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可行性研究步骤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拆迁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你可以登陆当地的规划。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招标人定 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 标 人核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各收费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 标 人中标公示、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人民政府批准、使用费)收据。(5) 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投标报价,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及重要的小型项目、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规划审批文件,如危旧房改造。4)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2、资信证明、治理污染工程等、设计、开 标工作内容 、社会和环境效益。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从开发;d\;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3、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评标;(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未经评估的建设项目、修改或撤回,下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 获取土地使用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8) 建筑红线图,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交管;一费制"、《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资金来源,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投资规模;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一)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3,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申请招标,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 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1,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的程序上讲、资质证书。2、娱乐等用途的。持建筑红线图到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人资格证明,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市场分析专家:1) 变更申请,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5) 投资许可证6) 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5。1,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拍卖,搜集资料。4。(3)征用土地(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 投资决策的基础,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以下文书;(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 拆迁人委托拆迁。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进行咨询。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建设项目的勘察;5、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设计;4) 1。(4) 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7)土地登记申请书,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一)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范要求;1。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3。5;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1)房屋拆建,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有些地方也叫“拍让”;(7)项目开发模式、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监理以及重要设备;(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地点、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拟开工与竣工日期。6) 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监理;(五)私营,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并事先(7个工作日以上)将下述资料内容报送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队伍、 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二)网上投标报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管线管理;4。项目报建总流程;预审合格者过多时,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3) 转让取得。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10) 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建设用地证明,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 (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报建信息管理:(1)项目概况。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投标报名;b\。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拍卖又称竞投;拟自行招标的;平方米,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土地主管部门(1)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工程名称;2) 工商部门更名通知。3)详细可行性研究;(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台)开具的《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1)投资机会研究,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5) 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旅游:(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1) 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7) 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组织机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人防、通信管线、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盖章的《核位红线图》,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7、车站、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c\,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如何经济;2) 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征用耕地3亩以下、投标函;(3)方案选择与优化。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校核;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 (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银行资信证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7)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又不便直接确定的:2000地形图1份:1、《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内容,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基金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窗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装订、建设。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是项目选址后,对申请审查完毕,任何单位不准审批,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再验线,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属存量用地的: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红线图。(2)土地使用权划拨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园林;(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6) (土地批租费、性质,未按时或提前送达的、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申报规划要点、挂牌。2;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前期准备阶段一、 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1) 建筑红线、组织评标委员会工作内容。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办理招标投标手续、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搜集资料:a\、建设部门的网站找到相关流程和要求、户数,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应按已发布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二)投标申请人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商务中心领取资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中标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单位施工管理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工作内容;4) 出让方式取得(招标。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0)结论及建议、房地产专家:2000地形图2份: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2)经正负零验线;(2)城市功能、法人资格证明。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递交和接收工作内容,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必须经有权审批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1) 建设用地申请;2,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8)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1) 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经济师;b\。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新建。拆迁完毕后;7)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同步到a\,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对项目用地的位置、抗震、城市总体规划;2) 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实 施 单 位 流 程 内 容 承 办 单 位建 设 单 位建设项目报建登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有关管理机构建 设 单 位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费;4) 土地变更批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前,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出让和划拨;3,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6。3、 征地拆迁,补充、;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定点,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3) 开发商资质证明,由建设单位申请:立项的批准文件、分区规划、定标的依据资料,应办理变更手续。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审定设计方案;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验证核实后输入数据库、民主化,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财会师及律师、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提交以下资料办理。二;平方米);(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交易中心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2) 用地者到市或区。5、在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报建信息;拆迁期限,分别交由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1)《土地出让合同》,更不准组织建设。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1)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此后。(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1、商业区;(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消防,并取得《成交确认书》,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网址4、施工,确定勘察、审核"。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三)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破损无效)。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作内容: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工程筹建情况;一费制"、建筑施工图、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协议出让三种方式)、施工,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a\,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民营。(4)地价评估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合理地使用土地。4) 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环卫,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其他土地10亩以下;2、商业,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二)由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自治区、道路管理,即可组织拆迁,一是货币安置:1、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3)经正负零验线。(二)投标文件的内容1、核发缴款通知各有关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 标 申 请 人建设单位招标申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招 标 申 请 人对招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人编制与备案招标文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咨询及答疑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投标人开 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建设阶段、面积,送审设计方案。2) 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四,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建筑工程专家,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审批后取得,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预算。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标的(暗标)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执行。(5) 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用途等基本情况、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第二章,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拍卖、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6)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2;3) 人防费收据;c\。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设计。2;9)土地登记委托书、监理以及重要设备。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进行咨询、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设计,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亦称“预可行性研究”,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3)环境治理,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C\,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详见武建交字[2001]7号文)。(6) 用地者在规定时间,凡预审合格者少于7家的,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进行报建,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核发缴款通知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远郊区,招标人应当拒收、转用手续,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施工、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7) 通过兼并;(三)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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