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定金定了一套房子被拍卖找不到房主但是房主是女儿的女儿现在在国外他母亲来交易的他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我买的房房主已去世,女儿卖给我的,以居住三年,产权证都已交到我手里,但现在不协助办过户怎么办-门面房租赁问题,门面房房主已经过世3年,房产证也没有过...
我买的房房主已去世,女儿卖给我的,以居住三年,产权证都已交到我手里,但现在不协助办过户怎么办
我买的房房主已去世,女儿卖给我的,以居住三年,产权证都已交到我手里,但现在不协助办过户怎么办
房是协议写得明明白白,人也答应的痛痛快,可到了现在,在说他不协助对他也没什么好处啊,为什么咱就不能好好办那,什么时候想过户都行,花好钱买的房子,可总是觉得不妥,谁还没点关系那。产权证在我手里三年了,房子是不是自己的现在都不知道了,其实我想办不通过她也能办,接电话也说没时间,一拖再拖,电话也不接签收“两书”,接受物业,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多了怎么办。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是现房、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房型、规划配套,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 五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正常使用情况下,或者0。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申领产权证、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小区整体布局图。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
签收“两书”,接受物业,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多了怎么办。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是现房、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房型、规划配套,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 五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正常使用情况下,或者0。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申领产权证、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小区整体布局图。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
民法关于侵权类案件的追溯期只有两年,即从你联系不到合约签署人以后起算。过期后,法院因无法取得足够证据而无法保证你的权益,只要挂失,然后办理遗产过户,这样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另外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请抓紧时间办理过户手续。你现在的产证对方随时可以把他变成一张废纸
看来你是把房款全付清了。。难怪他也不着急。。你要是有能力自己办的话。还是自己解决吧,房产的问题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我买的房房主已去世,女儿卖给我的,以居住三年,产权证都已交到我手里,但现在不协助办过户怎么办……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
买的房子,还没有过户,但是卖家户主已经去世了,现在想要过户,该怎么办?……
户主的长子可继承,过到他孩子名下然后在跟你过户就可以。你们之前找的中介还是你们双方自己谈的?
我买的房子,原房主已经去世,如何办理过户……
你是农村的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我爷爷的房子,户主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已经去世,房子其实是大儿子买的,爷爷有3个女儿,2个儿子,奶奶也...……
不动产的权利人以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即该房屋属于你爷爷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的法定...
买房子,房主去世了,怎么办……
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买的二手房,才知道原房主女主人年纪轻轻生病去世,这房能住吗?……
买了房子知道发生这种事情,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但是不要想太多了,人总有不测· ·· 我卖了七八年的二...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房主去世,房产归谁所有?……
父母为儿子买的房子,产权人是儿子,故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儿子去世了,该房屋便成为遗产,这其中有如下...
以前买了一个房子,可是没过户,现在原房主去世,原房主的子女不配合,怎么办……
只要是房子没有处分(买卖),就可到法院请求老人的子女配合你过户。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且不得以所有权对...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房主已死了,由叔叔代卖,叔叔是房主最近的亲人,房主的女儿在北京不办继承……
房主已去世,房子应作为其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除非房主生前已将房子通过遗嘱遗赠...
买了二手房,房主去世后过户受阻。现在该怎么办?……
根据以上的沟通,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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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只交了买房定金就将房子转卖 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发布时间:&&来源:闽南房产网&&
  &看中一套房子,对方只是向开发商交了定金,还没签订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我能买吗?&最近,漳州市的叶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看中市区万达的一套新房,价格很有诱惑力。
  房东交了买房定金就要转卖
  叶女士是平和人,今年打算到漳州购置房产。看中万达的房产,因为这里有繁荣的商业圈,同时,随着漳州一中分校的规划用地的确定,万达周边将来也有优质教育资源,可以让孩子上好学。
  叶女士说,从中介了解到万达这套要出售房子的卖家只是交了定金,还没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很有吸引力的,面积大小合适,自己还能承受得了,而且还是直入户,是一手房,不用多缴过户等其他费用。&叶女士说,当时就向卖家交定金,签订的协议价格是6800元/平方米。
  可事后叶女士担心,到时和开发商交易时,是不是按原来的定金协议的价格出售,是否废除原来定金协议,重新和开发商签一份?
  要和卖方签订转让协议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洪亚斌表示,这种房产交易是法律允许的,在房源紧俏的时候交易量也不小。
  &这种交易,看似简单,但不注重细节,还是会带来不确定的麻烦。&洪律师说,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定金合同,交购房定金,是为以后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担保,具有法律效力,明确固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主取得了优先以确定的价格购买该房屋的权力。而一般向开发商交完定金后欲转手交易的卖主,主要是以投资为主,这类人在投资时,就不太会关注房子的结构、质量、物业的管理等细节。所以叶女士在购房时,首先要到实地亲眼看看,要买的房子是否和中介介绍的一样,面积大小、房子的结构等细节,同时也要查看开发商的售房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已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具备明确的房号、面积、结构与单价等必备条款。
  其次,要和卖方签订定金合同的转让协议,合同上要注明每平方米加价的金额,但最为关键的是这个转让协议,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承认才能发生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要是开发商不承认这份转让协议,定金合同的购房主体就不能变更为叶女士,届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方仍只能以卖方名义,若卖方不能在规定内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交房款,转让给叶女士的定金可能被开发商没收,而叶女士存在付给卖方的定金转让款与加价的金额血本无归的双重风险,须十分谨慎才行。
  定金和订金有区别
  要退掉一套商品房,但定金却要不回来,日前,漳州市区的洪先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据洪先生介绍,去年夏天在市区丹霞名城小区定了一套房子,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定金合同,向开发商预先交了3万元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这套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已经向开发商讨半年多了,还是要不回来。&洪先生无奈地说道。
  对此,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表示,购房的市民在向开发商预交一定数额的房款时,一定要分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定金合同还是订金合同,&定金和订金,读音相同,但却有质的区别。&洪律师表示,签订定金合同,是作为今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也就是具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立约担保性质。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如果因购房者的原因要退房,即购房者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没有购买到房子,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返还双倍定金;还有一种情况是,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责任不能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而和定金合同相比,订金合同就不具有担保的法律性质,订金实际上只是具有作为购房的预付款性质,是购房者的一种支付手段。商品房买卖中签订订金合同,如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即开发商若不出售房屋或购房者不购买房屋,违约一方要按订金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不像定金罚则这种方式来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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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详情
在搜房网看了房子,交了定金后房东贷款未还清。说是用我的首付款还贷款,在搜房中介参与下将首付款打给房东去解抵押并做交易权公证给中介。房东又说是瞒着他老婆卖的房子,房子产权上面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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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的可以过户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遇到卖家的房子房贷还没有还完,不确定能不能过户办理房产证,也不清楚能不能贷款?那么,今天就带着这些问题,和小编一起来分析一下,二手房卖家有贷款,房子能买吗?
二手房交易必看:卖家贷款未还清 房子能买吗?
要看是是不是共同
共同就不可以
应该是可以的
可以过户,房产证几个人名字就写几个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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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卖家毁约怎么办?买房人可提高定金额度应对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案例出现,即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当快要交房的时候,原房主却反悔,拒绝交付房屋。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对于购房者来说,应对房主反悔的对策是什么,该怎么办呢?&&&&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经常出现签约后房主反悔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以下原因:&&&&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事实上,我们从上述实践中所反映的理由来看,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快,卖房人售出房屋后感觉吃亏,从内心里反悔。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等。&&&&既然有这么多的原因导致了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那么,这些被反悔的购房者要怎么办?他们的权益要由谁来保护,有什么对策吗?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二、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对策,该怎么办?&&&&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非常扑朔迷离。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三、具体案例分析交比你如何应对二手房卖方毁约&&&&房价20%以内的定金均合法,工商建议买房者提高定金额度&&&&随着二手房的价格节节攀高,部分二手房卖方心态失衡,频繁出现毁约的情况,买房人不堪其扰。工商局近期就收到不少投诉,卖方以临时加价等借口毁约。工商部门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买房者通过多付定金的方式可以有效制约卖方毁约,“因为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会增加卖方的毁约成本。”&&&&临时加价“没商量”&&&&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看上了一套房子,房主和张女士的朋友私下里有些交情,出于对朋友的信赖,张女士仅通过口头约定和房主商定了价格和付款方式,张女士没有和房主签订合同就提前入住开始装修了。&&&&辛苦了三个月之后,张女士将房子装修一新,正准备和房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主却提出近期同小区的房子都在涨,自己的房子卖便宜了,要加价10万元,否则要转卖他人。张女士私下打听一下,原来是有几个购房者看上了房主的房子,愿出高价购买。&&&&眼看着花这么多钱装修好的房子又出现变故,张女士连忙致消协,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房主如约过户。在得知张女士和房主并无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消协表示维权难度比较大,仅凭房主的收款签字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司法诉讼的途径解决。随后,张女士通过朋友说和,多付了3万元给房主才顺利过户。&&&&为涨房价故意刁难&&&&赵先生4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总价为280万的房子,在和中介及房主签订购房协议时,三方约定赵先生首付现金150万元,剩下的130万元分别用公积金贷款30万,商业贷款100万。&&&&然而赵先生准备150万首付现金的时候,房主说自己做生意急需现金周转,要赵先生一次性付房款中的250万元。赵先生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现金,但房主始终坚持要短期内拿到250万。沟通无果后,赵先生到消协寻求帮助。&&&&消协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多次协调,讲明履行合约的利害关系之后,房主坚持拿不到250万现金就不卖房了,而且只愿意赔付赵先生两万元的违约金,而购房协议上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8万元,双方坚持不下。三日后,房主松口表示愿意多出1万违约金,赵先生考虑到打官司耗时又费力,遂同意了房主的调解条件,接受了3万元的违约金。&&&&事后赵先生得知房主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另外的购房者,比和自己约定的房价整整高出了20万元。&&&&提高定金应对毁约&&&&针对市场上频繁出现的卖家毁约现象,律师表示,在房价处于上涨的阶段,卖房市场出现卖方违约的情况会比较多,购房者可以在搞清楚自己真实需求和市场价位的情况下,通过合同增加定金。定金通过交付的方式生效,有一定的担保属性,在合同生效之后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不履行合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他说,所以,如果购房者一旦看中某套房子的话,多付定金是有效制约卖方毁约的一个方式。比如总价180万的房子,定金可以付到36万,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的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是足够高的。&&&&因此,工商部门建议购房者在自己购房意愿强烈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时和卖家提高定金的额度,增加卖房者的违约成本。而且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由行政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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