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第四批新能源推广目录汽车,在机关单位优先建设充电点,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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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不出1公里能充电 大型停车场优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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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近日发布,本市将逐步建设完善各类充电设施,到2020年,中心城区每1公里以内就能找到充电设施。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近日发布,本市将逐步建设完善各类充电设施,到2020年,中心城区每1公里以内就能找到充电设施。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要求和规划目标,今起4年本市预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其中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环卫车新增与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用车1000辆,企业用新能源客车2500辆,租赁模式推广6000辆,企业及私人新能源乘用车14万辆。到2020年,本市预计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将超过17万辆。目前来看,本市充电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特别是中心城区已建成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依然突出;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相对较快,但数量仍然偏少,且分布不均;同时,各充电运营商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导致充电设施使用率低。
  根据规划,预计到2020年,在中心市区,环市四区和滨海新区的建成区,建设全面覆盖、密度较高的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为0.9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在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外区域、其他五区建成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为3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在静海、宝坻、武清、宁河、蓟州区五区建成区外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为5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建七类设施保汽车充电
  根据近日发布实施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本市将建设七大类充电设施,基本满足各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规划,本市将重点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出租车充换电站、物流环卫邮政等专用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公共分散式充电桩、用户自用充电桩、城际快充站等七大类设施。
  新能源公交车主要由公交车充换电站内的公交专用设施满足充换电需求;市区新能源出租车主要由城市公共充电站内的充电桩及分散式公共快充桩满足充电需求;区域运营新能源出租车主要由城市公共充电站内的充电桩、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及出租车专用充换电站满足充电需求;新能源环卫、物流、邮政车主要通过专用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内充电桩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充电需求;新能源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企业通勤客车、私人用户车辆主要由用户自用桩、城市公共充电站内充电桩、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及城际快充站内充电桩满足充电需求。
  今年年底前,本市计划建设公交、环卫、物流、邮政等车辆专用桩超过5500个,企业、机关和个人车辆自用桩超过8600个,建设公共充电桩超过6000个;年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计划建设公交、环卫、物流、邮政等车辆专用桩超过9400个,机关和个人车辆自用桩超过4.8万个,建设公共充电桩超过1.4万个。
  公共充电设施建在哪儿
  根据近日发布实施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本市将主要依托私人居住地、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各类车辆专用场站建设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区域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交车快充站、城市公共快充站、出租车换电站,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按需建设城际快充站。
  优先结合私人居住地或单位内部停车场固定停车位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先易后难、桩随车走。结合现有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站;结合车辆的工作及停放区域规划建设环卫与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在区域运营出租车集中停放地结合车辆行驶线路、运营区域等规划建设出租车换电站。
  根据本市电动车辆特性、城市居民出行特征、道路交通流量以及地理特点等研究科学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采取逐步加密,辐射周边的原则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中心城区、环市四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结合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城际互联的充电站,实现与京、冀、鲁城际快充网络的对接。
  新建大型公共停车场能充电车位不少于10%
  根据近日发布实施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本市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天津市城市规划,加强与综合交通、停车设施、能源供应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
  根据规划,本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指电力容量预留以及电力管线预埋),鼓励按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提出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要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
  推广充电设施环保经济双赢
  根据近日发布实施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经过建设,本市将基本建成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网络。除了便民,充电设施的推广还将带来环保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经测算,2016年至2020年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累计充电电量将超过9.5亿千瓦时,预计节约替代燃油超过8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41万吨,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超过3.7万吨。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过30亿元,拉动车用动力电池产值超过9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超过260亿元。(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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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0:43 莆田网
  莆田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紧盯“治污减霾”头号民生工程,着力构建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出台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财政补助;便利服务措施;专业运营优惠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到2015年我市应完成推广应用610辆新能源汽车。
&&& 公交车: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全市试点开通纯电动公交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专线,突出示范效应。至2015年底,完成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00辆。
&&& 乘用车(含公务、出租、私人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机要通讯、公安巡逻、城管执法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占比不低于30%。出租车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015年底,完成推广新能源乘用车355辆,其中,出租车255辆。
&&& 专用车(含物流、环卫等):重点在邮政、环卫、物流系统推广应用,专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至2015年年底,计划完成推广新能源专用车55辆。
&&& 其他客车(含旅游、通勤等):国有企业、特种车辆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在旅游景区投放纯电动观光车。
  鼓励投资建设充电设施&
&&& 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并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市经信委、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负责编制。
&&& 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转运站、路灯灯杆、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由市经信委会同国资委、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实施。
&&& 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公交场站、停车场等设置充电桩、充换电站,确需建设用地的,可按公共设施或电力设施办理立项、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价的原则确定。供应其它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市国土主管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用地审批,并在用地指标、土地征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在市政道路路侧带宽度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设置充电桩,并参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 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及报装增容服务工作,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
  落实财税扶持补助政策&
&&& 购车补贴:年,在莆田上牌的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按照省里有关政策予以补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新能源公交车配套资金补助办法遵照《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交运[号)执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按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
&&&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等作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在研发、产业化及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对新引进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 支持充换电设施用电。对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延长谷时段3小时(由每日23:00-次日7:00调整为每日21:00-次日8:00),相应缩短用电平时段时长,峰时段保持不变,且在2020年以前免收基本电费;对分散式接入电网的经营性企业以及自用为主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所在电网分类目录电价及相应的峰谷电价政策。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具体工作由市物价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负责。
&&& 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体系。对采用新能源的出租车、物流车、旅游客运、租赁等运营车辆,适当放开经营许可控制,优先办理营运审批手续。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运行的区域监控中心和配套服务体系。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在我市至少设立1个固定售后服务点,负责本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保养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报废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潜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莆田晚报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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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山东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五领域推广
核心提示:山东将在五大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公共场所、城际之间、用户居住地和单位内部等。据了解,山东省& & & &山东将在五大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公共场所、城际之间、用户居住地和单位内部等。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 〔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
2020年建920座充电站
通知提出,按照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在山东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
通知提出,将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交、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
同时,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按照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条件中心城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须配建充电设施&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要根据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通知还提出,要加快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2016年完成京沪、京台、青银、青兰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20年完成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快充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省所有城市,以高速公路为主轴线、以国省道为支撑网架的城际充电服务走廊。&
青岛新能源车突破1.2万&
&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已经超过1.2万辆。&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发布的最新数据,青岛已投建70多个充电场站,安装充电终端1500多个。未来,计划加快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充电设施建设,继而带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购物中心、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布点,投放更多分时租赁车辆,加快建设充电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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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在中央企业在京单位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建设充电设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规划[号)和《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推动开展中央企业在京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
文件印发后,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组织成立中央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联合办公室由中国普天牵头,联合中国一汽、东风汽车、长安汽车、中国中车、国机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组成,全面负责中央企业在京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及推进工作。
近期,联合办公室成员先后走进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开展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畅销车型展示、试乘试驾、新能源政策及相关问题解读、惠民抽奖等多种互动体验形式。活动累计接受相关咨询50余次,收集购车需求100余个,在中央企业有效的推广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为企业职工购买及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了方便,更好地履行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营造了绿色低碳出行氛围。(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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