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对2017年士官转业安置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我是2012年转业2017年士官转业安置,满十二年后转业到地方,2013年7月份参加考

2011年和2012年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为何不给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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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和2012年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为何不给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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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区民政局请问你们为何给2014年以后的转业士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我们2011年和2012年转业士官于2014年才安置,请问我们待安置期间为何不给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您好;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待安排工作期间政府确应给其发放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但2011年和2012年转业士官没有发放生活补助却有其特殊原因。2008年以前,普兰店市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工作安排去向一直是省市属企业单位,但自2000年后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普兰店市直企业大幅度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剩下仅有的几家市直企业也已人满为患,根本不具有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能力,到2005年后仅剩一家企业即瓦房店轴承厂普兰店磙子分厂,每年还能接收安置7、8个人,所以自2005年至2008年这几年每年都由这个厂子接收安排7、8个退役士兵,其余人员则采取自谋职业,政府给其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的方式进行安置。
&&&&&&&&2009年,瓦房店轴承厂对普兰店磙子分厂进行体制改革,该分厂由原来的独立法人分厂改为瓦轴的一个车间,因其已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也无法再接收普兰店市安排的退役士兵、士官,因此自2009年起,普兰店市退役士兵、士官的工作安排陷入了更加困难的境地,一方面是退役士兵、士官对工作岗位的急切需求,另一方面是政府无法提供可安置的岗位,这一矛盾不断加剧,并且这一问题不仅仅是普兰店存在,很多县及县级市都有这一难题。自2009年起至2013年,民政部门每年都向政府提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工作安排请示,一直无法得到解决。
&&&&&&&&2014年2月,在民政部门的一再请示下,政府领导充分考虑到转业士官对工作安排的急切心情,研究决定要从市直各局、乡镇街道事业工勤编中拿出一些编制安排转业士官的工作,当民政部门召开年国家37名转业士官会议传达这一安排意见时,转业士官们心情非常激动,非常感谢和体谅政府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给他们作出这个安排,一致表示,无论我们待安置时间多长,无论我们有多少困难,都不再要求政府给我们发放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以减轻政府负担,表达对政府的谢意。当时37名转业士官没有一人提出异议。自2014至今已是将近3年时间了,转业士官再没有提及此事。
&&&&&&&&2014年、2015年我市共有13名转业士官需政府安排工作,但这期间因政府无事业工勤编名额,只能将这13名转业士官安排到市直各局、乡镇、街道工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工勤编的工资等待遇,按企业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并及时兑现了他们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这批转业士官与上批最大区别是没有正式事业工勤编,他们为此也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近期内才做好工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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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维护:民心网信息发布中心2015年转业士官安置不合理-----对处理结果还是不满意
标&&&&题:
&2015年转业士官安置不合理-----对处理结果还是不满意
内&&&&容:
&一、关于安置计划的问题。我市编办为什么只拟定22个名额事业单位安置计划呢?既然你说大学生义务兵不占转业士官名额,那为何会缩编这么严重?前年90多个名额,今年只有20个!为什么?
&二、关于大学生义务兵招录问题。你说大学生退役士兵属于定向招录,不违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安排工作的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就是规定必须满12年的士官才能安置事业编制,这定向招录可以吗?还不是政府一句话的事!凭啥向大学生义务兵政策倾斜这么厉害?凭啥一倾斜就300个名额,而符合安置规定的转业士官才20个名额?你要想让人服,最起码别损害别人应得的利益!今年我老公安置不了,我就不服!凭啥呀?为国奉献这么多年!
&&&&&这20个名额我就不服!!!
附&&&&件:
处理状态:
答复内容:
&此问题已于日进行了答复,请参考http://app./lm/front/mailpubdetail.jsp?vc_id=f40ac256-434d-4e58-adac-f&sysid=010&sess=0
答复单位:
&淄博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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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转业士官安置岗位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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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区从2006年起出台文件,规定凡符合安置的人员需要安置就业的,一律安置进企业。根据日楚州区政府楚政发(号文件下达了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文件规定“凡符合安置的人员需要安置就业的,不论是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残疾军人、驻藏退役士兵、女兵,还是城镇义务兵,一律安置进企业。安置中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区政府下达的计划,按退役士兵档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选。”
& & 根据文件要求区政府下达的计划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机电化资产管理公司、贸易资产公司、轻工资产公司。部分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官看到计划后认为岗位不好而没有选择。工作人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告知,如认为岗位不好,不愿选岗,可以在两个月内申请选择自谋职业,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后来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自谋职业,领取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还有少部分人员既不愿选岗又愿不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在2006年-2012年期间转业士官转业士官总数126人,已选择工作岗位8人和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83人,总计91人。既不选岗又不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共计35名。
& & 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于年十二年以上到地方未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双考”量化积分,公布积分和岗位,实行从低分到高分统一选岗位,本人只能选一次,不选岗视同自动放弃,政府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可选择自谋职业。根据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决定对这部分转业士官给予公益性岗位安置。区政府提供:公安局治安防控大队巡防队员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交通协管员岗位供他们上岗。区安置办于日通知相关人员于日和6日上午到区公安分局集中选岗,选岗当日有14人前来选岗。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接待并解释了岗位安置方案。但是这部分人员认为相关福利待遇低,无人同意选岗。
& & 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有11名转业士官领取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或有了工作岗位。
& & 日,区政府根据有关省市文件规定和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台淮政发〔号文件,文件规定对年到地方未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且满12年的转业士官给予公益性岗位安置并下达了安置计划。提供6个部门35个公益性岗位供他们选择。同时,安置人员的福利待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按照规定缴纳五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5月17日,区安置办通知符合本次选岗条件的24名转业士官于5月21日下午到区安置办集中,并按退役士兵档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当日下午,除2名在外地电话告知不来参加选岗外,实际到会参加选岗的22名转业士官中,有9个人选定了岗位并开具了工作介绍信。
& & 对于本次没有选岗的13名转业士官,民政局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说服和解释工作。但他们还是认为岗位不好或者待遇太低,不愿选岗。对于这部分转业士官,民政局将按照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要求,通知他们在两个月内申请选择自谋职业,由政府按退役当年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给予补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淮安区民政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32签到天数: 1112 天[LV.10]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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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认为岗位不好或者待遇太低,不愿选岗。
且行且珍惜。。
TA的每日心情慵懒 08:40签到天数: 105 天[LV.6]III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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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弄个编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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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好像没有规定非要安置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吧。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06签到天数: 793 天[LV.10]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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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大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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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文件规定退伍军官一定要有事业编制的,都想着一转业就混个公务员,最好是干部级别的,有这么好的事情大学也不用考了,高中就去当兵吧。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9:00签到天数: 198 天[LV.7]I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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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在部队待惯了,一回来还是不适应的,想想这些三级士官在部队里拿多少钱,回来才能拿多少钱呢?只能说当兵时间太长了,不适应地方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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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好多年前城镇居民当兵好,我们单位好多有编制的都是以前当兵分的,其实素质差得要死,不做什么事钱拿得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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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太高了,你这种性质是不能进入事业和公务员序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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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非昔比了,不要把自己太当回事。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27签到天数: 59 天[LV.5]II主题帖子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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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队到地方确实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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勺湖, 积分 164, 距离下一级还需 36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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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政策在地方落实的变味可悲,为地方政府对退役军人的不重视可悲,为地方人员对退役军人的不理解可悲,更为曾经当过兵丶正在当兵丶想去当兵的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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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湖, 积分 32,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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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嘴大你嘴小!政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国家的政策到下面就变味了!什么叫妥善安置!现在在私营企业打工一个月还近四千,你政府安置给1800还要意思说,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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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湖, 积分 26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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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嘴大你嘴小!政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国家的政策到下面就变味了!什么叫妥善安置!现在在私营企业打工一 ...
性质不一样,你到大学门口摆摊卖炒饭一个月也能五六千,但是觉得会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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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湖, 积分 32,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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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一样,你到大学门口摆摊卖炒饭一个月也能五六千,但是觉得会去么?
有什么不能去!只要能吃饭够生活有什么不能去!在部队什么苦没吃过,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地方政府对国家政策的漠视和对退伍军人的不屑,因为我们这些人一不是政府官员的亲戚,二不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经济利益,所以我们是包袱,是包袱就要扔掉!你说呢!去自谋职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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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范文一:转业士官安臵政策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然而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兵役制度的改革,军队士官在部队中应运而生。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虽然还没有写入《兵役法》,然而军队士官的政治地位和政策待遇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自从1999年中央军委对全军志愿兵进行套改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就颁发实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其中的退役安臵政策待遇完全等同于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待遇;他们依然是有着严格的配备、选取、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制度;并且军队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在生活待遇上等同于同级别的军队干部;他们依然是部队军官们的得力助手、是义务兵中间的领头兵,被称为“军中脊梁”;他们依然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职业军人;他们中间依然有着当了5年义务兵而转正的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不容否定的,他们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合同兵”、“雇佣兵”,这完全是对军队士官们的一种误解。 然而这样的误解在有的地区却深深地影响着军队士官们退出现役后的转业安臵待遇。从而影响了在部队服役的军队士官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积极性;更严重影响了社会优秀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部门能听一听来自军队转业士官们心中真实的感受和现实生活中所带来的困难,努力改善转业士官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条件! 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安臵政策的变异 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认为现在的军队士官是按月拿工资的,不象以前的志愿兵只拿津贴费,在为国家尽义务的性质上略逊于以前的志愿兵。所以他们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也就随之而降低标准。 面对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安臵,就要根据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性质而定。这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经常把军队士官的转业安臵与复员士官以及城镇义务兵的退役安臵混为一谈。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志愿兵和退役义务兵,退役志愿兵包括服役满十年的(作为转业安臵,称为转业士官)和服役不满十年的(按城镇退役义务兵安臵,称为复员士官)以及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作退休安臵的退休士官;退役义务兵又分为农村退役义务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和城镇退役义务兵(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臵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虽然转业士官的安臵方式和城镇退役义务兵的安臵方式是一样的,统称“城镇退役士兵”,但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服役满十年的退役士官是重点安臵对象应作为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这是党和人民在对转业士官的历史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充分肯定。 但在浙江省嵊州市(嵊政发[号)安臵文件中对转业士官的安臵却出现了这样规定的:对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奖励及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等重点安臵对象的安臵去向为……。在该安臵文件中,地方政府的安臵政策把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排除在了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的政策之外。并且转业安臵过程中还采取了极不负责的变相的“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虽然中央明确规定严禁实行“一刀切”,但地方有关部门以某个地区进行“试点”为由、以上级的一个“会议记录”为依据,对那些没有实权人物关系的转业士官强制实行“一刀切”的货币安臵政策,成为“试点”中的牺牲品。而那些有实权人物关系的却依然享受着安臵就业过程中特权,就业安臵指标成了个别人进行钱权交易的法码。尤其在民政部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更是以诱导和欺骗手段对待转业士官。转业安臵既不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不具备当事人自愿自谋职业的个人申请手续,而是单方面提供的自谋职业格式协议和早就以当事人名字存好的补助金银行存折;并以“如有异议,就不能落实户口、组织关系等”相威胁,要求转业士官在协议上签名,以示完成了安臵任务。另外文件中明确规定:“除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臵”。而货币化安臵却被强加实施到了转业士官(重点对象)头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和一系列中央政策的规定,国家对转业士官所采取的安臵政策是依法安臵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是不同等的,而是有着主次之分的。那就是安臵就业是根本前提,而自谋职业是辅助手段。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中更加明显地指出:第一是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就业,第二才是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据上所述,一些地区针对转业士官实行了言行不一致的货币安臵政策,显然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的。 安臵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 1、在转业安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的通知》【民办函,,2004"63号】中的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臵期间,由本人向安臵地民政部门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自谋职业,并如实填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申请书必须有退役士兵本人签名。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臵地民政部门与本人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安臵地民政部门通过公证机关,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进行公证,并核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虽然这是关于规范使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通知,但在没有其它政策文件为自谋职业这一行为定性之前,这一规定完全可以作为自谋职业士官定性参考的法律依据。以嵊州市的安臵情况为例,2000年至今的转业士官都没有提出自愿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他们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也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依法公证;2004年以前转业的士官更没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法律程序上讲,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签订业协议书》的行为并不是自谋职业的定性依据。更何况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非本人真实自愿,而是在不知情、不了解安臵政策及职能部门进行诱导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故可以认为是无效的协议书。 有的转业士官也曾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有关部门的同志告诉说:“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开始于2005年,对于以前的城镇退役士兵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政策,政府没有文件规定,所以不能补办”。但是根据[民办函,,2004"63号]第五条的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安臵地民政部门核发”。难道地方政府由于安排工作困难,需要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的时候,就不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实行“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是“积极有效”的无奈之举。而“自谋职业”士官需要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时候,就可以不按照实际情况,反而拿出中央的条条框框而不给予核发的行政行为也是无奈之举吗?得不到合理安臵本来就委曲,可地方政府部门却又要在伤口上撒把盐,把这些为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转业士官变相成为优惠政策扶持之外的人。这样的转业安臵待遇,使转业士官们根本无法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2、自谋职业士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实体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规定:“ 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城镇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要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退役士兵举办人才交流活动,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对于自谋职业者,并不是只需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就可以不管不闻了,而是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工作,保障自谋职业者顺利就业。但他们自从领取经济补助以后,有的根本未曾享受过地方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未曾参加过地方政府组织的就业信息服务。致使他们依旧失业在家,就如一个被社会遗弃的流浪儿。可以说,这样的“自谋职业”后果是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原因所直接导致的。 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扶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团体及各种所有制企业安臵自谋职业者就业,更是鼓励自谋职业者有所创业。但是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十几年,一没有多少积蓄,二没多少社会和经商的经验,仅凭区区一点补助金真的难以为继;如果想要在没有原始积累的情况下茫然创业,而去依靠贷款,那少得可怜的贷款也只是“杯水车薪”---中看不中用,而且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微乎其微,一旦失败就倾家荡产了,由此产生的后果那不仅是让政府多了一个包袱,更是给社会多了一个危险的不安定因素。而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就连基本生活都只能勉强维持,创业资金又从何而来?因为有的转业士官根本没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所以国家规定的这些优惠政策根本无法享受。 3、 自谋职业士官的经济补助与实际需要严重不相符 政府在安排工作困难的基础上如果要推行自谋职业政策,就应对自谋职业者提供相比安排工作者更为有利的政策待遇。而实际情况却好相反:有工作就有单位组织,有单位组织就有希望解决住房或住房补贴、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子女入学、独生子女费、过节费、冷饮费、取暖费等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待遇。然而自谋职业者除了一开始领取的补助以后又有了什么呢?就连党员的政治组织生活都无法根本保障,更不用说要来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了。现在物价房价飞涨,这点经济补助在现实生活中能起到多少实际作用呢? 按照现行政策的标准,部队转业士官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是按照军龄每年一万元,12年=12万。乍听之下好像很不错了,但我们来仔细算一算,就知道这样的标准也远远不够转业士官安家立业的需要:1、转业士官是没有土地的职业军人,没有土地只能购买商品房,以中间价3000元/平方为标准,只能买40平方;2、社会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可能只缴15年吧,如果缴到退休的年龄一般要30年,那30X12个月X400元/月=14.4万元;还有其他的子女扶养教育费、父母赡养殡葬费等等开支就更不用说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构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养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坐标,转业士官却连社会养老保险经费都无法根本保障,他们有何信心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按照军龄每年一万元标准领取的转业士官况且如此,那些按照军龄每年2000元领取的军队转业士官们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考虑到了物价上涨和地区差别的因素,可在我们中国物价上涨的比率和地区差别达到了500%吗?这两者之间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转业士官安臵政策的不确定, 导致转业士官的政治、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严重受损 因遭受地方政府“试点”式的“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待遇,致使一些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贱踏,使这群曾是“最可爱的人”沦落成为一个社会上找不到工作、买不起住房、没有固定住址的“三无”人员;在社会上成了一个非官非兵非工非农非商的闲散人;在户籍管理上,成了一个只能采取挂靠户口的办法,不能真正享有一个国家公民应当具备的权利和义务(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悬荡户”;在政治地位上,是党员的却无法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成了我党组织关系如此严密之下的一个“游荡户”;成了一个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就连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金都没条件缴纳的困难户;更有甚者,因为拒绝地方政府不合理的安臵政策,竟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黑户”……。 军队转业士官都是在部队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老兵,在部队里奉献于各个兵种的各个工作岗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职、克己奉公,是部队骨干又是各单位的技术能手;有的还担任过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并立过功、受过奖......。当初受尊敬的军人转业回到地方,现在都是上要养老、下要育儿的家庭“顶梁柱”。由于在部队所学所擅长的专业往往不是地方单位能通用的,且由于服役年限长,年龄大和没有专业都成了他们就业的障碍,如果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优抚,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于个人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况且他们的家属大部份都来自于农村,仅靠在个私企业里打零工赚点可怜的生活费来维系一家人的开销。至于国家提倡和谐社会所推广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根本无从顾及。大部分家庭孩子要培养、父母要瞻养、夫妻双方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和夫妻感情陷入深重危机之中。家属们都说“原来嫁个军人是光荣,如今嫁个军人是脸上无光”!由于转业士官的安臵待遇的下降,一些转业士官家庭已出现了妻离子散的悲惨事实。 综上所述,在国家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为党和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的军队转业士官却遭受了如此不合理的转业安臵待遇,不得不令人扼腕痛心。他们都是党员,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也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就算现在,无论国家把他们安排在什么岗位上,他们都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去干好任何一件事情,为国家为地方奉献自己的力量也是他们的心愿,可这些情况又有谁能理解呢?为国家为部队奉献了十二年的青春和热血,难道就因为安臵就业困难,就被地方有关部门以“试点”为由和签订了不合法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为依据,而一脚踢开、不管不闻了?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社会地位,也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合法权益。难怪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这些舞枪弄炮的人回到地方上能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吗?难道听党的话,服从军队建设需要,在部队流血流汗服役十几年,十几年换来的就是今天这种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凄惨生活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当初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国防建设,把青春和热血无私奉献给祖国的选择竟是一个错误吗?” 其实他们不想成为满腹唠叨的可怜虫,更不想成为对社会失去信心的悲观者,只是现实的困境使他们无法感觉到党和政府给予他们的温暖,他们是在做最无奈的努力! 改变这种现状的建议 1、加强我国兵役制度改革,把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写入《兵役法》。把“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改成“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与士官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从而在法律上巩固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 2、加强中央政策落实,纠正地方政府偏面强调安臵困难的安臵政策,严肃查办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尽力挽回遭受不合理安臵待遇的转业士官及所有退役军人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3、完善转业士官(志愿兵)的安臵政策,加大自谋职业士官(下岗志愿兵)的经济补助。2004年以前没有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转业士官应给予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待遇;在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上,国家可以在社会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上提供一定的补助,并按月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转业士官安臵政策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然而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兵役制度的改革,军队士官在部队中应运而生。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虽然还没有写入《兵役法》,然而军队士官的政治地位和政策待遇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自从1999年中央军委对全军志愿兵进行套改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就颁发实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其中的退役安臵政策待遇完全等同于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待遇;他们依然是有着严格的配备、选取、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制度;并且军队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在生活待遇上等同于同级别的军队干部;他们依然是部队军官们的得力助手、是义务兵中间的领头兵,被称为“军中脊梁”;他们依然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职业军人;他们中间依然有着当了5年义务兵而转正的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不容否定的,他们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合同兵”、“雇佣兵”,这完全是对军队士官们的一种误解。 然而这样的误解在有的地区却深深地影响着军队士官们退出现役后的转业安臵待遇。从而影响了在部队服役的军队士官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积极性;更严重影响了社会优秀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部门能听一听来自军队转业士官们心中真实的感受和现实生活中所带来的困难,努力改善转业士官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条件! 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安臵政策的变异 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认为现在的军队士官是按月拿工资的,不象以前的志愿兵只拿津贴费,在为国家尽义务的性质上略逊于以前的志愿兵。所以他们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也就随之而降低标准。 面对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安臵,就要根据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性质而定。这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经常把军队士官的转业安臵与复员士官以及城镇义务兵的退役安臵混为一谈。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志愿兵和退役义务兵,退役志愿兵包括服役满十年的(作为转业安臵,称为转业士官)和服役不满十年的(按城镇退役义务兵安臵,称为复员士官)以及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作退休安臵的退休士官;退役义务兵又分为农村退役义务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和城镇退役义务兵(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臵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虽然转业士官的安臵方式和城镇退役义务兵的安臵方式是一样的,统称“城镇退役士兵”,但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服役满十年的退役士官是重点安臵对象应作为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这是党和人民在对转业士官的历史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充分肯定。 但在浙江省嵊州市(嵊政发[号)安臵文件中对转业士官的安臵却出现了这样规定的:对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奖励及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等重点安臵对象的安臵去向为……。在该安臵文件中,地方政府的安臵政策把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排除在了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的政策之外。并且转业安臵过程中还采取了极不负责的变相的“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虽然中央明确规定严禁实行“一刀切”,但地方有关部门以某个地区进行“试点”为由、以上级的一个“会议记录”为依据,对那些没有实权人物关系的转业士官强制实行“一刀切”的货币安臵政策,成为“试点”中的牺牲品。而那些有实权人物关系的却依然享受着安臵就业过程中特权,就业安臵指标成了个别人进行钱权交易的法码。尤其在民政部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更是以诱导和欺骗手段对待转业士官。转业安臵既不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不具备当事人自愿自谋职业的个人申请手续,而是单方面提供的自谋职业格式协议和早就以当事人名字存好的补助金银行存折;并以“如有异议,就不能落实户口、组织关系等”相威胁,要求转业士官在协议上签名,以示完成了安臵任务。另外文件中明确规定:“除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臵”。而货币化安臵却被强加实施到了转业士官(重点对象)头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和一系列中央政策的规定,国家对转业士官所采取的安臵政策是依法安臵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是不同等的,而是有着主次之分的。那就是安臵就业是根本前提,而自谋职业是辅助手段。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中更加明显地指出:第一是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就业,第二才是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据上所述,一些地区针对转业士官实行了言行不一致的货币安臵政策,显然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的。 安臵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 1、在转业安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的通知》【民办函,,2004"63号】中的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臵期间,由本人向安臵地民政部门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自谋职业,并如实填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申请书必须有退役士兵本人签名。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臵地民政部门与本人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安臵地民政部门通过公证机关,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进行公证,并核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虽然这是关于规范使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通知,但在没有其它政策文件为自谋职业这一行为定性之前,这一规定完全可以作为自谋职业士官定性参考的法律依据。以嵊州市的安臵情况为例,2000年至今的转业士官都没有提出自愿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他们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也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依法公证;2004年以前转业的士官更没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法律程序上讲,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签订业协议书》的行为并不是自谋职业的定性依据。更何况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非本人真实自愿,而是在不知情、不了解安臵政策及职能部门进行诱导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故可以认为是无效的协议书。 有的转业士官也曾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有关部门的同志告诉说:“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开始于2005年,对于以前的城镇退役士兵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政策,政府没有文件规定,所以不能补办”。但是根据[民办函,,2004"63号]第五条的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安臵地民政部门核发”。难道地方政府由于安排工作困难,需要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的时候,就不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实行“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是“积极有效”的无奈之举。而“自谋职业”士官需要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时候,就可以不按照实际情况,反而拿出中央的条条框框而不给予核发的行政行为也是无奈之举吗?得不到合理安臵本来就委曲,可地方政府部门却又要在伤口上撒把盐,把这些为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转业士官变相成为优惠政策扶持之外的人。这样的转业安臵待遇,使转业士官们根本无法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2、自谋职业士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实体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规定:“ 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城镇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要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退役士兵举办人才交流活动,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对于自谋职业者,并不是只需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就可以不管不闻了,而是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工作,保障自谋职业者顺利就业。但他们自从领取经济补助以后,有的根本未曾享受过地方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未曾参加过地方政府组织的就业信息服务。致使他们依旧失业在家,就如一个被社会遗弃的流浪儿。可以说,这样的“自谋职业”后果是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原因所直接导致的。 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扶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团体及各种所有制企业安臵自谋职业者就业,更是鼓励自谋职业者有所创业。但是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十几年,一没有多少积蓄,二没多少社会和经商的经验,仅凭区区一点补助金真的难以为继;如果想要在没有原始积累的情况下茫然创业,而去依靠贷款,那少得可怜的贷款也只是“杯水车薪”---中看不中用,而且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微乎其微,一旦失败就倾家荡产了,由此产生的后果那不仅是让政府多了一个包袱,更是给社会多了一个危险的不安定因素。而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就连基本生活都只能勉强维持,创业资金又从何而来?因为有的转业士官根本没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所以国家规定的这些优惠政策根本无法享受。 3、 自谋职业士官的经济补助与实际需要严重不相符 政府在安排工作困难的基础上如果要推行自谋职业政策,就应对自谋职业者提供相比安排工作者更为有利的政策待遇。而实际情况却好相反:有工作就有单位组织,有单位组织就有希望解决住房或住房补贴、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子女入学、独生子女费、过节费、冷饮费、取暖费等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待遇。然而自谋职业者除了一开始领取的补助以后又有了什么呢?就连党员的政治组织生活都无法根本保障,更不用说要来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了。现在物价房价飞涨,这点经济补助在现实生活中能起到多少实际作用呢? 按照现行政策的标准,部队转业士官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是按照军龄每年一万元,12年=12万。乍听之下好像很不错了,但我们来仔细算一算,就知道这样的标准也远远不够转业士官安家立业的需要:1、转业士官是没有土地的职业军人,没有土地只能购买商品房,以中间价3000元/平方为标准,只能买40平方;2、社会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可能只缴15年吧,如果缴到退休的年龄一般要30年,那30X12个月X400元/月=14.4万元;还有其他的子女扶养教育费、父母赡养殡葬费等等开支就更不用说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构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养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坐标,转业士官却连社会养老保险经费都无法根本保障,他们有何信心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按照军龄每年一万元标准领取的转业士官况且如此,那些按照军龄每年2000元领取的军队转业士官们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考虑到了物价上涨和地区差别的因素,可在我们中国物价上涨的比率和地区差别达到了500%吗?这两者之间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转业士官安臵政策的不确定, 导致转业士官的政治、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严重受损 因遭受地方政府“试点”式的“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待遇,致使一些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贱踏,使这群曾是“最可爱的人”沦落成为一个社会上找不到工作、买不起住房、没有固定住址的“三无”人员;在社会上成了一个非官非兵非工非农非商的闲散人;在户籍管理上,成了一个只能采取挂靠户口的办法,不能真正享有一个国家公民应当具备的权利和义务(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悬荡户”;在政治地位上,是党员的却无法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成了我党组织关系如此严密之下的一个“游荡户”;成了一个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就连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金都没条件缴纳的困难户;更有甚者,因为拒绝地方政府不合理的安臵政策,竟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黑户”……。 军队转业士官都是在部队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老兵,在部队里奉献于各个兵种的各个工作岗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职、克己奉公,是部队骨干又是各单位的技术能手;有的还担任过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并立过功、受过奖......。当初受尊敬的军人转业回到地方,现在都是上要养老、下要育儿的家庭“顶梁柱”。由于在部队所学所擅长的专业往往不是地方单位能通用的,且由于服役年限长,年龄大和没有专业都成了他们就业的障碍,如果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优抚,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于个人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况且他们的家属大部份都来自于农村,仅靠在个私企业里打零工赚点可怜的生活费来维系一家人的开销。至于国家提倡和谐社会所推广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根本无从顾及。大部分家庭孩子要培养、父母要瞻养、夫妻双方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和夫妻感情陷入深重危机之中。家属们都说“原来嫁个军人是光荣,如今嫁个军人是脸上无光”!由于转业士官的安臵待遇的下降,一些转业士官家庭已出现了妻离子散的悲惨事实。 综上所述,在国家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为党和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的军队转业士官却遭受了如此不合理的转业安臵待遇,不得不令人扼腕痛心。他们都是党员,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也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就算现在,无论国家把他们安排在什么岗位上,他们都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去干好任何一件事情,为国家为地方奉献自己的力量也是他们的心愿,可这些情况又有谁能理解呢?为国家为部队奉献了十二年的青春和热血,难道就因为安臵就业困难,就被地方有关部门以“试点”为由和签订了不合法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为依据,而一脚踢开、不管不闻了?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社会地位,也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合法权益。难怪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这些舞枪弄炮的人回到地方上能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吗?难道听党的话,服从军队建设需要,在部队流血流汗服役十几年,十几年换来的就是今天这种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凄惨生活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当初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国防建设,把青春和热血无私奉献给祖国的选择竟是一个错误吗?” 其实他们不想成为满腹唠叨的可怜虫,更不想成为对社会失去信心的悲观者,只是现实的困境使他们无法感觉到党和政府给予他们的温暖,他们是在做最无奈的努力! 改变这种现状的建议 1、加强我国兵役制度改革,把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写入《兵役法》。把“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改成“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与士官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从而在法律上巩固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 2、加强中央政策落实,纠正地方政府偏面强调安臵困难的安臵政策,严肃查办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尽力挽回遭受不合理安臵待遇的转业士官及所有退役军人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3、完善转业士官(志愿兵)的安臵政策,加大自谋职业士官(下岗志愿兵)的经济补助。2004年以前没有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转业士官应给予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待遇;在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上,国家可以在社会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上提供一定的补助,并按月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范文二:士官转业退役安置国家、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摘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四号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3、国发〔1999〕27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第二节安排工作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5、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6、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 》 第十二条(安置方式)下列退役士兵中,除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以外,由区县安置部门安排就业:(一)转业士官;(三)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定为二等、三等残废等级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7、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退役安置办法。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区(县)政府安置并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沪人社专发(2009)45号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
除下列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一)国家政策性安置的;9、奉人[2006]44号《上海市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一、招聘范围和原则(一)除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外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10、
奉贤区人民政府《奉贤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安置方式(一)区人民政府安置的对象下列退役士兵中,除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以外,由区双退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就业。1、转业士官;3、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评定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安置的类型:2、指令安置:被评定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由区人民政府指令安置。五、接受单位的义务4、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就业后,就是单位的一名正式员工,非个人违规违纪和非单位破产等原因,接收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范文三:关于新的士官转业、退伍安置法规11月1日颁发新的转业、退伍安置。主要有以下十点:1、退伍3年内自行营业的免征税收。2、退伍后如需创业的可以向银行小额贷款。3、有三等功的退伍金增加百分之五,二等功百分之十,一等功百分之十五。4、服役未满12年的作退伍安置,参照新兵役法安置条例第六十条第一、四款规定执行,或由政府扶持自主择业。(也就是不安排工作,必须服役满12年安排工作)5、服役满12年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安排工作,对安排工作紧张的地方政府,可上报上级(市/省)政府,由上级政府接收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进行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时限应不得超过6个月。如本人要求作退伍安置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由中央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对安排工作的可划分由司、公、工、建、铁、管、邮、水、电等各局和企,事业单位接收并签订合同)6、在等待政府安排工作期间,按本单位的百分之80工资发放工资。7、服现役满12年要求异地安置的,必须结婚两年以上,由配偶户口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排工作。8、就业后,兵龄转换为工龄,享受就业单位相同工龄的相同待遇。9、废止1998年修改和2009年修改的士兵安置条例,取消城镇户口义务兵安置卡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也就是必须服役满12年安排工作)10、退伍后如继续就学的,可享受奖学金等一系列政策,免费培训技术,纳入政府预算。
范文四:公共基础综合测试一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1. 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A. 是否适应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 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C. 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D. 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2.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 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 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D. 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3. 人民法院是(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家审判机关 D. 公安机关4.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
A. 民族区域自治 B. 单一制 C. 联邦制 D. 邦联制5.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 集体负责制 B. 双重从属制 C. 主席负责制 D. 合议制6. 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
)进行解释。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最高人民法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各级人民法院7.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A. 分散性 B. 统一性 C. 多样性 D. 程序性8.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
)的行政主体管辖。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9.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 特定的民事纠纷 B. 特定的行政纠纷 C. 特定的经济纠纷 D. 特定的刑事纠纷10. 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 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 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 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11. 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A. 拘役 B. 拘留 C. 拘传 D. 逮捕12. 代理人应为(
)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A 被代理人 B. 自己 C. 代理人所在机构 D. 被告13.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 )。
A. 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 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C. 使用权利 D. 不能占有,只能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14.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
A. 指示 B. 请示 C. 批复 D. 命令15. 下列公文中,不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 )。A. 规定 B. 命令C. 条例D. 办法16. 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必须做好( )工作。A. 审核 B. 签发 C. 会商 D. 会签17. 下列关于公文处理活动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管理公文包括对公文运转过程的组织与监控 B. 今天的档案就是昨天的公文C. 机关对信息的广泛依赖性主要和直接表现为对公文约广泛依赖性D. 公文处理活动中,行政机关要全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18.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物质世界的一切现象 B. 人类全部社会历史 C. 自然界及其发展史 D. 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19.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主义就是( )。A. 一切从理论出发 B. 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C. 使主观意志得到发现 D. 调和主观思想和客观实际20. 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是( )。A. 形而上学观点唯心主义观点 B. 唯心主义观点 C. 唯物主义观点 D. 辩证法观点21.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 )。A.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B. 它的存在和发生不要任何条件 C. 它不能被人所认识和利用D. 它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觉22. 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 )发展水平。 A. 政治 B. 科学 C. 文化 D. 生产力23. 矛盾是指( )。 A. 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
B. 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C. 事物之间的差异 D. 事物之间的相互排斥24. 事物发展道路的曲折性和前进性是事物矛盾运动的( )。 A. 根源 B. 本质 C. 动力和源泉 D. 表现形式25. 人类认识的目的是为了( )。 A. 获得客观真理 B. 改造主观世界 C. 解决事物的矛盾 D. 指导实践26. 主体选择是指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从自身的需要和知识结构等出发,根据历史的客观条件和发展趋势确定自己行为的方式和方向的活动,这说明(
)。A. 承认主体选择作用就必然否定历史决定论 B. 承认主体选择作用与承认历史决定论并不矛盾C.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产生都源于主体的选择 D. 历史决定论是根本错误的27. 马克思根据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三大社会形态。这三大社会形态是( )。A. 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 B. 无阶级社会、阶级社会、阶级消灭了的社会C.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D. 原始公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28. 社会主义是( )的统一。
A. 整体和部分 B. 一般和特殊 C.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 D. 时间和空间29. 开辟新时期新道路、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是( )。A. 《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 B.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C.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D.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30. 现阶段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 )。A.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B. 党的基本路线 C. 党的思想路线 D.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31. 列宁给社会主义下的定义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这说明( )。A. 只要全国实行了电气化,社会主义大厦就可以说已经建成了 B. 电气化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必要条件C. 社会主义必须重视科学技术 D.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发展生产力32.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 )。A. 建立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B. 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C. 保障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D. 组织公共部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33.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 )。A. 出资者所有权 B. 全部法人财产权 C. 国有资产所有权 D. 部分法人财产权34. 一般说来,在总需求过度膨胀并导致通货膨胀时,为了保持物价和经济的稳定,应当实行( )。A. 平衡性财政政策 B. 盈余性财政政策 C. 赤字财政政策 D. 平衡为主、略有赤字的财政政策35.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是()。
A. 个人业主制 B. 合伙制 C. 公司制 D. 股份制36. ( )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A. 农业 B. 教育和科技 C. 能源和交通 D. 工业37. 下列叙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 改革是一场革命 B. 改革是对旧制度的扬弃 C. 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D. 改革的性质与过去革命不同38. 精神文明要贯彻( )方针 A. 重在建设的方针 B. 重在普及的方针 C. 重在提高的方针 D. 重在批判的方针39. ()既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又是中国建设的主力军。
A. 工人阶级 B. 农民 C. 知识分子 D. 以上都不是40. 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实施手段是( )。
A. 依法行政 B. 行政手段 C. 经济手段 D. 其他手段41.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 )
A. 国有企业 B. 政府机构 C. 政企合一 D. 公私合营42. 下面( )是政府派出机构。
A. 人事局 B. 工商局 C. 村公所 D. 省驻京办43. 公务员的调任形式有( )。
A. 调入和调出 B. 平调与转任 C. 转任与转换 D. 挂职锻炼44. 与西方文官制度标榜的文官“政治中立”具有本质区别的是:( )。A.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B.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C. 坚持为人民服务 D.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45.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只录用政府机关以外的单位中()。A.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 B. 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 C. 无固定工作的人员 D. 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46. 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外部系统人员的交流形式是:()。
A. 转任 B. 轮换 C. 轮岗 D. 调任47.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
A. 提出申诉和控告 B. 公正廉洁 C. 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D. 密切联系群众48. 下列属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是( )。 A职位设置 B 职位说明书 C. 职位分类制度 D. 对公务员实行分级制度49. 公务员受到警告处分,但年度考核称职,可以() A.按时晋升工资档次 B 按时晋升职务C. 提前解除处分 D. 越级晋升50. 层级制的缺点是( )。 A上级行政领导人员管辖事务多,难免草率或忙于应付从事 B容易造成部门林立,工作重复C. 事事依赖上级,难以形成反应迅速,雷厉风行的作风 D. 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工作重复的弊端1C 2C 3C 4B 5C 6B 7D 8D 9A 10B 11B 12A 13B 14C 15B 16D 17B 18D 19B 20B 21A 22D23B 24D 25D 26B 27C 28B29C 30A 31D 32B 33B 34B 35C 36B 37D 38A 39A 40A 41A 42C 43A 44B 45B 46D 47A 48D 49A 50A
范文五:根据《镇江市团级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积分安置办法》和《镇江市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镇发〔2009〕25号),现就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1.为什么要推进军转安置方式改革?答:多年来,我市采取“双指令”(指令性计划、指令性安置)和“三结合”(结合部队表现、个人特长和用人单位需要)的军转安置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安置任务,基本上做到了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但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变,军地双方的改革和发展,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军转安置办法,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指令性安置的矛盾,党政机构精简与师团职干部职务安排的矛盾,愈来愈为突出。在科学发展观德指导下,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迫切要求探索新的安置方式。要通过改革,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和方法,逐步建立考试考核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有利于实现操作方式从封闭向公开转变,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打造和谐人事、阳光人事;有利于实现干部评价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将安置工作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较好地挂起钩来;有利于实现干部安置从组织安排向自我选岗转变,实现人才配置的人性化、科学化。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加快推进军转安置方式改革十分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发〔2007〕8号文件要求各地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指令性分配办法的同时,积极总结探索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挂钩和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分配办法。总书记指出,要适应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深化转业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探索符合国情军情的军转安置新路子。因此,推行军转安置方式改革,有政策依据,有大形势和大背景,势在必行。2.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军转安置方式改革,确保落实安置任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突出军转干部安置与业绩挂钩的用人导向,通过考试考核、双向选择,优化人才配置,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作用,为国防建设和镇江经济社会事业新跨越发展服务,为镇江争创“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作出应有贡献。3.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基本原则有三条:一是坚持计划指令性下达、任务指令性完成,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在考试考核面前人人平等;三是突出军转干部安置与业绩挂钩的用人导向,鼓励现役军官安心在部队建功立业。4.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答:对市区计划分配的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采取“指令性计划、考试考核、双向选择、保底安置”的办法。通过指令性计划,掌握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比例;通过考试考核,公平公正地评价军转干部的德才表现;通过双向选择,增加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参与性,合理配置人才;通过保底安置,确保安置任务全面完成。5.改革有哪些主要做法?答:我市军转安置方式改革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一是编制安置计划。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军转办根据接收任务,参考各单位编制数、职数、实有人数和近几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情况,分别编制机关接收计划和企事业单位接收计划,经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批准后,下达到各辖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二是考试考核。对要求进党政机关工作的营职及以下干部,统一组织考试和考核。考试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个部分;考核也为100分,主要根据个人档案量化积分。考试分和考核分合并计算为军转干部个人总得分。然后按确定的机关接收数量划定分数线,分数线以上的在机关双向选择,分数线以下的以及未参加考试考核的在企事业单位双选。三是组织双选。举办双选对接会,接收单位和军转干部均到现场,面对面地进行洽谈和选择。四是保底安置。双选落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进行指令性分配,确保安置任务完成。6.考试考核的对象是哪些?答:进市区计划安置且本人志愿要求在机关工作的营职及以下、文职科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个人获得大军区、军兵种、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荣立部队一等功的(战时或参加国际维和任务时荣立二等功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考试考核,直接在机关进行双向选择。7.考试的形式和内容是什么?答: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由江苏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个部分。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常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公文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写作包括公文写作、材料作文或命题作文等。8.考核的方法和内容是什么?答:考核主要依据军转干部本人档案,进行量化积分。考核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惩戒分四项组成,惩戒分为减分,其他均为加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基础分凡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营职及以下、文职科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基础分为30分。(2)条件分军龄分。军龄分以部队服役年限计算,每年1分。军龄按国家有关军龄计算的规定执行,起点时间从入伍所在地人武部批准时间或军事院校学员参军登记表明确的时间起算,退出现役的时间截止到转业当年3月31日。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比照军龄计分。职务分。职务分以本人转业移交的现职务计算。正营职11分,副营职9分,正连职7分,副连职5分,排职3分;技术6级18分,技术7级16分,技术8级14分,技术9级12分,技术10级10分,技术11级8分,技术12级6分,技术13级4分,技术14级2分。
学历分。学历分以本人转业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计算。中专(含高中)1分,大学专科3分,大学本科(含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书的双专科)5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6分,硕士研究生(含普通高校毕业的双学士学位本科)7分,博士研究生9分。在读未毕业的不计分。取得多种学历的,按最高学历计分。(3)附加分奖励分。在部队服役期间,个人荣立部队二等功一次的计15分,个人荣立部队三等功一次的计5分。立功次数可累加计分,但荣立二、三等功的累计分不得超过25分,荣立三等功的累计分不得超过15分。在参战、参加国际维和任务中立功的再另加4分,在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军事演习等重大任务中立功的再另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国家或全军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9、6、3分。获得多次科技进步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不累计计算。其他各类奖励不计分。优待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转干部,满5年、不满10年的计3分,满10年、不满15年的计5分,满15年以上的计8分。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界定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和国发〔1989〕14号文件规定执行。既是艰苦地区又是特殊岗位的,不重复计算,按高的计分。参战一年及以上的计15分,一年以下的计10分;参加国际维和任务1年及以上的计5分,1年以下的计3分。伤残分。三等乙级计3分,三等甲级计5分;二等乙级计7分,二等甲级计10分。伤残等级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因公、因战致残证书为依据。(4)惩戒分行政警告一次减3分,严重警告一次减6分,记过一次减9分,记大过一次减12分,降职(衔、级)一次减15分,撤职一次减20分。党(团)内警告一次减6分,严重警告一次减9分,撤销党(团)内职务的减15分,留党察看或开除团籍的减20分。因同一问题受几种处分的,按最高处分减分一次。
范文六:【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民办函[2001]44号【颁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民政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1]44号 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请示收悉。经与总参军务部研究,现答复如下: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9]27号),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根据士官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日前选取的士官,符合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病基本稳定条件》([1993]卫联字156号)规定提前转业的,均可以安排工作。【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民办函[2001]44号【颁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民政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1]44号 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士官转业复员安置问题的请示收悉。经与总参军务部研究,现答复如下: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9]27号),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根据士官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日前选取的士官,符合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病基本稳定条件》([1993]卫联字156号)规定提前转业的,均可以安排工作。
范文七: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我国现行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存在七大弊端我国现行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存在七大弊端根据现行《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规,目前我国对于军队退役军官实行的是退休、转业、自主择业、复员等多种安置政策。其中退休、自主择业的选择要受到服役年限、本人年龄、职务等条件限制,而复员因保障水平低已基本没有人选择了。近来年,随着地方公务员待遇的不断提高,转业安置已成为军队师以下军官退役的首选。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实行了几十年,依靠行政办法主导、各级政府做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的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已经走入了“死胡同”,目前至少存在七大弊端:一是与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不“对接”。进机关当公务员,既是大多数退役军官转业安置的首选,也是各级政府迫于压力安置转业军官的“主渠道”。但实际情况是,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政府机关都严格实行定员管理,“一个萝卜一个坑”,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机关依靠增加“板凳”长度来安排部队转业干部的办法已经很难行得通了。继续强行坚持,很显然不利于加强地方公务员制度建设。二是占用大量行政资源,不符合“小政府、大服务”的政改目标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一方面,我国目前公务员队伍的绝对数量已经十分庞大,所占人口比例也很高。在许多地区,行政性开支的压力已使政府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每年还要接纳数以万计的军转干部,这使得“精减政府机构和人员,压缩各项行政性开支”的改革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为了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立军转安置部门,年年逐级开会布置任务,分解落实安置指标,又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占用大量行政资源。这与我们国家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不相吻合的三是转业安置后工作岗位的不稳定性使退役军官的家庭生活缺乏可靠保障。从道理上说,军人的付出是一种特殊意义的“国防劳动”,这种特殊劳动收获的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备条件。按照社会公平的原则,这种特殊劳动的回报应该是国家和社会军转干考试对于军人退役后给予可靠的生活保障,真正体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当兵一回,终身受益”。但现实情况是,不论是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都在引进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军转干部随时可能因为落选,以及单位撤销、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而影响生活质量,甚至失去生活保障。虽然在有些地方做出了军转干部几年内不许下岗的规定,但这种保障并不可靠,同时在局部范围内也造成了对他人的不公平而容易产生矛盾。四是军转干部的年龄、经历和知识储备总体上使自身在新的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地位。年轻的军官部队不让走,等到部队安排走的时候,绝大多数军官已经服役了十几年、几十年.转业到地方,不论是年龄、社交圈子、知识储备、还是部队长期养成的工作习惯、方式,都不具备竞争优势,因而得到提拔重用的机率很小。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对军转干部来说是有失公平和无奈的五是军转干部对地方强势部门和热点单位的青睐与热衷助长了社会的腐败现象。为了安排好自已的下半生,同时也有“官本位”意识做怪,想到地方弄个“一官半职”,活得更“滋润”些,许多被确定转业的军官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瞄向了地方一些有权有钱的强势部门和热点单位。找关系,跑“门路”,请客送礼,上下打点,竟然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和公开的转业“程序”。为数不少的军转干部不但花光了自己的转业费,还要拿出一笔多年的积蓄,甚至还有举债送礼的。送礼的钱款数额,大都是以万为单位。一些地方领导借机敛财。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冠冕堂皇,既讲了政治,又得了实惠,何乐而不为。想一想,哪些曾经一呼百诺威风八面的大军官们,转业时却要如此“屈尊降贵”,也够悲哀的。当年那位从新疆转业回四川的仓库分库主任因频遭冷遇,最后愤而跳楼自尽的事件,至今提起来仍让人禁不住扼腕感叹、唏嘘不已。六是转业安置后工作环境,物质待遇的差距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由于地方工作岗位的限制和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退役军人转业后工作的差异性较大:有的在市内、有的到了郊区。有的待遇远远高于部队,有的比部队下降了许多。有的上下班专车接送,有的却要骑军转干考试自行车、挤公交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这就必然在职务和其它条件大致相同的转业干部之间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而且还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由于下岗、失业,以及一些保障措施不配套、不落实等原因,我们许多转业干部(包括一些在部队时的师、团职领导干部)也加入了**、请愿的队伍。本来是社会的精英、共产党的中坚,却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这种现象还引发了一些现役军人对转业安置政策的恐惧。部队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被确定转业的干部想方设法逃避转业的命运。有的做工作搞假病历办病退,有的托关系送礼把自己的名字从转业名单上划掉,有的干脆硬“拖着”不去地方报到。靠着各种手段和“神通”,竟然有人把自己转业的时间年复一年的延续长达十年之久。每年安排干部转业工作,已经成了部队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一项十分棘手和十分牵扯精力的难题。七是不利于维护军队形象、军人权益和保持军队稳定。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直接关系到军队形象、军人权益和军队稳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军人退役本来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军人尽到了保卫国家的义务和责任,重归社会时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障,但现行的军官(包括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却使军人在转业过程中和转业安置后难免遭遇种种尴尬。其连索反应,不可能不对军队的整体形象、军人的基本权益和军队的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和伤害。这恐怕是每一个热爱人民军队、关心部队建设的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此,我们有理由对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现行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提出异议和看法。更多2014军转考试信息请关注:
范文八:当前位置: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文件NXDR-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0)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宁乡县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宁乡县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为切实做好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维护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士官退出现役暂行办法》和《长沙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长政发〔2003〕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当年退役士兵中按国家现行安置规定符合就业安置或领取自谋职业补偿金条件的转业士官和城镇义务兵。二、对转业士官实行重点就业安置,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补偿安置。三、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重点就业安置:㈠服现役期满10周年以上的转业士官;㈡荣立个人二等功或获得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且服役期满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㈢因战、因公致残并经省、市重新认定的5-10级有工作能力的残疾军人;㈣烈士子女,孤儿。四、对实行重点就业安置对象实行指令性分配,安置到相应县直单位的二级事业单位工作;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补偿安置。五、县属所有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受安置任务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受县人民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驻宁中央、省、市属各系统、各单位负责安置本单位职工退役子女及配偶在本系统的转业士官。用人单位对实行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不得进行文化考试和体检录用,不得实行试用期和收取安置费。同时要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失业、养老和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非本人原因,3年内不得安排其下岗。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未能按时上岗的,从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三年内由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同工龄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六、实行自谋职业补偿安置的城镇义务兵,按下列标准发放补偿金:㈠对服役满2年以上,10年以下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20000元,超过2年的部分每年补助2500元。㈡服现役满10周年(含10周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在安置后当年开始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50000元,超过10年的部分每年补助2500元。㈢服役期间曾立功的退役士兵,在安置后当年开始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除按一般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标准领取补偿金外,每获一项荣誉称号分别按相应的标准增发奖金。其中荣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增发4000元,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增发3000元,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增发2000元,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增发500元。七、自谋职业补偿安置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核实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设立专帐,按时拨付。父母及配偶在驻宁单位的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其自谋职业补偿金由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全额承担。八、已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金的城镇退役士兵,其档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保管,其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接收。九、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人民政府不负责安置和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㈠服役期间或退役后购买非农户口、因征地拆迁或投靠亲友转为非农户口的(符合安置政策的除外);㈡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或骗取伤残、结婚、户口、立功荣誉等证明的;㈢已由政府安置,但本人不服从分配的;㈣当年内未按规定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㈤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提前退伍并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㈥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㈦在部队或者待安置期间犯有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十、今后凡被征集的非农户口对象,在入伍时须与所在乡镇签订货币补偿安置承诺书。退伍后凭《优待安置证》到县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安置金,办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十一、《优待安置证》由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当年市征兵办下达的城镇士兵安置指标数核发,由县人武部严格控制城镇兵征集比例,发放城镇兵入伍通知书前,须将名单送县民政部门审定。十二、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宁乡县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主办:宁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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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九: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问题
20:59:23 作者:yj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982
尊敬的胡书记:我们都是沅江籍转业的三级士官,1995年12入伍,2007年12月转业,在部队工作都是十二年以上。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规定,我们是部队转业人员,都要带编制进行安置。但沅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土政策”规定,把我们这些在部队工作12年以上的转业人员和在部队服役2年、5年、8年的退伍士兵统统混在一起,一律不给编制。我们不解的是,这中间有个别关系户用其关系也落实了编制,难道我们在部队工作了12年还不如在部队服役2年的义务兵吗?尤其是根据我们了解,沅江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解决事业编制一百人左右,一些领导的家属、亲戚、关系户、社会青年等等,谁的关系好,谁就能解决编制。唯独不给我们转业军人解决编制。由于我们不带编制安置,入不了沅江市财政的笼子,工资待遇和福利得不到保障。各单位的情况不同,自行的财力也不一样,有发了基本工资的,有发一点点工资的,有没有发工资的,“三金”大都不能解决。我们转业到地方工作刚刚起步,基本生活都成了大问题,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养家?是沅江市市委、市政府对不住我们这些在部队工作十几年的老兵!别的县(区)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沅江市不能做到?沅江市的市领导不作为。在此,肯请首长过问此事,督促沅江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的文件精神,尽快解决我们这些在部队工作了十几年转业士官的人事编制,也使们安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我们将维护自己的利益,坚决与违反国家政策单位和个人进行斗争到底!转业士官代表:熊立波联系电话:中共沅江市委书记胡立安回复:
14:05我已请沅江市有关部门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沅江市自2006年以来,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500人,安置去向基本上是沅江市直各单位和乡镇,安置工作是在2005年机构改革后乡镇的编制一直冻结、沅江市直各单位又普遍超编的情况下进行的。为此,从2006年起,沅江市编办对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都没有办法安排事业编制。但为了更好地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确保安置效果,沅江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1、安置对象原则上按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对待,工资由人事部门套改,其编制由安置单位从今后本单位的空余编制中逐步解决;2、经费按机关差额预算确定,标准为6000元/人年,不足部分由单位解决,同工同酬;3、安置对象“三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列入2010年预算。社保的单位缴纳部分从安置之时起执行,医保、住房公积金从2010年元月起执行。目前,沅江市各安置单位正在将上述规定待遇落实到位,请您关注。
范文十:军转干考试2013军转:2012年菏泽市转业士官安置步骤【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2012年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2011年冬季退役的义务兵、士官和2012年春季的转业士官。据悉,城镇户口占用农村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原系农业户口入伍又购买城镇户口的;非特殊原因跨年度安置的;入伍、退伍手续造假的;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档案缺少《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的;没有城镇《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的,政府安置部门将不予安置。考试考核办法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主要通过文化考试、档案考核等进行评定。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政治;考试试题初中占40%,高中占40%,时事政治占20%,以文化考试成绩分值的50%计入总分。档案考核是以退役士兵档案材料为依据,根据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综合评分,档案考核成绩全部计入总分。在档案考核中,根据军龄,奖励,因战、因公致残,学历,特殊环境服役,烈士子女,培训加分等实施加分。安置步骤退役士兵按照文化考试、档案考核总分高低,依次自选安置计划中的单位。分数相同的,高学历或独生子女者优先挑选。市、县区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退役士兵凭介绍信按照规定期限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安置资格,将不再予以安置。安置计划公布后,不参加单位挑选或者参加单位挑选后不到安置部门办理分配手续,时间超过2个月的,认定为自愿放弃安置资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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