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赔偿条款是否有效?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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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某要求公司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责任。
律师分析:
本案有两个争议的关键问题:(1)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与景某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2)若公司解除行为违法,是否应当适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赔偿金”条款?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具备劳动法所规定的合法理由,并对解除理由、事实情况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公司以景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即需要证明景某某存在“旷工”的事实行为。景某某于2010年12月13日向公司提供了有效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根据其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待遇,故因患病请假无须用人单位批准。故公司以未批准景某某病假而认定景某某旷工的事实不能成立,公司的解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属违法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通常为了工作机会,天然的处于弱势地位。实践中亦存在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设定一些“不平等条款”,限制劳动者权利。为保护劳动者权益,限制用人单位随意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排除双方随意约定的可能。若中中的。本案中,双方约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远远高于法律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标准”,故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本案中,实际上劳动者运用合同约定的条款,增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与立法本意并不发生冲突,是否仍旧无效呢?此条款设置的是双方责任,故条款的无效对双方皆无效,无法理解成对用人单位无效反而对劳动者有效。出于公平的原则,此条款对双方皆无效。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当区别对待,在充分考虑劳动者权益前提下,深入分析此种条款的适用。
处理结果:
经过劳动仲裁、一审及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解除行为违法,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要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但应当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对相应的条款进行深入的分析。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本案由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崔碧律师&撰写,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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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或者合同满足了法定的解除条件,签订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大家知道合同如何解除吗,解除合同有什么后果?这些问题,请看律师365小编下文解答。
的解除除了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议一致外,还要办理手续。究竟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30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一)及时结算、。(二)员工档案和关系的转移。(三)清理关系。(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我们都知道,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很多人就有疑惑,如果要想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呢?根据《》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合同解除简单的来说就是在并且生效了以后,因为一方或者双方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得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那么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交易过程中,解除原本签订的合同是很常见的事情。此时,可能是因为法定原因解除合同,也有可能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最好也是签订一份协议书的,即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于___年 ___月___日签订了《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自___年___月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个时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往会请律师发一封给对方,告知其准备解除合同。解除函致: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鉴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__,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生活中即使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他们签订的合同依然是可以解除的,这个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大家知道解除合同证明该怎么写吗?解除合同证明关于与________同志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解除____劳动合同。......
生活中,很多人将合同解除与弄混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合同被解除了的话,一般就会导致合同终止,换言之这二者其实是不同的概念。那到底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是因欺诈等原因订立合同的,则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是可以被解除的,这被称为。但合同解除权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的话合同就不能解除。这就是合同解除权的。究竟合同解除权的时效怎么算,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合同的解除主要是四种情形导致的,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延迟履行以及根本违约。而在合同被解除之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就要消灭,那么此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实务部门认为:由于合同自始失去效力,所以当事人受领的给付失去了法律依据,应该返还给付人。恢复原状在效力上,给付人以给付时的价值为标准进行返还,而不问受领人获得多少利益。赔偿时要考虑两个问
题:一是赔偿损失仍以过错为要件,无过错不发生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一方或者双方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大家知道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吗?《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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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相关
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或申请仲裁维权。
擅长:合同事务15年执业经验
&如果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br&&职工本人可以申请职业病经鉴定。属于职业病单位要承担责任。&br&&br&
擅长:11年执业经验
这么长时间你都不主张权益,现在想维权比较难。
擅长:合同事务8年执业经验
你好,具有法律效力。
擅长:婚姻家庭1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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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是格式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相关信息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从你所举例子看,三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应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随时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随...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相关信息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从你所举例子看,三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应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随时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冒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若在试用期满后提前解除合同,确实就形成了违约责任,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惩罚力度事较大的,一般情况下约定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乘以未履行完的月数。因此,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为1000元,是适中的,符合法律规定。
其他答案(共4个回答)
&&对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做出了归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
&&相关信息&&对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做出了归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当然如果格式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轻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连续旷工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的;4、严重失职或由于本人过失,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职务调动或拒绝工作安排达3次以上的;6、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员工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与单位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或假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8、个人品行恶劣、工作中无理取闹或蓄意违抗合理的指挥,胁迫、打骂、侮辱上级主管,煽动其他员工怠工或闹事,对本单位造成重大危害的;9、因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不法行为的,危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安全、员工权益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的;2、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未必全都需要经济补偿金,因为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况中,并不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
首先看你与公司签的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违约金或者关于押金退还方面的约定。如果有,则应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你再了解一下公司公开的内部制度中是否有押金方面规定。
...
这个当然可以的,不过以后尽量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不然会有可能对你造成影响。
我准备在试用期辞职,规定是提前3天通知单位。
我想问的是,这3天指自然日还是3个工作日?是否包括交通知的当天?
如果是3个自然日,那么我周5给出书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上班的宝妈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请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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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解读劳动合同中的八大“霸王条款”
解读劳动合同中的八大“霸王条款”
  由于劳动合同可由用工双方协商制订,大部分情况下单位与员工的主动权不对称,往往是单位准备好合同,员工只有选择签字或者走人,由此,出现了诸多&霸王条款&。职场中的&霸王条款&也随处可见,今天,列举劳动合同中的常见的&霸王条款&,并做分析,供大家参考。
  霸王条款一:企业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员工不得拒绝
  以下有五种常见的条款:
  (1)企业有权根据员工能力、表现及工作需要,将员工调整到任何岗位。
  (2)每位员工对组织分配的和调整的工作必须服从,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工到全国任何地区工作。
  (3)企业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地点,不服从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4)企业可以随时调整员工工作,不服从者每天扣10%工资并处以警告。
  (5)企业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员工不得拒绝。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霸王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免除了用人单位的协商义务。在实务中需注意,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可述,调岗情形主要由双方协商调岗、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调岗、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调岗。
  霸王条款二:员工违规操作伤亡自负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简而言之,员工违规操作伤亡仍可认定为工伤,除非能够证明系自残、自杀,以及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吸毒导致伤亡的。
  根据《劳动》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由于自己一时失误造成人身伤害的,仍旧可以申报工伤,报销医药费。
  霸王条款三:员工试用期离职的不结算工资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众所周知,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这不仅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常识,也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其中,《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霸王条款四: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本案中,将&不符合录用条件&扩大解释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对的。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将针对与本岗位有关的录用条件向劳动者进行明示,在劳动签字确认后,才能将其作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标准,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仅仅认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仍需要对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用人单位在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慎之又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
  霸王条款五:员工(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我国鼓励夫妻实行计划生育,并非要求不生育。生育是妇女的权利,用人单位负有对女职工生育保护的义务。女职工行使生育权,必然引起自身生理功能发生一系列变化,经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对所从事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依法行使自主生育权,保护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绝不能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辞退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很显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不能结婚或者生育&的内容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霸王条款六:员工须无条件服从企业的加班安排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法规来看,加班需取得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安排加班,除非是有紧急情况出现,比如,(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除了法律规定的必须加班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劳动者对于加班与否有自主选择权。
  霸王条款七:工资中已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离职后不再支付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对该约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
  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期间的应得报酬,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分配所得。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属于补偿金性质,其与劳动报酬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支付依据也不同。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在员工离职之后按月给付。用人单位违反经济补偿支付常规,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补偿金,其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报酬之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这样的约定将面临很大的无效风险,劳动者离职后无需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
  霸王条款八:合同中私设违约金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无论何种原因,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其实,用人单位即使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属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总之,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忽视对劳动合同的审查,或者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己方有利的条款,殊不知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可能会成为产生劳动争议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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