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耕地被一家化肥厂冷情总裁强占我了一角,该怎么办??

上蔡一家具厂违规建厂房 强占村民林地和耕地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上蔡县华陂镇农民张振威:
  违章建筑占了俺的造林地
  “眼下,正是植树造林季节,但是我们家承包的林地却被这个违规建设的家具厂给占了,多次向乡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得不到解决,希望何难帮忙能够帮帮俺。”1月15日,站在自己承包的林地前,上蔡县华陂镇华南村五组农民张振威指着建在开龚公路旁边耕地内的一个家具厂,急切地说。
  2010年3月,张振威与华陂镇镇政府签订了一份通道承包造林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规定,张振威所承包的通道造林位置在华陂一中南至青龙沟桥长80米、宽4米的地段。
  去年秋收过后,该镇方营村胡庄村农民胡麦林,未经批准,就在华陂一中路南、路西开始兴建家具厂厂房,该厂房不但占据了张振威承包的通道造林地,还占去了大片的可耕地。
  一个多月来,张振威多次向乡村有关部门反映胡麦林违规建设家具厂,占用林地和耕地的事情,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违规建筑,恢复林地和耕地,但是直至现在一直没有结果。
  针对张振威反映的情况,华陂镇土管所长朱耀忠坦承情况基本属实。他说,胡麦林的家具厂确实没有任何用地手续,镇里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并先后两次到工地依法阻止施工,但是这个违规家具厂还是建了起来。
  朱耀忠说,胡麦林的违规家具厂之所以能够建起来,主要原因还是他们执法不力,但是就目前情况来说,违规建房在华陂是一种普遍现象。
  “我们已经于一个月前对胡麦林的违规家具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再过两个月就向法院移交强制执行。”朱耀忠表态说。
责编:韩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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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县:七旬老人耕地被强占 家人遭拘
核心提示:新蔡县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的七旬老人刘梅英家,1996年因省、市、县、乡村统一安排土地承包时承包了本组10亩可耕地。在当年的11月10日并领取了由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书》,证书上显示:承包期限为30年不变,日起至日止。2012年6月,刘梅英老人发现自家所承包的10亩可耕地内,被本村村民强行霸占用于非法建设楼房。为此,刘梅英老人向新蔡县国土局反映后,在国土局所派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执法时,刚建一人多高违法建设楼房的房墙被不明身份的人推倒。经七旬老人刘梅英回忆称,非法建设楼房的候现存、李东亮一口咬定是我家人干的,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我儿子、女婿(医生)、丈夫分别实施逮捕。新蔡县有关部门开出放人的条件是:不上访、不告状、不要地,赔偿非法建房人的损失。新蔡县政府确认李东亮土地使用证为无效证件决定(左)新蔡县国土局向候现存县下发15天自行拆除决定书(右)七旬老人刘梅英耕地被强行霸占 &新蔡县政府“管不住”非法建房1996年新蔡县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的刘梅英 家中,在省、市、县、乡村统一安排土地承包下承包了本组10亩可耕地,在当年11月10日并领取了由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书》,承诺承包期限为30年不变,日起至日止。在2012年6月,七旬老人刘梅英家发现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村民候现存、李东亮在所承包的10亩可耕地内进行非法建房,于是便向新蔡县国土局进行了举报。日,新蔡县国土局向候现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国土弥监决字(号。内容:你于2012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弥陀寺乡代庙村委李庄组占用建设用地面积247.5平米建住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违法情节严重。限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新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候现存楼房已经建成并入住(左图) & & & & &李东亮楼房已建成入住(右图)在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里,新蔡县国土局的意见是:李东亮强占耕地建房问题不属实,称刘梅英家所持的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是1996年颁发的,李东亮建房是由2002年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久李东亮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证经新蔡县人民政府确认为无效证件。日,新蔡县人民政府向李东亮下发了新政(2013)61号文件《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李东亮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效》的决定。决定内容:经县国土局调查认定,该证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李东亮只提交复印件,无法证明该证件的真伪;二是无地籍档案资料;三是所用的印章是新蔡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该印章1996年已经停止使用;四是该土地使用证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制的,只能使用到日,且没有编号。村民候现存及李东亮所建楼房开始施工新蔡县国土局就知情,后又经新蔡县人民政府和新蔡县国土局确认是属于非法建房,那么事到如今,在相关部门的“紧密监管”下村民们的非法建房为什么又会拔地而起呢?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李东亮所持有2002年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印章在1996年就已经停止使用,该证怎么会办的下来呢?停止使用的章是谁在拿着,又是谁给办理的假证呢?这些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背后到底隐藏怎样的玄机?七旬老人家中多人遭逮捕 &不上访、不告状、不要地、赔偿损失可放人2012年6月,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村民候现存、李东亮,在刘梅英老人所承包的10亩耕地内非法建设楼房,被举报到新蔡县国土局。对李伟的逮捕证(左) 对李金钟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李国友监视居住书(右)日,新蔡县国土局及弥陀寺国土所在向侯现存非法建设楼房的村民们下发责令停建通知时,有些不明身份的人将候现存家、李东亮家在建有1米多高的房屋的部分房墙推倒。刘梅英称,9月6日上午,在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到达候现存建房地点之前,我家没有一人在现场,事到如今说房墙是我们推倒的,有关的证言、证词等有造假之行为,致使家中多人遭逮捕。日,以涉嫌毁坏财物罪,新蔡县公安局对刘梅英老人的儿子李金钟进行了近40天的刑事拘留。新蔡县检察院向新蔡县公安局送达的建议书新检侦监建(2013年)1号上显示: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金钟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且土地存在争议,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再对李金钟批准逮捕,然后释放。日,刘梅英老人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突然将正在医院上班的女婿李伟(新蔡县人民医院医生)刑拘,截止目前,仍已关押在新蔡县看守所9个月,在刑拘李伟的第二天,县公安局就通知老人刘梅英家人,只要赔礼道歉和赔偿村民候现存、李东亮损失就放人。从李伟被逮捕那天算起到日这几个月期间,李伟案件已经退补两次。事到如今,李伟及家人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反而是受害者,在事发当初,乡派出所及县公安局也对李伟进行了调查,确定李伟与此事无关。更让李伟家人意想不到的是,引诱、甚至是威胁李伟,让李伟承认候现存、李东亮的部分房墙是他推倒和组织的,只要承认就可以放人。刘梅英老人称,根据候现存本人陈述,李国友、李金钟并没有动手推倒他的房墙,既然所谓的被害人都没有指证李国友、李金钟,相关部门凭什么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呢?至于李伟,候现存一口咬定说是李伟指挥的,可是他指挥谁了呢?据一位知情人表示,在事实不清,缺乏证据,捏造证言、证词,实施逮捕李伟,这纯属是诬陷。明知李伟无罪,利用手中特权,串通他人,栽赃陷害,还引诱和威胁李伟,让李伟认罪,认罪了就放人。事发当初,日上午十一点多,李伟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妻子一起开车去看望久病的岳母,岳母在妻弟的养殖场居住,开车刚进入养殖场场内工作人员就告诉李伟,饲料机坏了,李伟答应并跟着他去修理饲料机,修好后李伟休息了一下,这时听到村里有吵架声,李伟在不知什么事的情况下,告诉工作人员,李伟说出去一看看,就直接去了吵闹的地方,当时现场很混乱,只见刚垒的墙头被推倒了,看到有人倒地、有人撕扯,当李伟看到岳母躺在地上正准备回去开车接走看病时。这时有人高喊他是李国友的女婿,这事是不是他干的,我们大家都统一口径指证他,就是他干的,这时一个人抓住李伟不让走,并打李伟,但李伟却没有还手,为了及时能解决问题,李伟让及时赶来的妻子拨打了110,约30分钟后弥陀寺乡派出所民警赶到,并现场拍照问了一些事情,并把抓李伟的不知身份的人带走,在派出所副所长徐军询问情况时!李伟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了一遍,并同时和抓住李伟的人为推没推墙头进行了对质,抓住我的人说李伟没有参与,而派出所副所长徐军说李伟参与并是指挥者,并在当晚夜里李伟被带到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值班室,第二天,他们拿着材料去到县公安局法制室,法制室并没有批准对李伟进行刑事拘留,上午近12点李伟便离开了县公安局。据李伟陈述,在事发后不久,当时在新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带领下,把正在新蔡县人民医院上班的我带走,在治安大队他们对我轮番攻击、诱供,劝我承认推墙头,让我阻止岳父上访并放弃要回耕地,我说我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更没有推墙头让我承认什么呢?他们便恼羞成怒,拍桌子、摔案卷,并用手推搡我,威胁、强迫我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我有罪的情况下,继续关押我,同时还以我的前途,我的人生,我的家人进行要挟,威逼引诱我承认莫须有的罪名,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我根本不可能承认我有罪,他们对我轮番进行攻击十几个小时,于下午六点左右放我出去。日,李伟正在上班,又再次被新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走,这次没去治安大队而是到了十里铺派出所,在十里铺派出所他们又是一次以我前途、我的家人为要挟,威逼我承认我参与推墙头,并承诺承认了放我走的话,我再次声明,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在没有办理拘留证的情况下,下午六点把我带到新蔡县看守所过后补办了拘留证,在看守所内治安大队依然是威胁、恐吓的语言进行问话。日下午5:15分左右,新蔡县公安局领导在县公安局一位警察的陪同下,找到李伟进行谈判,说李伟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为了你的前途、你的家人着想你就承认错误,并劝你的岳父放弃要地的要求,李伟说我没有违法也没犯罪,你让他们把我放了吧!县政法委一工作人员说:“坐下来好好谈判达成协议,他看威逼不成功丢下一句话那你就呆在这里吧!然后就走了。”事到如今,他们还是用时间威胁、恐吓我,放弃上访、放弃要地、做出赔偿,即可放人。日,在刘梅英老人的丈夫李国友将上述反映给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的过程中,新蔡县公安局又将刘梅英的丈夫李国友刑事拘留。据刘梅英老人陈述,在新蔡县检察院不情愿批捕的情况下,县政法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勉强对李伟、李国友决定逮捕。日,刘梅英的丈夫李国友,新蔡县公安局由刑拘改为监视居住。理由是:因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需要继续查证。监视居住期限开始时间:日起。日下午,作为李伟的辩护律师依法向检察院递交解除强制措施的申请书,公诉科科长杨红梅以学习为由拒绝接待。后有幸见到了检察长反映情况!检察长让杨红梅核实情况,杨科长当着李伟家属的面电话咨询法官:“为什么不受理,怎么赔偿,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判无罪。”事到如今,新蔡县信访一领导是这样来“安慰”刘梅英家人的:“这事公安局错了,领导不想处理他的兵,我有啥办法呢?我咋能管得了他呢?”,“事不能闹这么大,错了啥办法呢?”希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点带面,全面监察。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背后到底是隐藏着怎样的玄机?针对此事的进展情况!媒体将继续给予关注!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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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郑州的天空再现火烧云,根据预报,今天到25日全省气温将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广东吴川市兰石镇是谁在纵容杨*康强占耕地建豪宅?
  吴川市兰石镇顿谷村下村村民小组长杨*康,与上级领导&官官相护&非法倒卖土地,非法强占耕地20多建楼,打伤村干部等等,罪大恶极,望各级领导依法查处杨*康非法侵占耕地的问题,坚决制止这种肆无忌惮随意侵占农民耕地的强盗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生存空间和活命的希望。
  一. 杨*康非法倒卖村集体土地,强占耕地建楼。
  1995年7月,顿谷村委会干部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非法把顿谷村的后背岭(又名山└毓35.72亩卖给茂名市鳌头镇人陈*森,陈*森随后把耕地填平了。同年12月20日,下村村民小组长杨*康等几个人向吴川市检察院起诉此事,吴川检察院判决土地归顿谷村村委会集体所有。随后,杨*康把判决书和转让协议私藏起来,并把此耕地(后背岭)的大部分非法倒卖给村民,共收入壹千多万元,情节相当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依法惩处。
  由于首次非法倒卖地没有被处理,杨*康更是肆无忌惮了,又于2012年8月,公然将顿谷村对岸的桥头下的水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0多亩及村民耕地(村民自留种粮地),简称为&一至六渠&占为己有,并未经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建起一栋占地建筑面积500O,现已建至六层高的楼房。(见附图一)。群众意见很大,由于作为弱势群体,又畏于杨*康的势力不敢怒不敢言。为了以后生计,我们迫不得已现在才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还我们一个公道。事前村民已多次到镇政府,镇国土所反映其恶劣行为,未果。期间,曾有几名国土部门职员(没有村委干部陪同)到一至六渠走走看看,便没有下文。随后反倒传出镇政府和国土所想把一至六渠周围地(村民自留地和杨*康的楼房)列入&顿谷宅基地规划&的传言,对杨*康如此恶劣的行为不进行查处,反而处处包庇,敢问这到底还是不是法治社会?
  图为杨*图强占耕地在农田保护区建起的豪宅
  二.杨*康强占耕地,村干部及村民阻扰被殴打致伤
  日,杨*康要求村委干部杨振嵩为其办理土地证(即后背岭,及一至六渠两块耕地),杨振嵩拒绝并劝告杨*康几句,杨*康没有听从劝告,反而将杨振嵩打伤,经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杨振嵩至今仍在湛江附属医院治伤。当时村民把此事告知派出所,杨*康于日赔偿1万元医药费,此事便不了了之。打人致轻伤,应负刑事责任的,杨*康何德何能,竟然能只手遮天,凌驾于法律之上?
  原本杨*康已有前科,才会如此有恃无恐。早在2012年4月,已有一村民杨琨谈及他非法倒卖土地一事,并劝告他。没想到杨*康怀恨在心,买通黑社会帮将杨琨打伤,仅仅赔了医药费3000元。
  村民为了生存,曾多次向镇政府.镇国土所反映,想讨回我们的集体土地,耕地,镇政府始终对此事漠不关心。敢问,杨*康将集体土地占为己有,非法倒卖土地,雇凶打人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兰石镇一霸,但是兰石镇政委、镇政府还是千方百计为其鸣锣开道,是否还有法治?
  我们全体村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尽快查处此事,给我们村民一个答复,以免我们继续往上申诉!!
  申诉人:顿谷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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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领导郑州一化肥厂违法占用耕地&记者采访遭殴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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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州一化肥厂违法占用耕地 记者采访遭殴打
“问题化肥厂”大门紧锁
“问题化肥厂”厂内一角
郑州电视台记者在古荥镇一家“问题化肥厂”遭殴打一事,经本报报道后激起强烈反响。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工厂,有没有证照?昨天,记者再次作了采访。
“问题化肥厂”是家无证企业
昨天上午,郑州电视台记者再次来到这个“问题化肥厂”采访。这家工厂仍关着门,敲门只能听到狗叫声,透过门缝看到里面没人,堆的疑似“化肥”袋子减少了。
这个村里的土地管理员介绍说,这个工厂至少存在5年了,但他不清楚厂里具体做什么的。他说,这个厂占用的是一般耕地,面积五六亩,只能用作种植和养殖,如果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向国土部门报批。
古荥镇土地所查询后得知,这家无名工厂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属违法占用耕地。
古荥镇工商部门经过查询答复,这家工厂没有任何登记信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
生产化肥此类物资需要取得质监部门发的证件,这家“问题化肥厂”是否取得了相应证件呢?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反馈说,这是他们第四次来到这家化肥厂,之前接到过周边农户3次投诉。第一次来时,当时厂里堆了很多化肥,但没有看到生产迹象,化肥袋子也没任何标识;第二、第三次来时大门紧锁。经过查询,这家企业没在质监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
警方正在全力抓捕打人者
昨日上午,大河路派出所民警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已经成立专案组,正在全力侦破案件。
大河路派出所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说,此案已取得“不错进展”,民警已查到无名工厂负责人信息,正带着人全力组织抓捕肇事者。
记者还了解到,因厂门长期紧锁,负责人不照面,警方计划查封这家无名工厂。
经郑州人民医院颐和医院医生检查,遭殴打的郑州电视台记者左侧肋下9至10肋间压痛比较明显,与外伤有关系,软组织损伤。
目前这名记者仍在接受治疗。
市记协:强烈谴责打人行径,坚定维护记者权益,敦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打人者
昨天上午,郑州电视台向郑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市记协)报送《关于郑州电视台记者正常采访被殴打的紧急情况报告》。
市记协对这一行径表示强烈谴责,决定全力支持郑州电视台维权行为,敦促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处理打人者。
对此,市记协发表四点声明:
一、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施暴者的身份并依法处理,要求施暴单位和个人向被打记者和实习生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精神损失等费用,赔偿被损坏的摄录设备,归还手机内存卡;
二、希望相关部门保证记者和实习生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查清这个化肥厂的来历以及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四、市属媒体应关注、追踪报道此事。
郑州市记协副主席张利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舆论监督是社会赋予记者的一项神圣权利。履行记者的权利和职责,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阻挠、打击、伤害记者的言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次事件发生在中宣部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开展两周年之际,记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场活动的意义,却遭遇不法侵害,令人愤慨。
市记协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新闻舆论监督在未来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关注被打记者就是关注新闻群体,放任暴力就是放弃新闻人正当进行舆论监督报道的权利。对暴力者的姑息迁就,就是对群众知情权的一种蒙蔽。虽然监督很难,但是我们仍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公安部在刚刚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说:我国是法制社会,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办事。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犯罪分子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极端暴力犯罪的舆论环境。
记者是历史的记录者,也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享有知情权、采访权、报道权。市记协呼吁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新闻工作者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对已发生的殴打记者的事件,市记协敦促相关部门尽快查证落实,依法处理,以伸张正义。(郑州晚报记者冉小平/文 郑州电视台记者许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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