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16个人社保缴费社保全部个人每月交多少钱

我每月在长春工资2000 交五险一金公司给交多少钱 如题,我每月在长春工资2000 交五险一金公司给交多少钱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以上,这么算下来,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长春个人参保社保标准分三档 最低6187.2元 编辑:王洪森 [导读]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7月2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 8251.20元 、6187.20元。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7月2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 长春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1564元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3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称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564元(双阳区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823元)。即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 参保单位即日起可以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2014年社会保险费,办理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业务;已经进行预缴的参保单位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 用人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须由单位专管员(社会保险登记经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办理。 单位专管业务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参保单位可以网上申报缴费(长春社会保险网网址:www.),大型企业可以向市社保局城保业务处提请预约申报,预约电话:。 个体参保人员可办理缴费和养老待遇核定 7月2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可办理缴费和养老待遇核定。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为缴费基数,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的20%。 不变更缴费档次的可直接持社会保险卡到就近的吉林银行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变更缴费档次的,在缴费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后再到吉林银行网点持卡缴费。 据了解,今年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今年与去年相比,各档次缴费金额分别增加了7.2、633.6元。 个体缴费具体金额(年) 类&&& 别&&&&&&&&&&&&&&以100%为缴费基数&&&&& &以80%为缴费基数&&&& 以60%为缴费基数 长春市城区 (不含双阳区)&&&&&&& 10312.80元&&&&&&&&&&&&&&&&&& &8251.20元&&&&&&&&&&&&&&&&& &6187.20元 双阳区&&&&&&&&&&&&&&&&&&&&7164.00元&&&&&&&&&&&&&&&&&&& &5731.20元&&&&&&&&&&&&&&&&& &4298.40元 1、个体参保人员如何申报退休? 为方便缴费,月符合退休条件并已办理审核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不变更缴费档次的可直接持社会保险卡到就近的吉林银行网点缴纳退休前的养老保险费;申请变更缴费档次的,需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理缴费。 今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持社会保险卡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费,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并缴费一周后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民康路1128号)一楼办理退休申报。 2、个体参保人员怎样办理关系转移? 办理&再就业转出&业务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和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22-31号窗口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见下表: 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份&&&&&&&& 具体办理时间 2014年2月&&&&&&&&&&&&&&&&&&&&&&&&&&&&&&&&& &7月2日- 7月11日 2014年3月&&&&&&&&&&&&&&&&&&&&&&&&&&&&&&&&& &7月13日-7月18日 2014年4月&&&&&&&&&&&&&&&&&&&&&&&&&&&&&&&&& &7月21日-7月25日 2014年5月&&&&&&&&&&&&&&&&&&&&&&&&&&&&&&&&&& 7月28日-8月1日 2014年6月&&&&&&&&&&&&&&&&&&&&&&&&&&&&&&&&& &8月4日-8月8日 长春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地点: 1、长春市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大厅(民康路1012号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公楼二楼)办理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社保关系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 2、长春市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民康路1128 号)办理退休申报、待遇核定发放、企业托管、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等业务。 3、长春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各分局办理用人单位新参保、欠费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审核、审计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业务。 4、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办理个体人员参保缴费、贴息贷款、社会保险补贴代发等业务。 5、绿园分局(春城大街826号)办理驻绿园区单位新参保、申报缴费等业务。 6、双阳分局(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619号)办理双阳区单位、个人各类社会保险业务。 7、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普阳街长春市政务大厅地下一层)办理退休人员档案保管、查询。 (毕成功)& 您觉得这篇文章: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王洪森] 吉和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吉和网”或“东亚经贸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吉和网或东亚经贸新闻,未经吉和网或东亚经贸新闻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发表,已经吉和网或东亚经贸新闻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吉和网”或“东亚经贸新闻”。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来电或来函与吉和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解决。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长春羿尧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吉ICP备号-2 吉B-2-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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