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家去年买了80多个方的房子。现在发现那个合同上写的事60多方,而且居住权的70年变为50年,邻

姐弟建房协议书 篇一:姐弟建房协议书   东方网8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姐弟之间的一起房屋交易拖延了10年,27万元的房子飙升至180万元,双方纠缠吵闹,情分全无。最终,虹口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双方心悦诚服,自觉履行。合同草率:埋下亲情炸弹2000年,知青宫鸣从外地回沪。因没有房屋居住,就和姐姐宫洁商量,希望姐姐能将借住给他的位于欧阳路的房子卖给他。姐姐心疼弟弟,双方口头约定,以27万元的价格成交。至于何时支付尾款、何时办理过户,两人都没细谈。宫鸣支付首付15万元后,没有再付余款,房屋也未办理过户。到2006年左右,上海房价大幅上涨。意识到风险的姐姐提议对房屋重新议价。从2006年到2013年,随着上海房价的不断上涨,两人间对房价的认定差距越谈越大,感情也越谈越薄。寸步不让:姐弟对簿公堂弟弟宫鸣认为,既然双方已口头约定好了房屋价格,就应该按约履行。自己曾多次主动要求付清尾款,是姐姐始终推脱不要。在自己不断退让,同意重新协商价格的同时,姐姐以拒绝房产过户为要挟,不断提高价格。现在要求姐姐配合办理过户,自己仍然愿意支付剩余12万元的尾款和利息。面对弟弟的起诉,姐姐宫洁向法院提起了反诉。她认为,当初是为了解决弟弟居住困难而同意卖房子的,没想到弟弟恩将仇报,不仅始终不愿意支付剩余的12万元,反而认为是自己违约,要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弟弟能参考当前市场价支付一个合理的房价,自己还是愿意继续履行卖房合同的。篇二:姐弟建房协议书 庭审现场《姐弟间的秘密协议》 【发布时间: 9: 18: 36】 【关 闭】 2008 年 10 月 18 日 CCTV12 庭审现场《姐弟间的秘密协议》 张海梅、 张海涛姐弟俩因为一套房子撕破了脸, 闹上了法庭。 这套房子登记在张海涛名下,而姐姐张海梅现在要求把房过户到自己名下, 姐弟俩都说是自己花钱买的房, 谁都不愿放弃这套房。 那么, 法庭上姐弟俩会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这套房是属于自己的呢? 这场房产争夺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家庭矛盾呢? 主持人齐琦: 张海梅最近特别烦, 因为她正在打一场官司, 为什么打这场官司呢? 归根到底是为了一套房产。 不过为了打官司, 对张海梅来说还不是最烦的, 最烦的是和她打官司的这个人, 竟然是她自己的亲弟弟张海涛。 为了一套房, 最后要和自己的亲弟弟撕破脸对簿公堂, 您说这是不是件烦心事? 看到这儿你一定要问了, 这究竟是一套怎样的房产, 竟然让亲姐弟辆闹到了法院呢? 那么我们今天的话题, 就从这套房子开始说起。 旁白: 让姐弟俩打起官司的这套房,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的裕欣花园小区, 这一套单身公寓, 面积不到 53 平方米, 因为是 1999 年较早时期买的房, 总房款也不过 88700 元。 房子不大, 引起的矛盾到不小, 因为这套房登记在弟弟张海涛的名下, 现在姐姐张海梅要求过户,把这套房改到自己的名下, 弟弟张海涛当然不乐意了。 张海涛(被告): 好好的东西说过户就过户, 那可能吗? 张海梅(原告): 怎么不可能? 张海涛: 好比我自己的娃娃送给你, 那可能吗? 张海梅: 娃娃跟房子两码事。 张海涛: 那可能吗? 张海梅: 怎么不可能? 张海涛: 因为这所有的费用, 所有的东西全是我自己的, 本身自己的东西, 我能随便给人吗?别说我姐, 就是我儿子也不能过啊。 张海梅: 你自己的啥东西? 张海涛: 自己的房子, 你说过户就过户, 那我剩下的两栋房, 你说过户, 我就要过户给你吗? 旁白: 既然是弟弟张海涛花钱买的房, 姐姐张海梅要求把房过户到自己名下, 确实显得有些不讲道理, 即使把房给自己的亲姐姐, 也得有充分的理由吧? 可这张海梅怎么反而把张海涛给告了呢? 张海梅又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吗? 2008 年 8 月 4 日,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判员: 现在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 120 条的规定, 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张海梅与被告张海涛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现在法庭调查开始, 首先由原告向本庭陈述诉讼请求, 并讲明事实及理由。 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文: 诉讼请求第一项, 依法确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12 号附 3 号裕欣花园小区 3 栋 1 单元 303 号房产系原告(张海梅) 所有; 第二, 判令被告(张海涛)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旁白: 原告张海梅向法官陈述了自己坚决要求过户的理由, 和张海涛说的恰恰相反。 张海梅说, 这套房 8 万多元的房款, 全部是由她支付的, 只是因为当时的特殊原因, 才以弟弟张海涛的名义购买并将这套房子登记在了弟弟张海涛的名下。 现在张海梅要求过户, 张海涛却不肯了。 审判员: 下面有被告张海涛针对原告(张海梅) 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做承认或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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