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停车位” 有望破解“停车难”
开车十分钟,停车半小时。停车一直是困扰车主的老大难问题。最近,各地“共享停车位”有望解决这一难题。
杭州试点小区已投入运营
最近,在杭州市中心武林商圈附近,有5个老小区和网约停车平台,推出了近百个“共享停车位”。
试点从今年6月开始,每个小区提供了18个白天的停车位,在每周一至周五的9点到下午6点对外开放,每小时收费8元。共享车位服务平台负责人介绍说,小区从技术上能够保证车主很方便地进场和出场,平台和小区的利益各方也能达成利益分配的机制。
记者走访共享停车试点小区发现,停车秩序较好,没有出现乱停现象。负责运营停车系统的一家科技公司负责人表示,在白天时段,18个停车位对小区压力不大。周边写字楼需要的是白天的位置,小区的车位白天肯定有,肯定能保证。
此外,为了保障各方安全,平台还设置了多重防护网,超过小区开放停车时间不可预约、用户实名认证、引入信用评价等,以规范用户行为。
停车位缺口超5000万个
除了杭州外,近期,天津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开展共享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秩序集中治理工作,目前共施划出共享停车泊位540多个。
共享经济,顾名思义就是分享,以此实现不浪费资源。杭州在一些老小区试行“共享”停车,符合共享经济的本质属性。老旧小区大多住着中老年人,车位有一定的空余,在这些小区共享停车,可以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现在,很多城市停车难都成了大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保守估计我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要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强停车位的建设是当务之急,但首先更科学地利用好现有停车位,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共享停车位”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统筹共享能否破解停车难
把不同时段闲置的停车位资源统筹起来,“共享”给其他市民,这样的模式能破解停车难吗?
“共享车位”的好处无须多言,但就像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共享经济一样,推广起来却没那么容易。车位错时共享大规模推广至少要攻克三大难关。
其一是观念问题。推动机关等单位开放车位可以靠行政指令,在全社会实现车位共享,还需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其二是利益问题。无论机关等单位还是居民小区,共享车位都意味着外来车辆的频繁进出,产生纠纷如何解决?增加的安保成本如何消化?
其三是技术问题。错时停车需要知道每个车位何时空闲,有多少车位空闲,并让需求者及时找到,依赖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这也是当前制约共享车位推行的主要瓶颈。
业内人士表示,“共享车位”能否解决停车难,居民们的接受度、参与度是关键所在。
开发商违规销售地上车位 业主有家难回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北方网投诉称,天山水榭花都(怡泽轩)小区的上千户业主正面临着有家难回的困境。原来,小区物业规定所有的车位只售不租,并把地上车位加了地锁,小区公共道路边铸上铁柱。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可把车开进小区。
刘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小区的车位一直在售卖中,但是原来业主是可以把车开进小区的。从今年二月份开始,业主发现小区公共道路两旁陆续铸上铁柱,地上车位的位置加了地锁。四月份,物业开始严查进入小区的车辆,如果业主不购买车位,没有物业公司颁发的停车证就无法驶入小区。临时停车的话,只能押下行驶证,这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小区公共道路两旁都铸上了铁柱 车位加了地锁) 天山水榭花都(怡泽轩)小区的停车位分为地上、地下两种。物业公司张贴的通知显示,地上车位售价4.3万元,地下车位售价8.9万元,而现在地下车库并未开启。刘先生和其他业主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地上停车位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通过私加地锁等形式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的行为非法。为此,业主多次去物业理论,物业回应称小区内所有的车位都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售卖。但当业主要求其出示车位所有权证时,物业、售楼处、开发商三方又相互推诿,谁也没有出示过相关证件。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近日,如皋金地城邦的业主爆料,他们小区的物业因业主没有买地下停车位就不让他们开车进小区,导致现在是有家难回。
业主表示该小区当初买房时没有强求买车位,现在装修好住了就不许车进小区逼迫业主买车位。现在金地城邦不仅不肯租车位,还不允许车进小区。现在该小区车位大概10万到12万不等,小区卖了50个车位还不到。物业没有任何通知单之类的说明从这两天开始就封锁了小区大门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汽车进门。现在业主们的车都是随便找地方停的,如果停在小区北大门和东大门物业还向他们收费,乱收停车费让业主们十分闹心。
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小区地面上不设有停车位,只有地下停车位,让没有停车位的车辆进小区,如果车辆停在小区过道上则会阻碍小区的交通,影响小区的整体形象;而且如果汽车在小区内行驶,对业主特别是老人、孩子来说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汽车停在地下车库,占用了车位,这对已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业主显然也是不公平的。对于开发商停车位只卖不租,这位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他建议业主们可以集体跟开发商进行协商,寻找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
但是业主们并不认同表示自己花了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了房子,已经是大半辈子的积蓄了,而一个小小的车位就要十万左右,对于一般人来说实在是有些贵了,买得起车买得起房,却买不起停车位!而且自己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就有这个权利进小区,物业和保安凭什么禁止进入?买了房子还回不了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原标题:如皋某小区:不买停车位就不让进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业主们有家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