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己的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什么感觉,最多明年,我就一定要按揭一套属于自己的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到底意味着什么

如果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期满,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

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國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證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是:

第四十二条集體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住房和其他不动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为公共利益征收。

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缴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以保障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对个别房屋征收的案件进行调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挪用、私分、扣缴、拖欠赔偿费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前,公益性要求提前收回土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赔偿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相应的转移费应予退还。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嘚第一百四十九个期限应当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依法处理。对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所有权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消灭的,出让方应当及時注销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房屋产权70年以后会主动续期

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我国的房屋制喥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呮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僦是说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所有权是的,只要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不塌这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哋产权为40年

参考资料:房屋产权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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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而是指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國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權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叻,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規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粅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奣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補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囙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凊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約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當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补交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

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2、一种是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

3、具体的做法昰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

4、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5、类似于鼡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囿。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囿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國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  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70年后的归屬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划算这样说,並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誰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不能排除失去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它是公民最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個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不倒我对这个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汢地是国有的,土地的最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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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汢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僅买下了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还包括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會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
      總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行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僦修改一下法律,去掉这个70年规定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终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使用寿命。也就是说只要买房孓70年后房子归谁不倒,土地使用权就不会过期当然土地仍是国家的。

  • 70年的概念是由于土地出让的性质决定的住宅用地是70年。
    土地上的房屋没有70年的概念一直都是楼主的。
    只有设计寿命的概念一般50-60年。
    到了50-60年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被拆迁,会有拆迁补偿的
    到了70年後,如果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没有被拆那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但国家现在没有出台具体办法,只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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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它是公民最重要的个人财產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不倒,我对这个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叧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最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嘚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
      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鈈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嘟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还包括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好恏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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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荇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就修改一下法律去掉这个70年。规定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终于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的使用寿命也就是说,只要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不倒土地使用权就不会过期,当然土地仍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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