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华南城商铺骗局买了一商铺是仓储用地。首付款百分之五十。余下的贷款办不了,可以要求退款吗

脑袋都大了,带阁楼的房子实在不知道怎么装修好,有没有高手给设计下,给点参考意见啊,一定追加分。wduser_看不到图片,不能提供建议。
做设计有偿更多回答wduser_QQ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查看更多21222324252627282930免费验房免费设计黄道吉日建材优惠家具定制正在初始化报价器苹果4swifi打不开显示灰色怎么办有人知道不iphone4swifi显示灰色无法开启该怎么办?
第一种:冰冻法,将手机用保鲜膜包死,以防漏水,放进冰箱的冷冻室,冷冻10到20分钟,冷冻结束后把手机拿出来,先不要拆开保鲜膜,把手机放着等它降到室温的时候再拆开装上电池。
第二种:加热法,将手机后盖拆开,用电吹风的热风对着手机上部摄像头位置进行热风加热,加热5、6分钟(可以多加热几次),加热完之后,把手机放着等它降到室温的时候再装上电池。
友情提醒:在保的机子出现问题可不要自行拆机,先去授权店保修,过保的机子可以尝试我的方法,如果方法没有解决,那只能修了
苹果4swifi显示灰色应该如何处理?
以下为解决方法:方法一:连续五次还原设置,设置--通用--蜂窝移动网络--蜂窝移动数据网络--还原设置*5 --重启。方法二:关机--连接充电器自动重启--查看WiFi修复完成。方法三:使用iTunes恢复固件即重刷固件(事先应备份好资料,并在itunes界面左侧右键单击“设备”,选择“传输购买产品”,以便恢复,恢复后需要重新越狱)。
苹果4swifi打不开显示灰色是怎么回事?
很多4S都出现这个问题,网上有冰箱速冻法,有吹风机修复法,反映用热风吹后盖苹果右上角有效,部分用户能修复,部分能使用一段时间又无效。你可以试试。这个多数是硬件问题,由于wifi模块虚焊造成的。建议送修。
苹果4swifi灰色怎么解决
拧掉iPhone4S底部的两颗固定螺丝。将手机关机,然后如下图所示,使用五星改锥将iPhone4S底部的两颗固定螺丝拧掉。打开iPhone4S后盖。双手用力压住后盖向上推。大概向上推3毫米左右,就可以把后盖拿掉。使用电吹风机(热吹枪)对 Wi-Fi 模组进行加热。如下图红色圆圈所示,黑色部位就是 Wi-Fi 模组。一边用不尖锐耐热的东西用力往下按住 Wi-Fi 模组,一边用电吹风机(热吹枪)对着 Wi-Fi 模组进行加热。一般加热2~3分钟即可。待模组降温后开机确认。大概过5分钟后,开机,进设置界面看是不是 Wi-Fi 正常连接并显示了?赶紧上网确认一下吧。如果你的iPhone4S还在质保期,建议去找苹果售后进行维修
吹风机吹Wi-Fi 模组时,尽量让热风只对着Wi-Fi模组,不要加热旁边的电池和其他东西
卸掉的螺丝一定要放到安全的地方,以免不小心遗失
iphone4swifi变灰色怎么解决?
你好,iphone4s wifi变灰色这个概念上的很模糊,一般都是信号不太稳定,导致信号比较弱,从而就会变得灰色,这个颜色上的是没多大的关系的,一般能连接就行了。
iphone4swifi变成灰色打不开
本人今天亲测!!!方法有效!
不过我是将主板拿下来,在电吹风前面罩上个漏斗状纸筒,对准wifi模块吹了一分钟,装上以后就好了。
大家可以把后盖取下,这么吹wifi模块,应该没问题,因为电吹风最多吹到100多度。另外检查一下wifi天线有没有接好。
暂时还没有遇到问题,但愿长久有效,但愿广大网友能拯救自己的宝机。苹果4swifi灰色怎么解决?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
  1,还原设置,然后重启
  2,那电量耗完后自动关机,在充电自动开机
  3,用刷机软件刷下机
  4,找当地维修点刷机,修理
iphone4swifi变灰色怎么解决?
解决方法:
1,拧掉iPhone4S底部的两颗固定螺丝。将手机关机,然后如下图所示,使用五星改锥将iPhone4S底部的两颗固定螺丝拧掉。
2,打开iPhone4S后盖。如下图所示,双手用力压住后盖向上推。大概向上推3毫米左右,就可以把后盖拿掉。
3,使用电吹风机(热吹枪)对 Wi-Fi 模组进行加热。如下图红色圆圈所示,黑色部位就是 Wi-Fi 模组。一边用不尖锐耐热的东西用力往下按住 Wi-Fi 模组,一边用电吹风机(热吹枪)对着 Wi-Fi 模组进行加热。一般加热2~3分钟即可。
4,待模组降温后开机确认。大概过5分钟后,开机,进设置界面看是不是 Wi-Fi 正常连接并显示了?赶紧上网确认一下吧。
iphone4swifi灰色怎么解决?
还是虚焊问题。。
自从升级了iOS6之后,很多人的wifi就出现问题,最多这是最严重的就是wifi开关变成灰色的无法开启。
首先我们要确定wifi模块是否真的损坏,打开设置—通用—关于本机,查看无线局域网地址是否显示,如果显示,那就说明还有机会恢复,如果不显示,那就证明你的wifi模块已经报废,找地方去修吧!
谁清楚苹果4swifi打不开显示灰色怎么办?
  1、你可以试下打开飞行模式,过10几秒再关掉飞行模式。如果WiFi开关还是灰色的,可以多试几次。
  2、如果飞行模式失败,试下重启iPhone5。
  3、如果重启也失败,试试恢复下手机的设置。打开设置 - 通用 - 还原。试下还原网络设置。如果WiFi开关还是灰色的,可以多还原几次。也可以试着用下还原所有设置。这些有可能是因为iPhone5升级iOS系统版本造成的(iOS之前出现过WiFi方面的Bug)。如果是刚升级iOS,这些还原方法说不定可以解决WiFi无线局域网变成灰色开关打不开的情况。
  上面是常规的一些解决办法,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的话,还可以试下下面这些网友找出的千奇百怪的修复方法。
  1、关机,拔出SIM卡。把iPhone5关机,顶出SIM卡卡槽,取出SIM卡,再开机。这个方法对部分WiFi开关变灰是有用的。
  2、冰箱冷冻法。不管你信不信,有用户把iPhone5直接丢到冰箱里(是冷藏,不是冰冻哦),冻个10 - 20分钟。到时拿出来看WiFi的开关是不是可以点击了。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正在初始化报价器金元惠理安置房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谁了解?金元惠理安置房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谁了解?
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限公司经证监批准立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公司(持牌金融机构)控股股东金元惠理基金管理限公司注册海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依托强股东背景及资深投资管理团队资产管理业务面具突业绩   根据证监《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金融衍品;设计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未通证券交易所转让股权、债权及其财产权利及证监认其资产
金元惠理安置房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什么
金元惠理-邳州安置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金元惠理邳州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机构: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起点:100万元发行规模:2亿元,首期1.1亿元。期限:18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100万-300万9.7%300万及以上10%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发展片区原住居民的拆迁安置,投入到安置房运平小区项目开发建设。收益分配方式: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起每半年支付收益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剩余收益。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安置房建成后政府回购收入。第二还款来源:融资主体经开公司主营业务一级土地整理等其他收入。第三还款来源:当地政府财政局出具承诺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还款。融资主体介绍:邳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重组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9100万元人民币。截至日,公司总资产6.66亿元,总负债1.45亿元,所有者权益5.2亿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亿元,利润总额0.71亿元。风控措施:
1、保证担保:邳州市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AA发债主体)为资管计划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土地抵押:邳州经发公司提供多块出让用地提供抵押,抵押率不高于5折。
3、财政资金安排:邳州市财政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均在计划期间安排不低于资管计划资金金额的专项资金给邳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建设有限公司,用于计划期间还款。
4、所有交易文件均进行强制公证。担保人简介:邳州市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6月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邳州市政府下属唯一一家集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用事业经营于一体的综合类国有资产运营实体。2012年成功发行7年期债券10亿元(12邳润城),债券信用评级AA。2012年资产总额112亿,负债总额39.7亿,净利润3.08亿,资产负债率不超过40%。邳州介绍:邳州位于江苏省北部,东临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西依历史文化名城徐州;陇海铁路、霍连高速公路横穿东西,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观音、临沂、连云港三大机场近在咫尺,地理位置优越;全市幅员面积2088k
重庆渝洋资产管理公司排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里吗,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信达、华融、东方、长城。这是全国的四大。如果你是指重庆的四大,对不起,我不知道的。常春藤资产管理公司好吗?
亲,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咨询等业务;遵循价值投资为核心的投资理念,坚持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受托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投资有风险操作须谨慎、建议您去详细了解为好。
求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财政部门授权投资主体转让所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转让所持国有资产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第五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包括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协议方式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第六条 拟转让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应当明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禁止转让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不得转让。
转让已经设立担保物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符合《*******物权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督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以境外投资人为受让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监督管理规定,由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 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制度,并对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本级管理的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实施监督管理。
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决定或者批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事项,审核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确定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备选名单;
(三)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五)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子公司或者向企业投资的,由该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所设立子公司和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转让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研究资产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审议所属一级子公司的资产转让事项,监督一级子公司以下的资产转让事项;
(四)向财政部门、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有关资产转让情况。
第二章 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第十一条 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第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公司的产权,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批。除国家明确规定需要报国务院批准外,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公司的产权应当报财政部审批;地方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审批权限,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省级分公司或者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转让所持子公司产权,由控股(集团)公司审批。其中,涉及重要行业、重点子公司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或者导致转让标的企业所持金融企业或者其他重点子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转让方应当制定转让方案,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部门审议,形成书面决议。
转让方案包括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基本情况、转让行为的论证情况、产权转让公告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转让标的企业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安置工作。
第十四条 转让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的,转让方应当在进场交易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产权转让的申请书,包括转让原因,是否进场交易等内容;
(二)产权转让方案及内部决策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当期财务会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文件;
(六)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七)拟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
(八)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支付方式;
(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财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转让金融企业产权的,应当对是否符合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说明。
第十六条 从事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需要;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产权交易操作规范;
(四)能够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
(五)连续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按要求及时向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报告场内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
第十七条 转让方在确定进场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后,应当委托该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刊登产权转让公告,公开披露有关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
产权转让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转让方披露的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需要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的,还应当披露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第十九条 意向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不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平竞争原则下,转让方可以对意向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行业准入、资产规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十条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首次挂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以根据转让标的企业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应当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 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以上(含2个)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会同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投标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开竞价方式实施产权交易。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拍卖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经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产权转让可以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合同,下同)。
第二十三条 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四)产权交割事项;
(五)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六)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九)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四条 转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收取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采取货币性资产一次性收取。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方式,但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办理合法的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并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在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或者未办理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前,转让方不得申请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转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确定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是否批准相关产权转让事项。
转让事项经批准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转让比例或者产权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造成与批准事项不符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六条 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国有土地(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完成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国有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章 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
第二十八条 转让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份和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转让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项。
第三十条 转让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将股份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涉及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应当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十一条 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参股股东,在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转让方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财政部门;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当事先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的,报送材料应当包括:
(一)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请书,包括转让原因、转让股份数量、持股成本、转让价格确定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案和内部决策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控制权、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财政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是否同意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项。
第三十三条 转让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1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章 国有资产直接协议转让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
(一)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二)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三)其他特殊原因
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对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产重组的,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工作由财政部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由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其中:拟直接协议转让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十六条 转让方采用直接协议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转让方案制定、资产评估、审核材料报送、转让协议签署和转让价款收取等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 非上市企业产权直接协议转让的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国有金融企业在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拟采取直接协议方式转让产权、且转让方和受让方为控股(集团)公司所属独资子公司的,可以不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以直接协议转让形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审核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转让方拟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内部决策程序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部门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
转让方应当将拟直接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提示性公告,公告中应当注明,本次股份拟直接协议转让事项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条 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请书,包括转让原因、转让股份数量、持股成本等内容;
(二)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拟公开发布的股份协议转让信息内容;
(四)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材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协议转让事项,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转让方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国有股东拟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 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股份数量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三)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
(四)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第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让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信息:
(一)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
(二)转让方作为国有控股股东,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者资产重组,在控股公司或者集团企业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
(三)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者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转让方所持股份的。
第四十四条 转让方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并失去控股权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担任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并提出书面意见。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转让方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十五条 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
转让方作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者资产重组,在内部进行协议转让,且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市盈率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
第四十六条 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受让方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设立3年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第四十七条 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应当及时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上市公司、受让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
(二)转让方持股数量、拟转让股份数量及价格;
(三)转让方、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五)股份登记过户条件;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条件;
(七)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八)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九)协议生效条件。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转让方在确定受让方后,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转让方案的实施及选择受让方的有关情况;
(二)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公司章程及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最近一期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价格的定价说明;
(六)受让方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之间在最近12个月内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投资等重大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九)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股份转让批复文件。
第五十条 转让方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收取转让价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国有产权登记手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转让活动:
(一)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
(二)转让方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或者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转让资产的;
(三)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以及未经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四)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转让方未按规定落实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作为担保的,转让该部分资产时,未经担保债权人同意的;
(六)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资产转让协议签订的;
(七)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五十二条 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金融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由于受让方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受让方应当依法赔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资产转让的审计、评估、法律和咨询服务中违规执业的,财政部门应当向其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四条 产权交易机构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财政部门可以停止其从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业务,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产权交易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因依法行使债权或者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者第三人的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比照本办法第二章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因依法行使债权或者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者第三人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比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在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
第五十八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持有的国有资产涉及诉讼的,根据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第五十九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出售其所持有的以自营为目的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和债转股股权资产的,国家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第六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企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含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工作,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生产车间管理计划书
这个还是要根据你们车间的具体情况,自己去规划,自己去撰写。
因为大家不知道你们车间目前的现状,没有办法给出对应的计划。
下面的方案可供参考。
1、 为了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2、未经公司培训上岗或主管授权许可人员,不得操作任何机器设备;
  3、 机器操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衣着,严禁携带耳环、首饰、宠物等进入操作间;
  4、机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并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机器设备操作人员在生产前后,严格检查设备是否有漏油、漏电等现象,并上报。
  6、设备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运转情况,不得打瞌睡、离岗;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7、机器设备操作人员班前严禁喝酒,以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8、 进行机器设备的清理和清洗工作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9、,严禁将水冲到设备的电机和控制系统部分;严禁用水冲洗供电设备、电路系统、电源开关、电控箱、电控柜、排气扇等电器设施,严禁在机器设备运行状态下做清洁卫生工作;
  10、非设备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机器设备和电力系统;
  11、交接班及下班离机时,设备操作人员和车间主任、领班人员下班时检查设备、电路系统、供水系统、车间门锁、仓库门锁等是否关闭;
  12、各车间、仓库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和损坏消防设施;
  13、设备操作人员应把模具、操作工具等做到定点定位;
  14、设备操作人员按时清理原料、成品、工具、操作台;
  15、主动学习,相互提高,尊敬车间师傅、领导,尊进同事;
  16、其它规章在工作过程随时补充;
  17、本规定自制定之日日起施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人字〔号
  为确保公司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良好运行,维护生产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维修费用处于最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 设备管理职责
  1.1 研发部、质检部、生产部等部门负责根据产品工艺与品质的要求组织公司领导、其他相关人员策划设备能力,提出设备能力需求,选定设备型号。
  1.2 采供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认、订立设备合同,以及付款申请工作。
  1.3 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
  1.4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设备台帐、设备档案、设备资料登记表、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等管理文件。
  1.5 生产部负责组织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能力验收工作。
  1.6 生产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使用中的日常保养、异常报修工作、设备的安全使用。
  1.7 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的维护、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抢修等工作。
  1.8 机修部负责定期组织对使用中的设备能力进行评估。
  1.9 设备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
  2 设备资料管理
  2.1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2.1.1 新添置设备到厂后,设备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采购部等相关部门验收,按照采购合同、设备厂家随机清单等资料清点设备及配件、工具等,并检查设备表面状况,验收完成后,设备部收集所有验收资料,建立《设备资料登记表》。
  2.1.2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部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补充《设备资料登记表》,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档案管理。
  2.1.3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主导单位应依实际异动状况提报修正资料进入设备档案。
  2.1.4 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
  设备重要部位
  安装及试车状况
  备品明细
  完好标准
  润滑标准
  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历次重要变更等。
  2.2设备完好标准的制订
  设备安装试车完成后,设备部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该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要求与判定标准、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形成《设备完好标准表》。
  3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的制订
  3.1 总体要求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的,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设备使用单位都必须遵守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3.2 制定与修改
  3.2.1 设备部按照设备价值、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与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A类)、主要设备(B类)、一般设备与工器具(C类)三个级别,形成《设备分类管理清单》,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3.2.2凡是安装在用的A、B类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与维护规程。
  3.2.3对新投产使用的设备,设备部要负责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一周内制订出使用与维护规程草案,并发布执行。
  3.2.4 设备使用部门根据使用与维护规程的草案,结合实际使用的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在设备投入使用一个月后,提出对草案的使用和修改意见,由设备部主导,组织机修部、研发部和生产部会签设备使用和维护规程,形成正式文件,并执行。
  3.2.5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工艺与技术得到确认后,设备部要在一周内完成新规程的修改、会签与发布,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3.2.6在执行规程中,现场人员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直接反馈到车间主任处,车间主任联系设备的专业人员在现场核实并确认,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会签与发布流程按照2.2.5执行。
  3.2.7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的原则,经过分管副总的审批后生效。
  3.2.8对短期内多次修改导致实质性内容变动较多的规程、一年内未修订和评审的规程,设备部每年组织重新修订、会签、审批并发布,同时回收原作废规程。
  3.2.9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设备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可靠的临时性使用措施,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措施立即作废。
  3.3规程的主要内容
  3.3.1设备使用规程
  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3.3.2设备维护规程:
  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设备润滑“五定”图和要求;
  定时清扫的规定;
  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安全注意事项。
  4 设备润滑管理
  4.1 设备润滑标准的制订
  4.1.1设备部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等,形成《设备润滑基准表》。
  4.1.2 设备部针对每台设备分别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并发布执行。
  4.2 要求
  设备部设润滑专业员(兼职),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工作;设备使用车间(班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设备的润滑执行。
  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润滑专业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4.3 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与执行
  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或作为使用维护规程的附件),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布。
  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润滑专业员要定期检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并不定期稽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4.4 润滑油脂的质量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更换工作,设备部根据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更换周期并安排执行,油品更换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5 设备运行的日常点检
  5.1总体目的 通过一定的手段,使维护与各级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可以视实际情况结合三级保养同时执行。
  5.2设备点检标准的建立 设备部依据每台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点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执行人,并针对设备的具体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点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等,形成《设备点检表》。
  5.3点检的运行与稽核
  各执行人负责对按照点检标准的设置执行,设备部有计划安排人员稽核点检的执行状况,以便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随时检讨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5.4点检信息的反馈与应用
  所有点检中发现的信息,不论是否现场处理好,都必须形成记录。
  设备部负责按周汇总分类汇总点检问题,并形成固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以便分析、使用和综合管理。
  所有点检的问题(故障、隐患等),应纳入下一期的检修计划中。
  重大的缺陷与故障,立即汇报生产副总,以便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6 设备保养与维护
设备保养的划分——“三级”保养
  日常保养: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处或注油保养,使设备保持润滑、清洁。班中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报修,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参加,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规定部位、疏通油路、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等。设备运转600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修理、更换和修复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气电系统检查修理等。设备运转3000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6.2 设备日常保养的具体要求
  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按规定进行润滑和加油。
  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班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通知修理人员处理。
  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B类设备为15-30分钟A类设备应当适当延长。油线、油孔等部位坚持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压头、切刀等部位坚持每天彻底清理一次。
  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天设备运转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清扫,月底节前彻底扫。周末B类设备清扫1小时左右,A类设备2小时左右;月底B类设备清扫1-2小时,A类设备2-4小时;节日保养按规定保养标准进行。
  6.3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包括改进性维护、潜在故障维修性维护和预防性维护,以提升设备运行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突发故障的时间为目的,实际项目可以结合设备的三级保养进行,由设备部主导进行,具体以提报计划表至生产计划主管人员,双方确认后安排实施。
  6.4 设备保养与维护的计划与执行
  6.4.1 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日常维护均按照计划、确认、执行的运转模式进行,日常保养按照确定的内容进行,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进行后填写《设备维修维护记录》。
  6.4.2 设备部以年度为周期提报二级保养计划、以月度为周期提报一级保养、日常维护计划,经生产计划主管人员确认、公司领导审批后进入计划执行环节。
  6.4.3 设备部根据计划制定保养、维护所用的零配件、材料等需求,在采购周期前计划与执行时需配合的事项与部门。
  6.4.4 知会相关信息至关联部门,尤其关注生产计划及其变更。
  6.4.5 维护计划执行、维护总结与记录、问题分析。
  8 设备故障抢修
  3.3.1设备发生微小故障时,岗位操作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运行记录中详细记录。
  3.3.2对于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岗位操作人员要加强观察,注意故障发展过程,同时详细反馈至当班主任,主任通知设备维护人员立即抢修。维修人员详细记录维修过程、故障原因和解决措施等信息,形成《设备维修维护记录》。
  3.3.3对于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至生产计划负责人、生产厂长,以便决定处理措施。
  3.3.4在处理每项故障前,维修人员要有相应的分析与解决措施,最大程度的预防故障扩大。
  9零配件管理
  9.1库存零件的管制
凡生产设备需要的备品零件,其单位或组合单价超过200元,或需自厂家采购,或需专门制造,或在县城范围内不能采购的,均需要准备适当数量的库存,通过设定安全库存量作为管制的手段。
  9.2 管理单位
  所有库存零件的管制单位为设备部,领用单位为使用部门。
  9.3 安全库存量设定
  设备部维修工程师根据零部件的使用量情况、寿命、采购周期、安全存量、批次采购量等因素设定每一管制零部件的最低库存量,形成《零部件安全库存量表》,当实际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立即按照采购流程申购。
  9.4 定期检讨
设备部根据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按季度检讨零部件《零部件安全库存量表》的合理性,并申报修正。
  10 设备改善的立项与处理
  10.1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改善的范围,可以立项专案改善:
  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产量、效率的设备、部位;
  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可以提升目前的质量、产量、效率和管理水平其他新方案
  10.2改善的立案与执行
  所有人员均可提出改善方案,方案可以通过直接提交到直接上级或递交到公司行政部门的途径提出。
  10.1中的各项是提案的当然内容。
  公司副总(含)以上人员可以根据相应的职责权限决定方案的立案与执行。
  方案执行成功后,由方案的相应决策人提出嘉奖措施。
  方案(不论是否成功)的立项、过程和执行结果的相应信息都必须形成文档备查。对于设备的改善,此信息同时记入设备档案。
  11 相关表单
  设备资料登记表
  设备完好标准表
  设备分管清单
  设备润滑基准表
  设备点检表
  设备维修维护记录
  零部件安全库存量表
  ●●●****公司生产部工作职责
  人字〔号
  一、管理权限
  行使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
  合理组织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综合平衡生产能力,科学地制定和执行生产作业计划,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生产效率,节约制造成本。
  三、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2、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和执行。
  3、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4、密切配合营销部门,确保产品合同履行。
  5、负责编制技术管理标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操作手册和作业指导书。
  6、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控制,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及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
  7、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确保生产现场整洁有序。
  8、及时编制年、季、月度生产报表,定期进行生产统计分析,不断改进生产核算工作,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9、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的维护检修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10、做好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并定期进行工作能力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11、配合品控部门,不断进行产品质量和管理品质的提升。
  四、划分职责
  1、生产厂长:根据销售计划书(销售部呈递、总经理审批,总经办移交)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合理组织车间生产;日查原料库存报表,制定原料需购单;日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对车间主任,机修人员,生产工人进行培训、监督、管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器保养,电路设施的维护;安排、召开生产车间晨会、例会;
  2、车间主任:根据生产厂长安排,对车间现场管理,带领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对车间内事务的监督管理,安排车间内部事务,对于应收表扬和惩戒的人员进行初次教育批评,对需要提升或开除的人员及时上报,建议;
  3、生产工人:遵守车间生产制度,主动、安全、高效的完成生产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做好机器维护;定时做好车间清洁;不断学习,合理创新。售楼处管理计划有什么方案?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依照工作内容,和职责去拟定工作计划。
1. 设定目标值,此值需符合实际,确保可以达到。基准值为100%,计划值为98%,实际值97%,那么如果连续几次的实际值均在96%以下,就需要调整计划值。
2. 设定细节段,有目标值之后将project 划分几个阶段,从细节中可以看明显看到自己能否达到设定目标值。
3.设定起止时间,让整件事情有起止时间来控制,使事情更能体现时效性。
4.设定责任人,跟进人
5.过程监控:将设定的细节段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和实际保持一致。
6.问题点描述:将过程中问题点进行描述;
7.解决方案,将有效方案进行要因分析
8.预期效果,对实际问题分析评估后,做预期效果设定
9.实际效果:将实际效果和预期效果进行比对
10.改善方案; 依照比对后结果,进行后期控制和改善
售楼处管理计划有什么方案?
? 发生紧急事件时,组织足够保安警力赶到现场维护秩序,采取合理手段控制事 态发展,避免造成较大影响。处理、解决紧急事件后,应将事情的经过及结果以事故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上级领导;
? 每天按照各项工作标准至少对管家服务、工程进度、保安执勤、保洁卫生进行 三次检查和多次的巡查。
? 每周、月向项目经理汇报质检结果并召各专业负责人质检会议,针对内审不合 格项目,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 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专业月度服务进行评估,出具评 估结果。
? 参加公司及部门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素 质,弘扬和落实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
?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上级、关爱同事、服从管理,积极完 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 落实工作计划制度: 每日工作: 协助项目经理对各专业执勤、服务、清洁、工作进行检查。 组织召开各专业负责人每日质检会议。 (
2)每周工作: 对本周质检内容进行讲评并提出相关要求。 对各种记录进行一次抽查和物品盘点。 向项目经理汇报上周质检工作总结和本周质检工作计划。 每月工作: 向项目经理汇报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进度计划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任何的进度计划管理都需要有下列元素来构成;
1;目标。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指标要求
2;阶段目标;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指标要求
3;具体的执行人或部门
4;完成任务应提交的成果(如图表,文件)
5;对衔接点的交接要求
6;发生延误,滞后如何补救,有谁来补救;进度计划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任何的进度计划管理都需要有下列元素来构成;
1;目标。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指标要求
2;阶段目标;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指标要求
3;具体的执行人或部门
4;完成任务应提交的成果(如图表,文件)
5;对衔接点的交接要求
6;发生延误,滞后如何补救,有谁来补救;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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