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里办需要在哪里办?(我的户口所在地在a县,但我的学籍在b县,我是在彬b县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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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2018年起,预申请范围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到高中或者中职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中或中职将会在高三学年统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对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申请贷款,不受未办理预申请的限制。
(二)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表》原件。
5.温馨提示
(1)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办理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小贴士
(一)如何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或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1.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二)如何导出《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三)密码找回小技巧
有3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密码请牢记,分别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宝支付密码。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分别使用不同的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1. 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二: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2. 忘记支付宝密码怎么办?
如果没有修改过支付宝登录密码,在两个位置可以找到初始密码,一个位置是打印好的《受理证明》的下方;另一个位置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我的首页&上。如果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不成功,说明修改过初始密码,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安全保护问题&、&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等方式尝试找回密码。如果支付宝网站上提供的几种找回方式都无效,请同学们联系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线客服进行密码重置(此种方式不能实时重置,需要学生上传证件审核后重置)。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服务热线:95593
陕西分行咨询电话:890139
陕西分行咨询QQ群号:今年要当兵,我是在社区报名的,我是高校新生,学校说能保留学籍,还给反学费什么的,是真的吗?_百度知道
今年要当兵,我是在社区报名的,我是高校新生,学校说能保留学籍,还给反学费什么的,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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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国家规定按照高校新生去当兵是自动保留学籍,转业之后可以返校继续你的学业不必再次交学费,详细请看下面的规定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第三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普通高等学校、民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第四条本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第五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第二章标准及年限第六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第七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第八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银行或贷款经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四)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十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贷款经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偿还;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还应同时将偿还贷款票据复印件寄送学生就读高校。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第十一条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学费减免手续。第十二条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第十三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全部代偿资金。第四章资金拨付和管理第十四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国家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方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国家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各省级财政部门。第十五条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采取“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法。中央财政于每年5月底前,对各省份上一年度实际所需资助经费进行清算,并以上一年度实际支出金额为基数提前下达各省份当年资金预算。第十六条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所属高校。各有关高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付资助经费,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第十七条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应将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将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第十八条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法的规定,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第二十条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第二十一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征兵公室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的入伍资格、资助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对符合要求的高校应征入伍学生,学校应及时资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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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所在地和学籍所在地不在一个地方,能不能在学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城市: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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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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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借贷款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2、学生证封面和首页以及注册页复印件2份。3、网上那个申请表2份。4、授权委托书。5、上一年的合同。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续办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东西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此外,如果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因此,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贷款学生和共同还款人不再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1、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登陆个人账户,在线申请办理续贷并将续贷申请打印出来;2、将续贷申请及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及续贷申请表等资料带上,到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签订合同;3、将合同提交给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电子回执单。4、办理完毕。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注意事项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不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是国家助学贷款,大家在办理以及还款的过程中都是要多加注意细节的,例如还款的时候一定要按时,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不然对于之后如果碰到有贷款需求的时候,会申请的非常麻烦,甚至完全没有申请贷款的机会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怎么写
您好,带上申请表,以及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还有去年的贷款合同去县资助中心办理。某些地方办理的时候需要学校开的证明,建议联系当地资助中心,确定是否需要学校开具的证明。续贷不需要共同借贷人一起去县资助中心。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续借贷款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2、学生证封面和首页以及注册页复印件2份。3、网上那个申请表2份。4、授权委托书。5、上一年的合同。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需要什么步骤?什么材料?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生续贷流程改纸质学费、住宿费证明为网上申请。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2、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3、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4、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5、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财务室,学院财务室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6、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7、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8、不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9、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学生资助中心无法审核。
有哪位知道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么
每年的7、8月份办理。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广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和所需材料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登录系统
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仅
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
式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
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
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
(如:)。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
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
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北
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
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
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
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
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
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
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
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j84v.html) -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_黄陂教育资助_新浪博客
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
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
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
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
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
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以下均同此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
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
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
“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
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
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
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
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
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
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可以暂时
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
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
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
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
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
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
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通过网站或资
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
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
“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
(一式两份)。
(三)、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
并加盖公章。
(四)、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
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
同。(贷款资格将由区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五)、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
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
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
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发
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
会及时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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