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突然不来上班了,如何处理怎么才能管理好员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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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是认真在招人,面试官很不尊重人。…
HR 挺好 主管一言难尽…
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规避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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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准网(Kanzhun.com)】试用期频道小编搜集的范文“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规避赔偿风险?”,供大家阅读参考,查看更多相关劳动法 ,请访问试用期频道。
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规避赔偿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只可以与员工有一次的试用期,如果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时申请延长试用期,HR应该如何操作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呢? 这个话题我的想法是:这个租要小心处理哦,没什么一般而言员工不会申请延迟试用期的哦,估计人的心不在公司啦。人们最害怕的是变化无常,要学习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变化中另找创新,并不是停留在变化的痛苦中。――方海权签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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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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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物业管理企业如何规范自身,适应《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将是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结合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体会及自身工作实践,就此问题谈一些拙见。
&&& 一、审查规范企业现有用人规章制度,尽力规避风险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一程序要件与先前法律规定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里所规定的程序要件是经过民主程序即可。何谓民主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民主程序既可以理解为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也可以理解为征求工会或者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即可。由此可见,先前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规定弹性很大,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是一个民主表决和集体协商的双方行为。
&&& 物业管理行业中小民营企业较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工会组织不健全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审查规范现有用人规章制度,并尽快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把企业现有的各项用人规章制度交与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讨论,不仅要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合法,而且制定程序也要合法,以避免自己在将来与劳动者产生劳资纠纷时陷入被动。
&&& 二、严格执行试用期新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合同期限。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长期以来,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出于减轻人力成本的考虑,存在一些不规范用工现象。如长期不给一线保洁、保安人员转正,以少支付工资,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短期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等。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做法都属于违法行为,如不及时予以纠正,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试用期的各项规定。
&&& 三、严把人员准入关,提升员工队伍素质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这一项规定对很多企业将产生较大影响。就物业管理行业来说,保安人员流动性大,但保安人员所担负的职责又非常大,而且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所提供服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保安服务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企业对外的形象。目前,行业内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为了保证安全和企业形象,防止个别保安人员出现不良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往往要求其提供担保人,若无担保人就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或押金,以示担保。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做法都是不允许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及时纠正。
&&& 与此同时,作为替代措施,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严把员工队伍准入关,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的素质,以此来规避员工所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此外,物业管理企业还必须尽快转变以往习惯思维,采取为员工提高薪酬、福利等办法来留住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优秀骨干人员,稳定人员队伍,减少人员流动性。
&&& 四、与优秀员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违法辞退员工&&&&&&&&&&&&&&&&&&&&&&&&&&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企业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或者劳动者不想要求企业继续履行的,可以选择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不难看出,企业违法辞退员工的代价是巨大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特殊情况,应做到避免违法辞退员工。 && &&& 因此,笔者以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尽快与优秀的骨干员工签定长期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企业还必须严把招聘关口,对于那些能力较差的人员必须在招聘环节或试用期期间就予以淘汰,因为在员工转正后再予以辞退,企业将支付高昂的经济补偿金。
&&& 五、大胆培养人才,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 &&&&&&&&&&&&&&&&&&&&&&&&&&&&&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金。这一规定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利好消息。
&&&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一些从业人员在企业培训后迅速跳槽,这使业内不少企业管理者非常苦恼,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出资为企业培养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出台后,物业管理企业完全可以大胆出资对企业内的技术骨干和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因为按照这一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还应当承担违约金,这可以有效化解企业出资培训员工的投资风险。&&&&&&&&&&&&&&&&&&&&&&&&&&&&&&&&&&&&&&&&&&&&&& &&& 六、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稳定员工队伍&&&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将使企业的用工成本上升。
&&& 笔者以为,在这一问题的应对上,物业管理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管理,加强对员工进行思想、品质、素质的教育,树立“企业是员工的母体,员工是企业的血液”的观念,培养员工“企业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使员工愿意与企业同甘共苦,艰苦奋斗,以稳定员工队伍,减少企业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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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当前第1页&&&&&&&&&&员工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拥有“免死金牌”?员工在试用期辞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如何准确把握标准用工方式的利弊,进而对标准用工形式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是摆在企业HR面前的一道课题。为此,英才网联旗下机械英才网日前为机械行业HR们举办了名为“不同用工形式之利弊分析与风险防范”的主题沙龙,特邀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的阎付克律师主讲。在沙龙上,阎律师针对以上内容及应对策略进行了详细讲解。
&&&&无固定期合同不是免死金牌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跟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像是拥有一块上可不理老板,下可藐视同事的“免死金牌”,事实真是如此吗?其实不然,阎律师为大家举了一个例子:
&&&&2006年10月,姜甜与日立公司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日,姜甜接到了公司的一纸解聘通知书称:姜甜的工作范围包括数据录入,但她在该项工作中经常出错,同事发邮件提醒她注意准确性。姜甜给相关负责人发邮件,表示停止数据录入工作并多次拒绝参加职业提升计划。至2008年3月,因姜甜拒绝录入工作已2个多月,公司不得不另行招人填补空缺。公司决定与姜甜解除劳动合同,引起姜甜申诉、起诉。
&&&&法院认为,日立公司曾多次与姜甜沟通,姜甜拒不接受,并擅自停止工作,且不参加公司的,姜甜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日立公司以姜甜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法院驳回了姜甜的请求。
&&&&阎律师评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双方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不是“永久合同”,并不意味着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试用期真的不用交违约金?
&&&&阎律师在沙龙讲座上,还就试用期员工一些具体管理办法,如试用期员工离职,是否需要交违约金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09.08 08:35)?(06.30 08:25)?(01.21 08:22)?(12.31 09:07)?(12.15 08:25)?(12.14 00:10)活动报名 |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问路才不会迷路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凡是在市场活动中的主体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活动,否则触犯法律必将给企业带来灾难,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中国的企业家由于受到中国传统经营模式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法治观念淡薄,为此很多民营企业家往往辉煌之后迅速黯淡。中国的企业家如何规避、防范法律风险,成为目前企业家需要正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启迪之星(嘉兴)特邀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马青律师,于下周四下午14:00举办《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专题讲座,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嘉兴市广播电视大学兼职讲师
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嘉兴市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嘉兴广播电台FM88.2特邀嘉宾律师
从业以来,马律师专注于为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一直将经济合同、人事争议、公司(股权)、劳动类法务作为个人的钻研对象。对处理公司合同争议、商务纠纷、公司治理、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和股权纠纷、修改员工手册、劳动人事等各种公司规章制度等具有独特的心得体会。
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马律师着重于企业各项体制建立,健全,从根本上防范企业经营和管理活动中风险发生。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为近百家企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为这些单位预见性的规避法律风险,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马律师能从用工风险控制和用工成本控制角度为企业设置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运用法律帮助企业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其法律观点还被嘉兴市南湖晚报财经版块多次报道。
马青律师担任嘉兴市广播电视大学兼职讲师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授课经验,期间还多次应邀为各大中型企业授课,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等企业,其授课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经常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深受参训学员及企业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企业设立法律风险
1、购置厂房忽视一点,千万钱款打水漂;
2、租赁厂房不慎,承租人处于破产边缘;
3、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吗?
4、无法承担债务,注册资金可以随意减少吗?
二、企业用工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签了吗?不签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2、员工入职,试用期不合格就能随便解雇吗?
3、开除员工,赔钱就能解决问题?
4、员工不打招呼就走了,公司该怎么办?
5、企业管理员工的“制度”合法吗?
三、合同签订履行风险(应收款风险)
1、商业合同签订之前,我们应该做什么?
2、商业合同中哪些条款是坑?
3、签了合同就万无一失?合同履行和管理是关键
四、家企财产混同风险(个人、家庭财产不要被公司债务连累)
1、老板个人账户收受公司货款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2、两个公司,一套人马,甚至业务也相同,后果令你想不到。
3、你的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吗?为什么风险巨大?
1、企业管理经验结合律师实战经验,知识专业性和实务操作性强
2、内容始终贯穿工作的实务经验,并将实际审判规则、客户业务处理中的经验教训等有机结合
3、教学案例均来源于司法实践,能有效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4、风趣活泼,增强课堂互动性、趣味性,前半段课程讲座、后半段互动答疑
5、口碑颇佳,广受各企业好评
这里是开放的天空,抛出企业所遇管理问题
这里是实战的天地,法律专家现场答疑解惑
这里是交流的平台,社会各界精英同台交流
这里是精英的圣地,诸子百家,群慧群策
大量事实证明,法律已成为企业发展中一不容忽视问题,许多企业不仅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甚至还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越严谨,法律纠纷便越少,经济损失便也越小。
有何收获?
让企业家带着问题来,带着答案走!
让企业家带着疑惑来,带着智慧走!
让企业家带着思路来,带着方案走!
报名须知 Course notes
1、上课时间:日 下午14:00
2、上课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B座7楼启迪之星(嘉兴)
3、本次活动对外开放,欢迎各位企业家积极报名参加
4、您可以扫码下方二维码,在公众号后台留言下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联系人:赵婧倞
▎ 编辑:陈恒达
启迪之星(嘉兴)欢迎您!
启迪之星(嘉兴) 由启迪之星和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合作共建的投资孵化平台,将依托启迪之星全球孵化网络资源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围绕电子商务、 TMT产业、 VR 产业、 互联网、 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六大重点领域,整合本地资源、优化产业平台,进一步提高产业聚集度和空间布局, 服务嘉兴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动力强劲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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