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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火电 加强重大电源点项目储备(文)
近日下发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详情如下: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履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经济转型的爬坡过坎时期。必须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的趋势特点,准确把握我省发展面临的问题矛盾,积极适应新常态,充分挖掘新优势,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省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力实施“四化两型”战略,总体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三量齐升”新态势。
1.“十二五”奠定的坚实基础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10位,五年年均增长10.5%,高于规划目标和全国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968元,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万亿元。财政总收入4008.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13.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8.7%,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万亿元。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5:44.6:43.9,第三产业比重比2010年提高4.2个百分点。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4.6个百分点,做大并形成了9个千亿产业,3个千亿产业集群,4个千亿区,装备制造业成为万亿产业。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万亿元,年均增长25.6%。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3%。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9%,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所有制结构持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占比接近60%。
基础设施实现新突破。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653公里,铁路通车里程4591公里,其中高铁通车里程1296公里,居全国前列。机场总数达到6个,新开通国际航线40条。水运能力稳步提高,千吨级及以上航道达到700公里,千吨级及以上港口泊位达到106个。能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电力装机总容量3889.1万千瓦,500千伏主干网基本建成,农村电网村改率98.7%,天然气燃气管网覆盖9个地级市。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新增供水能力2.7亿立方米。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固定宽带接入端口达1508万个。
两型建设取得新成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排污权交易等改革初见成效。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51.6%,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主要江河Ⅲ类以上水质达到96.9%,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退耕还林、重要水源地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区域发展呈现新格局。省域四大板块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42%以上,核心增长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大湘西地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特色经济发展迅速,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8%,扶贫开发成效明显。湘南地区进出口年均增长45.5%,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8%,承接产业转移示范效应加速显现。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铺开,水域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快推进。
人民生活实现新改善。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8838元、10993元,是2010年的1.74和1.96倍。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4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低保分别覆盖127.3万人和31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222.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91.6万户,解决了1000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社会建设开创新局面。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3.2%,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10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条件大幅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民族、宗教、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残联、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公检法司、信访维稳、救灾应急、安全生产等防控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法治湖南加快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提高,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改革不断深入,财税、金融、投融资等要素市场改革继续深化,医药、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改革迈出实质步伐,国资、国企、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开放步伐加快,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83家,总数达到137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7.4%,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16.4%,对外实际投资年均增长30.2%。湘潭、衡阳、岳阳综合保税区以及长沙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岳阳城陵矶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等相继获批,内陆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回顾“十二五”发展历程,我省取得了显著成就,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力加快发展步伐,做大经济总量,不断夯实“两个率先”的物质基础。二是牢牢抓住以人为本这个基本核心,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三是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百年目标,着力强化特色优势,突破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四是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历史机遇,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增添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五是牢牢抓住依法治省这个关键环节,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加快步入法治化轨道。
2.“十三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世情、国情、省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发展既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国内看,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考验。经济发展加快向更高级阶段演化,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等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区域战略加快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更加注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国家治理加快向现代化目标推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治理,更加注重治理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从省内看,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经过长期发展,我省物质技术基础日益雄厚,基础设施日益完备,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产业核心竞争力特别是科教水平不断提升,人力资本累积效应逐步显现。发展区位优势凸显。随着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和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深入推进,我省将由沿海开放的内陆变为内陆开放的前沿,具有巨大的商圈辐射优势和产业投资市场价值。发展潜能依然巨大。我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在推动消费主导型需求结构、服务业主导型产业结构、城镇主导型城乡结构形成过程中,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孕育巨大潜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将极大地释放制度新红利、激活发展新动力。
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基本省情还没从根本上改变,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并存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扭转。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综合实力不强,城镇化率、服务业比重和外贸依存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收入差距较大、消除贫困任务艰巨等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存在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仍是发展短板。改革攻坚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调整,经济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改革举措落地需下更大功夫。
综合判断,我省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区域发展黄金期、创新活力迸发期和转型升级关键期,只要我们适应新变化、把握新机遇、引领新常态,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必能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4.总体要求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以下总体要求。
——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未来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一场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创新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于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于解决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于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五个发展”新理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互为条件,关键在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把握“一带一部”新定位。“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决定了我省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过渡带”体现在空间上的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结合部”体现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未来五年,必须把“一带一部”作为推动全省发展的战略基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打造新的增长带,努力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成为内陆开放新高地,在长江经济带中成为核心增长极,在产业梯度转移创新转型中成为示范区,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均量体现了规模、速度、质量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统一,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就是要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坚定“五化同步”新路径。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基本路径,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所在。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必须一以贯之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推开的应有之义。“五化”是有机整体,本质是互动,核心是融合,关键在同步。
5.主要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长株潭地区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出口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大,经济外向度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金融业做大做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武陵山、罗霄山连片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湖湘文化的积极影响持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任务完成,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两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制度性成果,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篇 发展动力突出创新引领
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改革促动、开放带动和供需联动战略,引导发展动能平稳接续和有效转换,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 创新驱动形成发展新引擎
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建设中部区域创新中心。
第一节 推动科技创新
6.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坚持创新驱动、体制突破、以人为本、区域协同原则,依托长沙麓谷创新谷、湘潭智造谷和株洲&中国动力谷等创新集聚区,推进科技与经济、金融、文化等融合发展。加快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城市群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国、省等优质创新资源集聚,辐射带动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提质升级,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高地。到2020年,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培育形成10个千亿创新型产业集群。
7.推动重大领域创新突破。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关键领域原始创新突破。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现代医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基础领域开展科技前沿推进行动。在粮食安全、网络空间、能源保障、未来制造、生态治理等战略领域实施重大科技跨越行动。在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社会发展等事关发展全局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式协同攻关行动。
8.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前沿性研究,加强颠覆性技术创新。围绕培育优势产业,建立多层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面向市场的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开展面向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和标准联合攻关。全面推动开放式创新,鼓励支持创新主体采取共同研发、技术联盟、技术并购、股权参与、风险投资等模式,实现创新要素的互动、融合和协调,构建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创新、引领发展的创新支撑体系。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研发平台落户湖南。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度达到90%。
9.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减少对具体研究活动的直接干预。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融合。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清理妨碍创新的制度规则和行业标准。支持自由探索,包容非共识创新。完善科技决策机制,增强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普惠性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科技的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全面下放创新成果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收益分享比例。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快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进程。鼓励各类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法人化,加快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资源共享和交易服务平台。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力争到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专栏3 科技创新“1105”行动计划
1个核心平台。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平台。
10大优先领域。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链计划。
5大科技工程:
科技前沿推进工程。开展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在系统材料科学、有机自旋电子、基因信息、个体医学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在生物技术、未来制造、人口与健康、新型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科学难题。
重大科技跨越工程。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技术,实施种业自主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再生医学、新型医疗器械等科技重大专项。
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在生物育种、生物农药、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现代农业领域以及风电装备、新型电池材料、新能源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新型工业领域,布局一批重点专项。在人口健康、资源利用、公共安全、生态技术等社会发展领域开展集成攻关和创新示范。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区域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人才队伍、科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培育新型科研机构。
第二节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建设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功能完善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推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孵化机构优化运营模式,转型为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孵化型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建立综合创业创新信息平台,集成和共享科技成果、人才、资金、政策和社会需求信息。依托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推进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构建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协调的服务体系。
11.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依托互联网服务载体,拓宽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合作。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大众参与线上生产流通分工。营造公共机构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众扶环境,共助创业者成长。稳健发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12.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发掘湖湘文化创业创新基因,树立崇尚创业创新价值导向,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浓厚氛围。保护企业家精神,宽容失败,包容创新对传统利益格局的挑战,完善风险补偿,增强创业信心。丰富创业形式和内容,鼓励开展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创新沙龙等活动,办好湖南创新创业大赛、湖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湖南大学生“挑战杯”等赛事。
专栏4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
载体升级发展工程。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打造150个以上省级众创空间,支持150个以上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增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0个。
资源开放共享工程。整合科技、信息、教育培训等资源,实现创业创新政策、项目、培训、比赛等信息集中发布,实现国、省级科研平台和科技资源全社会开放,面向全社会开展创业创新培训。
服务创新拓展工程。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创业创新模式,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各级创业创新服务专家库和服务团,依托“互联网+”发展众扶、众筹。
素质培育提升工程。开展创业创新精神教育、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采用传统培训、网络、手机微媒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培训,建立1000人以上培训师资队伍,年培训7万人次以上。
财政金融支撑工程。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创新,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服务。
第三节 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13.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高精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国际一流水平的和科技领军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管理经验和跨文化、跨领域经营能力的企业家,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一批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有国际视野的党政人才。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加大对留学回湘人才和外省来湘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到2020年,人才总量达到770万人以上。
14.营造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创新人才评价制度,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以创新创业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遵循人才需求、选拔、使用规律,形成知人善任、用得其所、合理搭配的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激励青年人才成长,引导高层次人才集聚。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的用人环境,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向艰苦地区流动。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提高人才服务质量,加强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工作。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和科技领军人才。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企业科技创业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搭建高等院校、知名企业联合培训平台,组织企业家、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修培训。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等。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海外名师惠三湘计划,从海外引进150名高层次专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力争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50万人,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0%。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力争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达到140万人,建成8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党政人才培养工程。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到发达国家培训学习,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到国家部委、央企、发达地区挂职学习,选派一批后备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信访维稳部门和一线挂职锻炼。
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扎根基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支持计划、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整合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资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四章 改革促动构建发展新体制
全面深化改革,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15.科学界定产权归属。依法依规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完成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划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以激励创新为导向,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16.强化各类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权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保障国有资本收益权和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执行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7.健全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有序流转、高效配置。健全规则、过程、结果公开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性权益交易制度和平台。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促进农村土地产权和林权等有序流转。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第二节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18.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聚集。推进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19.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进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
20.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专栏6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创业基地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
非公经济“走出去”工程。鼓励有实力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国际市场获取资源、技术、人才、知识产权等要素,实现研发、生产、销售全球化。组织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引导其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非公经济领军企业培养工程。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合作兼并,大力培养非公经济领军企业。到2020年,年产值500亿元企业达5家,年产值100亿元企业达15家,年产值50亿元企业达30家。
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试点工程。通过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支持国有资本进入优势及高科技非公有制企业。
第三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21.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并适时推开。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发展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22.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规范定价程序,构建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重点监管价格行为的价格运行机制。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价格体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加强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社会监督,预防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23.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强化互联网交易监管。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第四节 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24.完善收入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创新财源涵养模式,更多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完善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财政收入考核体系,突出质量考评,完善奖惩机制。清理规范不符合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着力治理影响公平竞争的税收返还、违规减免缓交及低价供地等行为。
25.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实现透明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配置,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守住民生底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26.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机制。完善省市县收入划分办法,理顺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突出支持绿色生态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明显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贫困地区等特殊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市县提高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规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
27.强化财政资金绩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动政府采购转型,实现从程序导向向程序与结果导向并重转变。规范国库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预算执行。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全面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
第五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8.推进简政放权。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管理。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承接国家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乡镇村区划调整。
29.创新管理服务。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转变监管理念,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30.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强化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强化宏观经济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健全重大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有效形成调控合力。
第五章 开放带动拓展发展新空间
立足“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坚持进出口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
31.拓宽外向通道。推动与国家“一带一路”陆海空大通道互联互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物流链和价值链。西北方向经湖北、重庆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中亚西亚及中巴经济走廊。西南方向经贵州、云南连接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东部经长三角、海西经济区,南部经珠三角、北部湾,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32.优化外贸结构。完善外贸布局,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优化提升一般贸易,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旅游、物流、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体等新型贸易业态,实施“湘品网上行”工程。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产业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扩展。支持成套设备、资源能源、关键技术以及重点消费品进口。
33.大规模“走出去”。以俄罗斯、东盟、欧盟、中亚、南亚、拉美、非洲等地区为重点,加强双边多边政策对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有实力、有条件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揽国际工程项目,跨国兼并收购重点企业和项目。推动企业在境外建设加工制造型、农业产业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等经贸合作园区。促进沿线人文交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资源“走出去”。推动与重点国家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
专栏7 装备产能出海行动计划
中亚—俄罗斯—东欧。加强工程机械、钢铁、能源资源开发等产业合作,推进中联重科中白工业园、鼎鑫贸易俄罗斯农业产业园、中轻长沙哈萨克斯坦风电、顶立科技俄罗斯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项目建设。
南亚。加强基础设施、工程机械、农业、节能环保产业合作,推进湖南建工集团斯里兰卡污水处理厂、斯博泰科孟加拉垃圾发电厂等项目建设。
东南亚。加强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产业合作,推进华菱集团印尼无缝钢管、旗滨玻璃马来西亚生产线等项目建设。
西亚—非洲。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矿业等国际产能合作,推进中车南非基地、中建五局阿尔及利亚高速公路、埃塞俄比亚湖南工业园等项目建设。
大洋洲—南美。加强产业化住宅、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水利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等产业合作,推进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苏里南基地、三一重工巴西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欧盟。加强工程机械、环保机械、汽车、农业等产业合作。
34.高水平“引进来”。提升引资、引智、引技水平,引导优质生产要素投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争取扩大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和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利用发行外债。到2020年,力争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20家,引进外资500亿美元以上。
第二节 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
35.深化国内合作。强化长株潭城市群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地位,发挥岳阳通江达海桥头堡作用,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多领域合作,加快融入沿江产业发展链。加快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打造湖南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强与中部省份产业与科技协作。深化泛珠区域合作,辐射带动湘南区域开放发展。推进湘黔中西部区域合作示范区、通平修区域合作示范区以及龙凤、大新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推进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36.强化发展联动。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健全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实现重点领域互惠共赢。以洞庭湖为中心,加强黄金水道建设,推动江湖河联通,增开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常德盐关港等对外直航航线,疏通区域微循环。推动长江沿线园区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流域、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启动湖南内河航运信息集散和物流交易中心建设。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机制,推进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合作。
37.承接产业转移。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港澳台等重点地区,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充分发挥湘南、娄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平台优势,加大与东部及沿海地区对接,积极承接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等具有成本优势的产业转移。
第三节 优化开放发展环境
38.夯实开放开发平台。支持湘潭、衡阳、岳阳综合保税区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业务。争取开展国家离岸金融试点,建设中部地区金融结算中心。加快口岸体系建设,推动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长沙和张家界航空口岸提质升级。推进全省统一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放大进口粮食、水果、肉类、种苗和整车等指定口岸功能。加快国际展会、通关代理中心、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等平台建设,打造若干海外重点展销平台。加快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申报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9.营造开放制度环境。加大国家自贸区建设管理经验在我省的复制推广力度,争取纳入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和监管方式,建立分层级的外资项目投资全程代办和一站式、并联式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全周期监管体系。建立规范、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创新外贸金融服务机制,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40.完善开放服务体系。推进“架桥拓市”工程,依托境内外商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设立一批湖南商务代表处,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和投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境外湘籍社团组织建设。争取国家批复国(境)外机构来湘设立领事馆和签证中心。建立“走出去”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海外正当经济权益。
第六章 供需联动培育发展新动力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有利于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加快形成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需求升级与供给升级协调互进的高效循环,增强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创造新供给
41.提高供给效率。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提高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全要素生产率。降低实体企业税费负担和融资等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42.优化供给结构。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技术、业态、模式等创新,提升供给水平。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甚至破产清算等方式,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户籍制度、住房制度改革,采取综合措施,化解房地产库存。
43.提高供给质量。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快质量湖南建设,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新型标准化体系等建设。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指数,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强国际合作,培育知名品牌。
第二节 释放新需求
44.促进消费升级。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引导企业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激活消费潜能。促进房地产和汽车消费,支持服务、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兴消费。增强消费能力,改善大众消费预期,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等消费模式发展。
45.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启动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重大投资工程,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后劲。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创新民间投资模式,深化民间投资服务,有效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第三篇 发展布局促进集约协调
强化管控,积极引导,着力构建资源高效配置、要素有序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七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优化空间结构,保护自然生态,促进集约开发,推动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46.构建三大战略格局。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推动形成以“一核两带三组团”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以“一圈三区”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一湖三山四水”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
专栏8 三大战略格局
“一核两带三组团”城镇化战略格局。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提升东部集聚发展带,建设西部生态文化带,依托湘南、洞庭湖、大湘西三大城市组团,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一圈三区”农业战略格局。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发展大宗优质农产品为重点,建设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洞庭湖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大湘南丘陵农业区和大湘西山地生态农业区。
“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生态屏障,以湘资沅澧四水为脉络的生态安全格局。
47.落实主体功能定位。重点开发区域,适度拓展产业空间,促进要素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建成经济和人口密集地区。农产品主产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切实保护生态空间,提供生态产品,维系生态安全。禁止开发区域,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二节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
48.完善空间开发体制机制。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将市县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国土空间监测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49.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探索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办法。
50.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治理。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降低工矿建设和开发区用地比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增加生态空间。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保护田园景观。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矿山资源开发集中地区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第八章 构建平衡发展新格局
实施区域发展总战略,培育经济增长新空间,推动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极带互动、多点支撑的竞相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四大板块协调发展
51.推进长株潭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推进三市城市群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市场、环境保护等发展一体化,推进公交、健康、社保“一卡通”。加快三市轨道交通建设。整合三市技术、人才、创新平台等资源,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企业协同创新、环境协同治理。强化城市群核心引领,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扩容提质、经济转型,支持长沙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推进株洲、湘潭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提升综合竞争力。
52.扶持大湘西地区加快发展。全面落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西部大开发、革命老区建设、湘西地区开发等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精准脱贫、交通通达、生态保护、重点城镇、农村公共服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双千”产业扶贫项目,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努力缩小与全省发展差距。
53.推进湘南地区开放发展。加强与广东自贸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对接,完善产业规划和布局。以衡阳、永州为支点,推进湘桂经济走廊建设。围绕三市优势产业,加大技术引进和项目建设力度,促进示范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把湘南示范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大平台、跨区域合作的引领区、加工贸易的集聚区和转型发展的试验区。
54.推进洞庭湖地区生态发展。着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基地,发展岳阳绿色化工、常德现代装备制造和益阳船舶制造、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推进环湖公路网、滨湖生态城镇体系建设,打造环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努力建成全国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和全省“五化同步”发展先行区。
专栏9 四大板块涵盖范围及发展方向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共23个县市区,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
大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娄底市,共41个县市区,总面积8.15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中医药、健康养老、商贸物流等产业。
湘南地区。包括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共34个县市区,总面积5.69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精密模具、电子信息、轻工制造、红色旅游等产业。
洞庭湖地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共25个县市区,总面积4.68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棉麻纺织、食品加工、船舶制造、港口物流、能源石化等产业。
第二节 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
55.壮大长株潭核心增长极。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等国家级平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强化科技研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功能,引导高端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加速融合,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引领区。
图2 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发展示意图
56.培育岳阳、郴州、怀化增长极。岳阳增长极,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城陵矶港,加快推进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和关检直通,推进长岳经济走廊建设,加快临港产业发展,建成全省能源基地、石化基地和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郴州增长极,全面对接珠三角、东盟,依托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中国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等开放平台,推进湘粤(港澳)合作试验区建设,建成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增长点。怀化增长极,全面对接成渝城市群,辐射大西南,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生态优势,加快商贸物流、生态经济发展,建成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
57.打造京广、环洞庭湖、沪昆、张吉怀经济带。以京广沿线重要城市为节点,建设京广高铁经济带。以岳阳、常德、益阳为主体,以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载体,建设环洞庭湖经济带。以娄底、邵阳为重要支点,以湘中经济走廊为腹地,建设沪昆高铁经济带。以打造张家界国际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建设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
专栏10 四大经济带辐射范围及发展方向
京广高铁经济带。辐射6市55个县市区,总面积7.76万平方公里。重点打造成为先进制造业工业走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带。
环洞庭湖经济带。辐射4市25个县市区,总面积4.68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大运量、大涉水、大进大出临港产业,借助黔张常、常岳九铁路,东连长三角,西接湘鄂渝,全面参与中三角、长江经济带建设。
沪昆高铁经济带。辐射6市52个县市区,总面积8.46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精品钢材、绿色建材、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产业。
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辐射3市州24个县市区,总面积5.25万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林下经济、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
58.培育若干新增长点。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特色产业园区,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一批规模大、集中度高、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推动工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园区企业关联度,促进优势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产城融合的新增长点。
专栏11 国家级产业园区发展方向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科技、人才优势,突出产学研一体化特色,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加快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外包、现代服务业以及高附加值制造业发展,构建高新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和产业化平台,增强创新创业资源聚集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产业结构从低附加值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加快承接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聚集区发展。
特殊监管区。完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布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联网监管,促进向多功能、综合型、便捷化方向发展,推动全省加工贸易和区域物流转型升级。
第四篇 发展路径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推进“五化同步”,强化发展支撑,努力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发展。
第九章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按照主攻高端、提升低端、转型为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提升工业素质和效益,构建富有核心竞争力的湖南特色现代工业体系。
第一节 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
59.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实施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1274”行动。到2020年,工业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12个重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达8%。自主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30个左右区域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突破和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变步伐进一步加快,形成20个标志性产业集群、20个标志性产业基地、50家标志性领军企业、50个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标志性品牌产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专栏12 制造强省建设“1274”行动计划
12个重点产业。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汽车制造、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
7大专项行动。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程、制造+互联网+服务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
4大标志性工程。标志性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基地、标志性领军企业、标志性品牌产品。
60.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引导资源集聚,加强技术改造,改善配套环境,延伸、扩展和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业10大重点产业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的研发与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基础能力。探索智能制造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推进制造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装备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培育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有条件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向具备系统总集成、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提供商转型。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装备制造业的比重超过20%,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专栏13 先进装备制造业10大重点产业链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发展重载货运机车、客运机车、城际动车组、城轨车辆、有轨电车、、轨道工程机械,突破中低速磁浮系统、牵引传动及网络控制系统、永磁同步电传动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关键技术。
工程机械产业链。发展新型土石方机械、智能型物流成套装备、智能型路面施工成套技术装备、大型露天矿综采设备、节能环保型工程机械、军事工程机械和重卡底盘、配套动力、高压大流量液压件等整机和关键部件产品。
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链。发展轻型飞机、直升机、小型公务机、先进无人机等整机产品,突破高质量中小航空发动机和各型起落系统、核心芯片设计与制造、北斗卫星导航应用、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应用等关键技术。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汽车制造产业链。发展高性能、高续航里程纯电动大巴、纯电动乘用车等新能源汽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配套零部件制造等。
电力装备产业链。发展3.5兆瓦以上风力发电机组、500kv及以上超(特)高压新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智能型变压器、智能配电系统等,以及风电、水电、发电、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装备及智能化供配电与控制系统。
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链。发展现代化制药装备、高性能诊疗设备、高值医用耗材、高端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新产品,实现生物等新技术的突破和应用。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发展高效节能装备、水处理及回用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城市餐饮垃圾装运处理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及成套装备环境运行服务技术。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产业链。发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核心技术、软件开发、关键零部件及加工材料,推动高端数控机床、数字化仪器仪表在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性能船舶产业链。发展大型海上桩基设备、大型海上吊装设备、海上钻探系统、航道疏浚装备、船舶动力、海上石油钻井电机、高端游艇、特种内河船舶、深海机器人、海上作业保障及关键系统和专用设备等。
农业机械产业链。发展水稻全程生产机械、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果蔬采摘机械、农副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设备,以及多缸柴油机、农机专用变速箱、驱动桥等关键部件,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水平。
61.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培育创新型经济新业态为目标,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创新网络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新型材料、数字创意等新兴领域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以培育新兴产业策源地和经济发展新动力为重点,支持建设高端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成套装备、基因检测技术、环境污染治理等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引领产业升级的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民生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2015年翻一番,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6%。
专栏14 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
新兴企业培育壮大工程。构建便利的企业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导企业品牌文化建设,提高技术发展的主导能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企业品牌。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支持企业全球布局,打造一批汇集世界一流创新要素的跨国企业。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大数据、基因库、材料库等创新基础设施。
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工程。推进互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基因产业倍增、智能制造集成系统、新一代运输装备、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分布式能源与储能、核材料、石墨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智慧城市等应用示范。
创新网络建设工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增材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创新网络,推动形成国际化、开放型研发体系,支持建立一批产业创新联盟。
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试点工程,立足产业基础,打造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新兴产业投融资促进工程。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上市,开展各类债券融资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62.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军民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省级以上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国防工业中试基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和联合攻关,加强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
6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培育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创业基地服务能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领军人才,壮大企业家队伍。
第二节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64.做深做精原材料工业。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技术升级改造,走出一条高端、精品、特色的原材料工业发展道路。推动钢铁行业减量增效和节能降耗,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电商、物流等新业态,提高非钢业务比重。加强有色行业资源整合和环保治理,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推动主导产品转换。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品,扩大中高端耐火材料和深加工玻璃规模,严格控制水泥总量,提升非金属矿物深加工水平。推进炼化一体化,延伸石化深加工产业链,扩大精深加工规模,支持城区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
65.做优做响消费品工业。以品牌建设、质量安全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设计能力,大力发展本地资源丰富、市场需求旺盛的食品、轻工、纺织等产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不断提升消费品档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十章 加快推进信息化
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机遇,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夯实信息基础、丰富信息服务、繁荣信息经济,建设网络强省。
第一节 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66.提升网络基础。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实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推动宽带接入光纤化改造,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和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到2020年,绝大部分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Mbps以上接入能力,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以上接入能力,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Mbps以上灵活选择,互联网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建设,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推进“三网融合”,加大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力度,加快市州本地电视台节目入互联网传输平台进度。建设北斗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
67.强化应用支撑。加强物联网架构研究,推进二维码、射频识别、传感器、摄像头等感知设备在公共基础设施应用,形成覆盖全省的基础设施物联网络。促进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商贸流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示范,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推进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三大运营商云计算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大数据产业能力。建设省级政府大数据中心,医疗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大数据中心和工程机械制造、轨道交通装备等行业大数据中心。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电子证照、社会信用、政务服务、司法执法等主题数据库,推动政府间数据共享,加快向社会开放。
68.加强安全保障。推进基于国产密码的网络安全信任、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和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重要数据在各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快国产核心芯片、基础软件、关键元器件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围绕金融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安全、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等领域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完善网络空间治理。加强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第二节 发展网络经济
69.提升信息设备制造水平。加强信息领域科技创新,集中力量突破核心芯片、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等基础产业关键技术。以各类信息产业基地为载体,围绕宽带多媒体、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内容应用、信息安全、农村通信、智能信息处理与智能通信等业务,引进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开发下一代网络产品、4G/5G系统设备、高速光传输设备、数字集群设备、北斗导航通信设备、新型移动智能终端、移动智能终端配套等产品。以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平台服务、系统集成、数字内容等产业为支撑,以信息服务业为延伸,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链。
70.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联盟,开发虚拟化资源监控管理、海量和处理、云安全、云终端等方面的技术和产品。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积极发展面向政府、企业和个人用户,个性化、定制化的企业管理、信息存储、资源租用、电子商务、在线工具、学习娱乐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平台服务,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评估测试等服务,引导专有云有序发展。
71.促进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鼓励企业研究支撑大数据的新架构、新方法,开发面向本行业和用户群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提供数据租售、分析预测、决策支持等服务。推进天河超级计算系统在大数据产业中的深化应用,在产品开发、市场及产业链分析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环节挖掘数据资源商业价值。加快推进商事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社会治理等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和大数据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交通运输监管、智慧旅游等应用示范。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
72.推动生产型“互联网+”。推进重点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发挥互联网对工业、农业、能源等行业的创新促进作用,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能源环保等新兴业态,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73.推动服务型“互联网+”。培育新兴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发展服务型移动互联网经济。提升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交通、金融物流等领域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政府对“互联网+”经济形态的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打造特色“互联网+”服务产业集群。
专栏15 “互联网+”行动计划
互联网+制造。支持制造企业利用智能终端实现设计、制造、管理和商务的合作协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性化量产”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和制造服务化转型。
互联网+农业。加强智能农用设备研发、生产和应用推广。利用互联网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农业管理专家决策系统、农产品检测和食品溯源平台等。
互联网+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分布式新能源网络,实现能源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动态匹配。支持能源企业利用互联网提高能源产业整体生产效率。
互联网+民政民生。加快社会救助、福利慈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专项事务、涉军服务、减灾救灾等民政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构建基本民生互联网服务体系。
互联网+医疗。构建人口健康云平台和医疗健康大数据。建设远程健康管理物联网平台,发展预约挂号、远程诊疗等新型在线健康服务。普及居民健康卡应用。
互联网+社会保障。加强社会保障卡认证体系建设,支持在金融业务领域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构建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互联网+教育。完成“湘教云”建设与应用,发展普惠式在线教育。系统制作覆盖各领域各学科的基础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覆盖省市县乡(镇),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于一体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共享的电子证照库。发展公共云计算服务。加快推进报警服务、综治信息、“12345”社会求助等平台对接、整合。
互联网+物流。建设智慧物流云平台。开展智慧物流服务模式创新,打通派单、揽收、送货等末梢环节信息化盲区,实现全流程监控与管理服务。
互联网+文化。推动移动数字内容平台与纸质内容、传统媒体等融合发展。提升移动在线内容制作与服务能力,利用云平台创新移动在线服务产品设计与研发。
互联网+旅游。在5A级、4A级与省级重要景区开展智慧旅游试点,推动全省旅游信息共享和在线旅游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宣传推广各地旅游资源和产品。
互联网+交通。构建智能交通管理协调系统。加强交通数据采集,开展实时交通出行分析,为优化交通规划提供智能化分析决策支撑,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培育壮大一批移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
互联网+商务。构建重点行业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基于农产品体系的省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省。
第十一章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成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
第一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74.实行总体宽松差别引导的城镇落户政策。全面有序放开城区人口百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百万以上城市落户条件,放宽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间的迁移落户条件。不断放宽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职(执)业资格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获荣誉称号人员落户城镇的条件,优先解决城镇落户问题。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75.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职业病、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保险的比例。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实现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76.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及家属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生活。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促进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第二节 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77.建设高效一体城镇群。坚定不移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增强三市整体和协同效应,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差异互补、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带动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副中心城市,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推进岳阳长江新区、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大衡阳都市经济圈、常德津澧新城、邵阳东部城镇群、益阳益沅桃城镇群、怀化鹤中洪芷城镇群、永州冷祁零城镇带和娄底娄涟双冷新城镇带等区域性城镇群发展。
78.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区域中心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链和服务链,强化与周边城镇高效通勤和一体发展,建成区域性经济中心。提升省际边界中心城市地位和功能,加强与周边省份交通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商贸流通等对接协作。支持岳阳市建成环洞庭湖区域性中心城市,常德市建成泛湘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州市建成对接东盟的桥头堡,支持娄底市、邵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79.提升中小城市发展品质。引导特色产业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促进中心城市制造业向县市疏解转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产业,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城布局,将县城建成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居住和生活的重要载体。支持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撤县设市。到2020年,县市城区平均人口规模超过20万人。
80.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引领示范的原则,以多样化、专业化和特色化为方向,推进县域中心镇和次中心镇提质扩容,推进省际边界口子镇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特色小城镇。
专栏16 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行动计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县(5个)。长沙市、株洲市、资兴市、津市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县(18个)。湘潭市、郴州市、岳阳市、常德市、怀化市、望城区、攸县、湘乡市、华容县、祁东县、桂东县、邵东县、沅江市、沅陵县、祁阳县、涟源市、慈利县、吉首市。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28个)。岳麓区莲花镇、浏阳市中和镇、醴陵市白兔潭镇、湘潭县花石镇、平江县长寿镇、临湘市羊楼司镇、衡南县三塘镇、南岳区南岳镇、桂阳县流峰镇、汝城县热水镇、宜章县梅田镇、赫山区沧水铺镇、安化县梅城镇、冷水江市禾青镇、新化县温塘镇、临澧县合口镇、安乡县黄山头镇、邵阳县下花桥镇、洞口县高沙镇、宁远县柏家坪镇、江永县回龙圩镇、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辰溪县黄溪口镇、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原天子山镇)、永定区教字垭镇、龙山县里耶镇、泸溪县浦市镇。
特色小镇示范工程(77个)。望城区乔口镇、长沙县黄花镇、宁乡县花明楼镇。芦淞区白关镇、天元区三门镇、株洲县朱亭镇、攸县黄丰桥镇、茶陵县腰潞镇、炎陵县霞阳镇。雨湖区楠竹山镇、湘乡市棋梓镇、清溪镇。珠晖区茶山坳镇、雁峰区岳屏镇、衡阳县金兰镇、衡山县白果镇、衡东县新塘镇、祁东县归阳镇、耒阳市小水镇、常宁市水口山镇。邵东县佘田桥镇、新邵县陈家坊镇、隆回县金石桥镇、绥宁县武阳镇、新宁县回龙寺镇、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武冈市邓家铺镇。云溪区陆城镇、君山区钱粮湖镇、岳阳县黄沙街镇、华容县注滋口镇、湘阴县金龙镇、汨罗市汨罗镇。鼎城区蒿子港镇、汉寿县罐头嘴镇、澧县大堰垱镇、桃源县陬市镇、石门县蒙泉镇、津市市新洲镇。慈利县江垭镇、桑植县瑞塔铺镇。资阳区茈湖口镇、南县茅草街镇、桃江县马迹塘镇、沅江市南大膳镇。北湖区华塘镇、苏仙区良田镇、永兴县马田镇、嘉禾县行廊镇、临武县金江镇、桂东县沙田镇、安仁县安平镇、资兴市兴宁镇。零陵区黄田铺镇、冷水滩区普利桥镇、祁阳县白水镇、双牌县五里牌镇、道县寿雁镇、蓝山县楠市镇、新田县新圩镇。鹤城区黄金坳镇、中方县泸阳镇、沅陵县官庄镇、溆浦县低庄镇、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甘棠镇、洪江市托口镇。双峰县荷叶镇、涟源市伏口镇。吉首市矮寨镇、凤凰县阿拉营镇、花垣县边城镇、保靖县清水坪镇、古丈县古阳镇、永顺县芙蓉镇。
第三节 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镇
81.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设计,合理划定城市边界。严格规划实施,加强“三区四线”管理,推进城市精明增长、紧凑发展。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推进城市管理高效、服务便捷。优化城市公共管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健全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82.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地上设施承载功能,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BRT)、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等重大工程,合理布局和建设消防、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排水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小区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优化城市运行环境。提升地下设施配套功能,以供水、供电、供气、给排水、通信等为重点,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公共设施服务功能,优化学校、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模,加强城镇商业网点、市场设施、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提高城市舒适便利性。
83.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建设绿色城市,根据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智慧城市,加快新一代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城市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开拓城市创业空间,打造创业乐园和创业摇篮。建设人文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加强城镇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和传承,加强城镇风貌规划设计,建设具有湖湘品格和精神的城镇。
第四节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8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深入推进扩权强县、简政赋权,构建县域高效发展新机制。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发展“飞地经济”。适时启动区划调整,增强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加快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建设,重点培育30个特色县域经济强县。
85.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县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镇区(集镇)规划。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基础设施连接成网,生态环保设施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班车覆盖面。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推进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
86.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电网、宽带、公路、危房、饮水、照明等设施改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名村名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发展农村中心社区,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保留乡村风貌。到2020年,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75%的建制村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建成100个美丽乡镇和2000个美丽乡村,打造2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专栏17 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依托104个县级以上城镇和1001个县以下建制镇城镇辐射区域,选择10000个左右的建制村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分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到2020年,完成5.2万公里窄路拓宽改造、2.3万公里安保工程、2133座危桥改造,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班车。
农村能源保障工程。推进城市郊区和乡村集镇管道供气,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利用,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开展农村水电生产标准化建设。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城乡环境同治,推进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垃圾统筹处理,开展农村河塘清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0年, 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9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4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十二章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一节 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87.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放在农业发展首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105个县市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316万亩,稳步提高粮食产能。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力争粮食高产创建面积突破2000万亩。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因地制宜发展玉米、红薯、、豆类等优质专用旱粮。创新粮食生产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粮食收储体系。到2020年,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
88.发展高效经作产业。优化经济作物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抓好蔬菜重点县建设,稳定城镇专业菜地。发展湘北油菜生产,推进大湘西、湘中南地区稻油轮作。建设菜果茶等特色作物产业园,强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棉区耕作制度改革和作物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特色水果、名优茶、多用途桑、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发展种植、养殖、产品采集等林下经济。
89.促进养殖业转型发展。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农牧结合养殖模式。巩固生猪优势产区,生猪年出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做大草食畜牧、特色畜禽和现代渔业,建设一批现代草地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畜禽、渔业经济县,建成全国优质畜禽水产品生产核心区。
90.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延伸农业产业链,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覆盖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第二节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9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百企千社万户”培育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鼓励发展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租赁、代耕等多形式、多元化经营主体。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经营队伍。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
9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有序发展。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规模、高层次联合,推动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向农民合作社方向发展。
93.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套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制定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指导目录,创新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使用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产品等生产性服务。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
第三节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9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批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区)、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企业。严格管控化肥、农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9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评估。推进农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96.加强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标志农产品,建立一批名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第四节 健全现代农业支撑体系
97.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建设隆平国际种业研发创新中心等重大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推进超级稻等重大科研攻关。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大粮棉油高产栽培、健康养殖、绿色防控、农产品加工及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林果、畜牧、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机械化。壮大农机制造业,支持发展适应丘陵山区的小型农机。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
98.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智慧农业信息平台,强化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完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精准应用系统。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
99.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垦、农场、集体林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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