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归谁

2017土地确权:去世的人的土地也能确权,那哪些人不给确权?
2017土地确权:去世的人的土地也能确权,那哪些人不给确权?
土地承包是按户为单位的
土地是农民从国家那承包来的,虽然没有交税,但是这也是一种租赁关系,在承包期限内,国家作为土地的出租方对土地进行确权统计,无论农户家里的人口少了几个或者多了几个,确权的面积都是按照承包时候的面积计算,就算户主去世了,家庭成员也有这些土地的承包权。
有一种情况村集体可以收回土地,就是这个户口上的人都不在了,比如一对老人没有孩子,老人相继去世,那么他的土地就无法确权,土地归还村集体,作为机动地使用。举家迁出到大城市里居住的人不给土地确权了
这里要明确的是去大城市居住了,而且户口上的所有人都已经不是农村集体户口,这有些人的土地直接被收回,不给予确权,收回的土地还是村集体的。那些户口里有人迁出,但是未全部迁出的依旧可以确权,举家迁往小城镇的人也可以确权。自己开垦的土地不确权
开垦的土地不给确权,而且开垦的土地是不是收回也归村集体说了算。有的村里的做法就是收费,花钱承包土地,不交就收回土地。这里说一下,开垦的土地是拿不到粮食种植补贴的,比如今年的玉米补贴。说到这里还需要提一句,这些被收回的机动地是可以被申请使用的,没有承包到土地的农民可以申请村集体的机动地。土地确权孩子没有土地咋办_百度宝宝知道土地确权有年限吗?自留地如何确权?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随着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民朋友对土地确权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到底确的是什么?这些常见的问题,你了解吗?小编整理了土地确权的定义、意义和几大常见问题,希望能帮助你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占据更多主动权。
土地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农村土地有哪三个方面的权利?
  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简单的说就是本村村民)均有承包权,村民取得了承包权以后再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给其他人,接受转包的人就具有经营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融为一体,也可以分开。
确权颁证之后 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1、强化物权保障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
  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4、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的承包地进入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
  提问:土地确权有年限吗?
  回答: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提问:“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
  提问: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
  回答: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提问:新颁发的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
  回答: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经研究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由省农委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制,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调绘勘测及其他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提问:农村夫妇离婚后再婚如何分配土地?
  回答: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又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得了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收回原承包地;如果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确权登记颁证。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提问:自留地(自留山)如何确权?
  回答: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编辑:孔明
关键词:位置登记;土地确权;自留地;集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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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央广网开荒地不给确权?!以后归谁?看完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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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确权进一步开展,大家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四荒地不给确权(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这里面也包括很多咱农民自己开垦的荒地。
这可咋办,自己辛辛苦苦开垦的荒地不给确权,那以后这土地归谁?
什么是四荒地?
“四荒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
四荒地归谁?
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也就是说开荒地属于村集体的,但是有的土地是个人开荒的,毕竟付出了金钱与劳动嘛,所以虽然你连承包权都没有,可是你还能接着种,不过有的土地不在册的也就没有补贴。
四荒地为什么不给确?
其实不给确权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你同村的人能否答应,我想很多人是不能答应的。
现在对于个人开垦的四荒地,由于是你自己开垦的,你自己种,村里人没人说什么,但是一旦说给你的开荒地确权,明确开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你的,我想你们同村的人绝大多数会反对。
在大家眼里,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让你白种可以,但是确权给你,是万万不行的,谁都想分一点,不能让你独占了。
这个事你应该能理解,在利益面前,没有绝对的圣人。
这样一来四荒地确权将会遇到打不完的官司,断不完的纠纷,国家可不想给自己增加那么多负担。
同时我还看到有人分析出另外一个原因,我觉得说的也有点道理。还有一层意思,国土部门没有明说,那就是确权发证了,将来的各种农业补贴,就要跟上,跟现在的未开荒地一样,种子、农药、农机、价格等等补贴,确权后的开荒地,也得一样不少的发。全国开荒地加起来绝对不是小数目,几千万亩那还是有的。
这是笔不小的财政负担,上面没有点头说要出这笔钱,下边怎么敢贸然发证。也正是因为如此,上面至今都没有明确对开荒地确权的指导意见,这也至今导致了下面在确权过程中,谁都不管对确权的事儿,往前擅自走一步(走错一步那都是钱啊)。
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四荒地不能确权,但因为是你开垦的,所以你还可以接着种,有的是免费的,有的是给村委会缴纳少量的流转费,不过也特别少,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就别指望给你的开荒地确权了,让你种就不差啥了!
来源:土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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