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楼里有单位家属院是什么性质在房间存大量白酒,物业不管,怎么办?

||物业公司怎么样
物业公司怎么样
2011年度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排在第二位,2012年排在第14位,后面的没找到,官网上介绍
保利拉菲的物业是由保利地产自己的物业公司在做,保利物业公司是物业管理二级资质企业和武汉市物
其实你说的意思就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深圳市物业管理合同(2007最新修改整理版本) 本合
看你个人能力怎么样,目前升龙物业的待遇较好,其他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一般工资在3500到40
还可以,一分钱一分服务。我们小区是这个物业的 ,服务挺好的
我以前在南昌紫金园住过,他们的物业公司就是深圳城投物业,这个物业真是差劲的很。物业无故换掉
您好,很高兴能帮助您,这几年的邦泰集团在宜宾、乐山、内江等四川二级城市持续拿到销冠王的称号
哥们别找了,我也是物业管理专业的,我有管理员的资格证岗位经理的资格证还有大学英语四级的成绩
你的意思是管一幢楼还是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区管一幢楼的 还是 只有一幢楼比如酒店公寓你全管
我个人觉得还不错.但是关键是编制问题.是否属于合同制还是占事业单位编制.因为它是原国家电力
现在买房子不仅要看房屋的地段,质量。还要看物业的治安,住在的这里是否可以保证我们的财产安全
物业公司是华润物业,是全国排名靠前的金牌物业呢,小区采取的是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车辆通过车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2、由业委
合作是主旨,没有竞争不会有合作,没有合作也不会竞争,
你好,我是在深圳开元国际工作了近三年的员工,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家公司很有实力,管理很
word画个一个啊 申请原因 申请金额 用途 申请依据 业委会审批 专项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如果物业公司已经成立,并且没有收入,那么也必须向税务进行零申报。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未取得收
华侨城双子座每栋楼每个单元都配有专门的物业管家,不间断为客户提供零距离、零缺陷、零时差、零
安徽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错,电话,服务范围广,看看去看看哦
现在运河治理的也还不错。附近还有63路在运河的旁边、61路,原先周围的老建筑,交通也还便利
双楠2.5环那个是吧?中粮地产投资的,物业也是中粮地产物业。我记得是2011年7月开的盘,
恩,还好了老妹,挺有前途的锻炼人,那时候我也差点去了 !
蓝光是成都地产的龙头老大,四川唯一的全国百强房企,重庆的coco时代是蓝光的市区快消系列盘
幸福大道的房子还行,小区性价比还行埃环境一般,不过我觉得还好埃物业就算了吧,真的不咋地。
自己多过去看看,和老人聊聊天
在这里能得到详细回答有点难。有机会去公司面试实地考察吧,看下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工作面貌怎么样
目前在北京数一数二(其它地区不知道)。 不难 您需要经验、相关专业证书。 (长相在物业行业
注册公司免费。我们是上海经济开发区注册保洁公司比较好,物业管理等等,提供企业家注册地址。经
深圳长城物业,这是国家首批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业内享有极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其服务的
一般吧! 一般的员工的话就是2000多不到3000 不过福利待遇还不错!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家里房间电路坏了,物业说不管它的事。 我宁愿付费,他们也不来处理,这合理吗?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家里房间电路坏了,物业说不管它的事。 我宁愿付费,他们也不来处理,这合理吗?&&编号:145847&&
&&&&&&&&您好。&&&&&&&&我是住东城区新锡边九龙一号的一位业主,最近家里房间的电路坏了,影响日常生活。打电话给物业,&&&&&&&&1、起初物业接电话说,不管它的事。我说我愿意付点费用,物业说他们电工很忙,要我自行处理。&&&&&&&&2、因为我们也不知道要哪里去找电工,后来经过反复与它协商,我说我不急在一时,请他们看什么时候方便的时候帮我处理一下。我可以付费用。物业免强同意,但也一直没有来处理。&&&&&&&&我想咨询的是,&&&&对于我家庭用电电路故障,物业可以不予处理吗?&&&&&&&&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nickyin&发言时间: 17:37:17&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房管局回复
你好,您的投诉收悉,回复如下:
& &&上述反映问题属业主专有部分的设备损坏,应由业主自行维修。您也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由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
&受理人:市房管局
回复时间: 1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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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与 | 条评论&收钱不管事投诉没人理 小区物业别成摆设_社会聚焦
  小区物业 别成摆设(民生视线?生活服务业,“短板”怎么补?③)
  水电、绿化、停车、维修、垃圾处理、维持社区生活秩序……物业管理千头万绪,桩桩件件都事关居民利益,犹如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它顺畅无阻,社区生活才能欢乐和谐。眼下,很多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是市场失灵还是管理失职?如何打造一个秩序良好、竞争充分的物业服务市场?
  “物业病”影响安居梦
  收钱不管事,想换又没辙;投诉没人理,新房不敢住
  小区物业服务差劲,能把人逼到什么程度?
  “换房!”北京朝阳区居民蔡科不得已做出了这种选择。
  “楼道里堆满垃圾,墙上都是小广告,一进单元门,狗屎狗尿味就直冲鼻子。”蔡科回忆起搬家前的居住环境,脸上写满无奈,“每平方米物业费2元多,对老小区而言价格已经很到位了,谁料想物业不管不顾到这个地步。”
  有委屈,得申诉。蔡科找物业公司理论,对方表示,物业只管楼下广场的保洁任务,楼内卫生由业主自行解决;拨打“12345”行政投诉热线不下7次,得到回复“问题已转给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
  投诉没辙,改成善意建言。蔡科提议,只要搞好楼内卫生,物业费每月多收十几元都行。物业不以为然:你愿意多交,别人可不一定……
  蔡科的经历,是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物业服务短板的一个缩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指出,目前住宅物业问题包括三大类:
  一是部分物业管理机构功能薄弱,业主不得不直接与供水、供电、供燃气等专业公司直接对接,沟通不畅;
  二是物业管理不规范,比如定价不合理、物业费使用不透明、服务不尽如人意;
  三是业主委员会运行效率低,对一些需要业主表决的管理事项,往往因为人难凑齐,导致迟迟不能推进。
  “像房屋漏水、私搭乱建、违规装修,以及物业费、各种分摊费用收取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百姓安居乐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寅坤说。
  新购北京光华路某高档小区住宅的柳靳,拿到房屋钥匙后竟没法入住。楼上住户违规搭建,导致他家漏水,淅淅沥沥一天能接一大盆。几经周折,物业答应用专项维修基金帮他家做防水层。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区电梯开始隔三岔五停运或者困住人,业主们跟物业反映多次都石沉大海。“感觉每天都要先过一道‘鬼门关’才能到家,回家后就窝着不愿再外出。房价不便宜,住进来却很憋屈。”柳靳说。
  “不为”“乱为”原因复杂
  物业强势耍横,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涉房监管机构存在监管盲区
  数据表明,收费纠纷往往是物业问题的焦点,并且常常上演“恶性循环”的戏码:物业公司服务差,少有业主愿意缴费;物业公司营收恶化,服务更差;缴费业主更少,物业干脆破罐子破摔,酿成多输局面。北京某单位家属楼住户向记者反映,单位物业公司基本不管啥事,却擅自涨价,还未经同意直接从工资卡里扣费。
  “物业纠纷,责任主要在物业公司一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目前基本上是由开发商指定“子弟兵”做物业公司,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即便服务差,业主们也奈何不了。
  “要罢免物业,召开业主大会操作难度很高;若以不交物业费作为软抵抗,物业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个人声誉与征信记录就可能受损。”蔡科认为,业主与物业的“话事权”完全不对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按理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打交道,比业主单枪匹马更高效,可很多小区并未成立业委会。
  “业主微信群里曾有人张罗成立业委会,可有些人想保护隐私,办理备案手续时不愿出示房产证;还有人担心业委会被少数人把控……大家心思都很复杂,最后这事就黄了。”柳靳说。
  刘俊海认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对接”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交织,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眼下物业“不为”“乱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物业市场的发展还很粗放。物业公司缺乏服务意识,“有的是从房管局转过来的,总想着以管理代替服务;物业市场也没有形成竞争机制,仗着与开发商的裙带关系,一企独大,无法优胜劣汰。”刘俊海说。
  其次,业主缺乏物业管理观念和经验。“谁先出头,谁先倒霉,业主们团结不起来。”武汉东湖开发区某居民告诉记者,他尝试挑头召开业主大会,第二天汽车轮胎就被扎了;而默不作声者,暗地里被物业许诺可以免交半年物业费。“物业管理本身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和外部性特征,大家搭便车的思想比较严重。”刘卫民解释。
  再者,法律制度、行政监管有漏洞,执行力差。刘卫民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强制力不足,势必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刘俊海表示,一些涉房政府监管机构,重发展、轻规范,重视开发商、物业利益,轻视业主利益,这种懒政庸政必然造成监管盲区。
  另外,物业与业主、业委会、房屋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沟通不到位,以及地产市场发展过快、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也给物业纠纷埋下隐患。
  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
  提升业主管理意识,规范物业市场行为;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创新
  如何根治物业服务顽疾?受访专家均表示,关键在于强化相关法律规定与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与执行力,同时严加监管,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行。
  完善法律细则,补齐制度短板。刘卫民建议尽快出台与《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对于典型纠纷案件,由适当层级的法律机构给予司法解释。对目前推行中困难较大的业主大会制度、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制度,继续改进与完善。
  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刘寅坤建议,按照“两部制”定价模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包含基础性收费与使用性收费两部分,兼顾各类业主的利益诉求,并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开发商要把遗留问题解决在项目交接之前,明确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责义务。“行业准入准出规则也要建立起来,对劣质企业要有刚性的惩处清退措施。”
  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刘俊海建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环节的民生质量;同时要懂得理性维权,成立业委会,必要时按约解聘、更换不合格物业公司。
  监管部门须尽责。中国社科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翁鸣建议,住建、公安、工商、基层政权组织要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管公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小区物业服务水准是否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
  “物业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管理范畴,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翁鸣指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各归其位,密切配合,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矛盾。
  今年6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些地方已经先行先试。比如,去年初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就开展此项试点,搭建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常态化沟通平台。专家认为,类似的试点应尽快推进。本报记者 齐志明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8月9日,枣庄市人社局发布《枣庄市2017年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简章》,根据简章,2017年枣庄市职业学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等56家单位提供了300个就业见习岗位,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枣庄生源高校毕业生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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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不管事投诉没人理 小区物业别成摆设
&nbsp&nbsp&nbsp&nbsp小区物业 别成摆设(民生视线?生活服务业,“短板”怎么补?③) &nbsp&nbsp&nbsp&nbsp水电、绿化、停车、维修、垃圾处理、维持社区生活秩序……物业管理千头万绪,桩桩件件都事关居民利益,犹如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它顺畅无阻,社区生活才能欢乐和谐。眼下,很多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是市场失灵还是管理失职?如何打造一个秩序良好、竞争充分的物业服务市场?&nbsp&nbsp&nbsp&nbsp“物业病”影响安居梦&nbsp&nbsp&nbsp&nbsp收钱不管事,想换又没辙;投诉没人理,新房不敢住&nbsp&nbsp&nbsp&nbsp小区物业服务差劲,能把人逼到什么程度?&nbsp&nbsp&nbsp&nbsp“换房!”北京朝阳区居民蔡科不得已做出了这种选择。&nbsp&nbsp&nbsp&nbsp“楼道里堆满垃圾,墙上都是小广告,一进单元门,狗屎狗尿味就直冲鼻子。”蔡科回忆起搬家前的居住环境,脸上写满无奈,“每平方米物业费2元多,对老小区而言价格已经很到位了,谁料想物业不管不顾到这个地步。”&nbsp&nbsp&nbsp&nbsp有委屈,得申诉。蔡科找物业公司理论,对方表示,物业只管楼下广场的保洁任务,楼内卫生由业主自行解决;拨打“12345”行政投诉热线不下7次,得到回复“问题已转给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nbsp&nbsp&nbsp&nbsp投诉没辙,改成善意建言。蔡科提议,只要搞好楼内卫生,物业费每月多收十几元都行。物业不以为然:你愿意多交,别人可不一定……&nbsp&nbsp&nbsp&nbsp蔡科的经历,是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物业服务短板的一个缩影。&nbsp&nbsp&nbsp&nbsp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指出,目前住宅物业问题包括三大类:&nbsp&nbsp&nbsp&nbsp一是部分物业管理机构功能薄弱,业主不得不直接与供水、供电、供燃气等专业公司直接对接,沟通不畅;&nbsp&nbsp&nbsp&nbsp二是物业管理不规范,比如定价不合理、物业费使用不透明、服务不尽如人意;&nbsp&nbsp&nbsp&nbsp三是业主委员会运行效率低,对一些需要业主表决的管理事项,往往因为人难凑齐,导致迟迟不能推进。&nbsp&nbsp&nbsp&nbsp“像房屋漏水、私搭乱建、违规装修,以及物业费、各种分摊费用收取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百姓安居乐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寅坤说。&nbsp&nbsp&nbsp&nbsp新购北京光华路某高档小区住宅的柳靳,拿到房屋钥匙后竟没法入住。楼上住户违规搭建,导致他家漏水,淅淅沥沥一天能接一大盆。几经周折,物业答应用专项维修基金帮他家做防水层。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区电梯开始隔三岔五停运或者困住人,业主们跟物业反映多次都石沉大海。“感觉每天都要先过一道‘鬼门关’才能到家,回家后就窝着不愿再外出。房价不便宜,住进来却很憋屈。”柳靳说。&nbsp&nbsp&nbsp&nbsp“不为”“乱为”原因复杂&nbsp&nbsp&nbsp&nbsp物业强势耍横,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涉房监管机构存在监管盲区&nbsp&nbsp&nbsp&nbsp数据表明,收费纠纷往往是物业问题的焦点,并且常常上演“恶性循环”的戏码:物业公司服务差,少有业主愿意缴费;物业公司营收恶化,服务更差;缴费业主更少,物业干脆破罐子破摔,酿成多输局面。北京某单位家属楼住户向记者反映,单位物业公司基本不管啥事,却擅自涨价,还未经同意直接从工资卡里扣费。&nbsp&nbsp&nbsp&nbsp“物业纠纷,责任主要在物业公司一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目前基本上是由开发商指定“子弟兵”做物业公司,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即便服务差,业主们也奈何不了。&nbsp&nbsp&nbsp&nbsp“要罢免物业,召开业主大会操作难度很高;若以不交物业费作为软抵抗,物业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个人声誉与征信记录就可能受损。”蔡科认为,业主与物业的“话事权”完全不对等。&nbsp&nbsp&nbsp&nbsp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按理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打交道,比业主单枪匹马更高效,可很多小区并未成立业委会。&nbsp&nbsp&nbsp&nbsp“业主微信群里曾有人张罗成立业委会,可有些人想保护隐私,办理备案手续时不愿出示房产证;还有人担心业委会被少数人把控……大家心思都很复杂,最后这事就黄了。”柳靳说。&nbsp&nbsp&nbsp&nbsp刘俊海认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对接”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交织,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眼下物业“不为”“乱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nbsp&nbsp&nbsp&nbsp首先,物业市场的发展还很粗放。物业公司缺乏服务意识,“有的是从房管局转过来的,总想着以管理代替服务;物业市场也没有形成竞争机制,仗着与开发商的裙带关系,一企独大,无法优胜劣汰。”刘俊海说。&nbsp&nbsp&nbsp&nbsp其次,业主缺乏物业管理观念和经验。“谁先出头,谁先倒霉,业主们团结不起来。”武汉东湖开发区某居民告诉记者,他尝试挑头召开业主大会,第二天汽车轮胎就被扎了;而默不作声者,暗地里被物业许诺可以免交半年物业费。“物业管理本身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和外部性特征,大家搭便车的思想比较严重。”刘卫民解释。&nbsp&nbsp&nbsp&nbsp再者,法律制度、行政监管有漏洞,执行力差。刘卫民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强制力不足,势必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刘俊海表示,一些涉房政府监管机构,重发展、轻规范,重视开发商、物业利益,轻视业主利益,这种懒政庸政必然造成监管盲区。&nbsp&nbsp&nbsp&nbsp另外,物业与业主、业委会、房屋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沟通不到位,以及地产市场发展过快、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也给物业纠纷埋下隐患。&nbsp&nbsp&nbsp&nbsp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nbsp&nbsp&nbsp&nbsp提升业主管理意识,规范物业市场行为;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创新&nbsp&nbsp&nbsp&nbsp如何根治物业服务顽疾?受访专家均表示,关键在于强化相关法律规定与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与执行力,同时严加监管,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行。&nbsp&nbsp&nbsp&nbsp完善法律细则,补齐制度短板。刘卫民建议尽快出台与《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对于典型纠纷案件,由适当层级的法律机构给予司法解释。对目前推行中困难较大的业主大会制度、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制度,继续改进与完善。&nbsp&nbsp&nbsp&nbsp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刘寅坤建议,按照“两部制”定价模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包含基础性收费与使用性收费两部分,兼顾各类业主的利益诉求,并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开发商要把遗留问题解决在项目交接之前,明确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责义务。“行业准入准出规则也要建立起来,对劣质企业要有刚性的惩处清退措施。”&nbsp&nbsp&nbsp&nbsp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刘俊海建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环节的民生质量;同时要懂得理性维权,成立业委会,必要时按约解聘、更换不合格物业公司。&nbsp&nbsp&nbsp&nbsp监管部门须尽责。中国社科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翁鸣建议,住建、公安、工商、基层政权组织要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管公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小区物业服务水准是否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nbsp&nbsp&nbsp&nbsp“物业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管理范畴,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翁鸣指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各归其位,密切配合,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矛盾。&nbsp&nbsp&nbsp&nbsp今年6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些地方已经先行先试。比如,去年初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就开展此项试点,搭建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常态化沟通平台。专家认为,类似的试点应尽快推进。本报记者 齐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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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不管事投诉没人理 小区物业别成摆设
日 07:46 来源:人民日报
&nbsp&nbsp&nbsp&nbsp小区物业 别成摆设(民生视线?生活服务业,“短板”怎么补?③) &nbsp&nbsp&nbsp&nbsp水电、绿化、停车、维修、垃圾处理、维持社区生活秩序……物业管理千头万绪,桩桩件件都事关居民利益,犹如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它顺畅无阻,社区生活才能欢乐和谐。眼下,很多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是市场失灵还是管理失职?如何打造一个秩序良好、竞争充分的物业服务市场?&nbsp&nbsp&nbsp&nbsp“物业病”影响安居梦&nbsp&nbsp&nbsp&nbsp收钱不管事,想换又没辙;投诉没人理,新房不敢住&nbsp&nbsp&nbsp&nbsp小区物业服务差劲,能把人逼到什么程度?&nbsp&nbsp&nbsp&nbsp“换房!”北京朝阳区居民蔡科不得已做出了这种选择。&nbsp&nbsp&nbsp&nbsp“楼道里堆满垃圾,墙上都是小广告,一进单元门,狗屎狗尿味就直冲鼻子。”蔡科回忆起搬家前的居住环境,脸上写满无奈,“每平方米物业费2元多,对老小区而言价格已经很到位了,谁料想物业不管不顾到这个地步。”&nbsp&nbsp&nbsp&nbsp有委屈,得申诉。蔡科找物业公司理论,对方表示,物业只管楼下广场的保洁任务,楼内卫生由业主自行解决;拨打“12345”行政投诉热线不下7次,得到回复“问题已转给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nbsp&nbsp&nbsp&nbsp投诉没辙,改成善意建言。蔡科提议,只要搞好楼内卫生,物业费每月多收十几元都行。物业不以为然:你愿意多交,别人可不一定……&nbsp&nbsp&nbsp&nbsp蔡科的经历,是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物业服务短板的一个缩影。&nbsp&nbsp&nbsp&nbsp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指出,目前住宅物业问题包括三大类:&nbsp&nbsp&nbsp&nbsp一是部分物业管理机构功能薄弱,业主不得不直接与供水、供电、供燃气等专业公司直接对接,沟通不畅;&nbsp&nbsp&nbsp&nbsp二是物业管理不规范,比如定价不合理、物业费使用不透明、服务不尽如人意;&nbsp&nbsp&nbsp&nbsp三是业主委员会运行效率低,对一些需要业主表决的管理事项,往往因为人难凑齐,导致迟迟不能推进。&nbsp&nbsp&nbsp&nbsp“像房屋漏水、私搭乱建、违规装修,以及物业费、各种分摊费用收取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百姓安居乐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寅坤说。&nbsp&nbsp&nbsp&nbsp新购北京光华路某高档小区住宅的柳靳,拿到房屋钥匙后竟没法入住。楼上住户违规搭建,导致他家漏水,淅淅沥沥一天能接一大盆。几经周折,物业答应用专项维修基金帮他家做防水层。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区电梯开始隔三岔五停运或者困住人,业主们跟物业反映多次都石沉大海。“感觉每天都要先过一道‘鬼门关’才能到家,回家后就窝着不愿再外出。房价不便宜,住进来却很憋屈。”柳靳说。&nbsp&nbsp&nbsp&nbsp“不为”“乱为”原因复杂&nbsp&nbsp&nbsp&nbsp物业强势耍横,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涉房监管机构存在监管盲区&nbsp&nbsp&nbsp&nbsp数据表明,收费纠纷往往是物业问题的焦点,并且常常上演“恶性循环”的戏码:物业公司服务差,少有业主愿意缴费;物业公司营收恶化,服务更差;缴费业主更少,物业干脆破罐子破摔,酿成多输局面。北京某单位家属楼住户向记者反映,单位物业公司基本不管啥事,却擅自涨价,还未经同意直接从工资卡里扣费。&nbsp&nbsp&nbsp&nbsp“物业纠纷,责任主要在物业公司一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目前基本上是由开发商指定“子弟兵”做物业公司,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即便服务差,业主们也奈何不了。&nbsp&nbsp&nbsp&nbsp“要罢免物业,召开业主大会操作难度很高;若以不交物业费作为软抵抗,物业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个人声誉与征信记录就可能受损。”蔡科认为,业主与物业的“话事权”完全不对等。&nbsp&nbsp&nbsp&nbsp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按理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打交道,比业主单枪匹马更高效,可很多小区并未成立业委会。&nbsp&nbsp&nbsp&nbsp“业主微信群里曾有人张罗成立业委会,可有些人想保护隐私,办理备案手续时不愿出示房产证;还有人担心业委会被少数人把控……大家心思都很复杂,最后这事就黄了。”柳靳说。&nbsp&nbsp&nbsp&nbsp刘俊海认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对接”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交织,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眼下物业“不为”“乱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nbsp&nbsp&nbsp&nbsp首先,物业市场的发展还很粗放。物业公司缺乏服务意识,“有的是从房管局转过来的,总想着以管理代替服务;物业市场也没有形成竞争机制,仗着与开发商的裙带关系,一企独大,无法优胜劣汰。”刘俊海说。&nbsp&nbsp&nbsp&nbsp其次,业主缺乏物业管理观念和经验。“谁先出头,谁先倒霉,业主们团结不起来。”武汉东湖开发区某居民告诉记者,他尝试挑头召开业主大会,第二天汽车轮胎就被扎了;而默不作声者,暗地里被物业许诺可以免交半年物业费。“物业管理本身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和外部性特征,大家搭便车的思想比较严重。”刘卫民解释。&nbsp&nbsp&nbsp&nbsp再者,法律制度、行政监管有漏洞,执行力差。刘卫民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强制力不足,势必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刘俊海表示,一些涉房政府监管机构,重发展、轻规范,重视开发商、物业利益,轻视业主利益,这种懒政庸政必然造成监管盲区。&nbsp&nbsp&nbsp&nbsp另外,物业与业主、业委会、房屋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沟通不到位,以及地产市场发展过快、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也给物业纠纷埋下隐患。&nbsp&nbsp&nbsp&nbsp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nbsp&nbsp&nbsp&nbsp提升业主管理意识,规范物业市场行为;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创新&nbsp&nbsp&nbsp&nbsp如何根治物业服务顽疾?受访专家均表示,关键在于强化相关法律规定与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与执行力,同时严加监管,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行。&nbsp&nbsp&nbsp&nbsp完善法律细则,补齐制度短板。刘卫民建议尽快出台与《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对于典型纠纷案件,由适当层级的法律机构给予司法解释。对目前推行中困难较大的业主大会制度、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制度,继续改进与完善。&nbsp&nbsp&nbsp&nbsp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刘寅坤建议,按照“两部制”定价模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包含基础性收费与使用性收费两部分,兼顾各类业主的利益诉求,并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开发商要把遗留问题解决在项目交接之前,明确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责义务。“行业准入准出规则也要建立起来,对劣质企业要有刚性的惩处清退措施。”&nbsp&nbsp&nbsp&nbsp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刘俊海建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环节的民生质量;同时要懂得理性维权,成立业委会,必要时按约解聘、更换不合格物业公司。&nbsp&nbsp&nbsp&nbsp监管部门须尽责。中国社科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翁鸣建议,住建、公安、工商、基层政权组织要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管公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小区物业服务水准是否达到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nbsp&nbsp&nbsp&nbsp“物业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管理范畴,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翁鸣指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各归其位,密切配合,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矛盾。&nbsp&nbsp&nbsp&nbsp今年6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些地方已经先行先试。比如,去年初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就开展此项试点,搭建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常态化沟通平台。专家认为,类似的试点应尽快推进。本报记者 齐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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