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 英文在保险索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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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受害方损害程度如何,被保险人均应积极组织抢救,尽力控制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护受害人脱险和康复;
必须尽快通知保险人,以便其能迅速调查事实真象,为处理索赔事件奠定基础;
必须及时写出出险原因、损害后果、拖救措施和费用等内容的报告并送交保险人;
受到赔偿请求或被控告寸,须将所以通知、传票或其他文件迅速转告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合作,开展抗辩、应诉、作证,邀请证人等工作,以便执法机关正确裁决和处理。
保险人的参与权和赔偿条件,由于责任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而在确定被保险人应承担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时应保护保险人的利益。因为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通过保险关系的建立已转移到保险人身上,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就其责任的承认、和解或否定,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均与保险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均规定保险人拥有处理责任事故的参与权。
责任保险的赔偿条件不仅在于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且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受到第三者的赔偿请求。如果责任事故虽已发生且第三者亦受到了损害,但第三者不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则被保险人无利益损失发生,保险人也不必对被保险人负责。只有在损害事故发生后,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且保险人得到被保险人的通知和要求,才为被保险人承担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或承担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补偿责任,可见,受害人的赔偿要求,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基础,因保险合同只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以受害人不能直接向保险人有所主张或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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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信号人保理赔员应什么时候告知被保险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理赔需哪些资料? (1)索赔授权书一份(两联) 注:这两联授权书是客户定损完毕后由定损员交由客户的。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客户带上授权书回被保单位在授权书上“被保险人”处加盖与被保险单位相同的公章;如果被保险人是私人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书上的空格填上相对应的信息,在支票填写栏上要求客户注明赔款支付的相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处一定要填写好领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并且写上被授权领款人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领款人领取赔款和后期服务。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要与授权书上要求的一致,被保险人的章和名字、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要正确无误。 (2)人保公司的索赔申请书一份(两联) 注:需要客户如实填写此表格。索赔申请书的第二页上的右下角有被保险人签字处,需要盖章和签字,如果是个人的要在左下角填写身份证号。报案时间与出险经过要填写清楚,其他报案信息一定要填写完全。 (3)出险证明一份(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证明,单位证明) 注:理赔时由于事故形态的不同保险公...
人保相关信息理赔需哪些资料? (1)索赔授权书一份(两联) 注:这两联授权书是客户定损完毕后由定损员交由客户的。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客户带上授权书回被保单位在授权书上“被保险人”处加盖与被保险单位相同的公章;如果被保险人是私人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书上的空格填上相对应的信息,在支票填写栏上要求客户注明赔款支付的相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处一定要填写好领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并且写上被授权领款人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领款人领取赔款和后期服务。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要与授权书上要求的一致,被保险人的章和名字、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要正确无误。 (2)人保公司的索赔申请书一份(两联) 注:需要客户如实填写此表格。索赔申请书的第二页上的右下角有被保险人签字处,需要盖章和签字,如果是个人的要在左下角填写身份证号。报案时间与出险经过要填写清楚,其他报案信息一定要填写完全。 (3)出险证明一份(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证明,单位证明) 注:理赔时由于事故形态的不同保险公司要求的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和出险单位等的事故证明。客户必须提供有效的出险证明书(证明书表明的内容必须和车辆出险的实际情况一致)。 (4)定损单 注:这是由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后填写的报告书,记载着车辆的事故形态,车辆受损具体部位和车辆的维修金额。如果有特别约定的(例如标注有旧件交回或者须提供专修发票的)必须要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在定损单的最下面在保险公司签章的地方要有保险公司的盖章和定损员的签字。在被保险人签章处被保险人如果为非自然人的要有被保险人的签章,如果为自然人要有被保险人本人的签字。 (5)事故车辆的修理发票 注:客户在理赔时须提供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发票的维修金额要和定损单上的一致。发票上的车牌号要与形式本上的车牌号一致。其实要核对发票上的车号和事故车辆号码是否一致。此外,如果修车发票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高,则按定损金额赔付;如果发票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低,则按发票金额赔付。在发票上必须盖修理厂的财务章。 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几份修理发票。 (6)事故车辆损失位置的相应修理清单(即料单) 注:要注意发票上修理厂的章和料单上的章是一定要为一家修理厂,车号和事故车以及发票上的一致,料单上的时间是否是在出险和定损之后。 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提供几份修理清单。 (7)驾驶证、行驶证 注:驾驶证必须是出险时驾驶员的,行驶证必须是出险时的事故车的。须注意行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出险时间要在有效的年检日期之内。驾驶证要在有效日期内,对于持B本以上驾驶证的,要有体检回执(对于交强险所要赔付的三者车,可不提供体检回执)。 人保车险提醒车主: 1. 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 2.请立即拨打人保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人保公司报案,人保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您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您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您先拨打报警电话。 3.在您的协助下,人保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人保公司将指导您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您出具索赔须知。 4. 与您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请根据人保公司书面告知您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人保公司及时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人保公司将及时通知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人保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6.在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人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您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7.人保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您支付赔款。 8.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在人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您支付赔款后请您签署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人保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工作。 目前有很多的车主只选择购买交强险,专业人士建议,车主只买交强险是不可取的,还应量体裁衣投保商业车险,没必要省小钱而冒大风险。就算车子不上路,都有可能发生被盗抢、被刮蹭等问题。
我也是买的人保车险,上次出了个刮擦小事故,勘察的说,没有人伤和一万元以下的案件是一小时通知赔付,7个工作日内到账。我是买的长沙人保,两三天就到帐了。不用担心,怎...
理赔员也是个多面手,除了专业知识,还要有医学知识.法律知识.鉴别能力.分析能力.总知要有很高的能力.工资一般在,5.6千元左右.不等.
详细资料请与我联系...
开车的不是被保险人没关系,关键看有没有驾照,无照驾驶保险公司不赔。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也不赔。假如有驾照的且交警认定全责,那么对方损失多少,赔多少。假如部分责任的...
这个当时谁给你办理提车手续的,可以首先找他谈谈。了解情况是怎么回事,然后再补充你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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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最高院法官解读:关于保险理赔纠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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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法官解读:关于保险理赔纠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文/林海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来源/微信公众号 法语峰言
一、关于保险核定期间的计算
为解决保险人拖延理赔的问题,2009年《保险法》对保险人理赔的实现做了规定,要求保险人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实践中对于保险人核定期间如何计算存在较大争议,故《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核定期间,应自保险人初次收到索赔请求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算。保险人主张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扣除期间自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出的通知到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日起,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到达保险人之日止。”对于该条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险人核定期间的起算应具备双重要件:提交索赔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相应理赔材料是保险人控制危险及损失的方法之一,也是保险人防范欺诈,维护保险共同体利益的有成效措施。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但未提交《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无法进行核定,故司法解释规定,保险人三十日核定期间的起算点应自保险人初次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索赔请求及有关证明或者资料之日起算。
实践中,应注意看待索赔请求和出险通知的区别。所谓出险通知,是指被保险人一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告知保险人。法律之所以规定出险通知义务,主要原因在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抽象的承诺转化为具体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前提条件。索赔请求,是指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于主观上认为自己基于保险合同或法律规定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因而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索赔请求,其目的在于通知债务人(保险人)立即履行债务,并同时使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从性质上看,出险通知是被保险人一方的法定义务,索赔请求则是被保险人一方的权利。就内容而言,出险通知侧重于保险事故发生的事实报告,包括时间、地点和已知的事故具体情况、客户姓名等;索赔请求则是要求保险人尽快按约履行保险给付。有观点认为,由于出险通知与索赔请求存在以上区别,应注意区分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不能将被保险人一方出险后第一次通知保险人的行为认定为赔付请求。我们认为,以上观点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不能过于绝对。如果被保险人在首次通知保险人时,即明确告知自己大概的损失金额,并明确要求保险人给付的,应将该行为视为被保险人在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索赔请求。
第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证明和资料的时间应从核定期间中扣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初次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不够完整,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在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到达保险人之前,保险人仍无法完成核定,故该补充提交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应予扣除。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的计算应采到达主义,即从保险人补充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的通知到达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开始计算,从相关证明和资料到达保险人时终止。
第三,应正确分配期限起算和扣除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起算时间和扣除期限的事实认定发生争执的,法院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理正确分配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举证不能时,将依法判令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由于核定期限的起算的要件是提出赔付请求和提交任何相关资料;而保险人提出发出一次性补齐通知的,核定期间将暂停计算;被保险人一方(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补齐资料的,则核定期间将恢复计算,故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可以推导出以下结论:(一)被保险人一方主张保险人应当承担逾期核定的违约责任的,应当对自己于何时向保险人提出赔付请求和提交资料的事实负担证明责任;(二)保险人主张在核定期间因补齐资料而需要暂停计算的,由保险人对自己于何时向被保险人一方发出一次性补齐通知的事实负担证明责任;(三)被保险人一方主张核定期限暂停后应恢复计算的,由被保险人一方对自己于何时将补齐资料送达保险人处的事实负担证明责任。
二、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问题较为突出,《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对于该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定债权让与。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之所以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原因在于其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债权因《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成就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定债权让与性质决定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权利应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权利为基础,且不得在行使范围、效力上大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权利。
第二,保险人应以自己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债权让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额范围内转移给保险人。既然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权利已经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当然应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要求第三者向自己承担责任。
第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赔偿保险金之日。根据债权让与的理论,权利受让人取得权利不能大于原权利,故权利受让人受让债权后,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应根据原权利人的债权进行判断。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法定债权让与,其诉讼时效也应根据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来确定,即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起算。考虑到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较短,普通时效期间2年,特殊的诉讼期限甚至为一年,故从保护权利人的角度,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突破法定债权让与的一般理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从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司法解释如此规定,并未改变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定债权让与的基本观点,除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外,保险代位求偿权仍应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必须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范围内行使。
三、关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选择权
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此情况系,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否需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后才可向保险人申请理赔,对此存在不同认识。鉴于此,《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起诉保险人,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抗辩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其所受损失从第三者取得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提起诉讼,请求保险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对于该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不能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拒赔。在财产保险中,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基于违约或者侵权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对保险公司的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不真正连带之债,被保险人可以自由选择行使。保险格式条款中如约定,被保险人应先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后才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该约定无效。被保险人选择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则保险人可以在被保险人从第三人处获得赔偿的范围内扣除保险金;被保险人选择向保险人主张权利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能以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作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抗辩。一般来说,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保险。保险事故由第三人造成的,受益人对第三人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对保险人也享有请求支付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人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对保险公司请求理赔的权利并不冲突,可以同时并存,受益人可以同时请求第三人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就其所受损失从第三者取得赔偿后的不足部分仍可要求保险人赔偿。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先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其获取的赔偿可能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其就不足部分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但被保险人能否获取赔偿及能获取多少,应通过审理确定,其起诉并不是当然能够全部得到支持。故司法解释仅写明被保险人享有诉权,法院应予受理,而不是支持被保险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人的请求权与其对第三人的请求权互不影响,故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实习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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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经常出了之后都会涉及到车险理赔,那车险理赔需要带什么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车险理赔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1、时效性:48小时
  当你的爱车发生交通意外时,建议你第一时间(48小时内,一旦逾期,有权拒赔)联系交警及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告诉你下一步怎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小事故,损失也不大,理赔金额较小,可以现场拍照并按照快速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理赔金额较大时,一定要保护好,等交警和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员到场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2、应有的材料
  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三证一单&及其清晰复印件。
  车险理赔常见问题
  1、贷款车出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果你的车是利用贷款购买的车辆时候,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的理赔资料中,除了出险通知书、身份证、驾驶证、定损单、发票、银行账户以外,还需要提交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款证明。
  2、先修车后理赔行不行?
  许多车主朋友在出险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而是自己找修理厂进行维修,然后在拿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是很妥当。第一,如果出险时间至你联系保险公司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第二,一旦保险公司认定你的维修费用过高,超出定损部分可能就要有你自己负担了。妥善的处理方法应当是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3、我的车停在车库或者路边停车位被撞理赔怎么处理
  这类事故通常很难找到事故责任人,但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过保险公司并非承担100%的赔偿,具体可以咨询你所投的保险公司,也可在车险合同中找到相应的条款,通常保险公司只负7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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