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法定受益人取得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遗产吗

保险受益人“指定”还是“法定”?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指定,也可法定。  为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出险时向保险公司迅速申请到金,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建议您在投保的时候指定受益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填时如果您选择的是法定受益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未指定受益人。《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规定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法定继承人,理赔所需要提供的文件相对繁琐,如果法定继承人比较多,且在不同城市居住,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全体继承人到场,协调不好可能会影响到理赔时效。  相对而言,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因此,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署保单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应明确写明受益人。  在约定受益人时,一要正确填写受益人姓名、受益份额。二要明确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险人认可。三要知晓受益人可以变更。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变更受益人,如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需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四要明确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该受益人生存为条件,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未指定其他受益人,则给付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外,如果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也可能被当做被保险人的遗产。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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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不填受益人 巨额保金变遗产
  作者 史丽萍
  一些投保人可能并不知道,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金的领取有保险受益与法定继承两种形式,保险受益是由被保险人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财产赠予受益人,而法定继承则是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保险专家提醒,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非常重要,这将决定将来保险金支付给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做好
  规划,一方面能避免保险金的继承纠纷,另一方面也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不必用于偿还债务也可免征遗产税。 本报记者 史丽萍
  保单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不必偿还债务
  不久前吴凡(化名)在一场意外事故中不幸身故,由于其生前投保了20万元的人寿保险,其父母从保险公司拿到了20万元的保险金。但很快吴凡生前的生意伙伴曾某就找上门了。原来,吴凡生前欠了曾某8万多元的债务。于是,曾某提出应拿保险金来抵债。
  对此,保险专家解释,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
  赵先生夫妇拥有上千万元的资产。赵先生希望在他们百年之后,儿子能继承遗产,但又担心到时国家会出台“遗产税法”,要缴纳庞大的遗产税。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赵先生可通过购买保险达到避税的目的。如赵先生可作为投保人投保生存保险,或为儿子投保教育金保险,指定儿子为受益人,这样,满期给付保险金就属于儿子的自有财产。赵先生夫妇还可以作为投保人投保高额终身寿险,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儿子作为受益人,在赵先生百年之后,也能得到保险金。但一定要投保时指定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
  保单未指定受益人:保金被作为遗产分割继承
  五年前,当时还是单身的温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每年投保20万元的意外险,但在保险合同上,受益人一栏填写了“法定”。不久前,温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保险公司认定属保险责任,准备给付30万元的保险金。
  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温某刚结婚不久的妻子和温母产生分歧。温母认为,温某投保时尚单身,填写“法定”,本意是以母亲作为受益人,而温妻认为自己才是温某事故时的法定继承人。最后经法院判定,温某在受益人栏内填写“法定”,属不确定受益人,故该笔保险金就作为温某的遗产,由温母和温妻按《继承法》等额分割继承。
  链接一: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成遗产
  根据《保险法》,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链接二:谁有权指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均有权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无独立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链接三:保险金分配举例
  保险金的指定受益人既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有优先顺序,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不等份。
  如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寿险,指定妻子、女儿为受益人。在死亡保险金的分配上,有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指定妻子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女儿为第二顺序受益人,则死亡保险理赔金的分配顺序为:如李某身故后,李妻仍然生存,则由李妻领取10万元保险金;如果在办理李某的死亡保险金时,李妻也已过世,则保险金由李女领取。
  2.如果指定了妻子和女儿均为第一顺序受益人,但没有规定受益份额。李某死亡时,妻子和女儿都生存,则双方分别领取50%即5万元的保险金;如果李某死亡时,李妻已死亡,则由李女领取10万元保险金。
  3.如果李某指定妻子和女儿的受益份额分别为70%和30%,李某死亡时妻子和女儿都生存,则妻子得到7万元赔偿金,女儿得到3万元赔偿金。如果李某死亡时女儿还没成人,应得到的赔偿金由其妻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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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Flash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
  1999年3月,姚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鸿寿养老保险&,保单中约定姚某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一栏为空白,保险金额为16万元。2000年5月,姚某与郑某结婚。郑某为再婚并与前夫生有一子。2001年2月,被保险人姚某在家中阳台晾晒衣服时,不慎失足坠楼,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其妻郑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后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决定给付16万元人身保险金。但在该笔保险金的分配上发生了争执。姚某健在的父亲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二分之一部分。而姚某的妻子郑某则提出,先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一半,剩下的8万元再由其本人及其与前夫的儿子与姚某的父亲三人均分。保险公司认为,本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一项下为空白,即未指定受益人,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姚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姚某的妻子郑某,被保险人的父亲为姚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这笔人身保险金应由郑某、姚某的父亲两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受领。郑某认为保险公司提出的这种分配方法损害了自己及与前夫所生之子的合法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法院受理后,依法追加姚某的父亲为本案的第三人。在法院审理中,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姚某的父亲和郑某平分16万元保险金。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因被保险人姚某死亡所给付的人身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郑某与前夫的儿子能否作为姚某的法定继承人参与保险金的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同时,我国《婚姻法》第18条又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发生继承的情况下,应当先确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些是一方财产。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各个继承人所应分取的遗产范围和各自份额。本案中,被保险人姚某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签订于其与郑某结婚之前,应属于婚前的投保行为,保险公司按该人身保险合同所应给付的人身保险金属姚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姚某与郑某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郑某要求先分得这16万元保险金的一半的主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保险法上,基于受益权获得的人身保险金必然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特定身份关系直接相联。即当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人身保险金一般应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话,如何处理?对此大部分国家是将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我国《保险法》也有如此规定,即保险金作为个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所给付的16万元人身保险金不能作为他们夫妻共有的财产,而应当作为被保险人姚某的个人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郑某与前夫的儿子是否有受益权,要看郑某与前夫的儿子与被继承人(被保险人)姚某之间是否形成了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本案中,由于郑某与前夫的儿子并没有与姚某共同生活,更没有接受姚某对其的教育,因此并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从而不存在相应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故其不具备姚某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无权参与保险金的分割。
  在保险法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享有的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受益权才能从一种期待权转变为现实的权利,而基于受益权获得的人身保险金则必然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特定身份关系直接相联。即当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人身保险金一般应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如果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实务中,应尽量动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指定受益人,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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