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补充协议 利率写了后因对方要求延长还款时间,但对债权人会造成一定利息损失,该怎么来补充借条 补充协议 利率避免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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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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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官方公共微信我被坏人骗了写了借条,如果对方拿假假条起诉我,那么我可不可以报警,什么罪名呢?
如果有人拿着假借条起诉你,你必须积极应诉。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借款不存在、原告是恶意诉讼。否则的话,你将面临着败诉的可能。
现在你去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不会受理的。因为,正在进行民事诉讼,需要由法院作出裁判。如果最终法院判决你胜诉,这即可以证明是假案件,你可以据此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罪名是诈骗罪或妨碍诉讼罪。但司法界争议很大,追究刑事责任很难。
其他答案(共11个回答)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仅举两例:一、你和不明身份女孩上床,突然有人说他是女人的老公,要求赔偿,赔偿的方式是要求你写下欠条,说明因某事向他借款多少万元,约于何时归还,等等,届时他拿了你的借条上门催款,你是无法举证说他是敲诈勒索,即使你愿意不顾名声如实向政法部门交代,那也不代表你的口供可以作为推翻借据的明证而为执法部门采信,即使诉讼到法院,也无法受理。二、你与不良朋友赌博输大了,对方要求你开出借据,借据上并不言明是因赌博而产生借款还款,这样的借条也是无法证明它的虚假因素,即使对方逼债上门,公安部门也无法认定事实与否,法院也不受理此类案件。在现实社会中,此类欺骗案件太多,无法一一为你例举,只有小心处事与交友。当然咸鱼翻身并非全无可能,那就是对方合谋诈骗之团伙中有人反水,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小。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有效条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我国法律中所确认的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不...
请教一楼多少数目算大...
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判断,主要依据是元素的衰变周期。鉴定的误差大约在3个月以内。各地司法机关指定的刑事司法鉴定中心都可以鉴定,我国比较有名的如公安部刑事司法鉴定中...
首先,要提高防范意识,名字真不是那么随便签着玩的。以后再签名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内容才能落笔。其次,关于你说的伪造欠条的问题,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不会像你说...
欠债还钱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提起民事诉讼是寻求公力救济的方式。报警未必能有救济效果。
答: 婆婆叫我帮她写借条还要我帮她签名,签的名字还是假名,这样我有法律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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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这“逾期”利息该怎么算?
  不管借钱的人还是被借钱的人,在写借条或收条时都一定要仔细再仔细,否则少了一些要素,就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昨天,记者从柯桥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写借条时承诺超过还款期将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后只因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催讨这笔利息时被拒,双方为此闹上了公堂。
  借了多少钱该还多少钱,双方说法不一
  今年3月2日,柯桥人王某向刘某借了37万元现金,并向刘某出具了一份借条。借条载明借款若逾期归还,王某向刘某支付自还款之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并承担刘某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时间已经过去将近半年,刘某想向王某讨回这笔借款以及相关利息,但王某却迟迟不肯还款,刘某无奈只好诉诸法院。刘某要求王某支付37万元的借款、逾期的4倍利息以及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费。但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反驳。
  王某承认自己向刘某借过钱,但只收到了30万元,而且自己在4月8日已经向刘某汇付10万元,即使借款成立,他也仅欠刘某20万元。另外,王某认为,借条属格式条款,是事先打印好的,其逾期归还条款应结合前面的还款时间,但借条未填还款时间,故不存在逾期归还一说。
  证据最为关键,举证不力不予认可
  在质证中,刘某称王某确实向他汇款10万元,但这10万元是另外的还款,与这37万元无关。为此,王某则向法院出示了4月8日的银行交易凭证,凭证上显示这10万元的用途确实为还款。
  在审理中法官认为,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刘某提供了王某于日出具的借条一份。但该借条未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日期,且被告不认可借条载明的借款金额,存在一定疑问。不过,王某未能提供足以推翻借条、收条真实性的证据,因此他所说实际收到借款30万元难以采信。但王某所称已归还10万元给刘某,并提供了凭证,由于刘某没有拿出相关证据排除这笔钱是案外资金,所以,法院认定王某已归还刘某10万元。如此,法院认可刘某借王某的资金共计27万元。
  没有约定还款日,照样有办法来算逾期利息
  借款确定了,那么逾期未还款的利息又该怎样算?没有日期是不是就谈不上逾期?
  法官在审理中认为,虽然借条未载明借款归还时间,但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刘某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借条约定的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计算逾期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这就是说,从起诉之日起,这张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就有了还款日期,超过起诉日期的时间就是逾期的天数。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自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刘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该款自日(起诉日)起至实际款清日止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的逾期利息,同时支付刘某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8757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2000元。
  法官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借条载明了逾期利息又没有载明还款期的现象很普遍,但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就可以借此免除利息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借人有催讨行为,这种行为又有证据证明的,逾期的期限从催讨日算起。如果没有催讨日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从起诉日来计算逾期的开始时间。&
今日城市圈借款时写“借条”好还是写“欠条”好?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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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借条注意事项:一、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二、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借条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三、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四、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五、时间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月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六、催款问题要及时催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七、借贷保证要准备这并非必要条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八、还钱时索回借条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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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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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liujiange118发表于 14:37:48以前确实没有注意这有啥区别,但看看确实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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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真没想过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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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真没想过薛薛0317发表于 22:39:47现在想想呢,万一以后有人向你借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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