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浅谈如何赌博输钱后走出困境路政执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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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走出路政执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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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解路政执法难的思考....
不断完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充分运用和发挥高科技管理手段。我认为应加快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建立起电子监控系统,为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执法公正,应在路政执法中推广电子眼技术的应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路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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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浅析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钟耀乐)
& &浅析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钟耀乐) &
随着当前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事件的进一步升级与相关传媒对城管执法事件的疯狂报道,城管执法困境问题越发为学者与公民所关注。本文尝试在对前人文献研究基础上,结合目前城管执法发展现状来探析城管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的成因,得出目前城管执法主要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服务意识缺乏、城管组织局限性、城管监督机制不健全、城管与摊贩存在角色冲突五方面的问题。就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建议可通过统一综合治理法,理清城管职责、培养城管人员服务理念、实现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创新、加大对城管机构的监督力度、协调城管人员与摊贩的利益、重塑城管执法形象六点来解决目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从而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城市治理之道。
关键词:城管执法、暴力执法、暴力抗法、摊贩
&&&&&&&&&&&&&&&&&&&&&&
With&the&further&escalation&of&the&violence&enforcement&in&the&process&of&urban&management&and&the&violent&resistance&against&law&launched&by&the&vendors&as&well&as&the&media&frenzy&that&followed,&the&dilemma&encountered&by&urban&management&law&enforcement&has&aroused&scholars&and&citizens’&extensive&attentions.&This&thesis&tries&to&explore&and&analyze&the&cause&of&the&violence&enforcement&of&urban&management&and&the&vendors’&violent&resistance&against&law,&on&the&basis&of&the&previous&literature&research,&combined&with&the&present&development&of&the&urban&management.&It&is&concluded&that&the&current&urban&management&law&enforcement&mainly&exists&five&aspects&of&problems&which&are&imperfect&laws&and&regulations,&lack&of&service&consciousness,&limitation&of&urban&management&organization,&unsound&urban&management&supervision&mechanism&and&the&role&conflict&between&the&urban&management&and&vendors.&Regarding&the&above&existing&problems,&this&thesis&recommends&the&following&six&points,&that&is,&clarify&the&urban&management&&cultivate&the&service&concept&of&the&urban&management&&realize&the&improvement&and&innovation&of&the&&strengthen&the&supervision&of&urban&management&&coordinate&the&interests&of&the&urban&management&and&&restore&the&image&of&urban&management&law&&to&solve&the&current&dilemma&and&find&a&successful&way&of&urban&governance.
&&&&&&&&&&&&&&&&&&&&&目&&&&录
摘&&&&要…………………………………………………………………Ⅰ
Abstract&&………………………………………………………………Ⅱ
一、我国城管执法概述.…………………………………………………1
㈠&当前我国城管执法机构与职责………………………………………1
㈡&我国城管执法的发展现状……………………………………………2
二、城管执法存在的困境&………………………………………………3
㈠&法律法规的不完善……………………………………………………3
&&&㈡&城管人员及部门的服务意识缺乏……………………………………4
㈢&城管组织的局限性……………………………………………………4
㈣&城管的监督机制不健全&&……………………………………………5
㈤&城管利益与摊贩利益的矛盾冲突……………………………………6
三、城管执法的出路&……………………………………………………7
㈠&统一综合治理法,理清城管职责.&&…………………………………7
㈡&培养城管人员服务理念………………………………………………7
㈢&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创新………………………………………………8
㈣&建立健全城管机构的监督制度………………………………………9
㈤&协调城管人员与摊贩的角色冲突&…………………………………10
㈥&重塑城管执法形象&…………………………………………………10
四、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
&&&&&&&&&&&&&&&&浅析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城管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城管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1]。自1996年中国正式开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对城市居民工作生活进行相应的综合治理以来,城管执法就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目前,国内相关的学者分别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对城管人员与摊贩矛盾冲突研究、城管执法困境研究、城管执法出路研究等三个部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管执法问题也日益为民众所关注,愈演愈烈的城管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的冲突性矛盾日益增多,严重影响着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不断得从理论、实践上研究验证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一则可以让我们更清楚更真实的验证我们执法的漏洞与不足,缓解社会的矛盾关系,并借机寻求更好的治理良方;再则可以带动公共行政部门不断完善自身的机构,优化内部结构,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建设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
&&&&&&&&&&&&&&&&一.我国城管执法概述
城管执法机构总称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2]。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后才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和毁坏他人物品的权力[3]。由于目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正在改革完善之中,城市的治理结构——城管执法也正处于不断的发展完善中。
(一)当前我国城管执法机构与职责&
城管执法机构一般都是由国务院法制局批准,省人民政府批复后方可成立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构,而后根据相关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从1996年城管执法队伍成立起,城管执法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负责的过程,历经多年的发展与改革,我国城管执法局的管理机构与职能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在城市执法局机构设置方面,我国城管执法局主要下属机构有: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系统内人事等管理工作;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有关城市维护、系统事业单位、系统及系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等的财务工作;综合协调处,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规划、执行与监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城市管理活动与宣传教育并就群众的意见提出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等工作;市政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与规划,落实健全相关规则制度,并对市政工程进行管理与监督等工作;园林绿化处,主要负责城市的绿化规划、执行、研究、检查监督和指导等相关管理工作;法制处,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立法规划、年度计划、案件审理诉讼、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如广州城管局还外设直属一局、直属二局、直属三级,督察分局(正处级)四大直属机构来加强对城市的管理与控制。
&&&&在城市执法局职责方面,城管执法局被赋予的职责一般都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相关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授权确立,而城管执法局的职责主要是通过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来确保工作的完成。目前根据国务院法制办与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城管执法局一般通过集中行政处罚权来加强对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道路交通、公共事业、城市节水、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与市政等城市管理各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我国城管执法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管执法发展至今已有18年历史,历经18年的岁月,城管执法在困难与挫折中不断寻求发展,在不断的改革中追求完善。虽然目前城管执法依旧存在着不少的困境,但我们不可忽视其目前所取得的成绩。
在城管机构职责理顺,责任落实方面,城管执法局如广州借鉴济南、深圳的管理经验,依照“依法行政、整合资源、精简高效、权责统一”原则,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进一步整合工作机构和资源,科学合理配置部门职能,避免职能重复交叉,全方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行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域管理的执法工作,完善“大城管”工作格局。在部门机构职能清晰透明的基础上,城管执法局尝试理清部门与部门间、机构与机构之间的权与责并界定其相互间的范围,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导致的互相扯皮与趋利避害现象的发生,从而使对城管执法局的监督与惩罚落实到实处。
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第一,城管执法局加大了对现有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培训考试力度,只有经申报核发执法者的城管执法人员方可上岗执法,现如今高学历的城管执法人员已不在少数。第二,城管执法局开展综合执法的相关培训活动,采取以案学法的方式,加大城管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与思想素质。第三,城管执法局逐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与执法程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在城管政务公开方面,城管执法局依法设立了城管政务公开平台,对城管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度报告等都作出了相关的公示。此外,我国公民都可在网上自由查看相关的信息,并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查询与质疑,而执法局必须就有关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相应的回答与解析。不可否认,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我国的城管执法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img WIDTH="97" HEIGHT="85"
ALT="浅析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钟耀乐)"
TITLE="浅析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钟耀乐)" />&&&&&&&&&&&二.城管执法存在的困境
城管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的新闻的风起云涌,告诉着我们城管执法问题依然严峻,只有清楚地认识到目前城管执法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方可更好的寻找城市的治理良方,建设更美好的城市。目前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学者初冰指出,从1997年到目前为止,全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的法律文件产生。没有专门和独立的法规,城管综合执法只能参照其他相关法律4。城管机构作为一个行政机构,必须得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有权依法行政,否则行政名不言顺必然会导致公民的非议,引来不必要的影响。其次,只有具有一部专门、统一的城管法,明确城管的执法权力与责任,方可更好限制城管的行政无作为与惩治城管的乱行政。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权限以及职责范围等问题也一直未能够在国家法律上做出统一的规范明确,城管执法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其始终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足的致命缺陷,而这就间接的导致城管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也缺乏必要的、科学的、系统的法律监督与规范。
&(二)城管人员及部门的服务意识缺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城管之所以现在引起了非常尖锐、突出的矛盾,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的决策者在城市治理问题上的根本思路需要转变。
&&&&城管执法队伍作为国家治理城市市容市貌的机构,必须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服务观念,切实把城市的居民当做城市的主人,当做自己服务的对象。然而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城管人员的个人伦理遭到极大的破坏,作为人民公仆、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城管人员,却更关心的是组织的绩效考评、升迁和奖金和领导对他的认可度等。这一方面不仅影响了个人精神利益的获取,违背了自己的信念,一方面也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具体而言,现如今不少城管队伍在公民眼中已经沦为以权谋私的化身,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仅仅是为了利用非法渠道加强对个人物质的索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根本无从谈起。执法过程中,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城管执法人员一方面以权谋私,默许亲朋好友摆摊,私吞没收回来的物品或者收取摊贩的“保护费”等,一方面不听摊贩解释、恣意殴打摊贩、随意没收摊贩维持生计的工具甚至践踏摊贩人格尊严等,这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摊贩的利益,导致了摊贩的对立情绪,也直接的使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形象受损。长期循环,必然会导致政府的执法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的执法权威。
(三)城管组织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城管组织管理中存在着不少固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机构存在内部的矛盾,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决策者强调结果,而执行者城管为了提高效率而忽视了程序,冲突也由此而来。城管执法机构同一个部门机构里面存在两种不同的行政文化,管理者片面强调执法的效率而不为行政执法者着想,不注重城管人员的社会地位是否等到提高,不注意其是否满意其薪酬待遇,而城管执行者只需在上层指定任务下按时按量的顺利完成他们的工作,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与利益诉说又怎么能够得到有效的表达。因此,城管机构管理者与城管执法人员不同的行为文化与观点导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摩擦与碰撞,平时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也无从谈起。
&&&&2.城管执法人员来源复杂,导致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从而做到采取合理有效的执法方式。城管执法队伍人员来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受财力、物力限制,难以保证城管人员的正常培训、学习,也难以保证城管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给城管机构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为后面的暴力执法带来了隐患。除此之外,我们知道很多无正式编制的城管执法人员待遇低、保障低,处于中下阶层的他们在面对这种权力诱惑的时候会比其他人更容易动摇,因此,每次暴力执法事件的后面都会出现这样的一批“临时工”。
&&&&3.城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混乱复杂的关系造成造成了当前城管机构的管理混乱,加之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也进一步影响城管机构的执法效率与稳定性。目前城市管理职能机构林立,管理机构职能重叠、混乱,给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及问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除此之外,城管人员为民服务的行为与动机还非常的不足、他们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体现、社会心理没有获得满足,受到管理绩效评价的制约而又无规范化的、经常性的管理很容易导致城管队伍在执法过程中更多的利用“城管的权力”为己谋私利。这一方面给群众留下了很坏的影响,一方面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四)城管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失去责任的约束,权力便不受控制,势必导致权力的异化6。权责统一,城管的执法权必须伴随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并且有相应的监督与惩罚机制进行相应的限制。然而就目前来说,城管执法队伍缺乏完备高效的监督机制,城管执法监督与惩治尚未实现网络化、法制化,导致行政执法的监督、惩治与制约丧失了其应有的意义与作用。
在依法监督方面,对城管的监督不力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第一,人大代表大会对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的弱化。城管作为人大的行政机构,必须接受人大全面监督,然而目前人大机构人员素质的局限,加上法律、宪法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对监督的内容、程序、后果做出具体、明确、详细的规定导致人大这种监督缺乏了应有的意义。第二,目前城管行政执法监督缺乏程序化、法律化的规定,监督程序显然只是泛泛之谈无法按照规定将监督落实到实处。第三,城管行政执法监督评估绩效差,绩效评估的随意性与更多的人为性导致不公平现象越发增多,现如今很多的的绩效评估仅仅是满足于形式的面子工程无实际意义。第四,城管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复杂性导致彼此之间缺乏应有的合作与自我监督约束机制,相互扯皮、有利就抢,无力就避,不愿得罪人的不正常现象经常出现,直接影响了执法监督的效果。
(五)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角色冲突
城管与摊贩之间冲突的主要根源在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角色冲突上。在如今的城市治理过程中,处于管理者的城管职责是保持市容市貌的整洁,一般会采取取缔摊贩的措施,而这无疑会极大地威胁到被管理者摊贩生存的权利,摊贩也因此对城管人员进行反抗,角色冲突也由此而来。城管执法人员与摊贩两种不同角色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会进行相对的博弈,而博弈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双方的矛盾,进而引发暴力行为。
&在城管暴力执法方面,当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角色冲突得不到协调,两者的矛盾日益增加,“市容市貌”的公共利益得不到保障,不少城管人员为了继续持有自己的“权力”,会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暴力执法来“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借此保证自己“特有”的权力。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目前城管机构存在经费不足、城管人员待遇差等问题,使得不少城管人员及部门为了谋取诱人的非法利益铤而走险滥用行政处罚权,再加之被放大的城管组织局限性与城管人员行政素质的相对缺乏,“市容市貌”的公共利益就更容易被扩大化解析,滥用权力为己谋私利的情况就更加突出与明显,暴力执法现象也越发严重。再者,城管行政相对人——摊贩的公共意识薄弱,自身素质的低下,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抗法、逃法行为也是造成城管暴力执法的一个重要导火线。
在摊贩暴力抗法方面,城管为了市容市貌的整洁,采取了取缔摊贩的措施,由于威胁到生存的权利,摊贩对城管人员进行反抗,常不配合城管人员的执法工作7。摊贩具有与生俱来的生存权,他们为了生存与获取个人的利益,必须游走于大街小巷,凭借着简单的“作案工具”与零月租的流动摊位来不断的降低工作成本,从而更好的维持他们不多的“优势”进行创收,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然而,在公共政策偏向精英阶层时,与城管进行“游击战”的摊贩无疑会成为维护市容市貌的眼中钉,因此,摊贩的生存权也必然遭到了城管的打击。在对摊贩的考察中我们发现,目前的流动性摊贩大多为中下阶层,一般会在诸如车站、广场、公园等人流量过多频繁的地方从事一些规模较小的如蔬菜供应,小吃餐饮服务,小商品零售等活动。一方面,摊贩的经营没有保障,收入也没有保障,加之有些摊贩本身素质不高,在城管的治理中很容易引起双方的冲突,最后演变为暴力抗法事件。另一方面,组成复杂的城市流动性商贩和经营灵活的城市流动性商贩,也加大了城管执法中对流动商贩治理的难度。
&&&&&&&&&&&&&&&&三.城管执法的出路
&&&&目前城管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愈演愈烈,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也越加严重,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双方的利益,获取双方最大的共识,做到两者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大概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一)统一综合治理法,理清城管职责
法律法规的统一是城管依法行政的基础,城管执法必须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明确把城管机构定为行政机关,明确城管人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一方面国家应该统一城管执法法,明确界定城管的权利与责任,为城管的合理、合法执法有法可依,又让城管执法暴力、乱执法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与惩治。而另外一方面,应加强制定具体的执法程序,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行为,防止城管部门及个人为了非法利益作出其他非法行为。制定明确的规则可以很好的防止城管部门及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逐,加强对公共行政利益的获取。真正实现城管组织目标与价值的相对统一,也是让摊贩对城管执法更为认同,同时获取公众对于城管执法的理解与认可。&此外,完善的法律法规有益与各职能部门理顺自己的职责,也可以更好的寻找自己的定位,给各个部门的职责给出了明确的规范,避免了之前有功就追逐,有祸就避的一种趋利避难的现象,使得各个部门机构能够真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更好的为城市的治理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培养城管人员服务理念
要塑造良好城管执法形象,必先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执法、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城管作为城市环境治理的行政机关,首先必须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加强对自身服务意识、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实事求是的培养与锻炼,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为民,真正快捷的解决群众的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转变城管执法理念—不为秩序,为生活。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城管执法主要追求的是管理的秩序而忽视了服务相对人的权益,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秩序,而是为了生活。在理论学习上,城管机构必须在日常的培训学习中给城管人员灌输并确立执法为了生活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实践中,城管执法得学会柔性执法,采取人性化管理取代曾经“一步到罚”的刚性执法,如此方可更有效地达到行政执法的目标。
&&&&2.培养平等协商精神,引入协商、和解机制,争取共赢。目前,行政主体的优越意识严重制约了其以平等姿态与行政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沟通与对话。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城管执法,必须改变执法人员的现有理念,改变城管与公民的对话中的姿态,进行平等的对话与协商。一则我们组织成立摊贩的协商组织,提高摊贩在谈判协商中的地位从而在平等基础上与城管机构进行协商和解。二则我们可以引入第三方谈判机制,在第三方的介入下缓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并就双方的冲突提出解决方案。
&&&&3.创新管理思路,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城市的管理绝对不仅是城管队伍对城市的管理,所有的公民都应该参与其中,如此方可真正治理好我们的城市。因此,应该唤起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如创建文明社区、市容管理先进评比竞赛等,发动群众自己动手、美化家园,共同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三)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创新
目前城管组织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城管机构内部的沟通协调、城管执法来源负责难以管理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不规范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组织内部上下级的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好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安排,定期召开交流后,给予下级放映问题的途径,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人都有诉说的需求,没有沟通的渠道、沉闷的工作环境很容易滋生不满的情绪,因此,城管机构里面必须设置专门的沟通协商渠道,一方面可以让管理者更好的了解城管执法人员的状态与态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给城管执法人员一定的利益表达渠道与情绪发泄渠道,有益于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也有助于执法效率的提高。
从法律上明确城管人员的来源与编制,加大对城管队伍的投入力度,加强奖励与惩罚机制。目前,来源不一,素质不一的城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管队伍的管理难度,也埋下了城管暴力执法的祸根。只有从根源上提高城管制服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建设方可更好地解决这个难题。此外,城管人员的待遇问题也有待解决。就目前城管队伍的人员编制上,大部分城管人员根本没有正式编制,他们大部分只是协管员、临时工等,不好的待遇自然会引起不少城管人员内心的不满,暴力执法、收取财物现象也因此而时有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中有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的通知,使城管人员进行公务员编制。从法律上确定城管人员的执法地位及待遇,再通过非正式制度对城管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使城管人员能够真正感受到“同工同酬”。
规范城管行政执法,完善、创新城管执法方式与技能。针对以上的问题,需要通过非正式制度的培训来提高城管组织在执法方式与技术上的运用。城管执法机构应就城管执法教育培训成立专门的机构来不断的加强对城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与处理冲突矛盾的能力。城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必然能够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缓解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如我们可以参考借鉴广州的模式:目前广州将传统的收缴方式进行了变通,变取缔为取证。他们通过拍照、录像进行取证后,向商户发放谈话通知书,希望其主动上门接受处罚。如果多次谈话无效,他们会将案件移交给当地的法院,待法院查实后,根据相关法律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四)建立健全城管机构的监督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只有让权力的运行处于阳光之下,才能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11]。在统一法律法规明确城管执法机构各自职权范围的基础上,加大司法、行政、媒体、公众对城管执法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执法暴力、执法无作为的惩治力度,是真正完善城管执法机制的一大重要条件。现如今我国对行政监督主要有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三种,其中社会监督中媒体的监督作用日益强大,主要体现在如今媒体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力度大等特点,因此,在信息时代下我们尤其要加强对媒体监督的运用,使媒体对城管的监督作用能够真正制约到城管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实现对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我们大概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第一,城管管理部门应主动通过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对各辖区内的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的详细录入,包括照片、工作编号、联系方式等,并公布于电子政务平台、政府网站等。第二,设立设置如热线电话、意见箱、网站等,收集、处理公民的意见与建议,同时设立及时反馈的机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必要的回复,切实可以让公民的意见、心声落到实处。第三,建立公民的监督组织,使得公民的监督组织能够在对城管的执法监督中处于平等地位,借此实现更好的对城管执法的监督。任何权力只有在公众的监督下,才能得到良好的使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的监督好坏决定了执法权力能否得到合理的运用,因此,必须重视对城管执法的监督。
(五)协调城管人员与摊贩的角色冲突
角色冲突是城管暴力执法与摊贩暴力抗法的根源,因此,要解决两者的矛盾必须得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即协调好城管人员与摊贩之间的角色冲突。就目前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关系而言,作为冲突的双方,城管与摊贩存在着必然对立的角色冲突。第一,就城管与摊贩之间而言,城管作为管理者,摊贩作为被管理者,两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相互关系,所以目前问题的关键是城管机构是否承认摊贩的合法经营权。不过就目前情况而已,摊贩的合法经营权尚未在法律上得到许可。第二,作为协调谈判的双方,两者的地位尚未处于统一地位,这就导致了摊贩的弱势。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的摊贩,也应该有拥有自己的组织,拥有与城管同等对话的话语权。只有法律承认了摊贩的经营合法全,又能够给予摊贩公平的话语权,让摊贩的声音能够得到适度的倾诉,在此基础上,两者的冲突方可有解决的可能。
在城管与摊贩的实际冲突中,一方面城管在对摊贩的治理处罚时候,大部分的摊贩由于自身素质及认识的不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不强买不强卖为何城管队伍会老是会跟自己过不去,在他们眼里市容市貌与他们是无太大利益关系的。而另一方面而已,由于摊贩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社会民众对他们很大同情,他们可能更加“理直气壮”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引发城管与摊贩更进一步的矛盾。同样,矛盾的发生与城管执法队伍薄弱的行政执法意识分不开,城管人员公共行政精神的欠缺影响了城管人员的服务意识。综上而述,要化解城管人员与摊贩之间的冲突,一是要考制度,从根本上承认流动摊贩的合法经营权,二是要成立摊贩的利益表达组织,让冲突的双方寻求合作与共识,三是要调动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到城市的治理过程中。如此方可让双方在一定的基础上进行友好谈判,结束如今城管、摊贩“混战”的不良局面,更好的缓解社会的矛盾,建设和谐的社会。
(六)重塑城管执法形象
在如今城管执法形象受损日益严重的今天,重塑城管执法形象,恢复其执法公信力变得尤为重要。第一,城管必须得重新确认其执法的初衷:为更加城市治理,为创造给美好的城市环境,为更好的服务城市居民。因此,城管执法必须在执法理念上得到重新确立:为人民服务。第二,城管要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必须得使城管本身的执法行为得到大众的认可,因此,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方式显得尤为的重要。第三,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冲突必须得得到妥善的解决,寻求与摊贩之间的利益协调途径、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获取民众的支持与理解,从而获取社会大众的认可。第四,目前如今混乱复杂的多职能部门是城管暴力执法问题的一大诱因,所以,建立城管机构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确定其相互之间的监督、责任机制,一方面可以使各自的职责更加清楚,使得依法行政可以规范化、具体化,另一方面可以将监督、惩罚机制真正的落到实处,更好的规范城管队伍的执法行为,规范管理城管执法队伍,更好的得到公众的认可,重执行政公信力,重塑城管执法形象。
&&&四、结语
城管执法一直是近年来社会舆论的焦点所在,一方面城管担负着维持城市正常运行的伟大任务,一方面城管与公民之间不断爆发的矛盾冲突又实实在在的影响着社会的安定,阻碍着中国更好的迈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可以说,目前城管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是一件极其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两者矛盾的解决既要国家从立法上、制度上规定城管的职责,也需要设立各种条件来维护冲突双方的利益,还要搭建一个促进双方合作的平台,借此实现双方的和谐相处。本文尝试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与归纳前人的研究成果,并借此提出来自己的研究观点,仅希望能够给予国家在城市管理上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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