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鱼图腾领域一饼二饼三饼是记载在旧约,福音书还是保罗书信中

保罗书信总论
保罗书信总论
保罗书信的分类与背景:
今日的新约圣经一般将保罗的十三封书信按两类对象而编排:
 1 致地方会的信:包括
   罗马书、哥林多前後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
   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後书;
 2 给个人的信:计有
   提摩太前後书、提多书、腓利门书。
每类别的先後次序则大致是按信的长度而定。
保罗书信的另一分类方法是按写作年代,划分为四类:
 1 保罗第二次宣教旅程上(见徒15:36-18:22)的作品。
   学者多同意帖撒罗尼迦前後书是属此列,但对加拉太书的写作
   年期则意见不一:
   持「南加拉太说」(见该书简介)者认为此书是保罗在首次旅
   程後、第二次旅程前写的,是最早写成的保罗书信;
   持「北加拉太说」者则将之归为第三次旅程上(徒18:23-21:15
   )的作品。
 2 保罗第三次旅程上的作品,计有哥林多前後书和罗马书,也可
   能包括加拉太书。
 3 监狱书信:即保罗首次被囚在罗马时的作品,包括歌罗西书、
   以弗所书、腓利门书、腓立比书。
 4 教牧书信:为保罗後期写给接班人的信,计有提摩太前後书和
   提多书。
保罗书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罗的书信与当代的信函颇有分别,既不是写给社会上素有文学修养
之人,也不是纯属私人性质,而是特别针对当时的教会写成的。因此
这些书信让我们一窥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会的情况,反映出异教社
会所带来的问题、信仰上的困惑、异端的挑战等。
正因保罗书信多半是作者对当时处境的回应,而不是计划周详的神学
作品(罗马书和以弗所书可能例外),这些书信偶尔会有断句、枝节
句的出现,同时也披露了保罗坚强不挠、爱主爱人的伟大品格。另一
方面,保罗书信虽非神学论著,却是富有神的权威(见林7:40; 14:37
等),对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学上的见解更是精辟,论及父神
的高超、公义、慈爱,基督的神性和救赎,圣灵的内住和运行,人的
罪性,因信称义,教会为基督身体、新妇,主的再来,身体复活,最
後审判等。不仅如此,多数学者相信保罗书信写於福音书之前,可见
我们在解释四卷福音的写作背景和内容时,须以保罗书信作参考,始
不致产生谬误。
保罗书信的搜集:
根据帖前5:26,保罗写给教会的信是要在会众面前公开诵读的。不但
如此,保罗也采取措施,防止别人冒他的名写信(帖後3:17),又使
他的信在不同教会中得以传阅(西4:16)。到彼得撰写彼得後书之时
,当日教会已大概拥有保罗书信的全数(或大部分,见彼後3:16)。
到了第二世纪後期,除了一些异端派别之外,教会已正式将保罗的十
三封信列为新约正典的一部分,例如当时的教父爱任纽、穆拉多利残
卷所列出的经目,都提供确凿的外证。
罗马书简介
有关罗马教会的起源,圣经未有记载,唯提及五旬节从各地来到耶路
撒冷的客旅中,有「从罗马来的」(徒2:10); 可能是由这些人将福
音的种子带回罗马。当保罗写此信时,罗马教会已日渐兴旺,名闻於
世(1:8)。
本书信最後的问安名单及2:17; 4:1, 12; 9:24; 11:13等,显示罗马教会的
成员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史载革老丢皇帝曾强逼所有犹太人离开罗
马(徒18:2), 至保罗写书时虽已事过境迁,然而从本书序言(1:5,
6, 13)与结尾(15:15-19)的语气看来, 这是一个外邦人占多数的教
本书是保罗第三次布道旅程中,於哥林多写成的 ( 比较林後8章; 9章
及罗15:25; 徒24:17; 参徒20:2-3) 。 保罗早有意去罗马看看(徒19:21
),可惜始终未能成行 (1:13; 15:22)。 此时他已完成东方布道的工
作,只待将外邦教会的捐项送到耶路撒冷,他就要转向西方,路经罗
马然後开拓新的工作 (1:11-12; 15:23-24)。& 为使罗马教会成为新布
道工作的根据地,保罗在他到访之先,以书信陈明他所传的福音真理
,俾使教会认识并支持他的福音使命。
1:16-17开宗明义提示了「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既证明普世人都在
罪恶之下,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 (1:18-3:20),3:21起
便点出神如何在律法以外为人预备了救法,使人因相信耶稣基督得白
白称义。於是「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 (林後5:17) 第6章以
後,表面上作者好像应接不暇地解答一连串的问题,事实上这一问一
答的後面,乃严谨地受制於因信称义的中心思想,且进一步将「义人
必得生」的道理阐释尽致。
全书也极力指出因信称义的福音是为普天下的人预备的,「先是犹太
人,後是希利尼人」,以色列人目前虽然在这真理上绊跌,将来仍要
因信得救。
本书是圣经中对「因信称义」的道理阐述得最为透彻的一卷,历世历
代圣灵使用这卷书呼召神的子民回到信仰的正路上。主题清晰,立论
严谨,是本书最大特色。教义的讨论每以辩论方式进行,并且广泛引
用旧约,反映圣经真理极美的连贯性。冗长的序言与结束问安也是特
Ⅰ 序(1:1-15)
Ⅱ 主题:因言称义(1:16-17)
Ⅲ 因信称义的背景:人的罪与神的忿怒(1:18-3:20)
&& 1外邦人的罪(1:18-32)
&& 2犹太人的罪(2:1-3:8)
&& 3普世人的罪(3:9-20)
Ⅳ 因信称义的道理:人称义乃因著信(3:21-5:21)
&& 1因信称义的彰显(3:21-31)
&& 2因信称义的表样(4章)
&& 3因信称义的福气(5:1-11)
&& 4因信称义的根基(5:12-21)
Ⅴ 因信称义的结果:义人必得生 ── 成圣的生命(6-8章)
&& 1脱离罪(6章)
&& 2脱离律法(7章)
&& 3在圣灵里的生命(8章)
Ⅵ 「因信称义」不抵触神的应许(9-11章)
&& 1神拣选的主权(9:1-29)
&& 2以色列被弃是咎由自取(9:30-10:21)
&& 3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得救问题(11:1-36)
Ⅶ 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12:1-15:13)
&& 1奉献的生活(12:1-2)
&& 2教会与社会生活的伦理(12:3-21)
&& 3基督徒处世原则(13:1-4)
&& 4食物与守日的问题(14:1-15:13)
Ⅷ 结语(15:14-16:27)
罗马书 第一章 注释
1:1-7& 卷首问安
2-6&&&&&& 是保罗所传福音的大纲,概括了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及
&&&&&&&&&&&  为人子、神子、主、弥赛亚等身分。
3&&&&&&& 「基督」、「大卫後裔」:见太1:1注。
4&&&&&&&&& 也可翻为:「根据耶稣复活後赐下圣灵这点看来,他已被确立
&&&&&&&&&&& 为大能神子」。
7&&&&&&&&& 「圣徒」:指一切相信耶稣、藉著 的血被神分别为圣的人(
&&&&&&&&&&& 林前1:1;
来10:10-14; 13:12; 彼前1:2)。
1:8-15& 保罗一贯的心意
保罗自述如何渴望到罗马,与当地居民分享神的思典,惜因某些阻隔
而一直未能成行。
14&&&&&&& 「希利尼人」:即希腊人。
&&&&&&&&&&& 「化外人」:指一切未受希腊文化薰陶的人。
1:16-17& 主题:因信称义
详论见3:21-22。
&&&&&&&&&&& 「本於信,以至於信」:语气加重,表明神的义完全是因著信
&&&&&&&&&&& 加给人的。
&&&&&&&&&&& 「义人
...... 得生」:语出哈2:4。
&&&&&&&&&&& 保罗似乎把这节经文解释为:「因信称义的人,必定得生」(
&&&&&&&&&&& 新译本附注、现代译本,参本书大纲)。
&&&&&&&&&&& 本书中信心与称义的紧密关系,见4:11,
13; 5:1; 9:30; 10:6。
1:18-3:20& 因信称义的背景:
&&&&&&&&&&&&&&&&&&&&&&&&&&&&&
人的罪与神的忿怒
18-32& 外邦人的罪
18&&&&&&& 可与17节对照:原本神的忿怒是显明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
&&&&&&&&&&& 如今神的义是显明在福音上。
19-20&& 神藉 所创造的万物,在人心中表明 自己的永能和神性,然
&&&&&&&&&&& 而人却在罪孽中压制了有关神的真理,既不敬畏神,也不感谢
&&&&&&&&&&&  。
21-32&& 由於人拒绝了真神,便招致神的报应:
&&&&&&&&&&&&&&&
1 宗教上的堕落(21下-23, 25)──人的思想变为虚妄昏
&&&&&&&&&&&&&&&&&&&&&&&
暗,以致愚昧地敬拜事各种偶像。
&&&&&&&&&&&&&&&
2 道德上的堕落(24, 26-32)──人「明知」、「故犯」
&&&&&&&&&&&&&&&&&&&&&&&
(不虔、得罪神),於是神就任凭他们,让他们行事污
&&&&&&&&&&&&&&&&&&&&&&&
秽、玷辱自己 (24), 放纵情欲、身受报应(26-27)
&&&&&&&&&&&&&&&&&&&&&&&
,专行不义、被神判以死罪(28-32)。
&&&&&&&&&&& 所谓神「任凭」人,并非指神授权给人去犯罪,乃是说神任凭
&&&&&&&&&&& 人自由选择不义,不加阻止(参罗9:18注)。
思想问题(第一章)
1 中世纪著名神学家马丁路德称罗马书为「新约最重要的书卷」、
  「最纯全的福音」。
  文学家歌德则认为罗马书是「基督徒信仰的大教堂」。
  你认为罗马书之所以纯全、伟大,原因何在?
2 第1节中保罗说自己是「耶稣的仆人」。
  这包含了两个意思:
  a 他认定耶稣基督是主,自己仅是奴隶;表明他之成为信徒、
    使徒完全是出於神的怜悯与恩典。
  b 旧约里「神的仆人」是对先知最尊贵的称呼。
  保罗采用这称号,表明他看重神的职事,认为这是尊贵无比的。
  今日,你是否认定耶稣为主?你对事奉神抱怎样的态度?
3 保罗在这里(1-15)充分显出他传扬福音的热忱。
  他不单只传递信息,他本就是信息,又是见证信息的人。
  你传讲福音时,有否以你的生命作为传递媒介?
4 19-20节里神透过什麽方式把自己显明出来呢?
  这启示是否足够呢?
5 根据罗1:21,外邦人所犯的罪主要是在那方面?
  亚当的第一件罪又是什麽?
  二者有否相同之处?
  这对於人性的倾向有何启示?
6 不把别人之物归还,可视为偷盗;21节所描绘的人实在偷盗了神
  的荣耀。
  今日,你又如何呢?
7 27节所指何事?
  在今日世人鼓吹同性恋的时候,你的立场是否与保罗一样,绝不
  妥协呢?
8 试把加5:22圣灵所结的果子和这里罪所结的恶果作一比较。
  相比之下,保罗在此处强调些什麽呢?
罗马书 第二章 注释
2:1-3:8& 犹太人的罪
1&&&&&&&&& 的代名词由第1章的「他们」转变为「你」,由2:17可知「你
&&&&&&&&&&& 」主要是指犹太人。
1-11& 神按各人行为施行奖罚
犹太人一向以为自己得天独厚,多方论断外邦罪人,保罗却指出他们
在行为上犯了同样的罪,难以逃避神的审判和刑罚。保罗在2:6-16并
不是提出靠行为得救的途径,而是要显明:单从行为的标准来看,没
有一个人能够在神面前夸口、称义(3:9, 20)。 但善行是信心所产生
的果效与明证(见加5:6注) ,& 因此可以成为神审判的标准。
(见太7:15-21; 25:31-46)
12-29& 认识律法者并无豁免权
12-16&& 外在与内在的律法标准──犹太人从神那里领受了摩西律法,
&&&&&&&&&&& 如果犯罪该按律法受审判;神虽然没有将一套律法赐给邦人,
&&&&&&&&&&& 但已将律法的功用写在他们心里,使之能分辨是非。所以关键
&&&&&&&&&&& 不在律法之外在与内在,乃在人能否遵行律法。
17-24&& 责人当责己
──犹太人虽拥有律法,且以此教导外人,却明知故犯,难辞其咎。
24&&&&&&& 「神的名 ...... 亵渎」:语出赛52:5。
25-29&& 外在与内在的割礼──犹太人以肉身割礼为神选民的记号,藐
&&&&&&&&& &&视不受割礼的外邦人,但保罗指出:心灵的割礼──对神旨意
&&&&&&&&&&& 的顺从(25-27,
参串24),才有益处,才得神称赞。
思想问题(第二章)
1 神根据什麽标准审判人?
  这标准对外邦人和犹太人来说,是否一视同仁?
2 当日不少犹太人对救恩有偏差的看法,认为凡是亚伯拉罕的後裔
  ,就可承受永生。
  今日我们有否基於某些原因而自恃?
  「父母是基督徒」、「自小参教会」是否足以叫人得救?
3 当代犹太人十分岐视外邦人。
  第二世纪初叶罗马历史家塔西图说:外邦人一归信犹太教後,就
  要「离弃异神和自己的国藉,甚至要抛弃妻子、六亲不认。」
  塔西图之话虽有夸大之嫌,但多少反映犹太人对外邦人的心态。
  此外,根据约18:28和徒10:28,犹太人不轻易与外邦人亲近来往。
  今日,你在生活中有否因为自己得救而骄傲、自恃,以致轻视不
  信者,不与他们来往?
4 保罗认为那些事情与真犹太人毫无关系?
  怎样才算是真犹太人呢?
  这处显明神那方面的性情?
罗马书 第三章 注释
1-8& 神的信实和公义
保罗在此一方面陈明犹太选民的优势,表明神是信实的,既许诺必实
践;同时要应付一些诡辩式的问题 (5, 7-8), 声明神是公义的,有
2&&&&&&&&& 「圣言」:指旧约圣经。
4&&&&&&&&& 经文引自诗51:4。
9-20& 普世人的罪
9&&&&&&&&& 本节与20节是1:18-3:20全段的结论。
10-18&& 引用旧约诗篇与以赛亚书的话(见串7-12),将人类一网打尽
&&&&&&&&&&& ,证明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要面对神的审判。
3:21-31& 因信称义的彰显
21-23&& 上文(1:18-3:30)刻划了人犯罪、在神面前该受永远惩罚的光
&&&&&&&&&&& 景,本段继续1:16-17的思脉,指出一个新的转机(「如今」)
&&&&&&&&&&& :神给人预备了救法,将义人的身分给予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
&&&&&&&&&&& 人。神所赐的这义,不是靠人守律法而得(是「在律法以外」
&&&&&&&&&&& ),但也符合神在旧约的启示(「有律法和先知为证」)。正
&&&&&&&&&&& 如所有人都犯了罪(既不荣耀神,也亏缺了神对人所期望的荣
&&&&&&&&&&& 耀表现),同样,所有人
── 只要相信耶稣 ── 都可以得著
&&&&&&&&&&& 这义。
24-26&& 虽然人只须相信便白白的得称为义,但这恩典是以昂贵的代价
&&&&&&&&&&& 换取的:藉著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人才得以从罪的权势
&&&&&&&&&&& 中救赎出来(24),且得以脱离神公义的忿怒(25「挽回祭」
&&&&&&&&&&& ,见林後5:21;
来9:5注)。& 耶稣的代赎将神公义的本性显明出
&&&&&&&&&&& 来,证明 只是暂且容忍以前世代之人的罪,而不是置之不理
&&&&&&&&&&& ,也证明 有理由在今时称信耶稣之人为义。
27-28&& 既然人无法因行律法、作善行(4:2, 4)被神称义 , 这「立功
&&&&&&&&&&& (积德)之法」便告无效,不能成为人夸口的根据。
29-30&& 神既是一位, 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视同仁,要称凡信耶稣
&&&&&&&&&&& 者为义。
31&&&&&&& 信称义的原则维护了律法对公义的要求(见第6章)。
思想问题(第三章)
1 从第2章和第3章看来,犹太人为何也是罪人?
  他们所犯的是「无知」的罪、还是「故犯」的罪?
2 保罗在本章1-8节表明了神的信实和公义。
  面对神的这些属性,你的态度和行为应当如何?
3 保罗在这里(9-20节)语调强烈坚定,他所强调的是什麽?
  你同意保罗的看法吗?
4 英国著名诗人约翰·米尔顿说:人类之所以失去乐园是因反叛神
  之故。你同意吗?
5 既然行律法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称义,那麽,人凭自己还可选择什
  麽途径呢?
  神的安排又是怎样的呢?
6 古希腊神话中薛西弗斯王被神惩罚,要把石头推上山顶;但石头
  总是要滚下来,而薛西弗斯就要一次又一次的把石推上去。
  假如罗马书就在3:20完结,你认为人类的命运是否如薛西弗斯一
罗马书 第四章 注释
4:1-25& 因信称义的表样
以亚伯拉罕为例,说明神所赐的义有旧约为证。
(参1:17注; 3:21注)
表明亚伯拉罕被神称为义,是因他的信心,不因他的行为。
3&&&&&&&&& 经文引自创15:6;於该处神应许赐亚伯拉罕後裔无数,而亚伯
&&&&&&&&&&& 拉罕相信神的应许,得算为义。
&&&&&&&&&&& 「算为」:这字在第4章出现十一次
, 可作「断定」或「归诿
&&&&&&&&&&& 」。
4-5&&&&&& 神的恩典不是根据人的行为而定出人应得的报酬,乃是根据人
&&&&&&&&&&& 对 的信心而裁定人为义(5)。
6-8&&&&&& 在行为以外,因倚靠神的怜悯而蒙神算为义的另一例子。
&&&&&&&&&&& 经文引自诗32:1-2。
表明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割礼只是他得称为义後与神
立约的记号。因此 , 凡拥有同样信心之人 ── 不论是受割礼的犹太
人或是不受割礼的外邦人,都能以亚伯拉罕(意指「多国之父」,见
创17:5)为他们信心之父。
表明神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後裔的应许 ── 承受地土 (见创18:18),
是在摩西律法以外(参加3:17)。 有了律法的明文规定,人对神的叛
逆和过犯就更为清晰,更惹神忿怒,所以对亚伯拉罕的後裔来说,神
的应许不是藉人守律法而得的,乃是出於神的恩典,是因信称义的结
17-25& 以亚伯拉罕的例证作为我们的榜样
亚伯拉罕的信是一种无望中之指望 (17-18) , 不是倚靠人的能力,
乃是倚靠神的应许,深信神能使无变为有 (19-21) , 且叫死人复活
&(见创22:1-19; 来11:17-19) 。 今日人若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且相
信耶稣为我们的罪死而复活,就同样得以称义,承受应许。
思想问题(第四章)
1 保罗坚持人称义是因著信,而不是藉著好行为的「立功之法」。
  雅各书(见2:14-26)所持的论点与保罗的是否有出入?
  二者的重点是否不同?
2 保罗在第4章所强调因信称义的道理 , 往往为人误解,例如中世
  纪教会强调修德、苦行,以此为立功、得救的途径。
  你今日用什麽代替了单一的信心?
  常规?理性?日常经验?
  你是否重蹈犹太人企图藉行为赚取救恩的覆辙?
3 外邦人根据什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呢?
  你今天凭什麽成为神的儿女?
4 亚伯拉罕的信心超越了什麽自然常理呢?
  有人说信心是相信神能把「不可能的变成可能。」
  你同意吗?
罗马书 第五章 注释
5:1-11& 因信称义的福气
前面四章是讲「人称义是因著信」 , 第5章已开始转入「义人必得生
」的题目。於本段,「既」、「又」、「并且」、「不但如此」等字
眼反覆出现,显示信徒所得的福气多而又多。此外保罗一再用「藉著
耶稣基督」之类的词语,表明蒙福的途径离不开耶稣所成就的工作。
1-5&&&&&& 福气的列举:计有「与神相和」、「进入 ...... 恩典」、不受环
&&&&&&&&&&& 境限制的喜乐与盼望等。
&&&&&&&&&&& 「盼望不至於
...... 心里」:神所赐的圣灵使我们内心感受到神
&&&&&&&&&&& 的大爱,而这爱就证明我们的盼望至终不会落空。
6-8&&&&&& 神爱的表现 ── 基督为罪人死。
9-11&&&& 因信称义的其他福气 ── 末日时得著最终救赎(见8:23),
&&&&&&&&&&& 免受神最後审判的忿怒,并且在今生即能以神为乐。
5:12-21& 因信称义的根基
保罗用「亚当」、「罪」、「死」与「耶稣」、「义」、「得生」作
为对照,是为解释信徒何以藉著基督一人可蒙如此鸿福(见上文)。
在某种意义上,亚当与基督是全人类的代表(14, 另见林前15:22, 45-49
基督被称为「末後的亚当」、「第二个人」),亚当一人背约犯罪,
使全人类受咒诅,败坏与死亡直接临到人类;照样,因基督一人顺服
至死而产生的效果,也直接归算给与基督联合的人。
12&&&&&&& 「死又 ...... 来的」:得罪神的结局就是死,见串13。
12-14 &&「死就临 ...... 他的权下」:从亚当起,到摩西颁下律法之前,
&&&&&&&&&&& 有些人本身没有犯过亚当所犯的罪,而且在未有摩西律法之时
&&&&&&&&&&& 也没有触犯这律的罪,可是死确实临到了众人,可见众人在神
&&&&&&&&&&& 眼中是犯了罪,就是在亚当里
(参来7:9-10)、 因联於人类的
&&&&&&&&&&& 代表,而有分於他的罪。
15-21&& 阐明过犯不如恩赐这重点:耶稣所来的恩典,是加倍的临到众
&&&&&&&&&&& 人(15);而且因著律法的赐予,人的罪格外显多(20),於
&&&&&&&&&&& 是在许多过犯之下,耶稣救赎的恩典格外彰显出来(16),使
&&&&&&&&&&& 人脱离罪和死的权势,得以成为义,且得著永恒生命。这里并
&&&&&&&&&&& 非暗示全人类要得救,因为耶稣一人的牺牲虽有救赎全人类的
&&&&&&&&&&& 可能性,但人仍须悔改相信,这救赎才能生效(参帖後1:8-9)。
罗马书 第六章 注释
6:1-23& 因信称义的一个结果 ── 脱离罪
6:1, 15的问题分别是由5:20; 6:14引出,保罗藉解答这两个问题表明:
「因信称义」不是廉价的恩典,人不能藉词犯罪、放纵私欲。
1-14& 洗礼与罪的关系
信徒的洗礼,表明他已与耶稣的死联合,脱离罪的管辖(「在罪上死
」、「向罪死」),又与耶稣的复活联合,归入神的主权之下(「向
神活」)。信徒的责任是承认(「知道」、「看」)这些既成的事实
(11),并且以此为生的方向──远离罪、献己给神(12-13)。
6&&&&&&&&& 「旧人」:指未信靠耶稣之前的整个人。
&&&&&&&&&&& 「罪身」:是指被罪控制的全人(包括身子);
&&&&&&&&&&& 「使罪身灭绝」是使罪在人的身上「失去效用」,或指「脱离
&&&&&&&&&&& 」罪的控制(见串8,
12&&&&&&& 「必死的身上」:指人的肉身;这是肉欲的居所,且会朽坏,
&&&&&&&&&&& 然而信主的人终必身体复活(8)。
14&&&&&&& 信徒既属乎主,便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而是神施恩的对象,
&&&&&&&&&&& 故能勇敢地抗拒罪的力量,不让罪辖制自己(参12-13)。
15-23& 生命主权的移交
以「作奴仆」为比喻,表明基督徒既从罪获得释放,就不应再顺从罪
、行不义,而要顺从神(22)、受义规范(18)。
本段同时描写两种「服役」的後果:
 1 作罪奴仆引至不法(19)、死亡(16, 21, 23);
 2 作神奴仆引至「成义」(16)、「成圣」(19)、
   「永生」(22-23)。
思想问题(第五、六章)
1 人相信耶稣之後,与神的关系有何改变(参5:1, 9-11; 6:22)?
  信徒的心态、人生观又应有何不同?
2 文艺复兴时代的神学家伊拉斯姆说过:「有两件事使我们不敢自
  首先是自己的光景──生出来污秽不堪、一生混浊,死後更成为
  蚂蚁的粮食;其次是思想基督为我们所作的事。」
  你是否有这种自省呢?
  根据罗马书第5及6章,基督为我们作了麽?
3 你是否已改变过来,披戴基督的新生命(见6:4)?
  抑或仍活在罪中,受罪辖制,辜负神的恩典呢(6:15-16)?
罗马书 第七章 注释
7:1-25& 因信称义的另一含意 ── 脱离律法
1-6& 婚姻关系的比喻
按犹太人和罗马人的法律,夫妻间一方如去世,婚姻盟约便失却效力
,之後的嫁娶再不受约束。同样,人本来被律法所约束,但因联於耶
稣的死,现在已与律法解除了关系(「在 ...... 律法上死了」)。不独
如此,信徒因联於耶稣的复活,可自由的归属主。由於这关系的转变
,信徒不用因律法的引动而生出恶念与致死的恶行 (见7-8) , 反能
在圣灵里用新样式服事神、结出善果。
6&&&&&&&&& 「仪文的旧样」:即旧约的明文规条。
7-25& 律法与人内在的罪
本段针对4:15及5:20所引出的问题 ── 「律法是罪吗?」
保罗在此表明错不在律法,而是在人的罪性。
7-13& 良善的律法成为人犯罪的媒介
本段采用过去式时态,当中的代名词「我」有解释为保罗少年时代的
情况、法利赛人时的光景、或是泛指世人(在亚当里)的普遍经历。
无论如何,非因律法,人就不知什麽是得罪神的事;正因有「不可起
贪心」的诚命 (见出20:17) , 贪心不但没被消灭了,反倒从隐藏死
静处带出来。
11&&&&&&& 「引诱 ...... 了我」:保罗可能借用伊甸园里蛇引诱人犯罪一事
&&&&&&&&&&& ,把「罪」性拟人化。
12-13&& 如果没有罪,律法对我就不是一个毁灭的权势。但罪藉著良善
&&&&&&&&&&& 的叫我死,就更显出罪的穷凶极恶来。
14-25& 人内心的挣扎
此段采用现在式时态,描写保罗信主後(初期或一向)的情形,或泛
指「亚当在人里面」 ── 世人或信徒单靠自己 ── 的经历。律法是
良善的,却无法助人为善;律法不是罪,却无法阻止人作恶。罪把历
来人类罩在一个可怜无助的处境中,人是身不由己、软弱的。
14-17&& 人莫名其妙的行自己不愿意的事。
18-20&& 重覆14-17的论点 , 表明人虽立志行善,但身不由己地行起恶
&&&&&&&&&&& 来。
21-23& 承接17与20,指出人里头罪的律与向善之律争战,且占上风。
&&& &&&&&&&&「里面的人」:指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参林後4:16;
西3:10)。
24&&&&&&& 是痛苦的呼喊。
&&&&&&&&&&& 「取死的身体」:指与生俱来的、受制於罪与死亡的身体及心
&&&&&&&&&&& 灵(全人)。
25&&&&&&& 下半节是7章的结论,上半节则是预告第8章的内容。
思想问题(第七章)
许多犹太人相信人与生俱来有两种倾向,一向善,一向罪。
他们认为只要多读圣经、坚守律法,就可应付罪恶的冲激。
保罗是否同意这看法?道德的规范可否叫人脱离罪?
罗马书 第八章 注释
8:1-39& 「义人必得生」的颠峰 ──
&&&&&&&&&&&&&&&&&&&&&&&
在圣灵里的生命
1-17& 信徒已脱离死亡
1&&&&&&&&& 紧接7:25,表明人如靠自己是仍罪中,靠耶稣基督则不定罪、
&&&&&&&&&&& 不受罪的奴役。
2&&&&&&& 「赐生命圣灵的律」:是指圣灵在信徒身上的、赐予生命的功
&&&&&&&&&&& 能。
&&&&&&&&&&& 这功能是在耶稣基督里才有效,并且是与罪和死的律对立。
3-4上&& 脱离罪和死亡的方法有赖神的儿子在历史上的救赎。
&&&&&&&&&&& 「罪身」:是指基督是一个真正的人,有肉身,有人性,与人
&&&&&&&&&&& 无异。
&&&&&&&&&&& 「形状」:则是表示耶稣与人的区别, 虽然也在罪的权势下
&&&&&&&&&&& ,却没有犯罪,反倒胜了罪。
&&&&&&&&&&&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神对罪的判决是在耶稣的肉身上执行
&&&&&&&&&&& ,从此罪在人肉身的权势已被毁灭。
&&&&&&&&&&& 「使律法
...... 身上」:信徒若顺从圣灵的指引,便自然地行出
&&&& &&&&&&&律法所要求的、神所喜悦的义。
接著说明因信称义的人是随从圣灵的人,不是随从肉体的人,并且要
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将以往所行的恶事看为死掉,从此一刀两
本段包括一连串「死」与「生命、活」的对比,表明人靠自己(肉体
)是死路一条,靠圣灵则脱离罪和死的律。
10&&&&&&& 「心灵」:按上下文应是指圣灵 , 因8:1-17主要表明因信称义
&&&&&&&&&&& 的人是随圣灵管制的人。如此,「心灵
...... 而活」应译为:「
&&&&&&&&&&& 圣灵却因著义的缘故赐给你们生命」。
13&&&&&&& 「必要死」:指肉身的死与永远沈沦。
&&&&&&&&&&& 「必要活」:指得著永恒生命。
14-17&& 圣灵的引导证明信徒是神的儿女和後嗣,因此享有永生。
&&&&&&&&&&& 「奴仆的心」、「儿子的心」的「心」字,原文作灵。
&&&&&&&&&&& 「阿爸」:见可14:36注。
18-25& 将来的荣耀
──「因信称义」的目标(5:2)。
18&&&&&&& 「苦楚」:不仅指外界的敌挡、逼迫(35, 36)也包括治死身
&&&&&&& &&&&体的恶行时的痛苦(8:13)。
19-22&& 自然界因人类的犯罪也受了咒诅(见创3),要等待神的儿女
&&&&&&&&&&& 得享荣耀之日,才能刷然更新。
23-24& 信徒的得救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仍然有待将来才完全成就
&&&&&&&&&&& (参加5:5)。
&&&&&&&&&&& 今天我们是处在今世与来世的重叠时期,一方面耶稣已复活,
&&&&&&&&&&& 神的国已大有能力临到,圣灵的内住已是信徒的保证,但从另
&&&&&&&&&&& 一个角度来看,众人还未复活(身体得赎),世界仍充满罪恶
&&&&&&&&&&& ,新天新地还未来临。也就是说末世已开始,但今世仍未结束。
26-39& 在天路历程中信徒可得的鼓励
这包括圣灵的代祷 (26-27) , 在神子民身上万事互相效力的真实性
(28-30),基督爱的激励(31-39)。
虽然今生中好像万事万物都在拦阻信徒,但在三位一体的神手中却被
调配妥当,叫信靠 的人得益处,并且得胜有余(8:37)。
29&&&&&&& 「预先所知道」:带有「预先拣选」的含义。
&&&&&&&&&&& (参摩3:2;
何13:5; 加4:9)
思想问题(第八章)
1 获得新生命并不表示从此脱离苦难(见17:23)。
  本章中有什麽可以激励受苦的信徒?
  试找出本章中有分「叹息」的主人翁。
2 26节说信徒原不晓得怎样祈祷。
  这可能是因为信徒不知将来如何,也不知道在现况中当求什麽才
  最好。
  你认为对吗?
  有什麽可以帮助你祈求呢?
3 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提及圣灵所结的果子。
  本章中圣灵的工作有那几方面?
4 「替 ...... 祷告(26, 27)」一词,原文含有「设身处地的祈求」
  之意」。
  你为主内肢体代求时,是否带著感同身受的心情?
  你怎样在教会中实践代求的生活?
5 39节的「高处」、「低处」是当代星相学的名词。
  古人相信命运操纵於星宿的位置。
   「高处」是指星宿当空高挂,对人影响最大;
   「低处」指星宿在天际低悬,影响很小。
  这处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世人所谓的「命运」都不能叫信徒与
  神分割。
  你有没有保罗这种坚定的信念?
罗马书 第九章 注释
9:1-11:36& 因信称义不抵触神的应许
於罗1-8 , 保罗说明了「因信称义」是神为人类得救所规定的道路,
且是律法和先知的教训,跟著要面对的问题是:
 为什麽以色列人会顽梗拒绝?
 他们会因不信被神弃绝麽?
 神对他们祖宗之应许是否已告取消?
保罗在前面也曾提出同样的问题(3:3) ,& 现在他再详加讨论,从救
恩历史证明「因信称义」并未与神过去的应许冲突。过去以色列人也
是因著应许和神的拣选而成为後裔,不在乎他们的行为 (9章), 现
在以色列人被弃是咎由自取,因他们拒绝福音,想靠行律法建立自己
的义(10章),但选民暂时的被弃并非万劫不复,将来他们仍要被赎
回(11章)。
1-29& 神拣选的主权
1-3&&&&&& 保罗为以色列人不信而忧伤,将他对骨肉同胞挚诚的爱表露无
&&&&&&&&&&& 遗。
4-5&&&&&& 以色列人特殊的地位。
6-13& 以色列人中蒙拣选的例子
6-7&&&&&& 警告以色列人若不信,则将被拒於亚伯拉罕恩典的许之外。
&&&&&&&&&&& 以撒、雅各蒙拣选是出於神奥秘的旨意和应许,并非由於他们
&&&&&&&&&&& 行为的优劣。
保罗预料有人会责怪神不公平,故极力强调神作为创造主的绝对主权
, 恩待某人完全是出於怜悯, 甚至可以利用恶人来完成自己的计
划。所以人无权刚愎自用地责问神对人的拣选。
22-23&& 「预备遭毁灭」:含有「已适合遭毁灭」之意;「预备得荣耀
&&&&&&&&&&& 」:原文作「他早所预备得荣耀」。保罗在此似乎暗示神的主
&&&&&&&&&&& 权并不抹煞人的责任
(参提後2:20-21) , 虽然神早已宣布拣
&&&&&&&&&&& 选不是靠行为,人却要为他的行为、结局负责。法老多方犯罪
&&&&&&&&&&& ,是已经适合遭毁灭的器皿。如前所言,人因故意不认识神,
&&&&&&&&&&& 神就任凭人堕落,乃至得罪神,对这些罪人神尚且多多忍耐宽
&&&&&&&&&&& 容(9:22),神那里是不公平呢?
上接9:6,追述历史上神拣选的例子 , 也应用到如今救恩的施行上。
蒙怜悯的对象包括犹太人的余种(27-29,引自赛1:9; 10:22-23),也
包括信主的外邦人(25-26, 引何1:10; 2:23),这些人正是属灵的以色
列民,因著信成为亚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应许承受产业的(加3:29
&&&&&&&&&&& 所以「因信称义」与神的应许完全没有冲突。
9:30-10:21 &以色列人被弃是咎由自取
以色列人不得救是因他们追求律法的义,拒绝神的义。
31&&&&&&& 「追求律法的义」:指遵行律法,盼望藉此蒙神称义。
33&&&&&&& 「我在 ...... 羞愧」:撮自赛8:14与七十士希腊译本的赛28:16。
&&&&&&&&&&& 正如昔日以赛亚先知的时代,神所预备来拯救选民的人物(及
&&&&&&&&&&& 方法),对不肯信从的人是危险的障碍,对肯信靠的人却是稳
&&&&&&&&&&& 妥的救星。
罗马书 第十章 注释
4&&& &&&&&&「总结」:原文在此主要是指「结束」;因著基督的救赎,靠
&&&&&&&&&&& 律法称义的途径、以律法为主的旧纪元已告结束。另一方面,
&&&&&&&&&&& 「总结」也可能有「目标」的意思;基督本人完全履行了律法
&&&&&&&&&&& 的要求与目标(太5:17)。
5-13&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福音难寻
5&&&&&&&&& 「人若 ...... 活著」:出自利18:5,证明以色列人所依循的称义
&&&&&&&&&&& 途径要求人完全的遵行律法,所以是死路一条。
6-8&&& &&&借用申30:11-14, 描写「出於信心之义」的道理:这道不是如
&&&&&&&&&&& 「上穷碧落下黄泉」这般遥远、难行,我们不用到天上去找寻
&&&&&&&&&&& 它──因基督已曾降世预备救恩,也不用到阴间去寻觅它──
&&&&&&&&&&& 因基督已从死复活完成了救恩。这道对人所要求的只是心口一
&&&&&&&&&&& 致的信从。
9-10&&& 这处的认信包括耶稣的主权以及 为救赎罪人死而复活的事实。
11-13& 表明人得救是在乎信,於犹太人和外邦人并无分别。
&&&&&&&&&& &「凡求 ...... 得救」:引自珥2:32。
14-21&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神未差遗人传道
15&&&&&&& 「报福音 ...... 佳美」:引自赛52:7,原指使者宣告被掳者得归
&&&&&&&&&&& 回的佳音,新约以此预表信徒宣扬耶稣的救恩喜信。
16&&&&&&& 犹太人听而不信,正如以赛亚先知(赛53:1)所说的。
17&&&&&&& 「信道」:原作信心;
&&&&&&&&&&& 「听道」:原文是「所听的」。
18&&&&&&& 「他们的 ...... 地极」:借用诗19:4,以星宿的昭然启示比喻福
&&&&&&&&&&& 音的遍处可闻。
19-20&& 引用申32:21; 赛65:1-2, 表明神拣选外邦人成为自己的子民,
&&&&&&&&&&& 以此激起以色列人的反省,如下章所言。至於以色列人,他们
&&&&&&&&&&& 既藐视和拒绝神的恩典,他们若被弃绝也是合理的、咎由自取
&&&&&&&&&&& 的。
思想问题(第九、十章)
1 保罗爱同胞之情在1-2节表现得淋漓尽致。
  你怎样爱你的同胞?
  你的爱是否包括关心他们灵魂的得救?
  你愿为同胞的缘故,受神的咒诅吗?
2 18, 29节主要论到神的那种特性?
  圣经中耶和华与神话中的神有何不同?
  你当怎样面对这位神?
3 神绝对的主权和人自由意志是否互相排斥?
  犹太人为何失落在救恩的门外,是神定意?
  抑或是他们自取其咎?
  明白这方面的真理会否影响你传福音的态度?
4 保罗9-11章多方引用旧约的例子,目的何在?
5 「神透过历史把 的心意显明」。
  你同意这说法吗?
罗马书 第十一章 注释
1-36&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得救问题
1-10& 以色列人目前只是局部被弃绝
历代以来,纵使在以色列最悖逆神的时候,神仍保存了少数的余民(
5)──属灵的以色列人、真正有信心的选民(见赛1:9)。 以利亚先
知时代不向巴力神屈膝的七千人(2-4, 见王上19章), 是显著的例子
;在新约时代,神的余民是那些因信称义的犹太人(罗9:27-29; 11:5
),也就是照著神的恩典蒙拣选的人(5-7),包括保罗在内(1)。
8-10&&&& 引用旧约(见串9, 10),证明以色列人的顽梗不化并非在神预
&&&&&&&&&&& 料之外,而是神所施的刑罚。
11-24& 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的祸福息息相关
历史上(见串11)因以色列人的撇弃福音,救恩临到外邦人。保罗的
盼望是:外邦人的蒙福会挑起以色列人的妒忌,以致追寻救恩真理,
终相信耶稣,并给外邦人带来更多的福气。
16&&&&&&& 「所献 ...... 圣洁了」:以初熟之麦制成的面饼奉献给神之後,
&&&&&&&&&&& 其余的面粉团便算为圣洁(民15:17-21)。
&&&&&&&&&&& 在此「新面」比喻信主的以色列人,
&&&&&&&&&&& 「树根」比喻以色列的列祖(参11:28);
&& &&&&&&&&&「全团」、「树枝」的成圣,比喻整体以色列民的归主(见26
&&&&&&&&&&& )。
17-24&& 用橄榄树的比喻来说明救恩历史的演进,以及新约教会与选民
&&&&&&&&&&& 的关系。被折下的枝子是指刚硬的以色列人,野橄榄是指信主
&&&&&&&&&&& 的外邦人。新枝子不可藐视旧枝子,以免像他们一样,因靠自
&&&&&&&&&&& 己、不相信神的救法而丢弃;旧枝子也不必自暴自弃,只要它
&&&&&&&&&&& 们归信神,将来必可接在本树上,在督里里同为一体。
25-36&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蒙怜恤
25-29& 以色列人最终的复兴
25-26上&& 「等到 ...... 都要得救」:神「预先知道」 (见罗8:29-30)
&&&&&&&&&&&&&&&
的外邦人终必信主,而最後以色列人大体上接受耶稣所成就
&&&&&&&&&&&&&&&
26下-27&& 引用赛59:20-21; 耶31:33 , 表明以色列人的得救早有先知预
&&&&&&&&&&&&&&&
28-29&& 神既选召列祖,必爱以色列人到底。
30-32&& 不论是外邦人或以色列人,都是在不顺服的情况下蒙神怜恤。
33-36&& 因著上述(25-32; 或9:6-11:32)神救赎作为的奥秘而咏叹、颂
&&&&&&&&&&& 赞,将荣耀归给这位自给自足、行事完全独立自主的神。
回顾与前瞻
罗马书1-4章主要是讲「信心」 ── 神的义是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
相信的人;
5-11章多论「盼望」这主题──我们既因信称义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
恩典中,就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信、望又是建立在对神的认识上
,我们从救恩历史看见神是行事有计划有原则的神,虽然困难重重,
得赎仍在乎仰望这位遵守诺言的神。
12章以後则讲以「爱」为总纲的基督教伦理──有了仰的对象,盼望
的确据,才能产生爱的原动力。
思想问题(第十一章)
1 神为何拯救外邦人?
  这表明神的心肠是怎样的?
2 本段除了说明神不弃绝 的子民之外,亦表明神的公义。
  (见11:21-22)
  你认为神在新约时期是否也有施行公义的时候呢?
3 「顽梗」 (8节) 是对事物一种不顾现实、自以为是的态度。
  当你自省律己时,有否忽略对付自己的「梗硬」呢?
罗马书 第十二章 注释
12:1-2& 基督教伦理的大前提 ──
&&&&&&&&&&&&&&&&&&&&&&&&&&&&&&&&&&&
奉献的生活
既然神为信徒预备了完备的救恩(1-8章),且掌管著以色列人的得
救问题(9-11),「万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归於他」(11:36),
则他理应是我们委身的对象。
&&&&&&&&&&& 「理所当然的」:也可译作「属灵的」。
12:3-21& 教会与社会生活的伦理
包括恩赐互相配搭(3-8),肢体彼此相顾(参林前12章; 弗4章),凭
著爱心行事,不以恶报恶,反倒以善胜恶(14, 17-21)。
3&&&&&&&&& 「信心」:在此可能指神赐给个别信徒藉以完成托付的信心或
&&&&&&&&&&& 属灵能力。
8&&&&&&&&& 「劝化」:即劝慰。
10&&&&&&& 「推让」:即礼让。
13&&&&&&& 「一味的」:即尽力的。
19&&&&&&& 「宁可 ...... 主怒」:指宁可留地步让主的义怒作出审判。
&&&&&&&&&&& 「伸冤
...... 报应」:引自申32:35。
20&&&&&&& 「你的 ...... 头上」:引自箴25:21。
&&&&&&&&&&& 「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是指用爱心对待仇敌,使其自觉羞愧
&&&&&&&&&&& (如顶炭火)而悔悟。
思想问题(第十二章)
1 中世纪德国修士金碧士说过:「每一天我们都应该重新立定志向
  、激发热忱;让每一天都如同刚皈依主的第一天。」
  向神献身当有什麽含义?
  是一次?抑或每天、每刻?
2 第3节论及人性的那一方面?
  保罗为何在这章开始就提到这罪呢?
3 神学家祁克果说道:「心灵的纯真在乎清心寡欲。」
  你的事奉是否专一(参2, 6-8)?
4 在你的教会事奉中,你是在运用神给你的恩赐,抑或只是表现自
  己的才干呢?
5 有人说旧约待人的原则是以公义作起点,而新约待人的原则是以
  爱作起点。
  你同意吗?
  那一种标准是你较常用的原则?
罗马书 第十三章 注释
13:1-14& 基督徒处世原则
1-7& 信徒与政府
基督徒有服从国家执政掌权者的责任,因为在上者是从神领受权柄,
是神的仆人,在地上代神罚恶赏善,维持秩序。但当政府越过了神所
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最终效忠的对象是神而不是人 (见徒5:29);纵
使要为此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4:14, 16)。
5&&&&&&&&& 「因为良心」:即「因为知道政府的权柄从神而来」。
8-10& 爱心与律法
9&&&&&&&&& 「不可奸淫 ......
贪婪」:分别为十诫中的第七、六、八、十条
&&&&&&&&&&& 。这些诫命的要旨是:不可伤害别人;所以信徒只要爱人如己
&&&&&&&&&&& (不加害人),便能活出诫命的精义。
11-14& 主再来的激励
信徒最终得赎的时候(主再来之时,见帖前4:16-17)更近了,基督徒
在这具体逼切的盼望之下,应更愿意洁净自己(约一3:2-3),行事为
人光明磊落,准备迎接主的来。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主耶稣的美德,如同
&&&&&&&&&&& 人穿上美服一样。
思想问题(第十三章)
1 试举出顺从掌权者的理由。
  当掌权者不把荣耀、主权归给神,或破坏神的秩序时,这原则是
  否适用呢(参徒5:29)?
2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7) 你有否亏待你生活圈子以内
  的人呢?
  你对社会上的人又如何?
3 「主必快来」对你有何意义?
  你是否时刻警醒地生活?
罗马书 第十四章 注释
14:1-15:13& 实践爱心的一个特例 ──
&&&&&&&&&&&&&&&&&&&&&&&&&&&
食物与守日的问题
保罗在此不是针对吃喝、守日与得救的关系(见加4:8-11; 西二16-23;
提前4:3-4),而是讨论信徒之间不同生活方式的问题;重点不在澄清
事件本身的对错(参林前9:19-23注),而在矫正信徒相处时的错误态
1-12& 各人的自由
不可因食物或日子问题,彼此论断,互相轻看,因信徒各有基督为主
,并且将来在审判台前,各人要直接向神负责。
2&&&&&&&&& 「只吃蔬菜」:可能因为市上出售的肉类往往曾被用来拜偶像
&&&&&&&&&&& (见林前10:25-28)
, 或不符旧约对食物的规定。
&&&&&&&&&&& (见利11章;
17:10-16)
13-23& 爱心的运用
保罗本人虽同意「信心坚固」者对食物的看法(14, 见15:1),但勉励
他们为著不绊倒软弱的弟兄,宁愿约束自己的自由、不吃某些食物。
16&&&&&&& 「善」:是指在基督里所享有的用食物的自由。
20&&&&&&& 「神的工程」:指神在软弱弟兄身上所花的心血(参林前3:9
&&&&&&&&&&& )。
&&&&&&&&&&& 「毁坏
...... 工程」:见23注。
20&&&&&&& 「叫人跌倒」:於原文,这也可能指「叫自己跌倒」。
23&&&&&&& 「出於信心」:即坚信基督教信仰允许自己作某件事。人若无
&&&&&&&&&&& 此信念或内心有疑惑,却勉强去做该事,便是亏负神,犯了罪
&&&&&&&&&&& 过。
思想问题(第十四章)
1 保罗在此提出了处理信徒不同生活方式的应有态度。
  在教会事务及生活习惯上,你对自己不同意的事采取什麽态度?
2 「人不是一个孤岛。」
  人不能脱离时空的限制、与他人的关系,信徒更不可以脱离与主
  耶稣的关联(参7-9)。
  你有否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或无意的与主脱离关系?
3 在基督里,你怎样运用你的自由呢?
  当你运用自由时,你的决定是单为自己,还是以整体教会为大前
  提呢?
4 「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你有否致
  力改善与别人的关系、彼此建立?
罗马书 第十五章 注释
1-6& 当学习基督不求自己喜悦
坚固的人与软弱的人都应以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为榜样,彼此接纳,
追求和睦。
3&&&&&&&&& 「辱骂 ...... 身上」:引自诗69:9,
以基督为诗中所描写的典型
&&&&&&&&&&& 受苦义人,为著爱神及爱人的缘故,甘愿承当罪人对神的辱骂。
7-13& 当学习基督接纳不同的人
基督不单是犹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同样,信徒也要彼此接纳
,藉此荣耀神。
8&&&&&&&&& 「基督 ...... 执事」:参可10:45。
&&&&&&&&&&& 「要证实
...... 的话」:见加3:8, 16。
9下-12 引述多处旧约经文(见串11-14),表明外邦人也来归顺神、
&&&&&&&&&&& 称颂神,而弥赛亚(「耶西的根」)就是他们仰望的对象。
15:14-33& 保罗的近况和未来计划
保罗表明他奉召传福音给外邦人,如今东方的福音工作已告一段落,
只待将众教会的捐项送到耶路撒冷,他便要转往西方的西班牙(「士
班雅」)传福音,并遂多年的心愿往访罗马。
19&&&&&&& 「以利哩古」:位於亚底亚海东岸、与马其顿接壤的罗马省分。
20&&&&&&& 保罗一贯从事宣教的开荒工作,参林前3:10; 林後10:14-15。
21&&&&&& &引自七十士希腊译本的赛52:15。
26&&&&&&& 「马其顿和亚该亚」:参与捐资的,除了这两个省分的教会之
&&&&&&&&&&& 外,还有加拉太人和亚西亚人(见林前16:1;
徒20:4注)。
思想问题(第十五章)
1 保罗在此描述基督不求自己喜悦、乐意接纳人的榜样。
  试从福音书找出这方面的例子。
  你是否愿意学效他的样式?
2 保罗立了志向,要在基督的名未被称颂之地传福音(20)。
  他的宣教动力从何而来?
3 有一次慕迪听道,讲员说:「若有人全心全意、又毫无保留的献
  给圣灵,他必大大使用!」慕迪对自己说:「为何我不能像他说
  的这个人呢?」结果慕迪成了神所所重用的布道家。
  今日,你是否愿意完全让神使用?
4 你在教会,曾否为肢体物质上的缺乏而奉献金钱?
  曾否为宣教士的旅费乐意奉献?
  你奉献的心态是出於责任,还是出於谢恩?
5 保罗一方面自称为外邦人的使徒(16),又立志在未闻福音处传
  福音(20),并且打算路经罗马後到西班牙去宣教,但另一方面
  他说:「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麽都不敢题」(18)。
  他的雄心大志与谦卑信靠主是并存的。
  今日你是否侧重某方面,还是有适度的平衡?
6 保罗要求罗马信徒为他祈祷(30)。
  你有否留意教会每周的代祷事项,并且付诸实践?
罗马书 第十六章 注释
16:1-27& 结束问安
按保罗的习惯,对他所熟悉的教会一向避免个人的问安,免得顾此失
彼。本段提到很多人的名字,可能因为保罗虽从未去过罗马教会,但
他有不少朋友迁徙该处,可成为他和罗马信徒之间的桥梁。
1&&&&&&&&& 「非比」:大概是送出这信的人。
&&&&&&&&&&& 「坚革哩」:见徒18:18注。
17-20& 警告罗马教会防备异端分子
20&&&&&&& 「将 ...... 脚下」:即有分於基督的最终胜利(参创3:15)。
22&&&&&&& 与保罗一起问安的德丢是本书信的代笔人,可能是保罗的秘书。
25-27&& 这个永古隐藏的奥秘如今藉著基督显明出来,有律法先知为证
&&&&&&&&&&& ,要使万国的人信服真道。
思想问题(第十六章)
1 「在基督里」一词在本章出现多次。
  由此看来,初期教会生存的
  秘诀是什麽?
2 非比是教会中的女执事。
  照原文意思来说,「执事」未必身居教会的高位,可能只是教会
  中的助手。
  今日,你愿意默默的在教会里事奉主吗?
3 怎样辨认出那些是离间信徒(17)的人?
  试从提前6:3及太7:15-20中找出更多原则。
4 信徒当怎样防备这些人?参约一2:10; 提後2:14, 16; 帖前5:22。
5 保罗在问候中提出一大堆名字,逐一答谢。
  你在问候答谢这方面有什麽体会?
  保罗的工作和这些人的事奉性质可能大不相同,这怎样说明「各
  按其职」的真理?
6 近代德国神学家潘霍华说过:信徒要在生活小节处谢恩。
  你每天有否为神当天的供应、祝福、保守而谢恩?
7 本章怎样描述神呢?
  神昔日的启示在今日是否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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