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珠海市暂住证工作半年以上了,现在办理暂住证需要签到六个月才可以,请问叫单位开出证明的话可以马上拿证吗

珠海市积分入户 【范文十篇】
珠海市积分入户
范文一:户政中心负责人还给记者介绍了积分制入户办理流程:积分制排名公布后,符合入户条件的外来工须在公布名单之日起30日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如外来工出现逾期不领取入户指标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指标,入户指标按积分排名名单顺序递补。
珠海2011年起实施外来工积分申请入户
日 14:40中广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中广网珠海12月17日消息(记者张丹丽)昨天(16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珠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外来工“积分入户珠海”制度将在日正式实施,这将给37万珠海外来工带来福音。入户办法规定,根据条件积分满80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在2011年后的每年的3-5月申请入户珠海,高学历或高技能人才将获得较高积分,同时广东户籍农民工受益也较多。
外来工积满80分可申请入户珠海
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保障科科长吴绍强介绍,广东省入户政策范围只限于农民工,而针对珠海城镇外来务工人员比例较大的情况,珠海市入户办法将入户对象范围扩大到在珠海就业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不对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进行区分。
《珠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在一级指标中要求申请人在身体状况、劳动合同、参保情况、计划生育、居住情况、守法情况等方面必须符合条件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有严重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示办居住证、未参加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推动参加积分制入户资格。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各满80分可提出入户珠海申请。但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在珠海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
高素质人才最高单项可加100分
珠海入户《办法》对高素质人才给予的大幅度的分值倾斜。规定,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分别给予20分、50分、80分、100分;对取得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分别给予5分、20分、40分、60分。另外,《办法》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多为社会作出贡献,对获得地级市以上表彰奖励、参加献血、参加义工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等,均给予一定的加分。
相关加分项目将不累积计分,各项指标总体分值达到500分。其中,个人素质占250分,基本要求占150分、奖励加分占100分。吴绍强介绍:“这个比例主要是希望突出个人素质高的申请者,如高级技工、稀缺工种等,为了充分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广东省农业户籍将加25分。”
提供三种落户方式 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办法》为申请人提供三种落户方式:一是申请人本市有固定住所户口;二是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三是迁入在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申请人积分入户本市必须按照本市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先后次序申请入户。申请人或者所在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迁入在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
申请时间为每年3-5月 结果8月底揭晓
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当年8月31日前确定积分排名名单。由于每年的入户指标总数由广东省统一安排,珠海市将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则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分项排名和入户申请时间先后决定最终名次。申请人可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扩大入户对象范围
据了解,近几年,珠海市先后实施了优秀农民工和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此次《办法》的公布,将入户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在珠海务工的外来工。凡是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被列入适用对象。
《办法》规定,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据了解,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积满80分可提出入户本市申请,但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
积分入户注重个人素质
记者看到,《办法》中,细化的27项指标每项均可加分总计500分。入户指标总积分=基本要求积分+个人素质积分+奖励加分+减分。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培训就业科科长吴少强介绍,基本要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年龄、
身体状况、计划生育、参保、居住、守法等情况都可得分。其中,参保时间越长,得分越高,最高分值可达70分。
个人素质积分所占比重最大,共计250分。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分别给予20分、50分、80分、100分;对取得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分别给予5分、20分、40分、60分。
《办法》还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多为社会作出贡献,对获得地级市以上表彰奖励、参加献血、参加义工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等,均给予一定的加分。 外来工积分入户每年3月接受申请 积分排名名单将公示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对外来工普遍关切的达到入户基准分值的申请时间、办理方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5月,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由本人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以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 (市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于当年8月31日前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积分排名名单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积分入户的外来工凭 《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签发的 《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办法》为申请人提供三种落户方式:一是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二是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三是迁入在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
《办法》还规定,申请人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范文二: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人社〔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实施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
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精神,确保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
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列入本办法适用对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由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采取统一管
理、总量控制、个人申请的模式。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珠海市的计
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
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
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
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由本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实施说明)、珠海市三甲医疗机构
出具的体检报告,以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市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分别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领证除外)、《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镇级以上(含镇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办事窗口,受理申请人的积分入户申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
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的,经办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经办机构初审申请人积分不满入户基准分值或相关辅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对相关辅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材料不退回申请人。
经办机构初审申请人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
条件的,应当在入户申请表上加具初审意见,并在受理入户申请截止之日起30天内连同申请人有关材料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经办机构提
交的申请人材料复核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退回经办机构处理;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申请时间先后,在当年8月31日前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积分入
户排名名单后,应当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应当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申请人应当在公布积分入户人员
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的随迁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
逾期未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的,视为自
动放弃入户指标。入户指标按积分排名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因当年入户计划指标使用完毕原
因,使已确定积分排名的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者因申请人逾期未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而放弃入户指标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到经办机构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材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申请人积分入户本市按照在本市有
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先后次序申请入户。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申请人有固定住所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房产产权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一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须在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方准予新户主将户口迁入。申请人或者所在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迁
入在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
申请人申请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入户申请表应当加具用人单位意见。
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建立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和个人可查询申请入户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和本人累计积分情况。
本办法规定纳入就业登记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均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入户政策,按本办法办理;有关引进高技能人才和优秀农民工入户政策,本市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和省户籍改革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调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日起实施。
附件: 1.《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2.《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
范文三:积分入户办理指引
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由户政中心审核证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一)只有申请人本人入户的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本人《户口簿》(本人及地址页)、《居民身份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二)申请人本人及随迁亲属入户的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本人及地址页)、《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如没有小孩随迁不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小孩的《户口簿》,如没有配偶随迁的不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办理)。
(三)根据落户地提供不同的材料:
1、入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
提供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不能借用《集体户口簿》原件的,可向单位或居委会复印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并盖章后到户政中心办理(属单位集体户的户口簿复印件由单位盖章,属居委会集体户口簿的由居委会盖章)。
2、入本人房产:
提供本人《房地产权证》。如与配偶、父母、子女合资购买的房产,请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购买的成套商品住房属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合资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其中的一个家庭入户。
二、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持上述资料到珠海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填写《入户审批表》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准予迁入证明》有限期为40天,请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的申请人在40天内持入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办理并签发《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项目要填写完整,不能涂改,详细请阅览我中心的《提示》。
2、申请人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原件、《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原件(属个人房产的提
供本人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由珠海市内的照相馆提供此回执)、相片、身高及血型化检单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收费标准:
《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
《家庭户口簿》工本费10元;
《集体户口簿》工本费40元。
范文四:入户珠海的优势好处有那些?  1、享有12年免费义务教育  本市户籍的学生除了可享受12年免费义务教育、在公立学校就读外,如果房户一致的话,还可被安排就近的地方就读。此外,与通过积分入学就读公立学校的外来人员子女不同,本市户籍的学生初升高时能够入读5所重点高中而外来人员子女即便通过积分入学,也无法在这5所重点高中就读。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在教育方面的待遇差距还体现在高考上。在今年高考招生中,珠海本地的三所高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继续对本市户籍考生并对在珠海参加高考,且符合录取条件的本市户籍考生实行了学费减半的政策。而澳门大学也对珠海考生给予了优惠政策。  2、就业:就业创业多项补贴可以拿  如果拥有珠海户口,与其它方面相比,在就业方面获得的待遇应该是最多的。比如就业方面,若属于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基层岗位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培训补贴等。而针对创业则能够享受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资助、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社保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等。当然,上述这些补贴政策,除了针对本市生源外,一些符合条件的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样也能够享受。  3、社保:低保户参保全额补贴  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他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或定期领取其他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属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和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其按月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4、医保:用足政策可享62万元报销  珠海市从去年3月份起实施保大病的《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来,虽然已经覆盖所有参保人,但并非仅针对本市户籍人口该办法通过叠加报销、更高的报销比例,包括将自费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等措施都属于全国罕见。根据规定,参保个人不用多出一分钱,用足政策患大病最高可享受62万元的报销,待遇之高为全国少有。比如,职工参保人在一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 40万元以内的部分,均可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报销70%。根据办法22种癌症自费药仅需付三成,包括肝癌、胃癌、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疾病。包括鼻咽癌在内的22种恶性肿瘤疾病,赫赛汀等15种治疗恶性肿瘤、昂贵的自费药品被纳入报销范围。  5、医疗:本地户口小病能获免费  拥有珠海户籍的好处,还体现在医疗方面。2007年和2008年,珠海开始推行小病免费、中病医保、大病统筹政策,这也意味着珠海户籍人口在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享受四大类十多种病的免费治疗和便宜的药品;享受免费妇儿保健;享受一些慢性病的免费跟踪家访和急病急救,包括一般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洗胃、急救及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跟踪家访等。具体免费项目包括基本医疗病种、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小病病种包括病情较轻的常见病(如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急慢性胃肠炎等十四种常见病)、常见急症、各类首诊疾病及经首诊后维持治疗三次内的疾病、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转回社区(村)康复治疗等四大类。  珠海积分入户分值表: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方向实施说明基本要求(二级指标每项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150分)年龄情况(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10分)18-25周岁10分正
由本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26-35周岁6分正36-39周岁3分正男40-59周岁,女40-49周岁1分正就业登记(40分)在本市同一单位连续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满1年,且申请期间处于就业状态。5分。累计就业年限每增加1年加5分(不满1年不计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正就业登记信息由经办机构核查,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补录就业登记信息的,就业登记时间从补录之日起计算。参保情况(80分)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实际缴费满一年积1分,分值不超过20分;在本市参加上述险种的,每个险种每实际缴费满一年积2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80分。正由本人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重复参保的,不累计积分)。女性40周岁以上者,男性50周岁以上者,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否则该项不能积分。居住情况(20分)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6分。在本市居住每满一年加2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正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和出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素质(250分)
个人素质(250分)文化程度 (60分)
高中(中专、中技或中职)20分正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积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国外毕业证书另需补充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大专40分正本科及以上60分正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资格(100分)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初级工加10分正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积分。由本人提供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另需提供《评审表》或《报名发证登记卡》等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中级工加20分正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高级工加30分正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及以上6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师以上加40分正技能竞赛(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20分)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只要获奖1次一等奖或第一名即积20分;获得1次二等奖或第二名积15分;获得1次三等奖或第三名积10分。不累计积分。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表彰荣誉(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70分)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珠海市委市政府(或经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以部门或相关组织名义)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或获得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50分;获得珠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40分;获得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20分;经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以部门或相关组织名义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不累计积分。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以部门或相关组织名义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相关文件和相关辅证材料)。同时获得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获得多次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积分。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会员颁发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20分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奖励加分(100分)奖励加分(100分)个人基本情况(25分)婚姻未婚者积5分正由本人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广东省农业户籍10分正
由本人提供户口簿落户本市自有房产10分正由本人提供自有房产《房地产权证》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10分正由本人提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复印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用人单位在入户申请表上加具同意入户意见。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30分)参加献血参加本市献血的,每次积2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正由本人提供捐献证明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参加本市服务每满50小时积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5分。正由本人提供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慈善捐赠在本市每捐赠2000元积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正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接收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卫生防疫(6分)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明2分正
由本人提供健康证子女自觉参加计划免疫1分正由本人提供本市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防疫证明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2分正由本人提供《珠海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珠海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1分正由本人提供本市婚检单位加盖公章及医生手写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计划生育(9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了户籍地颁发的流动人口计生证明,到达本市后向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交验证明,接受其管理,并按照相关证明管理规定定期验证和及时更新登记、换领证明3分正由本人提供本市现住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复审通过的《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按照本省节育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结扎)3分正近一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起计算前一年)按要求参加本市人口计生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孕情检查每检查1次积1分(检查时间间隔3个月以上),总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正纳税情况(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和申请当年带动就业情况(30分)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申请人)纳税和带动就业在本市纳税4.5万元积10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分值不超过20分;申请当年带动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带动一人就业加2分,分值不超过10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30分。正 *
由本人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带动就业人员姓名、身份号码(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由经办机构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核查)。 *
只能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累计积分。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纳税额和带动就业人数从变更之日起计算。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其所在企业纳税和带动就业在本市纳税45万元积10分,每增加3万元加1分,分值不超过20分;申请当年带动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带动一人就业加2分,分值不超过10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30分。正特殊加分项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对积分制入户设立的特殊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按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正由有关部门提供积分制入户特殊加分的政策文件和相关人员名单或由本人提供相关辅证材料。减分指标违法犯罪(近五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曾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
负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在本市曾受过治安处罚扣30分负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受过治安处罚的证明。
范文五:珠海积分入户介绍
2013年珠海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复核名单已经公示,入户指标是多少,何时公布?昨日,珠海电台“行风热线”节目邀请市人社局、公安局、计生局相关负责人,就积分入户等问题,解答市民提问。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通过积分入户复核的人员有2096名,积分入户指标尚未确定,确定指标数量需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总量,积分入户工作的稳定和延续,以及征求发改、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意见。
目前初步打算为1800名,但最终指标数需报请市政府确定,报请工作将在近期进行。
陶先生打入电话称其本人为一企业法人代表,缴纳7年社保并有房产,但去年申请积分入户时,却被告知需在劳动机构备案连续满12个月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法人代表要自己跟自己签合同呢?”
一名嘉宾表示,满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备案,是积分入户七项基本要求之一,“他个人可以跟自己签一份劳动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
市人社局副局长吴少强表示,积分入户政策的适用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去年,政策上对个体老板申请积分入户,已允许其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备案,可以补录但时间则从补录之日起计算,必须在珠海工作满一年。
此外,诸如陶先生等也可以考虑纳税入户的方式。
另据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副主任容玉棉介绍,除了积分入户外,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目前我市入户的方式还有招工调动,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人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纳税入户以及评选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多种途径入户珠海。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
1、积分入户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
2、何时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答:珠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3、积分入户排名在何时确定?
答:珠海积分入户排名时间在当年8月31日前。
4、申请积分入户的基准分值是多少分?
答:符合条件人员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
5、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才可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6、哪些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答:有三类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一)有严重犯罪记录人员;(二)有违法生育记录人员;(三)男性和女性分别年满60周岁和50周岁(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外来 —1—
务工人员。
7、积分入户怎样排名?
答: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的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8、如何通过网上申报? 答: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的,可通过网上申报,但必须在当年5月31日前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送交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受理回执时间为准。 (网址:)
9、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10、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答: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包括年龄情况、身体状况、劳动合同、参保情况、计划生育、居住情况、守法情况)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11、申请积分入户到哪里递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应在受理期限内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到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送申请材料。(具体地点可向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
12、申请积分入户本人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有效时间计算至申请之日前六个月)、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申请积分入户如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积分入户珠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14、积分入户哪些人员可以随迁?
答:积分入户珠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5、对积分入户随迁人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随迁人员需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16、申请积分入户的落户顺序如何确定?
答:申请积分入户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次序申请落户。如无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申请落户到本市就业地劳动保障所集体户口。
17、落户固定住所有什么要求?
答:落户的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产权,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房产产权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一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申请人才能将户口迁入。
18、未婚申请人应提供哪些辅证材料证明其未婚?
答:未婚的申请人应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以及户籍地和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9、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哪些险种?
答: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在本市和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分值表》中“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两项指标在积分时如何计分?
答:不累积计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21、《分值表》中技能竞赛、表彰荣誉、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有效时间如何计算?
答:均为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22、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显示多条劳动合同记录,如何计分?
答: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记录的,则按每条记录显示的劳动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时间计算,每满一年积2分;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记录是连续的,则每满一年积2分,三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
23、申请人劳动合同书中有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章,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显示劳动合同记录,劳动合同信息是否可以补录?是否可以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答:不可以补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没有劳动合同信息记录的,不能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24、外来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现在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时间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5、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后,申请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在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在 —5—
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资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26、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答: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27、目前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是80分,以后会调整吗? 答:珠海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基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作出调整。如果当年基准分值调整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向社会公布。
28、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可否申请积分入户? 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9、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否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答:珠海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此类人员如果不具备《分值表》中一级指标的基本要求,不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30、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30问答
1、积分入户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
2、何时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答:珠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3、积分入户排名在何时确定?
答:珠海积分入户排名时间在当年8月31日前。
4、申请积分入户的基准分值是多少分?
答:符合条件人员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
5、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才可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6、哪些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答:有三类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一)有严重犯罪记录人员;(二)有违法生育记录人员;(三)男性和女性分别年满60周岁和50周岁(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外来 —1—
务工人员。
7、积分入户怎样排名?
答: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的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8、如何通过网上申报? 答: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的,可通过网上申报,但必须在当年5月31日前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送交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受理回执时间为准。 (网址:)
9、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10、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答: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包括年龄情况、身体状况、劳动合同、参保情况、计划生育、居住情况、守法情况)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11、申请积分入户到哪里递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应在受理期限内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到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送申请材料。(具体地点可向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
12、申请积分入户本人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有效时间计算至申请之日前六个月)、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申请积分入户如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积分入户珠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14、积分入户哪些人员可以随迁?
答:积分入户珠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5、对积分入户随迁人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随迁人员需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16、申请积分入户的落户顺序如何确定?
答:申请积分入户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次序申请落户。如无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申请落户到本市就业地劳动保障所集体户口。
17、落户固定住所有什么要求?
答:落户的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产权,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房产产权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一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申请人才能将户口迁入。
18、未婚申请人应提供哪些辅证材料证明其未婚?
答:未婚的申请人应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以及户籍地和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9、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哪些险种?
答: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在本市和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分值表》中“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两项指标在积分时如何计分?
答:不累积计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21、《分值表》中技能竞赛、表彰荣誉、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有效时间如何计算?
答:均为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22、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显示多条劳动合同记录,如何计分?
答: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记录的,则按每条记录显示的劳动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时间计算,每满一年积2分;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记录是连续的,则每满一年积2分,三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
23、申请人劳动合同书中有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章,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显示劳动合同记录,劳动合同信息是否可以补录?是否可以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答:不可以补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没有劳动合同信息记录的,不能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24、外来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现在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时间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5、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后,申请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在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在 —5—
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资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26、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答: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27、目前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是80分,以后会调整吗? 答:珠海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基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作出调整。如果当年基准分值调整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向社会公布。
28、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可否申请积分入户? 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9、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否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答:珠海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此类人员如果不具备《分值表》中一级指标的基本要求,不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30、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范文八: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精神,确保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列入本办法适用对象。
第三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采取统一管理、总量控制、个人申请的模式。
第五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如何珠海市的计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满80分可申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
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第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由本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实施说明)、珠海市三甲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以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市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分别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领证除外)、《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镇级以上(含镇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第八条 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办事窗口,受理申请人的积分入户申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 第九条 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经办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经办机构初审申请人积分不满入户基准分值或相关辅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对相关辅证材料有意义的,经办机构可要
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材料不退回申请人。
经办机构初审申请人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应当在入户申请表上加具初审意见,并在受理入户申请截止之日起30天内连同申请人有关材料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第十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人材料复核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退回经办机构处理;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申请时间先后,在当年8月31日前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第十一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积分入户排名名单后,应当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应当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在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随迁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
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逾期未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的,视为主动放弃入户指标。入户指标按积分排名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第十三条 因当年入户计划指标使用完毕原因,使已确定积分排名的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者因申请人逾期未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而放弃指标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布积分如何人员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到经办机构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材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第十四条 申请人积分入户本市按照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先后次序申请入户。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申请人有固定住所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房产产权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一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须在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方准予新户主将户口迁入。申请人或者所在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迁入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 申请人申请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入户申请表应当加具用人单位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监理“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和个人可查询申请入户外来
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和本人累计积分情况。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纳入就业登记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障费年限,均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第十八条 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入户政策,按本办法办理;有关引进高技能人才和优秀农民工入户政策,本市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和省户籍改革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调整外来务工积分入户基准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日起实施。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指标及分值表
注:1. 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2. 初中(不含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
积分。3.相关辅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龄:工作单位:
10— 申请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注:1. 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2. 初中(不含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
学历积分。3. 凡提供虚假辅证材料经查实的,永久取消其申请资格。4. 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并带齐相关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 本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存档。
范文九: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18-30 周岁 31-39 周岁
年龄情况 (年龄计算 至申请入户 之日)
女性 40 周岁以上者, 男性 50 周岁以上者, 需同时具 40 周岁及以上 3分 正 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 10 年以上的条件, 才可积分。
5分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 同,每满一年积 2 分;在本市同一用 人单位连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三 年以上,每满一年加 1 分。总分值最 高不超过 45 分。 在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每个险种每缴费满一年积 1 分,分值不超过 20 分;在本市参加 上述险种的, 每个险种每缴费满一年 积 2 分,分值最高不超过 70 分。总 分值最高不超过 70 分。
参照我市招工体检要求 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以市
基本要 求各项 二级指 标每项 必须有 积分, 否则不
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年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 统记录为准
参保情况 社会保险缴费 年限
由本人提供社保经办机 正 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 明(重复参保的,不累积 计分)
能对后 续指标 进行积 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 计划生育 未违反国家和户籍地 省(直辖市、自治区) 生育政策 以上(含县级)和本市现 10 分 正 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 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 相关证明 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 居住情况 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 5 分,在本市居住每连续满一年的加 发的 《广东省居住证》 1 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 10 分。 或《暂住证》 正 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 证》或《暂住证》及出具 的相关证明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 守法情况 无严重犯罪记录 2分 正 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 出具的有无严重犯罪记 录的证明
初中 高中(中专、中技或中 职)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 20 分 正 不累计加分,由本人提供 最高学历证书。初中以下 文化程度的此项不积分。 本科及以上 60 分 正
文化程度 大专 40 分 正
初级工、 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五级 中级工、 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四级 高级工、 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三级、 初级 职称 技师、 事业单位工勤技 术工岗位二级、 中级职 称及以上 在国家级一、 二类职业 技能竞赛中获奖, 或在 广东省、 珠海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 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 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 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 的初级工加 10 分 30 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 的中级工加 20 分 50 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 的高级工加 30 分 60 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 的技师以上加 40 分
正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 正 分,不累计加分。由本人 提供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 或技术职称证书。 正
职业资格 或专业技 术职称
个 人 素 质
技 能 竞 赛 (近五年内 有效,从申 请入户之日 计 算 前 五 年)
只要获奖 1 次一等奖或第一名即积 20 分;获得 1 次二等奖或第二名积 15 分;获得 1 次三等奖或第三名积 10 分。不累积计分。
由本人提供 荣誉证书
表 彰 荣 誉 (近五年内 有效,从申 请入户之日 计 算 前 五 年)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 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 府、 珠海市委市政府表 彰、 嘉奖或授予荣誉称 号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 委省政府表彰、 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的积 50 分;获得珠海市委市政府表 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 40 分; 获得珠海市委市政府授予 “见义勇 为”荣誉称号的,加 10 分。不累积计 分。
由本人提供 荣誉证书
同时获 得不同 等级或 同一等 级获得 多次表 彰、 嘉奖 或授予 荣誉称 号的, 按 照就高 不就低 的原则 计分, 不 累积计 分。
获得本省其他地级以 上市市委、市政府表 彰、 嘉奖或授予荣誉称 号
10 分。不累积计分。
由本人提供 荣誉证书
未婚者积 6 分 25 分 10 分 8分 每次积 2 分,分值不超过 10 分;参 加本市献血的,每次加 2 分,加分不 超过 10 分。 总分值最高不超过 20 分。 服务每满 50 小时积 2 分,分值不超 过 10 分; 参加本市服务每满 50 小时, 加 1 分,加分不超过 3 分。总分值最 高不超过 13 分。 每千元积 2 分,分值不超过 10 分; 在本市捐赠每千元加 1 分, 加分不超 过 3 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 13 分。 2分 1分 1分 1分
正 正 正 正
由本人提供未婚证, 以及户 籍地和本市计生部门出具 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由本人提供户口簿 由本人提供房产证 由本人提供用人单位在入 户申请表上加具的意见 (落户在劳动保障事务所 集体户口内的不积分) 由本人提供 捐献证明 由本人提供志愿者机构 出具的相应证明 由本人提供 捐赠证明 由本人提供本市卫生部门 出具的防疫证明
个人基本 情况
广东省农业户籍 落户自有住房 落户用人单位 集体户口 参加献血 参加义工、 青年志愿者 服务 慈善捐赠, 接受捐赠的 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 的慈善组织 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 健康合格证明的
子女自觉参加计划免 疫的 自觉参加妇幼保健 (具 体项目按国家、省、市 有关规定实施) 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 婚检的 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 规定办理了户籍地颁 发的流动人口计生证 明, 到达本市后向现居 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交 验证明,接受其管理, 并按照相关证明管理 规定定期验证和及时 更新登记、 换领证明的 按照本省节育政策自 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 措施(上环、结扎)的 近一年内 (从申请入户 之日起计算前一年) 按 要求参加本市人口计 生部门或所在单位组 织的孕情检查的
社会服务 (近五年内 有效,从申 请入户之日 计 算 前 五 年)
正 正 正 正 正
由本人提供本市卫生部门 出具的相关证明
由本人提供本市现居住地 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 出具的相关证明 3分 正
每检查 1 次积 1 分(检查时间间隔 3 个月以上) 总分值最高不超过 3 分。 ,
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门 出具的有无受过治安处罚 的证明 注:1. 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2. 初中(不含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 本科学历积分。3.相关辅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市曾受过 治安处罚 扣 30 分 负
减 分 指 标
违法犯罪 (近五年 内,从申请 入户之日计 算前五年)
曾受过劳动教养 曾受过刑事处罚
扣 50 分 扣 100 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派 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 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 明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30问答
1、积分入户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
2、何时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答:珠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3、积分入户排名在何时确定?
答:珠海积分入户排名时间在当年8月31日前。
4、申请积分入户的基准分值是多少分?
答:符合条件人员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
5、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才可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6、哪些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答:有三类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一)有严重犯罪记录人员;(二)有违法生育记录人员;(三)男性和女性分别年满60周岁和50周岁(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外来 —1—
务工人员。
7、积分入户怎样排名?
答: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的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8、如何通过网上申报? 答: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的,可通过网上申报,但必须在当年5月31日前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送交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受理回执时间为准。 (网址:)
9、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10、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答: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包括年龄情况、身体状况、劳动合同、参保情况、计划生育、居住情况、守法情况)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11、申请积分入户到哪里递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应在受理期限内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辅证材料到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送申请材料。(具体地点可向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
12、申请积分入户本人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有效时间计算至申请之日前六个月)、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申请积分入户如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积分入户珠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14、积分入户哪些人员可以随迁?
答:积分入户珠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5、对积分入户随迁人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随迁人员需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16、申请积分入户的落户顺序如何确定?
答:申请积分入户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次序申请落户。如无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申请落户到本市就业地劳动保障所集体户口。
17、落户固定住所有什么要求?
答:落户的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产权,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房产产权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一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申请人才能将户口迁入。
18、未婚申请人应提供哪些辅证材料证明其未婚?
答:未婚的申请人应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以及户籍地和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9、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哪些险种?
答: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在本市和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分值表》中“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两项指标在积分时如何计分?
答:不累积计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21、《分值表》中技能竞赛、表彰荣誉、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有效时间如何计算?
答:均为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22、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显示多条劳动合同记录,如何计分?
答: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记录的,则按每条记录显示的劳动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时间计算,每满一年积2分;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记录是连续的,则每满一年积2分,三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
23、申请人劳动合同书中有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章,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显示劳动合同记录,劳动合同信息是否可以补录?是否可以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答:不可以补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没有劳动合同信息记录的,不能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24、外来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现在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时间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5、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后,申请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在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在 —5—
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资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26、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答: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27、目前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是80分,以后会调整吗? 答:珠海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基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作出调整。如果当年基准分值调整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向社会公布。
28、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可否申请积分入户? 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9、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否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答:珠海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此类人员如果不具备《分值表》中一级指标的基本要求,不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30、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郑州暂住证过期半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