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用地可以免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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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盐矿的矿井用地B.工业企业仓库用地C.危险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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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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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盐矿的矿井用地B.工业企业仓库用地C.危险品仓库用地D.机场场内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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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船税征收管理规定的有(&&)。A.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B.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的住所所在地C.车船所有人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上记载日期的当月3甲公司于2007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000元的钢材换取650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000元。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25元B.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420元C.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D.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贴方式缴纳印花税4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契税的有(&&)。A.国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B.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的房屋C.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林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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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用地可以免土地使用税吗
来源:徐州地税&   |
  【问题】  危险品用地可以免土地使用税吗?   【解答】  根据《》(国税地[号)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于各类危险品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自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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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局  日期:  点击率:93 
(此文件已部分失效)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文第七条已经废止或失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位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现将对军队系统其他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军办企业(包括军办集体企业)的用地、军队与地方联营或合资的企业用地,均应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军队无租出借的房产占地,由使用人代缴土地使用税。&&& 三、军需工厂用地,凡专门生产军品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民品的,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四、从事武器修理的军需工厂,其所需的靶场、试验场、危险品销毁场用地及周围的安全区用地,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 五、军人服务社用地,专为军人和军人家属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外营业的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六、军队实行企业经营的招待所(包括饭店、宾馆),专为军内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兼有对外营业的,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七、对军队整编期间交由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在1990年底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军队其他部门出租、营业等房产占地,应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位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现将对军队系统其他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军办企业(包括军办集体企业)的用地、军队与地方联营或合资的企业用地,均应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军队无租出借的房产占地,由使用人代缴土地使用税。&&& 三、军需工厂用地,凡专门生产军品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民品的,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四、从事武器修理的军需工厂,其所需的靶场、试验场、危险品销毁场用地及周围的安全区用地,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 五、军人服务社用地,专为军人和军人家属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外营业的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六、军队实行企业经营的招待所(包括饭店、宾馆),专为军内服务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兼有对外营业的,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七、对军队整编期间交由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在1990年底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军队其他部门出租、营业等房产占地,应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此条款已失效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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