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与领导人有什么区别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对此,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管理规定》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管理规定》?
  答: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有事业单位110多万个、工作人员3000多万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管理规定》可以说是“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及其人事制度改革。2011年,中央作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事业单位改革作出新的部署,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落实中央新精神新要求,迫切需要以法规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有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企业有《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长期沿用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没有形成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政策法规体系,亟需填补空白。
  《管理规定》作为第一个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依法依规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它的印发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管理规定》有哪些主要考虑?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我国事业单位行业众多、类型复杂,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对领导人员管理既要提出共性要求,也要兼顾个性差异。基于此,我们制定《管理规定》,总的考虑是按照“先整体立规、后行业完善”的思路,采取“1+X”模式,建立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先制定涵盖“进、管、出”环节的《管理规定》(即管总的“1”文件),对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在此基础上,由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研究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党委制定市以下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具体办法(即“X”文件),进一步提出符合行业和当地实际的管理措施和改革具体要求,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在制定文件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四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干部标准,体现“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强化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立足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从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出发,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的管理原则、基本条件和制度要求。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任职资格条件不明确、用人机制不灵活、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推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认真总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践经验,积极吸收借鉴其他领域领导人员管理有效做法,搞好与《干部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衔接,保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宏观管理的有机统一。
  《管理规定》共9章40条,对领导人员管理“进、管、出”各个环节作了规范。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总体要求和原则以及组织实施主体等。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对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作出规定。第三章选拔任用,明确主要方式和程序要求。第四章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提出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第五章考核评价,对考核的类别、重点内容、等次及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第六章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对培养教育、交流、后续职业发展、收入分配和表彰奖励等作出原则规定。第七章监督约束和第八章退出,明确监督主体、监督重点和具体制度措施,完善退出机制等。第九章附则。
  问:《管理规定》将党管干部原则作为首要原则,基于哪些考虑,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党的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这支队伍管理同样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既是实现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坚强组织保证。为此,《管理规定》明确把党管干部原则作为领导人员管理的首要原则,用于统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并将其贯穿到管理目标、管理任务、管理方法和管理要求各个方面。《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人员管理职责,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提出启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在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把关,并切实落实好教育培养、监督约束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管理规定》在任职资格条件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在改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任职资格条件是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的集中体现。《管理规定》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事业单位特点,把好干部标准和有关要求细化为领导人员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在任职基本条件上,《管理规定》注意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特征、一般岗位与特殊岗位,比如,对所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提出要求,突出强调要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等要求。对其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提出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对正职领导人员,提出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在任职基本资格上,对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资格要求,其中,对从管理岗位提任的,参考《干部任用条例》和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明确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搞好衔接;对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开辟任职通道,作出原则规定。
  在选拔任用方面,《管理规定》主要对领导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方式作了规定,考虑到程序要求基本一致,未作赘述,只提出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确定。关于选拔方式,《管理规定》采取“一般”加“特殊”的方式,明确对拟任人选,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聘(争)上岗和公开选聘(拔)等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一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须是本行业、领域领军人才,需要面向全国甚至全球选拔,在总结一些地方和行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选拔领导人员。在任用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为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提出对行政领导人员要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问:为什么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答:2011年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是体现中央改革精神,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促进领导人员忠于职守,激发队伍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普遍赞同推行这项制度。对此,《管理规定》明确“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关于任期目标设定,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千差万别,只作了原则规定,提出任期目标内容应当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同时把任期目标与考核评价相挂钩,以推动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问:《管理规定》提到领导人员职业发展问题,请问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制度措施?
  答: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专设一章,以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体现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关心。对职业发展,主要从完善培养教育制度、交流制度、鼓励支持后续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比如,一些地方反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比较薄弱,参加培训机会少、培训针对性不强、知识技能更新慢等问题,还有个别领导人员存在重专业不问政治、党的意识淡薄等倾向。对此,《管理规定》从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培养、强化岗位培训、注重实践锻炼等方面提出要求。又如,在交流方面,目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与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交流不够通畅,同一行业、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之间的交流也不够。对此,《管理规定》提出要注意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对统筹推进“三支队伍”交流、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作出规定。再比如,对于后续职业发展问题,现实中,许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前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他们退出领导岗位后,为继续发挥其专长,《管理规定》提出,对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
  问:请问《管理规定》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中央强调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到干部管理全过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人、财、物方面有较大的决定权、支配权,而监督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不够,部分行业和领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必须加强对这支队伍的从严管理。
  考虑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措施同样适用,为此《管理规定》把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制度措施和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特点作了梳理整合。《管理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行风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强调要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通过完善这些监督措施,致力于织牢扎紧从严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制度“笼子”。
  问:请您谈谈中央组织部对学习贯彻《管理规定》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关于《管理规定》的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将印发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同时,还将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管理规定》、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作出部署;举办培训班,对省里和中央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高度重视《管理规定》学习贯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政策,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推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中组部会同有关部委印发5个办法 加强和改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罗宇凡、崔静)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5个办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的基本要求,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个办法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资格条件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求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选拔任用上,强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在日常管理上,要求推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考核,做到任期有责任、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后续职业发展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在监督约束上,要求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5个办法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作了衔接,为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留出接口,也为地方、行业加强管理留有空间。
  5个办法针对不同行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对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突出政治属性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人员的选拔,原则上采取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一般不搞竞争(聘)上岗和公开选拔(聘),在考察考核上把政治方向放在首位,避免简单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视收听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对高校,强调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来选拔和管理领导人员,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可以公开遴选优秀人才,合理配备领导班子,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对中小学校,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领导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兼顾不同规模、类型和学段实际以及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任职资格条件不搞“一刀切”,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放宽。对科研事业单位,强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打破身份等限制开展公开选拔(聘),在兼职、出国(境)等方面实行区别化管理政策。对公立医院,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强调领导人员要落实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对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对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求落实在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2015年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5个办法以此为依据和统领,分行业细化了有关要求,共同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总有分的制度体系。5个办法所涉及的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从业人员占全国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70%以上,加强和改进这些领导人员管理,对于激发事业单位队伍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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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会同有关部委印发5个办法
加强和改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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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盛若蔚)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5个办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的基本要求,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个办法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资格条件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求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选拔任用上,强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在日常管理上,要求推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考核,做到任期有责任、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后续职业发展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在监督约束上,要求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5个办法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作了衔接,为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留出接口,也为地方、行业加强管理留有空间。
  5个办法针对不同行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对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突出政治属性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人员的选拔,原则上采取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一般不搞竞争(聘)上岗和公开选拔(聘),在考察考核上把政治方向放在首位,避免简单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视收听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对高校,强调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来选拔和管理领导人员,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可以公开遴选优秀人才,合理配备领导班子,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对中小学校,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领导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兼顾不同规模、类型和学段实际以及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任职资格条件不搞“一刀切”,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放宽。对科研事业单位,强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打破身份等限制开展公开选拔(聘),在兼职、出国(境)等方面实行区别化管理政策。对公立医院,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强调领导人员要落实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对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对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求落实在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2015年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5个办法以此为依据和统领,分行业细化了有关要求,共同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总有分的制度体系。5个办法所涉及的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从业人员占全国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70%以上,加强和改进这些领导人员管理,对于激发事业单位队伍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人民日报 》( 日 03 版)
(责编:崔东、赵纲)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告别“参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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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告别“参照”管理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搭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促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
  继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后,近日中央又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和顶层设计。记者日前走访的多位人事人才专家均表示,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在我国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
  从无到有
  破解事业单位管理“机关化”问题,体现公益性、技术性等特点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110多万个,约有几百万领导人员,他们在公益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一直参照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进行。
  “这种‘参照’管理的办法,导致任职资格条件不明确、用人机制不灵活、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不到位、激励保障不科学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表示。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也认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长期以来“参照”管理的模式,造成了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因此,及时制定出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是规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甚至我国整个公职人员管理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不再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领导人员纳入适用范围。“中央这次专门制定《管理规定》,能够体现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是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才成长规律的党内法规。”吴江表示,这就解决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法规从无到有的问题,这不仅填补了制度空白,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
  在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看来,《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管干部原则在新形势下的科学体现。“它既体现了我们党对干部管理的一般要求和基本原则,同时从实际出发给领导人员管理留有必要的空间。”戴焰军说。
  受访专家表示,《管理规定》将依法依规办事作为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用人主体上明确了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从管理环节上规范了“进、管、出”全过程的法定程序,从法规效力上确保公开公正、严肃责任纪律,体现了法治思维,改进了法治方式,为营造一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用人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受访专家认为,《管理规定》体现了中央关于从严管理的要求。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公共资源,又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社会关注度很高。领导人员肩负着公益事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往往会成为公众焦点人物。为此,《管理规定》专章作出了监督约束的规定,坚持事业单位公益为先、领导人员纪律为大,以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措施,督促引导领导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恪尽职守、廉洁从业、维护形象。
  切中时弊
  在任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创新突破
  受访专家认为,《管理规定》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一方面明确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政策等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中的适用要求,如规定适用与党政干部一致的好干部标准、纪律规范、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应体现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在任职资格、任用方式、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具有事业单位特色的制度设计,构建统一全面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框架。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沈荣华表示,《管理规定》突出问题导向,切中改革时弊,创新力度大:
  ――任职资格条件坚持三个“突出”。面对新形势的需要,《管理规定》提出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资格条件,是对传统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革新。其亮点在于,根据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除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共性要求外,坚持了三个“突出”:突出强调组织领导能力、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突出相关的专业素质或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这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符合全球人才战略需要。
  ――选拔任用的方式多样化。《管理规定》提出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多元选拔任用方式,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比如,明确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又如,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这些规定都很灵活,既符合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也符合事业单位的实际。
  ――任期管理破解“老大难”。这些年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管理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任职“无期限”,二是“无目标责任”。鉴于此,《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任期目标内容的设定,应当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特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
  ――考核评价机制更具针对性。现实中,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长期参照党政机关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形式多、讲求实效少,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管理规定》强调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这将有助于转变考核评价思想观念,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充分体现劳动的价值、知识的价值、人才的价值、创造的价值。
  打好基础
  为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留下“接口”,为地方配套留出空间
  在我国,事业单位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多个行业领域,机构众多,情况复杂,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事业单位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
  “《管理规定》根据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于宏观性和指导性,为建立分业分类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李建忠表示,《管理规定》按照中央要求,在制度设计上立足于宏观性、指导性,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环节等进行了全面的统一规范;同时,《管理规定》又明确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为建立分级分类的领导人员管理“1+X”制度体系留下空间和“接口”。
  在分业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提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考察领导人员拟任人选;任期目标内容的设定应体现不同行业、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等;授权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具体办法。
  在分级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明确其适用范围是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这为地方结合基层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提供了依据,留下了“接口”。
  “《管理规定》作为宏观指导性文件,在‘1+X’制度体系中处于中枢地位。”吴江认为,考虑各行业分类改革的用人要求,如公立医院改革、中小学校改革、科研单位改革、文化单位改革等,也将会逐步建立与之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考虑到差异性较大,情况较为复杂,发展也很不平衡,难以做出统一科学的规定,这将随着改革进程,为地方的管理留出空间。
  《管理规定》作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将成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的“梁柱”,是我国事业单位和公共部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访专家表示,认真贯彻实施《管理规定》,必将推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和动力。
(责编:杨柳(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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