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笔资金怎样委托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资金托管

资金托管协议书
资金托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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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资金托管协议书
资金托管协议书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姓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促进托管方与受托方共同发展壮大,现托管方与受托方欲就资金托管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第二章 托管方及托管资金
第二条 同意向受托方托管资金人民币
万圆整);托管方托管的资金不低于一万元,不设上限,但必须是一万元的整数倍。
第三章 托管方的权利
托管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监督托管资金的用途;
(二)可适时向受托方查询账目;
(三)有权追加托管资金,并不受数额限制;如追加托管资金,则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
(四)每次结算前,托管方所获得的利息收益应当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托管方对新增的托管资金享有与原有托管资金同等的权利;
(五)经受托方审核同意借款后,有权按照月利率2.5%支付相应利息;
(六)结算时,在扣除受托方管理费用后,有权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获得相应收益;
(七)经受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前可退回不超过70%的托管资金;
(八)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托管方的义务
托管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于日前将托管资金交付受托方;
(二)在向受托方借款时应当提供高于借款本金数额的财产担保,同时提供至少2名担保人;
(三)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托管资金;
(四)托管方不得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
(五)在受托方合理履行托管义务期间,应当理解并支持受托方的各项决定。
第五章 受托方的权利
受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收托管方交付的托管资金;
(二)有权委托商会成员对托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三)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由受托方决定;
除利息条件外,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出借给商会成员;
(四)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2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月利率2.5%收取相应利息;
(五)托管资金借给其他社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5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不低于月利率3%的标准收取相应利息;
(六)结算时,有权收取全部托管资金所获收益0.5%的管理费用。
第六章 受托方的义务
受托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托管资金;
(二)受托方出借托管资金时,应当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
(三)受托方出借资金时,应当按照托管方的托管资金(含新增的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出借;
(四)每次结算前,应当将托管方的利息收益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
(五)适时向托管方通报托管资金状况。
第七章 收益的分配及损失的承担
对于托管资金的运作,每年结算一次。
第八条 托管资金产生收益时,首先由受托方按照收益的0.5%提取
管理费用;剩余收益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分配。
托管方结算时获得的收益,可以领走,也可以作为新的托管资金托管给受托方。将收益托管给受托方的,应当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
第十条 如受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后无法回收,则受托方不承担责任,有关损失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承担;如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导致无法回收,或者因受托方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导致托管资金损失,受托方应当向托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如托管方未如期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资金,则受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与该托管方的托管协议。
如托管方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则应当向受托方承担所借资金的30%作为违约金。
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外的其他违约情况,违约方除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相应赔偿数额的3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届商会会长、执行会长、理事换届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者提前终止,应经托管方与受托方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不可抗力
托管方或受托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争议发生时,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应当向临沧市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托管方与受托方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托管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托管方与受托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地址:临翔区海关小区18幢
法定代表人:张若云
执行会长:张政健
签订时间:2011年
签订地点:篇二:资金托管协议范本
资金托管协议 ( 11:35:28)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合同(合同编号: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上述合同项下的交易款项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委托丙方进行托管:甲方自筹全额交易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托管资金委托丙方托管。
二、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须将托管资金存入丙方开立的下列账号中:
三、甲乙双方授权丙方于托管资金存入当日即办理对应账户上的止付手续,并由丙方留存存折(单)原件。
四、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直接以现金方式分别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托管手续费(大写
) 元(小写: 元)。
计费标准为:按托管资金(小写)
元的 %计算托管手续费。
托管期限:
。托管期满,丙方将托管款项支付给甲方,并不承担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五、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待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丙方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并将托管资金划入乙方开立的下列指定账户: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自愿中止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应向丙方提交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协议中止,托管手续费不予退回。
七、本协议涉及的条款并不构成丙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承诺。
八、丙方的托管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托管资金予以划付。丙方对甲、乙双方之间因合同关系而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法院等有权机关对托管资金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丙方对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根据《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或《解除合同通知书》完成资金划转时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署地点:篇三:资金托管协议样本
《资金托管协议》补充协议
方 (银主方):
方(需求方) :
甲乙双方于
日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甲方愿通过托管方式向乙方提供1.5亿元(以下简称“托管资金”)资金用于为乙方提供为期60日的资信证明或备用金,现双方就托管资金的占用成本约定如下:
一、 资金占用期限
托管资金的占用期限为60日,自甲方将该笔资金存入托管账户后起算。第61日起,甲方可自由支配托管资金。
二、 资产占用成本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 3%的月息作为占用甲方资金的补偿,该笔补偿款合计为900万元(1.5亿元×3%×2)。
三、 对保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资金托管协议》与本补充协议后在托管银行专门开立一个监管账号(以下简称“对保账号”),双方各向该对保账号支付人民币50万。
在乙方依本补充协议第四条向监管账户支付900万元后2日内甲方仍未将
1.5亿存入托管账户的,则甲方向对保账号支付的50万元由乙方所有。
在甲方依本补充协议第四条将1.5亿元存入托管账户后2日内乙方仍未将900万元存入监管账户的,则乙方向对保账号支付的50万元由甲方所有。
四、 补偿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资金托管协》当日与甲方前往东莞银行厚街支行开立监管账户,同时向该账户支付补偿款900万元。
在甲方将1.5亿元托管资金存入甲方在东莞银行厚街支行的托管账户后2日内,东莞银行厚街支行需无条件将补偿款9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1.5亿的托管资金提前划走,且乙方向对保账号支付的50万元由甲方所有。
日篇四:资金托管协议书中英文Funds trusteeship agreement
资金托管协议书
Funds Trusteeship Agreement
身份证号 ID
受托方:四川
Grantor: Sichuan
为了促进股权投资者认购英国雅惠生态农业集团PLC(YAHUI AGRICULTURE PLC)的股票,并按照英国天富资本《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流程》的操作规定,顺利地在海外进行英国雅惠生态农业集团PLC(YAHUI AGRICULTURE PLC)股票登记、过户、交割手续,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托管方与受托方就资金托管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Article 1 Purpose for trusteeship
In order to inspire the investors to subscribe the shares of YAHUI AGRICULTURE PLC subject to the Subscription Procedures of Private Placement made by UK AXIOM CAPITAL and help the investors complete the registration, transfer, and delivery of shares successfully, as
well to protect their legal right and interests, basing on the equality, voluntary and compensation of equal value, the grantor and the trustee are negotiating friendly on funds trusteeship.
托管方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监督托管资金的用途;可适时向受托方查询账目;有权追加托管资金,并不受数额限制;经受托方同意,股权认购专项投资资金托管期限为2个月,即受托方在2个月内,仍然未办理好英国雅惠生态农业集团PLC(YAHUI AGRICULTURE PLC)的股票在海外的过户交割手续,即可要求受托方无条件退回100%的股权认购托管专项资金;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Article 2 the grantor is entitled the following rights:
To supervise the application of entrusted funds; To review the accounts of the trustee;To add the amount of entrusted funds and never be limited; Agreed by the trustee, the duration for trusteeship is 2 months, which indicate that if within 2 months, the share transfer and delivery of YAHUI AGRICULTURE PLC are not completed, 100% of the special funds for share subscription should be returned to the grantor as required;To give the trustee comments and advices.
托管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应当将股权认购投资托管资金交付受托方;(2)在双方约定的
2个月的期限内,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托管资金;(3)在受托方合理履行托管义务期间,应当理解并支持受托方的各
the grantor should perform the following obligations:
(1)To deliver the entrusted funds of share subscription to the trustee;
(2)To be not allowed to with any entrusted funds without the permit of the trustee in the agreed period of 2 months;(3)To understand and support all the various decisions of the trustees when the trustee are performing the trusteeship obligation.
受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接收托管方交付的托管资金;有权对接英国天富资本,进行英国雅惠生态农业集团PLC(YAHUI AGRICULTURE PLC)的股票在海外的顺利过户和交割手续的完成;
the trustee is entitled
To receive the entrusted funds from the grantor;To contact UK AXIOM CAPITAL for completion of the share transfer and delivery of YAHUI AGRICULTURE PLC.
受托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托管资金;(2)受托方承接托管资金时,
应当积极与英国天富资本对接,并按照要求其完成相应的股票认购手续,确保股权投资者的利益;(3)定时结算,应当将托管方的利息收益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4)适时向托管方通报托管资金状况。
Article 5 the trustee should perform the following obligations
To take care of the entrusted funds offered by the grantor;To positively contact with UK AXIOM CAPITAL and complete the corresponding subscription process as required to ensure the investors` equity;To settle at the regular time and the interest income of the grantor should be added on the original entrusted funds;To report the situation of entrusted funds to the grantor timely.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托管方未如期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资金,则受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与该托管方的托管协议。
Article 6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f the grantor fails to deliver the entrusted funds during the agreed time, the trustee is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trusteeship contract unilaterally.
托管方或受托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Article 7 Force Majuro
If the grantor or the trustee can not perform the agreement, each party should inform the other party and offer the detail information and relevant documentary evidence with 15 days.
争议发生时,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受托方所在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rticle 8 Resolution of the Dispute
When dispute occurs, the friendly negotiation should come if negotiation fails, an action need to be filed to the court in the Grantor’s location.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托管方与受托方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托管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托管方与受托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Article 9 others
Maters not covered in the agreement should be agreed through negotiations by the grantor and trustee. The supplemental agreement has the same legal force of the agreement. The agreement consists of two copies and hold by the grantor and the trustee separately. The agreement is made and valid since the date when the grantor and trustee sign and stamp on it.
托管方:李
受托方:四川有限公司
Trustee: Li
Grantor: SICHUAN CO., LTD
2014年5月 9日
2014年5月 9 日 9th MAY, 2014
9th MAY, 2014篇五:资金托管协议
上海____律师事务所资金托管协议
(2014)沪____非字第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协议由上列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二0一四
一、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经办律师;乙方和经办律师为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为
资金托管服务
二、资金托管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保管其自有资金、并按其指令支付或使用自有资金的法律服务。
三、经办律师。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四、律师费。
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该律师费用从被托管的资金中一次性优先扣除。
五、办案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办案费人民币
元整)。办案费的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电信费用;文件、证据快递费用;复印、打印费用;交通、差旅费用等。该办案费用从被托管的资金中一次性优先扣除。
六、联系信息。
1、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称:上海____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的信息:
经办律师:
3、甲方的联系信息:
联 系 人:
第二部分 条款
一、托管资金总额。
托管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二、托管资金来源。
1、售房得款:甲方将其名下的本市
房屋一套出售,房款净得人民币
元整),现存于中国XXX银行。
2、个人存款:甲方名下的个人银行存款人民币
整),现存于中国XX银行。
三、托管资金组成。
甲方托管资金总额的组成: 房屋出售净得款
元和个人银行存款
元二部分,共计人民币
四、托管资金用途。
仅用于为甲方支付其
项目的相关费用。
五、托管资金权属。
甲方声明并保证,上述托管资金完全属于其个人自有资金,不属于任何亲属或第三方,故
不受任何亲属或第三方的权利限制或追索。
六、托管资金支付前提。
乙方只能根据甲方甲方书面指定的项目收款人向乙方出具的书面付款指令或付款凭证后,
方可从托管资金总额中为甲方向该项目支付其相关费用。
七、托管资金支付方式。
乙方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该费用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划至
项目的银行
账户中,不得以现金支付。
八、托管资金支付时间、金额。
1、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项目收款人的书面付款指令或付款凭证后三个工作日
内向该敬老院支付相关养老费用。
2、项目费用的支付应一次性支付,支付时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项目收款人须向乙方出具书面付款指令或付款凭证。
3、项目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具体金额以书面付款指令或付款凭证为准。
九、资金托管期限。
1、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资金总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须到账)之日起,至本协议第XXX部分第XXX条约定的托管终止条件成就时止。
2、若本协议提前解除的,则视为资金托管期限已经到期。届时,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第XXX部分第XXX条的约定进行处理。
十、托管资金利息。
甲方承诺,其上述托管资金在乙方托管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利息,均由乙方享有,甲方自愿放弃对该利息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甲方并已按约将托管资金总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须到账)、乙方且已从该被托管资金中一次性扣除了律师费、办案费后即刻生效。也即本协议须在甲方一次性付清双方所约定的乙方律师费、办案费后方才生效。
十二、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从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第XXX部分第XXX条约定的托管终止条件成就时止。
十三、托管资金专用账户。
乙方将为甲方的托管资金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上海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上海XXX银行XXX支行
号:XXXXXXXX
十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日内,将其托管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一次性汇入乙方的银行托管资金账户中。若甲方汇入的托管资金不足前述金额且未向乙方说明缺额事由的,乙方仍按本协议的约定全额收取律师费、办案费。
1.1、乙方银行收款单据中所显示的汇款人必须是甲方本人。
1.2、乙方银行收款单据中所显示的汇款用途必须注明是“托管资金”。
1.3、若甲方因特殊情况或原因,需委托或指定其子女或第三方代为划款的,则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清律师费和办案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付。
3、若甲方书面指定的项目收款人发生变动或变更时,甲方应自己或委托原指定的项目收款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即刻停止向原敬老院支付养老费用。
4、甲方在其出具的原指定的项目收款人发生变动或变更的书面通知中,应明确注明新指定的项目收款人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便于乙方及时、准确地付款。
5、若甲方所指定的项目费用收取的金额、期限、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则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项目收款人应在乙方付款前的15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告知乙方。
6、甲方如需变更联系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7、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十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指定的项目收款人发生变动或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或拒绝接受原指定的项目收款人的付款凭证,同时应立即停止向其付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书面通知中所载明的新指定的项目收款人的付款凭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该指定的项目收款人支付费用。
3、乙方应在全部付款完成后向甲方出具项目费用的付款清单一份。清单中应列明付款的时间、金额、性质、余额等内容。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5、除非特殊、重大、危急的原因并由甲方出具书面特许指令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任何甲方亲属或第三人随意发放托管资金或支付相关项目费用。
6、除本协议所约定的律师费和办案费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予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7、乙方如需变更联系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
8、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的经办律师因故不能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乙方为有效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十六、协议的终止。
1、资金托管期间,若托管资金已使用完毕,即托管资金专用账户中已无余额可继续支付的,
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资金托管期间,若甲方去世,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自动终止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继续为甲方支付项目费用的托管义务。
4、甲方去世、本协议自动终止时,如托管资金中仍有余额,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XXX部分第XXX条第XXX款的约定执行。
5、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付尽托管资金或完成退款之后,则本协议的资金托管即告履行完毕。
十七、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1、资金托管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但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则一概不予退还,乙方同时即停止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资金托管期间,若乙方无故(即非因甲方违约、侵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额度以甲方支付的律师费为上限。
3、资金托管期间,若乙方发现托管资金并非甲方的个人资金,而是会受到甲方的亲属或第三方追索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则一概不予退还,乙方同时即停止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4、资金托管期间,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XXX部分第XXX条第XXX款约定向乙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导致乙方错误付款的,则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5、资金托管期间,若发现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或材料等不真实或作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资金托管期间,若因乙方对托管资金保管不善:如未取得甲方书面付款指令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未取得甲方所住敬老院的付款凭证等,即向甲方亲属或第三方放款,从而导致托管资金意外减少或流失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为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7、资金托管期间,若因甲方亲属或第三方原因而导致托管资金损失的,则乙方除有上述X-X过错外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直接向其亲属或第三方予以追偿。若乙方确实存在上述过错的,则应承担该过错部分的赔偿责任。
8、资金托管期间,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政府行为、战争、灾难、自然灾害、罢工、暴乱等)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安全履行本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本协议,
友情链接:[转载]转载: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一般账户(监管账户)专项存放委托人资金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完善行业执业规范,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现就各律师事务所设立一般账户(监管账户)专项存放委托人资金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账户性质
在我市设立的各律师事务所(含外地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收取、代为监管和支付委托人的款项的,应当在基本账户之外,再设立至少一个一般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作为专门存放代收代付委托人的款项之用。
二、账户用途
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收取、支付的下列款项应当进入监管账户:
1、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其他各方向委托人支付的各类费用;
2、司法机关、仲裁部门同意由律师事务所代为收取的委托人的执行款、诉讼费用等款项;
3、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委托人支付的各种与办理业务有关的款项;
4、办理资金监管业务中委托人的资金;
5、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由委托人预付,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代为支付的各类办案费用。
三、账户监管
1、监管账户应当专门用于收取和支付代委托人收取的各类款项,不得挪用或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擅自将委托人款项转入基本账户。
2、律师事务所在建账时应当对监管账户单独设立会计科目,不得与基本账户使用同一个会计科目。有条件和需求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多个会计科目记账或同时对监管账户对应的会计科目设定按委托人(客户)核算。律师事务所对监管账户中发生的资金往来应当逐笔记账。
3、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收取款项、代监管资金的,必须有委托协议约定或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约及时将代委托人收取的款项直接给付委托人。
4、律师事务所代收款项后直接扣留委托人部分款项作为律师费的,必须有委托协议约定或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律师事务所依据书面协议扣留委托人部分款项作为律师费的,可以确认收入并转入基本账户,并应当向委托人开具发票。
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办案费用,原则上应当由监管账户直接转入收款单位,并且注明代付款性质。如遇时间紧急、连续多次小额度使用办案费等特殊情况,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在遵守财务制度的范围内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6、监管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和孳息,除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有书面约定外,属于委托人所有。
四、工作监督
1、律师事务所应当健全财务制度,聘用或委托具备专业财务知识的人员或单位进行记账,及时制作各类财务凭证、正确制作各类财务报表,按照年检要求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审计,依法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凭证。
2、凡代为收取、代为监管和支付委托人款项的各律师事务所应当于2013年10月1日前开设监管账户;在开设监管账户后10日内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备案,按要求提供监管账户的资料。
3、自2013年10月1日起,各律师事务所代为收取、代为监管和支付委托人款项的,必须使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监管账户;不得违反规定用基本账户代收代支委托人的款项;除本通知第三条第5项外,严禁以个人账户(含律师个人账户)名义代收代支委托人的款项。
4、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律师协会依法依规对各律师事务所设立和使用监管账户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违反本通知规定,未依照规定设立监管账户代为收取、代为监管和支付委托人款项的,由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予以相应处罚、处分。
5、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利用监管账户从事非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责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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