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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所招法硕院校法学院简介,择校作个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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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为院。法学院现有65名全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1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 31人,有海外访问、进修经历的18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有多名教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法学院在校生规模近1500人,其中博士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生800余人,本科生650余人,并有来自韩国、日本、蒙古、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50余人,另外,还招有网络、函授、自学考试在校生2000余人。
法学院凭借山东大学浓郁的文史底蕴营造人文育人环境,并实践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努力发展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专业调整的要求,法学院原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并试行学分制。2000年,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试行改革,实行文理兼招,并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学专业平台上的特色教育,与英语专业合作试办双学位教育,2002年本科教育试办以日语为第一外语的日语背景法学教育,有近1/5的本科课程试行双语式教学或外教执教,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公共卫生管理+法学&教育也将成为本科教育的试点项目。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大特色,法学院在10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及部分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自2002年起,学院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和国外学习,增加&第二校园&经历、&海外学习&经历。
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习+研究&培养模式、&双导师制&等,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史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研究所以及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美国法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承担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研究、政府执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担保法研究、权力制约研究、中国立法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等5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与法治研究、司法改革研究、侵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民间法研究、法律解释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近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由法学院组织、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文库&获得法学界的高度评价。法学院知名教授主持的《人权研究》、《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在学界有着重要影响。2000年,山东省启动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法学研究基地设在山东大学法学院。
自建院以来,法学院曾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院创办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法学学术讲坛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有近百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曾在学术讲坛上发表讲演。由法学院承办的1994年全国法理学年会、1998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2000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0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以及法律解释学、法经济学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得到了学界的一致好评。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同行、面向国家机关。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司法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欧盟有关学术管理机构有着稳定的项目合作。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已经突破传统的人员交流和学术合作的形式,开始进入教学合作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与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可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接受大学后教育。
学院十分重视院风和学风建设,强调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人格教育。&以人为本,与法同行&已经成为学院格言,与未来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的思想教育促使法学院学生不断修养自己的品行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受到良好专业教育和人格教化的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而服务于社会,也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例如商业银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教学和科研等与法律相关的多种类型的职业可供毕业生选择,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获得在海外大学和国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的机会。
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藏书近5万余册,其中日、英等外文图书1万余册,有国内一流的日文专门书库(五十岚清图书馆),中外学术期刊达220余种。图书资料中心因其专业性、开放性和优良服务成为教学和科研辅助中心,与实验中心、法律网站、微机中心、诊所式教育专区、法律援助基地以及文瀚律师所等共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辅助。
日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至今已近20年。20年院庆是回顾以往和展望未来的最好时机。20年来特别是由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以来,山东大学法学教育获得快速发展 。在过去20年的基础上,法学院将全面推行未来十年发展规划,在山东大学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背景中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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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简介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著名刑法学专家杨殿升教授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专家郭明瑞教授为第二任主任;刑事诉讼法学专家汪建成教授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现任院长为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法学博士房绍坤教授。
& &法学院设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课程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特聘加拿大法学家李国力教授任主任。
& &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五个硕士点;成人教育有函授本专科、自考助学班等多种办学形式。截止到2003年7月,法学院已毕业本专科生1500多人,硕士研究生21名;现在校本科生有1400多人,硕士研究生100名。
&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7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9人,讲师10人,助教9人,具有博士学位与在职博士生共10名,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法学院先后有3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5名教师被确定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并有10余位教师在全国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职务。除专业教师外,法学院还从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地市司法机关等实践部门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
& &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面,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绩斐然,已连续5年被评为学校教学先进单位,多位教授获得优秀教师称号。法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承担了多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项。同时,为加强实践教学,法学院在山东省各地法院、检察院设立了20余个稳定的实习基地,其经验在高校交流会议上曾作为典型材料介绍和推广。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课题16项,厅局级课题41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14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40余项。法学院教授还作为民商法专家参加了国家的立法活动,参与提出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建议稿》等。
& &在学科建设方面,法学院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995年民商法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成为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重点学科;2001年民商法学科又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十五”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也是山东省内唯一进入“十五”强化工程的法学类重点学科,刑法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民法为省级精品课程,商法、法理学为校级优秀课程。
& &烟台大学法学院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科研设施。目前,我院拥有18000平方米的集办公、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法学综合楼。法学楼除行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外,主要包括可容700余人的模拟法庭、200余人的学术报告厅、80余人的会议室、60余人的接待室,以及教授办公室、法学研究所办公室、英美法研究中心办公室、民商法重点学科办公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生专用教室等。其中,法学图书室约550平米,分别为中文图书资料室、外文图书资料室、期刊阅览室、研究生专用阅览室、民商法重点学科资料室等,共有中外文图书资料30000余册,中外文期刊100多种,每年用于图书资料的经费10万多元。此外,法学院还拥有独立的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配置有150多台联接国际互联网的电脑设备;拥有可供刑事侦察教学和有关鉴定实验之用的刑事侦查实验室,配备价值7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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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是“文革”后新创建的法律院系。1980年初,郑州大学从原政治系中分出并组建了郑州大学法律系,当年即有77、78、79三个年级100多名学生,81年底,我院培养出了第一届法学专业毕业生26名,是全国有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
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80年我院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调入近30名优秀教师。其中包括刘国任、肖乾刚、叶高峰、金凯、潘永隆、霍震、沈绍芳、胡仕湘、吕泰峰等十多位著名学者,为我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80-81年,北京大学派出魏敏教授、李志敏教授、扬敦先教授、张玉镶教授、北京政法学院派出甘继华教授;湖北财经学院派出蒋碧昆教授、朱继良教授、曾绍汝教授、卓之干教授;西南政法学院派出常怡教授等十多位著名专家长期在我院任课。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也经常派教师到我校作专题讲座,为我院前三届学生的培养和以后的发展,给予了令我们永远难以忘怀的支持。
85年,我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88年经济法专业从法律系中分出,独立组建了经济法系。
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了现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
1991年取得刑法专业硕士授予权。之后,又先后取得了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和诉讼法学专业的硕士授予权。并于1998年被批准为第三批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2003年学院的科研机构“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评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建院以来,国内外高校数以百计的著名专家学者经常到我院讲学和指导工作,在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使我院得以与恢复后的全国法学教育同步发展,走过了24年的发展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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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从1907年的法政学堂到如今的法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已走过近百年的历程。百年风雨,百年洗礼。其间经历了法政学堂(1907)、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开封中山大学法学院(1927)、河南大学法律系(1985)和河南大学法学院(1996)。在历史长河的冲刷与磨炼中,她越发显得坚韧与成熟。
  目前,学院拥有一批学识渊博、年龄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并重的专家、学者和教授。2002年法学博士韩长印教授任院长,屈文梅同志任党总支书记。现有教职工51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与助教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28人。学院多年来始终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实践与创新齐举”的办学理论,教学成绩突出。建院以来,学院每年都请全国各高校、研究所的资深学者及法律实务界名流来校开办讲座,并聘请陈光中、江平、江伟、漆多俊、贺卫方、齐文远等十余位著名学者为学院兼职教授。在浓厚学术氛围的熏陶下,学院师生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等大型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及教材30余部,承担国家及省科研项目2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联规划项目7项、省教委项目12项、省社科重点课题1项、省教育厅项目2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3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近20项。
  学院现下设一系(法学专业)、研究中心(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一实验室(刑侦实验室),六大教研室(法史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商法经济法和国际法)成人教育办公室和三维律师事务所。其中诉讼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河南大学重点学科。 另设图书资料中心,藏有专业类书籍20000余册,订阅法学研究类、法规类、实践类专业期刊46种,国家级、省级综合性社科期刊和重点大学人文社科学报38种,报纸20余种,电子阅览室即将建成。本科教育方面,学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于1999年将曾设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经济法专业、法学专业合并为法学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学院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大学体育、大学英语等12门公共必修课;大学语文、普通逻辑学等12门限制选修课;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心理学等24门任意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和经济法学共15门基础的法律学科。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拥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3个硕士点,其中诉讼法学专业设中国民事诉讼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律师法3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专业设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3个研究方向;刑法学专业设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犯罪学、监狱法学5个研究方向。在生源范围上,学院文理兼收,招收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并于1998年开办研究生进修课,招收在职人员学习;于2001年招收法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建院以来,共为社会培养了1600余名优秀毕业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回头看路,历尽艰辛,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机遇无限,重任在肩。在依法治国大旗的感召下,学院师生始终与全国法制建设者携手并肩,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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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简介
武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珞珈山麓。
法学院是武汉大学下属的一个学院。其前身是1926年建立的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命名&国立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曾由武汉大学两任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先生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恢复法律系(院)后,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曾荣获 &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的国际法专家曾令良教授。
二十世纪著名的国内外审判,武汉大学法学院均有著名学者参与其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当时的系主任梅汝璈教授作为检察官出席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义正辞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法律系副系主任马克昌教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对 &四人帮&的庄严审判。
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 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现有3个本科专业(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招生对象为全国各地高考中的文科高分学生,从2001年起,开始招收部分高考理科高分学生。有13个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 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社会学、民俗 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含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 法学),5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 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联合国际法、国际私法),2个省级重点学科(刑法学 、民商法学),&九五期间&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法与比较法),十五期间&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当代国际法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和2个国家级 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保护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我院现辖3个系(法学 系、国际法学系、社会学系)、5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港澳台 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社学发展研究所)、5个中心(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 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比较宪法研究中心),有中外文藏书近 20万册的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国家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评论 》和《珞珈法学论坛》杂志社、成人教育部、律师进修学院、珞珈律师事务所以及 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我院现有教职工133人,其中副教授30人 ,教授34人,教授中博士生导师30人;现有硕士、博士研究生近千人,本科生1200 人。八十年代以来,共毕业本科生3000多名,研究生1350多名。此外,武汉大学法 学院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首批试点单位,从1996年起按一级学科开始招收法律硕 士研究生,每年招生80人左右。从1998年起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生,每年招收10 0人左右。
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并已形成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的结理的学术梯队,其中有2人先后被评为全国首届和第二届&十大杰出法学家&,4人先后被教育部评为首届和第二届&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1 人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此外,武汉大学法学院正在实行&双博工程&,即教授博导化,青年教师博士化。在青年教师中,博士或在职博士近60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自创办以来,特别是自1979年恢复以来,一直不断地深化教学改革,教学成果显著,共获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一直居于全国政法院校前列,所承担的&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项目数量均居全国高等法学院校前列;在前两届国家教委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中,获奖数量均高居前列;除大力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外,我院还积极研究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以及对外开放过程中所涉及或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科研活动一直处在法学前沿。1996年以来,全院共出版各类教材、专著150部,发表论文1000余篇。
武汉大学法学院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均每年至少有2名外籍教授来我院执教;1979年以来,我院共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短期讲学300余人次,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讲学、研究、访问、学习或考察80余人次,与美国、欧盟、日本、澳洲、香港、澳门和台湾等海内外地区的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持久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成功举办和重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50余次,如“21世纪中日刑事法学术讨论会”、“全球化与国际法律”、“中国北欧国际劳工标准与工人权利和商业人权学术讨论会”等。仅2002年有37人次出国出境进行学术交流和学术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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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简介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是在整合原华中理工大学和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法律学科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成立的。本院现设有科技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基础法学教研部、民商法教研部、刑事法学教研部、国际法教研部共“两所四部”。其中,科技法研究所是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院现有教师5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8人,副教授18人。科技法学与知识产权法学是本院的特色,现任院长罗玉中教授是我国目前唯一招收科技法方向博士生的导师、现任副院长郑友德教授是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专家,在国内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以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研究。易继明博士是法学界的后起之秀,其提出的财产权劳动价值理论在法学界引起高度重视。
法学院在整合已有15年办学传统的法律学科基础上成立以来,在本科生培养层次上设置宽口径的法学专业,自1992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以来,法学院现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办学规模和较为完整的办学层次;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现已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三个法学硕士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并可以培养科技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高等教育知识产权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知识产权法和科技法学(信息网络法、生物技术法)等学科领域处于全国一流的领先水平。
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和开展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近来年承担的国家课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研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法律专题研究》、《高技术企业条例研究》、《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价》、《我国知识产权协调保护与管理研究》、《检察监督效力研究》等。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现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多所著名法学院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并积极探索与海外联合办学的创新之路。如今,已有将本院学生送往香港、澳大利亚交流办学的先例;而且已招收国外的本科留学生。
自1993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以来,法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400余人,双学位生1000余人,研究生40余人。本科毕业生中有50余人考入北大、清华、复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及本校等著名法学院系。走上工作岗位的研究生与本科生在重点高校任教或在国家立法、司法、执法、律师、金融、证券、高技术企业与园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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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政治系,她成立于日,日更名为法商学院,日定名为政法学院。政法学院在其发展过程中,虽几经变迁,几易其名,却蒸蒸日上。特别是96年10月建院以来,政法学院更是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如今的政法学院已经发展为拥有政治系、法律系、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两系一所的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华中师范大学最重要的院系之一。
  目前,学院有在职教职工72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5人,获得博士学位的有10人,博士在读的10人。学院在校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三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设有10个教研室:哲学研究室、中共政党与政治教研所、政治经济学和教学法教研所、科技哲学教研室、国际政治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企业文化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学院有两个多媒体教室,1个微机房。学院资料室现有藏书31521册,各种专业期刊杂志859种,合订报刊4千多册,为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近年来,我院大力提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及时制定了《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将科研工作纳入学年考核体系,极大提高了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全院形成了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97年以来,我院教师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11个;出版书籍112部,其中专著38部,主编教材49部;公开发表论文504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25篇;获得科研经费307.70万元。
  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形势下,我院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办学层次从过去单一招收本科生发展到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47人,硕士研究生269人,博士研究生35人。
  在人才培养方面,我院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高素质、能力强”的要求,着眼于培养的专业人才具有可塑性与适应性强,专业性与通用性相结合,具有可持续发展与自我发展的能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能在中等以上的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建院以来,我院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综合素质有了较大提高。1999年至2002年,有79项学生科研项目获得校级立项,32人获奖。在校内外科技竞赛中有158人获奖,公开发表论文58篇。学生的考研率和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稳步提升。近三年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为百分之百,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率在83%以上。学生的社会需求旺盛,社学形象良好,不少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栋梁。
  学院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形成了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多种层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多种类型、本院办学与联合办学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世纪,新机遇。如今,全体政法人正在为把政法学院建设成为教学科研并举、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教学科研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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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学院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并设有法学研究中心、法律史研究所、宪政理论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军事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人权研究所、侵权行为法研究所等十一个科研机构。取得了博士、硕士、学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有普高本科生5200余人,研究生千余人,加上成教、自考生,在校各类、各层次学生近万人。现有法学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生)80余人,教授36人,平均年龄42岁;副教授近60人,平均年龄36岁。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有近十人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院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1995年以来,学院获得科研成果奖近200余项;培养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学士学位17000余人。
  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10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学院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并设有法学研究中心、法律史研究所、宪政理论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军事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人权研究所、侵权行为法研究所等十一个科研机构。取得了博士、硕士、学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有普高本科生5200余人,研究生千余人,加上成教、自考生,在校各类、各层次学生近万人。现有法学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生)80余人,教授36人,平均年龄42岁;副教授近60人,平均年龄36岁。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其中有近十人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院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1995年以来,学院获得科研成果奖近200余项;培养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学士学位17000余人。
  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10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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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简介
& &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的法学院系,1998年起主持湖南省
高等教育法律专业本、专科自学考试,其法学专业2001年再次被湖南
省教委批准为重点专业。
  湘潭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教师54人。教师中有博士
研究生导师2人、教授20人,副教授14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15人,并聘有40多位著名法学家任学院兼职教授。
& & 法学院至今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三个层次的教学体系和时间早、发展快、层次多、管理严、质量高、贡献大的办学特点。现有在校研究生600多人(含法律专业硕士),本科生1300多人。
  湘潭大学法学院拥有单独的法学楼;拥有刑事侦查技术实验室和容纳300多人观摩的设备先进的模拟法庭;并拥有专业资料室、模拟法庭、刑事侦查技术实验室等齐备的教学设施。专业资料室藏书6万余册,订有数百种中外专业期刊,并设有专门的学生阅览室。
  湘潭大学法学院设立了法理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组,以及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湘潭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科1993年被湖南省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1995年省教委决定将该重点学科扩展为法学学科,2001年,该学科再次被评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刑法学科2002年被评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是湖南省内法学类唯一的特聘教授岗位;以法理学与法史学为主体的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基地2002年被评为湖南省首批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湖南省内法学类唯一的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院自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国际法与法律专业硕士8个硕士点以及1个诉讼法博士点。
  近年中,湘潭大学法学院贯彻&政策进人,待遇留人,学术兴院,制度治院&的方针,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教师待遇,打造过硬学术梯队,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完善学术管理机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自2001年以来,湘潭大学法学院借助学校的重点扶植政策,引进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7人,其中包括全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顾培东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孙长永教授、民事诉讼法学博士陈刚教授、知名中青年法理学家程燎原教授、汪太贤教授以及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邱兴隆教授等。
  湘潭大学法学院衷心感谢自其起步以来一直给予其关心与支持的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的前辈与同行,并渴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继续关心与支持。 面对国内法学院系群雄崛起的局面,湘潭大学法学院将以充分的自信迎接机遇与挑战,以喜人的成绩回报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以加倍的努力奋起与前进。
  湘潭大学法学院竭诚欢迎法学界的有识之士,尤其是优秀中青年法学人才加盟,与全院教职工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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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 &湖南大学法学教育发端于1906年,当时称“湖南公立政法学院”,以后几经发展变迁,到1926由湖南公立政法专门学校”并入省立湖南大学,成立湖南大学法科。1941年设置法律系,1945年改称南大学法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文、法等学科被并入到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学校,1998年恢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原湖南财经学院自1987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学生,1988年建立经济法律系,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4月原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大学,同年6月18日,恢复成立湖南大学法学院。
&&凭借原湖南大学悠久的人文、法学传统和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的学科优势,湖南大学法学院以培养政治素质复合型优秀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现有经济法、民商法和刑法三个硕士点,以及法治系统工程和经济法博士方向。成立了经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制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和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1年获得司法部、教育部批准,成立了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0余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0人,中青年教师占全院教师的80%; 已获得博士学位12人,在读博士10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者4人,有1人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任副会长,另有9人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性专业研究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0余人。历届毕业生获得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
  近5年来,法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课题2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5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10多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多项。还创办了法学理论刊物《岳麓法学评论》,另有“岳麓法学文库”出版问世,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好评。
  法学院现有专业藏书5万余册,中外法学纸质期刊110余种、电子期刊4000多种,建有集声、光、电于一体的多媒体高科技模拟法庭、刑侦实验
室和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与诊所教育中心,还在省内外建立了多处法学教育实习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国内多所法律院校有着密切的学术往来,也与美国、英国、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及欧盟保持着良好的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学生,互派访问学者,交换图书资料。先后承办了全国信息公开研讨会、司法鉴定制度研讨会、WTO与中国经济法教学高级论坛、电子商务法示范法研讨会、湘籍法学家学术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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