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医院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到省医治疗要钱吗

我市出台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意见
14:53:17| 发布者: | 查看: | 评论: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日,市政府下发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意见,就扶贫对象确认、慢性病鉴定及医疗待遇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日,市政府下发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意见,就扶贫对象确认、慢性病鉴定及医疗待遇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由村委会统一到乡镇人社所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乡镇人社所复核无误后,经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3月底前安排专人将扶贫对象的参保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在信息系统中给予标示。扶贫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已脱贫的扶贫对象,根据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确定的脱贫人员名单,由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注销。新增的因病致贫农户,经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确认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加手续。
为患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慢性病(甲、乙类)扶贫对象及时进行鉴定。扶贫对象提出慢性病鉴定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报乡镇人社所,乡镇人社所复核后报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慢性病鉴定。自2016年1月起,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季度鉴定一次。对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组织专家到扶贫对象家中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到定点医院就医购药,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扶贫对象的慢性病、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待遇方面,一是降低慢性病起付标准,提高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经鉴定为慢性病的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低为2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即甲类病种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乙类病种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二是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扶贫对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300元、500元;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10%,即由原来的报销80%、70%、55%分别提高到90%、80%、65%。三是居民大病保险取消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扶贫对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在省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提高5%;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能,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协调推动医保脱贫攻坚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医疗保险精准扶贫的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扶贫对象的医疗待遇,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及时报销医疗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先看病、后付费工作,对扶贫对象的住院医疗费及时进行中间结算,住院押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应负担部分的数额,切实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为扶贫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回复量排行
电子邮箱:
Copyright (C)
jnnews.tv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宁新闻网版权所有医疗下乡 助力精准扶贫
&&石家庄市质监局驻赞皇石碑村工作组精准扶贫再行动下乡义诊惠民生
为进一步提升帮扶点赞皇县石碑村广大农民脱贫致富能力,提高健康水平,10月27日,市质监局联合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展精准扶贫再行动,下乡义诊活动,向当地农民送去了医疗卫生服务。
绵绵秋雨携寒来,片片落叶片片情。当日下午2时整,在秋雨笼罩下的石碑村卫生室打破了以往的宁静,显得格外热闹起来。&医生,我的左眼这几天看不清,吃药好几天了还是不管用,你快帮我看看。&&大夫,我的右手老是发麻,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啊?&村民们在义诊室内排起了长队,河北国际卫生保健中心7名义诊大夫更是忙得不亦乐乎。
无论是看内科还是看外科还是看眼科,大夫们都热情接诊前来就诊的村民,仔细认真询问他们的病情、病史,进行血压测量、眼底筛查、心肺听诊、骨密度检测、做心电图等身体检查,认真开具处方,耐心解答相关咨询、疑问。
54岁的崔建英检查完身体后,握着市质监局驻村工作组工作人员的手说:&你们真是办好事、实事,像这样的检查要是去医院一天都做不完,今天不到40分钟都看完了,不仅省钱,更给我们农业生产节约了时间。&
截止活动结束,义诊大夫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内科体检60余人次、外科检查70余人次、心电图检查67例、血压测量9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广泛欢迎,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扶贫攻坚的决心。
市质监局驻村石碑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吴炳卫表示,此次义诊活动,是今年该局开展精准扶贫&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三下乡服务活动的其中之一,目的是为了通过检查帮助村民发现是否有潜在的疾病,以便及时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从而进一步提高村民健康意识,尽力避免疾病成为村民不能承受之重,避免脱贫群众因病返贫。欢迎访问瓮安县银盏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印发《银盏镇医疗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工作部门:
  现将《银盏镇医疗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盏镇医疗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银盏镇人民政府
银盏镇医疗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精准扶贫决战决胜同步小康行动(年)&的通知》(黔南党发〔2015〕18号)精神及瓮安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为提高我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助推率先小康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和健康促进作用,大力推进医疗健康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保障需要得到医疗救助的贫困对象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遏制和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底,通过精准识别确认需要住院治疗的贫困对象全部得到医疗救助,无需住院治疗的居家治疗对象普遍得到上门医疗服务,动态新增因病致贫的贫困对象全部得到及时医疗救助。到2020年,建成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和救治体系,完成所有的医疗精准扶贫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让因病不再成为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1、摸清底数。根据银盏镇镇村(居、社区)共同认定的扶贫对象,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省规定的11类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的&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对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留守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患病老人(以下简称留守老人),在3月31日前完成摸排工作,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
  2、建立医疗救助档案。确认其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在日前为其建档立卡,同时发给《黔南州医疗精准扶贫救助明白卡》和联亲牌,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建康档案相结合,同步录入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微机管理,特殊标记,方便报销。
  3、精准管理。对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对象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一户一档,一人一策&的救助方案,经县卫计局审查后分期分批实施救助,做到能进能出,贫进脱出的动态管理。
  4、各镇村干部和各卫生院在摸排、建档、发卡后有新增符合纳入医疗救助的对象,要及时给予建档立卡,报县审查后及时纳入并组织实施救助。
  5、镇直各有关部门、各村要保证所有确认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合(保)率达100%。
  (二)精准发力,有效消除救助库存。
  1.全镇各卫生院及卫生室均为精准医疗救助实施机构,在县卫计局的统一指导下实施好医疗精准扶贫对象的居家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
  2.各卫生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本院的医疗精准扶贫工作,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卫计局报送或报告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在实施医疗救助过程中防止小病大治、久拖不治、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
  3.按病种、视病情、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实施,确保所有医疗精准扶贫对象全部获得救助治疗。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对象实行签约服务制度,医务人员定期上门诊查联系服务,医疗及药品费用列入新农合报销。
  5.对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期间予以护理费用补贴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可按临时救助申办程序申请民政部门困难生活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标准按已制定出台的临时救助政策执行。
  7.实行双向转诊,减轻负担。建立合理的转诊制度,实行县、乡两级双向转诊制度,卫生院不能接诊的患者,县级医院诊治好转后转到卫生院康复治疗,县级医院不能接诊的患者转到州级以上医院。州级以上医院诊治好转后转到县级医院康复治疗,切实减轻病患家庭负担。
  2016年12月底,要消除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库存的30%,2017年12月底要消化消除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库存的40%和2017年增量人员的治疗,2018年12月底要消除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库存的30%,及2018年增量人员的治疗,从2019年起,形成长效机制,新增一例救助1 例,确保因病致贫和返贫的人口控制在总人口的4&以下。
  (三)多重保障,全面实施救助兜底。
  1.采取新农合+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优抚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扶贫+残联+财政的保障形式,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由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给予帮助解决,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让救助对象基本达到&零负担&。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合(保),个人应缴费用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对于2016年未参合(保)的救助对象,所需资金由民政医疗救助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给予帮助解决。
  2、确保所有对象拥有医疗保障,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应缴参合(保)费用,按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资助,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给予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个人应缴参合(保)费用,按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资助,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给予资助。
  3.积极动员社会办医加入医疗精准扶贫行动,主动协调扶贫、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项目、资金、资源,多方救助重病特殊贫困对象,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
  4.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的精准救助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行大病保险全覆盖。对于《贵州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试行)》部分医疗费用,按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给予医疗救助。
  5、大力宣传防病保险知识,积极探索和发挥商业保险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
  (四)简化手续,畅通救助绿色通道。
  1.为保证救助对象就医住院得到及时救治和解决该部分人员的经济负担,实行精准扶贫对象范围人员就医住院一律免交预付金。
  2.持《黔南州医疗精准扶贫救助明白卡》的患者就医,由医院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为费用等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
  3.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凭《黔南州医疗精准扶贫救助明白卡》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入院治疗或留院观察。
  (五)优化流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建立镇卫计、财政、人社、民政、扶贫、各卫生院等部门协调统一的高效运行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打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渠道,便民利民,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具有双重或多重特殊属性的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不得重复报销。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各卫生院负责医疗精准扶贫人员做好精准扶贫对象的识别、根据本辖区对象情况,入出院安排、政策宣传、医患关系协调等工作。
  (二)各卫生院、镇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资格,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镇财政会同卫计、民政、扶贫部门将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
  (四)各卫生院组织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并与商业保险公司、民政、扶贫等部门共同做好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督促本卫生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镇各卫生院要主动汇报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脱贫对象施治信息变动情况,对分解的任务进行细化安排,切实调配强有力的医技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救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镇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卫生院、各村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对全镇创新精准脱贫措施、提高农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卫生院、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共同配合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各项工作数据。
  (二)经费保障。镇财政将实施医疗救助资金缺口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并根据需要安排必须的工作经费。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将医疗精准扶贫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四)注重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贵州推进医疗精准扶贫 不让一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来源:贵州日报
发表日期:日
贵州推进医疗精准扶贫 不让一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众沐浴阳光 一位患肝癌的农村低保户展示报销救助审批表,近6万元的医疗费用,他只需自付2200多元。我省很多地方都有城乡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贵州是全国扶贫的主战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低,困难群众因病需支付大额医药费用。2014年,贵州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达82万人,占贫困总人口的比例为13.2%。如何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我省推动精准扶贫急需解决的难题。今年10月,我省印发《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医疗健康扶贫,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助“三重医疗保障”网,大力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贵、费用高的问题。全省各地纷纷结合实际,发挥特色,采取措施,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的突破。筑牢“三重医疗保障”网作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在认真总结赫章等地经验和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重较高的实际,切实完善扶贫思路、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医疗健康扶贫,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助“三重医疗保障”网,大力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贵、费用高的问题,推动我省扶贫攻坚取得新的突破。我省自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以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的救助保障对象已超过20万人次。《方案》确定了11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同时,《方案》明确,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大力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贵、费用高的问题,推进精准扶贫。此前,我省在今年6月已选择毕节市(含威宁县)、贵安新区,以及息烽、务川、道真、六枝、紫云、关岭、沿河、玉屏、榕江、从江、长顺、三都、望谟、册亨、晴隆等15个县(区),开展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据了解,我省今年已认定194.062万名救助保障对象,占全省贫困人口的31.15%,“三重医疗保障”已补偿20.9938万人次,兑现报销补偿费用37326.59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平均达96.65%。目前,贵阳、遵义、六盘水三市已印发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其他各市州也正在加快拟订方案,为明年初全面实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全省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也在积极进行中。“兜底”医疗为群众上三道保险早在我省出台《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之前,赫章县就通过整合城乡医保并轨、整合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和计生等特殊群体医疗救助资源,实行“兜底”医疗推进医疗精准扶贫。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黔考察,了解到赫章县实行的“兜底”医疗,老百姓没有因病返贫后,给赫章医疗给予了极大地肯定:“赫章这样一个贫困县实行医疗兜底的做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值得认真总结。”“事实上,我省目前正在大力开展的精准医疗健康扶贫工作就是在赫章做法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可以说是‘赫章经验’的升级版。”赫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常荣华自豪地说。近年来,赫章县以“两保三助一兜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病补充保险制度、民政医疗救助制度、计生利益导向资金救助制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对特殊人群政策叠加兜底保障)为抓手,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多管齐下,有效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为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上了三道“保险”。常荣华告诉记者,第一道保险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第二道保险是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于5000元的,到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大病补充保险补偿:1万元的报销比例是54%;1万元至7万元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7万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分段累加合计得出补偿金额。第三道保险是建立在前两道保险基础之上,个人负担医疗费仍然较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按60%的标准进行救助,这一比例在今年4月提高到了70%。随着今年我省相关试点工作的开展和文件的出台,赫章更加积极推进精准医疗健康扶贫工作。为精准识别11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该县积极探索,不断整合资源,由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单位分别对相应机构上报的目标人群医疗救助待遇资格进行审查,实现精准扶贫,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截至目前,共认定救助保障对象167756名。同时,在对11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实施三重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力度。该县规定,重度残疾人在得到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大病保险理赔、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还将享受第四重保障,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元—5000元的,由县残联按50%予以救助,5000元—10000元的按55%予以救助,10000元以上的按60%予以救助,每年救助封顶线为8000元。为给老百姓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赫章县合管中心、保险公司、县民政局在县政务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各委派一名工作人员,集中在一起实行“一站式服务”,报账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左右缩短至现在的即时结算,避免了群众多跑路、多花钱,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据了解,今年以来,赫章共有1223人次享受了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兑现报销补偿费用5205.15万元,切实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实现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目标。统筹多部门资金加强救助保障2014年,务川顺利实现“减贫摘帽”目标,全县13个重点扶持乡镇已“摘帽”11个。但全县仍有贫困乡镇2个、贫困人口7.89万人,贫困发生率18.56%。今年6月初,务川列入遵义医疗精准扶贫试点工作试点县后,该县统筹卫生、计生、民政、扶贫等部门相关救助资金,建立完善“一站式”即时结报和资金兑付“一卡通”机制,通过新农合住院补偿、大病二次补偿、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等十一类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特殊医疗救助保障。在试点工作期间,针对医疗救助保障的特殊人群的参合缴费统一按“先缴后返”的方式进行,即民政、残联、计生部门的代缴金额按“个人缴费→部门返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目前,该县共计完成扶贫救助对象核定75629人,卫计局8473人,县民政局64946人,残联2210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民政局分别拨付42万、160万元到县新农合账户,作为开展此项工作“一站式”结算预拨资金,所有精准救助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将享受新农合系统软件自动结算的“一站式”即时结报补偿。该县副县长宋云峰说,实现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启动网络在线审核监管工作和“一卡通”就诊就医,减轻劳动强度、简化补偿程序、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实现了新农合服务工作、监管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和节约化。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到10月三个月时间内,该县共有2495名医疗救助对象受益,其中大病补偿41人次,计生扶助55人次,民政救助2399人次,共计补偿647.33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93.76%。务川自治县县长石茂彪表示,“三重医疗保障”极大地减轻了贫困患者家庭的医药负担,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让特殊困难群众“兜底”更加牢固。“我们有信心和决心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精准脱贫、同步小康目标。”建大数据平台提高扶贫精准度今年71岁的陈国林患“冠心病”在六枝特区人民医院治疗,出院结账时,医院工作人员告诉的陈国林子女:“你父亲住院费用5122.64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4930.44元、大病商保补偿384.24元、民政医疗救助补偿1020.32元,这三项合计给你父亲的医疗补偿一共是4877.39元……”一家人结完账聚在一起算了算:“父亲这次住院才花了245.25元钱。”为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六枝特区建立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整合民政、卫生计生、新农合、大病保险数据资源,建立了统一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大数据。合医办工作人员董静说:“病人出院,只要到服务窗口一输入基本信息,达到几个条件的补偿,系统会自动跳了出来,让人一目了然。”据统计,目前六枝特区尚有10.4万贫困人口,为了让这些贫困人口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摘掉贫困帽子,六枝特区将对他们建立数据库,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现已对7万余贫困人口建立了数据,余下的3万余人信息正在核实录入中。如何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六枝特区合医办主任杨诚告诉笔者:“一方面是拓宽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范围,在原来11类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3类,使医疗救助对象达14类;另一方面是对他们实施报销特殊政策,提高报销比例,如在14类对象中,对结核病、精神病、肾病透析、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艾滋病、麻风病七类病实行100%报销。”特殊政策加上程序的简化,这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为了方便就医群众报销方便,六枝特区采取经办服务渠道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部门政策补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缩短报销补助时间,切实减轻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及往返多部门跑路。六枝医疗精准扶贫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真正帮助了因病贫困的群众脱贫,也加快了该区全面小康进程。截至日,六枝已对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一站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报销救助1107人次,报销金额567.55万元。我重新站了起来12月11日,务川自治县柏村镇明星村新房组,村民邹军强丢开了双拐,一个人慢慢地走到了阳台。面对大山,这位仡乡汉子激动地大喊了一声:“我又重新站起来了!”邹军强夫妇在广东打工十余年,凭借自己的勤劳和节俭,用打工结余下来的钱,在2005年回老家修了一栋120平方米的砖房,虽然还谈不上富裕,但这对于住在大山之中的邹军强夫妇来说,很满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搬进新家后不久,邹军强就感觉双侧髋关节疼痛。今年年初,邹军强已经不能站立了,不得不从广东回到家中。6月,邹军强被确诊为“双侧股骨头坏死”,必须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当听说手术要花10多万元钱时,邹军强绝望了,因为他们家拿不出这么多的钱。加上父母经常生病,两个孩子又在读书,邹军强面对高额的手术费用,他只能产生放弃医治的念头。就在邹军强独自承受病痛时,柏村镇合医办工作人员田进婵为他们带来了好消息:从8月份起,务川作为遵义市试点县,实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促进精准扶贫”工作,他们家是贫困户,不但可以享受新农合报销,还可以享受二次补偿和民政救助补偿,做手术的费用大部分可以报销,自已花不了多少钱。这个消息让邹军强一家兴奋了一夜。最后,在亲友们的支持下,邹军强在重庆西南医院成功地做了手术。“是党的好政策让我得到了重生,挽救了我的家庭。”邹军强说,他住院总费用花了13.7万元,新农合报销了7.8万元,新农合二次补偿又有1万多元,民政救助补偿3万多元,自己仅负担了1.5万元。医疗救助政策,可靠!“要不是医疗救助政策,我现在可能不在人世了。”前不久才从一场大病中恢复过来的73岁老人韩贤康眼眶润湿了。12月9日上午11点,记者在赫章县平山乡江南村村卫生室见到韩贤康时,老人家正在输液。因为当天感觉胳膊和胃不太舒服,她一大早就从两公里开外的家中赶到村卫生室进行治疗。韩贤康是江南村黄泥组的农村低保户,目前和79岁的老伴一起生活。由于年岁都大了,两位老人已干不动农活,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主要靠低保和几个儿子给的赡养费过日子,家庭条件非常困难。老人家告诉记者,虽然育有3子5女,但儿子早已分家独立,女儿全部出嫁在外。“他们各家的条件都不好,没有多的钱。”今年7月中旬,韩贤康突发弥漫性腹膜炎,疼得昏倒在床人事不知。老人的大女儿张英说,当时母亲整整昏迷了一周,情况非常危急,送到乡卫生院后却没有检查出结果,又紧急送到赫章县人民医院,在那里住院治疗了一天还是不见好转,最后转到毕节市人民医院治疗才脱离了危险,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了。经过两次住院,韩贤康治疗产生的总医疗费用是85673.74元,其中,保外费用3463.50元,保内费用82210.24元。如此大的支出根本不是一个农村低保户家庭能够承受的,当时垫付的治疗费用都是几个儿子东拼西凑向别人借来的,这笔债务如果靠自己的能力偿还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幸好还有报销救助的好政策哟!”赫章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仔细算了一笔账:韩贤康的医保补偿了53128.96元,保险公司理赔了13964.02元,又因为是低保户,得到民政医疗救助11000元,最终只自付了7580.76元费用,自付比例8.85%。张英表示,如果没有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的三重医疗保障,母亲的最终结局很可能就是放弃治疗在家听天由命了。“我的命是党和国家给的,这个好政策比自家子女还可靠。”韩贤康老人无限感慨。●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保)以上几类人员,个人应缴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其他人员个人应缴参合(保)费用给予相应资助。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不低于400元/人/年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人/年儿童先心病等24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病种限定费用的80%对符合条件的参合(保)群众,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比例11类易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实行医疗救助扶助,确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在省内门诊或住院治疗,一律现场减免补偿,实现“一站式”结算省外的,经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补偿费用支付到患者指定的金融账户,实现资金兑付“一卡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院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