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后检察院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处主任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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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政治立检、业务兴检、改革活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发展战略,确立“能办案、办铁案”价值导向,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4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一等功集体、12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2个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十佳反贪局长等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专业人才。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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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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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司改后新模式办案成效初显
本网讯(通讯员谭宇)12月30日,猇亭区院依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辖区内某大型国有化工企业新疆片区财务总监韩某某、销售总监汪某立案侦查,该案也成为该院以办案组的模式查办的首批自侦案件。
自司改开始以来,该院积极落实司改精神,探索建立院领导直接参与办案的机制,自侦部门成立了两个办案组,由一名副检察长和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任组长,延伸扩展线索摸排触角,前述案件线索正是由办案组摸排所得。此外,该院还探索建立办案组案件集体攻坚协作办法,规定各办案组在查办案件中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尤其是在案件的突破、攻坚阶段,协调力量强化外查内审,提高工作效率。
作者: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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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微信?点击上方“大武口区检察院”蓝字关注我~& & &&来源:《正义网》作者:胡玉菡& &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里的重大部署,正在司法改革的具体实践中成为现实。这一年,从员额制改革到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少“硬骨头”被啃下,司法改革顺利驶上快车道。&  这一年,司法改革大潮起。有人投石问路,有人攻坚克难,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姿态挺进深水区。  这一年,他迎头而上,丝毫不敢懈怠,他说:“回归办案本质,更好地凸显了检察官的价值。”她激流勇退,以同样的热情投入到改革事业中,她说:“找准自己的位置,了解什么是最适合的也很重要。”  这一年,有人说:“身处司改大时代,让我心潮澎湃。”有人说:“每一件小事情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也有人说:“在检察院里,总会有的舞台。”还有人说:“有司法理想的人,从来不会孤单前行。”在我们看不见的水面之下,有太多的人一直默默无闻地付出,而他们的声音常常被埋没,被忽视,甚至被遗忘。  那些以不同的方式坚守在检察岗位上的他们,2015这一年是否发生了一些改变?今天,就让我们来聆听检察官的心声。致那些司法改革中的检察官们,与关心司法改革的所有人。  &  担任主任检察官激发了我的成就感  黄锐意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  &  我和几个小伙伴们一起当选为首批主任检察官,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成长进步。担任主任检察官激发了我的责任感,社会的认可让我有了成就感。以前我工作也很忙,但是现在我的职业前景更明确了。我更加注重自己办案能力的提高,丝毫不敢懈怠。司法改革让检察官回归办案本质,更好地凸显了检察官的价值。  每一件小事都有了意义  殷玥瓛 吉林省珲春林区检察院政治部    为员额选任跑腿、打材料,参加党组会 记录实施方案形成过程,为印发文件加盖新的部门公章,发布两微消息宣传改革近况……仿佛在司改中所做的每件小事,于我都有了历史性的意义。因为,我与之同频前行。因你而来,伴你奔跑。  点燃篝火 永远不会孤单前行  蔡蕤洁 四川省郫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  在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道路中,我们在摸索中前行,势必有人会不堪忍受而选择离去。而有司法理想的人,从来不会孤单前行。在破晓到来之前,点燃内心的篝火,环顾四周我们会发现,只要有梦,一切便未曾远离。  身处司法改革大时代 我心澎湃  王凯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公诉科  &  有幸能够成为新中国首批通过遴选入额的检察官,让我心潮澎湃。这给我带来荣誉的同时,更多的是责任。一年来的试点工作大大提升了我的检察官荣誉感和责任意识。身处司法改革的大时代,我有幸亲历和见证历史的重大发展,深感意义非凡!  检察院里会有你的舞台张红霞&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公诉部    2015年7月,我从一名助理检察员荣升为全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内心充满了感激和希望。在检察院里,不论年龄、不论资历、不论经验、不论性别……只要你勤奋努力,就会有属于你的舞台。  最好的骏马是奔跑出来的  端学军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反贪局    我是一名2007年才加入检察队伍的年轻干警,司法改革对我来说既是一次考验也是一次历练。幸运的是,通过一年来的严格考核,我即将被纳入检察官序列。回想自己的成长历程,我深感要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90后检察人员的一次试炼张晓玉&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当改革的种子播下时,我们成了被改革雨露浇灌的第一批幼苗。从辅助办案到独立办案,  从对自己负责到对所办案件负责……这些过程都是对我们心智的一个试炼。作为90后检察人员 ,我们只会是检察改革的受益者。无需急功近利,无需拔苗助长,只需静静地接受阳光雨露的沐浴,成长成参天大树,涵养检察土壤。  迎难而上与激流勇退都很重要许曹静&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检察官的法律职业素养、综合决断能力和担当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迎难而上的精神固然可贵,激流勇退何尝不是一种大智慧。在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来临之际,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应当发扬勇于拼搏的精神,积极投身到改革事业中去,更应找准自己的位置,了解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大武口检察院(dwk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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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清纯打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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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作者:胡玉菡
2015年,是全新民社区主任倪萍说:“检察院开展这项活动挺好的,通过U盘和展板的形式,相互穿插介绍宣传,图文并dwkjcy检务公开,检察信息动态发布,法律宣传。热门文章最新文章dwkjcy检务公开,检察信息动态发布,法律宣传。现场就餐的市民挤爆大门,场面极为混乱。
老人以拿钱给儿子为由,要儿子回家详谈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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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的薪酬是7.9万元。”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揭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院报告,一名来自检察系统的省人大代表晒出年薪。案多人少薪酬低多年来一直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对此,参加分组审议的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回应称,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广东已有四个地方开始试点,有5年过渡期,落实司法责任制后,工资的配套才能跟上。“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法官检察官的薪酬待遇会比普通公务员高一点。”
  “我的同学很多都在珠三角当法官,但离职的也很多,有的还有了一定的职务。”来自检察系统的省人大代表林剑如呼吁,应以案件数量确定法官检察官人数。她举例称,揭阳榕城区法院刑庭只有4个人,去年一共审结了709宗案件,人均审结177宗案件。
  林剑如的呼声得到多位代表的支持。连续当了9年省人大代表的魏乐珊说,“案多人少的问题,连续9年审议报告都提了出来,但是没什么改善。两院案件逐渐增加,法官、检察官工作任务超负荷的现状没办法改变。”她同时指出,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质量和效率怎么保障?
  随后,当另一名代表表示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太低时,林剑如直截晒出了自己的年薪,“我一年的薪酬是7.9万元,这只是去年的数字,前年还没达到这样的水平。”
  针对案多人少
  措施:使更多法官检察官去一线
  面对代表热议的案多人少薪酬太低的话题,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现场回应称,“两院报告每年提到的案多人少确实存在,特别是珠三角。”
  根据两院报告,广东省法院去年受理案件146.95万件;全省检察机关批捕143648人,起诉170859人。
  “但是,广东法官、检察官的编制,在本世纪初就已经确定。那时的人口比不上现在多,案件比不上现在多。”郑红说,尽管后来几年追加了一些编制,但人案匹配仍然存在矛盾。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郑红表示,李克强总理讲,五年内不能增加编制,广东要服从大局,不能突破。所以首先是内部挖掘,一些空编尽量用足。其次靠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正是解决案多人少的有效举措,现在是人员分类管理,将倒逼很多法官检察官到基层一线办案,而且搞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要减少,通过这个办法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针对待遇不高
  措施:收入跟办案的数量质量挂钩
  对于待遇不高的问题,郑红说,司法体制改革也要解决这个问题,法官、检察官的收入要比普通公务员略高一点。他透露,未来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将与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挂钩,有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现在正在推进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郑红表示,“具体高多少,中央正在进行顶层设计,需要国家财政部、人社部来统筹全国的情况,各地也不一样。落地要等到实行了办案责任制才能配套相关政策。”
  根据广东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省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将在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郑红表示,5年过渡期,法官、检察官占编制比例降至39%,真正实现办案责任制,工资的配套才能跟上去,“落实司法责任制,才能进行薪酬改革。”
  郑红进一步解释,虽然过渡期是5年,但并不意味着各地一刀切,都要等5年,而是逐步推开,有些试点市的步伐可能快一点。同时,在深圳、佛山、茂名、汕头这四个司法改革试点市,也不是全部都推开。
  (本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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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改革进展如何?政法高层们在司改研讨会…
12月3日,北京。政法高层再次围桌热议,聚焦司法体制改革。  12月3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介绍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和成效。中央司改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人,部分试点地区省委政法委及试点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参加了研讨会。 司法体制改革正全面有序推进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    2014年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司法体制改革正全面有序推进,在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人权保障,完善司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批改革任务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已完成:  1、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全面废止,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2、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伪造货币、集资诈骗等9个犯罪的死刑,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条件。  3、完善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  ◎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全面推开:  1、深化司法公开,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进程明显加快。  2、人民法院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  3、人民检察院在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4、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治安案件回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等制度,积极搭建网络执法公开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在线查询、咨询、预约、申请、受理等服务。  5、司法部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上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6、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11月5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干预司法的典型案例。  7、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自今年5月1日起,截至7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8万余件,同比增长27.8%,环比增长21.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立案难”问题逐步缓解。  8、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救助资金总额分别为24.7亿元、29.4亿元,2014年共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9、完善法律援助制度,2014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万余件,同比增长7.3%,近139万人次接受法律援助。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4万件,受援人次65.9万,同比分别增长11.7%和14%。  10、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制度,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达到72.2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的再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一批重大改革试点正在有序推进:  1、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均已正式挂牌办公,并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典型案件,目前运行良好。  2、自2014年6月起,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截至今年8月20日,各试点地区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的30.7%,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2.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的平均20天缩短至5.7天;法院10日内审结的占94.28%,当庭宣判率达95.16%,对比简易程序均有大幅提高。试点检察机关抗诉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率为0,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10%。  3、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方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这两项改革已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目前进展顺利。  4、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顺利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5、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按照中央部署,上海、广东等7省(市)于2014年就这四项改革启动第一批试点,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于今年6月启动第二批试点。  目前,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尚未开展试点的14个地方(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试点方案正在报请中央审定。  6、一批重要改革项目正在研究论证。对于暂时还难以形成共识,或者实际操作仍面临较大困难的改革任务,如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单位正在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工作,争取尽早明确改革基本思路,出台改革方案。  ◎改革共识日益凝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办案一线实际力量明显增强,案多人少矛盾逐步缓解。改革后,各地法官、检察官员额均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并留有余地。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各地把“放权”和“监督”结合起来,法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进一步激发,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队伍保持稳定,活力进一步激发。试点启动以来,政法干警思想观念发生了可喜变化,“改比不改好”、“早改早受益”的共识基本形成,全国法院、检察院队伍总体保持稳定,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改革对司法工作的正向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将在诉讼制度上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就中央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方案,尽快让人民群众看到改革成效。同时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的督促指导,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制度创新。  2、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取得更大进展。梳理前期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就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薪酬制度等出台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为改革健康有序推进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政策指引。同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抓住广大干警的关切点,针对性做好政策宣讲和思想政治工作,避免误解,确保队伍稳定。  3、做好即将出台的改革方案准备工作。明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明年完成。中央司改办将加强与中央改革办和有关单位的衔接配合,把握工作主动,聚焦问题,早作研究,积极协调。在改革方案制定中将坚持广听意见,特别是多听一线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争取早日形成共识,使改革方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4、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切实把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与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抓住社会关注焦点、可能引起争议的热点难点,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讲好司法改革的中国故事,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台改革文件50件,其中高检院单独制定42件,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8件。一些改革举措正逐步落实到基层检察院和司法办案活动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1、检务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把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放在加强办案过程信息的公开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  建立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设立四大平台,即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全面实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已有四级共3590个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42305件、重要案件信息80043件、公开法律文书611874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9410件。  2、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2014年9月,高检院联合司法部在北京、吉林、浙江等10个省份开展试点。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目前,十个试点省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全部完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570名。  截至目前,共组织监督案件3072件,经监督评议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105件,检察机关采纳37件。北京等10个试点省份按照新的改革要求,共组织案件监督1233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31件,检察机关采纳12件。  3、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1942个检察院已经实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四级联通,开展视频接访500多件次。积极推进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推行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710328件,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1039件,立案复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2106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对刑事被害人实行救助4016人。  4、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试点工作稳步进行。2015年1月至10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共受理审查逮捕跨行政区划重大职务犯罪、海关走私、食品药品安全等新增管辖案件23件29人,批准逮捕19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件27人,提起公诉9件9人。上海三分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108件214人。  5、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初见成效。7月21日,高检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8月20日,高检院统一批复试点地方省级检察院报送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7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22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8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31件。在上述案件线索中,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的89件,其中,在授权决定公布后进行诉前程序的有69件(包含民事13件、行政56件)。经过诉前程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49件,尚未回复的有19件。目前,各地区已报送最高检审批的案件有11件。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7月21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8月20日,最高检统一批复试点地方省级检察院报送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最高检已经出台改革文件50件,其中单独制定42件,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8件,在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成效。  6、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高检院于2013年11月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在7个省的17个检察院部署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 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65项改革举措。  ◎完善维护司法权威制度,推动形成尊重司法、支持司法、信赖司法的社会氛围:  1、完善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  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制度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改革意见,最高法院发布文件,提出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模式、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等改革举措,促进提高审判质量,保障司法公正。  完善司法责任制。以列举清单方式界定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承办法官和其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职责,确保权责一致。  3、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树立庭审中心主义理念,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视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最高法院制定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信息、查阅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  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印发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正在服刑的罪犯不再穿着监狱的囚服出庭受审。  ◎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便民,重点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1、推进审判流程公开。2014年11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基本建成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截至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为86万次,最高人民法院新收9090个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已全部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公开,公开信息项18.66万余项。  2、推进裁判文书公开。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建立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日起,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陆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目前该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截至11月1日,全国已有3145家法院实现了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1165万份,总访问量达到3.4亿人次。  3、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中国执行信息网提供被执行人信息、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执行裁判文书信息公开服务,截至11月1日,累计公布执行信息5068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3380万人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5万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34%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  4、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5月,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试点。日,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陆续完成,试点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7800余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已增至法官员额数的4倍左右,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5、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度于5月1日起实施,截至9月30日,共登记立案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  6、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衔接机制,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借助社会调解力量,在诉讼外化解了大量纠纷,提高了司法效率。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1、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目前,上海、海南、青海、吉林、湖北等第一批试点地区均成立了法官遴选委员会,并陆续完成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  2、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法官员额制管理,切实减轻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  3、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最高法院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来源:综合法制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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