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户口已签出,其母是五保户死后土地归谁,宅基归谁

农村五保户死后其宅基地如何继承_百度知道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RA&|[湖北 ];& 2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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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哪些宅基地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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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哪些宅基地要小心
[ 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更新时间:& 录入:王惠敏 ]
“农民有了土地证,好比吃了定心丸。宅基地有了土地证,好比人有了户口......”
在全国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但是,面对好政策,很多农民对确权还是一头雾水。先来看看小编村村最近收到的一位山东村友的咨询:
当初结婚的时候,父母为我们另建了一处新房,两家分开居住。父母去世后,那处房子就被我们暂时用来做仓库,准备以后再传给儿子。最近村里正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我能把这两处宅基地都保留下来吗?
其实,这位村友的情况还真不在少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户多宅”。谈到成因,除了像这样因为成家后建设新房、而拥有多处宅基地,还可能是:
1. 农民因生产生活需求,除建造住房居住外,还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建收割、放置农机等杂房;这样一来,建房就需要占用大量的面积的土地,从而造成超占、多占、“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
2. 有的农户占地建造了新房,旧房拆除少,保留旧房面积多,有的甚至没有拆除旧房,造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村委会没有及时到现场监督拆除旧房,形成了占新不退旧现象。
在此,村村郑重提醒: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乡亲们,咱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注意:这12类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问题,村村最近接到的咨询可真不少:户口“农转非”了,宅基地怎么办?非农户继承宅基地,能否确权?今天都给大家说清楚!
1.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3.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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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大队说遗产归集体所有,但是疑问的是,在确立五保户的同时,是不是也确立了遗产遗赠给了集体。也就是确立扶养协议?
我伯父是散养五保户,是我赡养.并安葬的事过没几天,村委会一没给送老衣二没给安葬费却给啦张通知书...五保户死亡后其宅基地应归还集体限十日内由赡养人将其房屋撤除干净,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该怎么办?敬请回答谢谢
我爸爸小的时候过继给我姨奶奶。同一个户口生活了二三十年,后来我家搬迁到别处,我奶奶入了五保户,我爸爸原来种的树和盖的房子,我们还能处理吗
村里一五保户死前与其直系亲属侄子签下协议,因侄儿为其治病养老,故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让给侄儿,直至国家土地调整时再做变更,并且得到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签字盖章确认。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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