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花店 厦门思明明房管所历任的领导

当前位置:&&&&&&&&
第246期-公务员年度考核面面观(上)
  发布时间:
& 《党的生活》第246期解说词 &
& 【主持人】欢迎收看《党的生活》。年终岁首,各行各业年度考核评定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比起企业的量化考核,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标准显然就复杂得多。如何使考核手段更加科学、公正,有效激励和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近年来,一些面向社会公众的窗口单位,比如厦门市地税局和市土房局,逐步推行和完善量化考核机制,并且把社会公众的评价引入考核当中,一起去了解一下。 【出片头】公务员年度考核面面观(上) 【出画面】这是厦门市地税局思明分局局长在分局机关全体人员面前做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按规定,在她述职完毕后,现场的每一位人员都有权利、有责任对报告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在这样的一种场合里,分局领导暂时成了被“品头论足”的对象,而“判官”呢?理所当然就是台下这许许多多的听众了。 虽说把民主测评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机制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身为领导干部,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自己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面对面地向全局干部群众作陈述,这对他们来说,也是有压力的。 采访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组长、局长陈凤梅 陈凤梅:对我来讲给我的压力,那就是今后,比如说群众在某个指标上给我评的低了一点,那么这一点我就要好好去思考一下。我的压力就在于说我要很好去思考它,为什么?要找一找我的原因在哪里,自己要给自己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在下一个年度,我在这一方面,我应该要更好到去改正它。 解说:类似的做法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等单位都得到推行。 采访厦门市人事局公务员处处长林勇生 记& 者:和往年比,今年的考核特别强调哪几方面呢? 林勇生:今年国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除了我们原来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基础上,今年还加了一个廉的考核。那就是说考核的重点,除了工作实绩以外,就是还重点考核廉政方面。另外一个,我们除了要按原来的实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并要求要征求被服务单位的意见,而且要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工作实绩上面。 采访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治处主任林建和 记& 者:是不是领导的级别越高,他接受群众测评的面就越广呢? 林建和:一般是这样的。比如说我们现在的领导全部都让基层的来测评我们,民主测评也让他们来参加。那天包括分局的、房管所的、事业单位全部来参加,全部都来参加测评领导。所以那天不仅进行了打分,打分完了还让他们推荐,推荐你认为哪些人能评优,你认为哪些人能嘉奖,或者说,甚至你认为哪些人可以立功,我们都让他们推荐。包括今年准备评先、评优的先进单位,你认为哪个单位做得最好,可以评为先进单位,机关的哪个处室你认为他做得最好,可以评为先进处室,我们也都让他们测评。 (厦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陈金锡做年度述职报告片段同期声) 采访厦门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福 李建福:特别是像我们民政这个工作,业务、处室多,每个处室工作都相对独立,实际上如果没有通过他们的自我介绍,那么很多同志对他们的评价,处室之间的评价是不准确的。那么今年我们采取这种方式,首先是处室沟通,大家沟通说今年你做了什么事我做什么事,大家可以有一个比较。第二使全体机关公务人员都知道说我们民政究竟做了多少事,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大家今后有什么努力的方向。 采访厦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石好荣 石好荣:原来都不敢说自己的事。现在的话公开,让同事来监督,特别是你做没做,你自己说了以后,原来说没人知道,现在说了大家都知道你做没做。你没做好你现在说了你要负担责任,所以觉得这项工作很好,也是相互监督吧。 记& 者:不仅是监督还要接受群众对你的评价。 石好荣:对,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今年这种形式很好。 采访厦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林中英 林中英:这样我们对各个处室的工作有更全面的了解。对照各个处室的工作情况,我们自己也对我们工作进行一个反思。人家工作做得好,我们工作哪里存在不足,下一步工作我们更有目标。 解说:根据统计学的观点,基于主观评价的项目往往是参与测评的范围越广,人数越多,得出的结果就越准确。因此,厦门市地税局等单位都尽可能地把被测评对象的实际工作接触面确定为民主测评的范围。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效能工作办科员黄涛 黄涛:我们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他肩负着为国聚财的使命。那我们的工作是和千千万万的社会公众,和千千万万的企业和个人联系的。所以我们觉得要想衡量和评价我们税务机关的工作绩效,可能单方面的从我们内部的角度,大家来进行一种评价、评判可能还是不够的。那我们在想我们还需要把社会外部的一种评价导入进来。所以说我们今年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我们有专门设计了厦门地方税务局效能与行风工作调查表,那我们是在我们每一个基层分局、基层所、站的管户中,我们抽取十户,随机地抽,抽取十户作为我们的调查对象,我们把我们的调查表通过邮局寄给他们,让他们做出一个评判以后再回邮给我们。那我们就根据我们回收统计的情况综合地把这些分数量化,然后输入我们的绩效考评系统,以此作为对我们基层分局、所、站,他们年终绩效评定的一部分。 解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导入社会公众评价机制,是厦门市地税局2004年年度考核的一大亮色。他们在执法与服务对象中随机抽样调查,调查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当中,占评价总分的百分之十。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黄挺进 黄挺进:我认为还是纳税人对我们税务干部测评这个环节对我们压力比较大一点。根据我们现在整个绩效考评设置的构成里面,纳税人给我们打分应该来讲,纳税人对我们的评价构成我们年终工作(评价)总体的一部分。分值还不少,据了解有10%,应该是有10分。所以说比如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纳税人可能因为税收上的一些——他认为这个钱怎么怎么样,有些经济上的矛盾,他就觉得,年终测评的时候会给你打低一点。 解说:有这种顾虑的人和单位并不在少数。采访中我们发现,因担心群众素质不高或被执法对象因个人利害关系无法对执法者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所以,目前有的单位的工作性质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公众,却没有把社会服务对象的评价纳入考核之中。 【主持人】有句成语叫“因噎废食”。如果因害怕个别群众素质不高、评判不公而放弃群众的监督作用,无疑也是一种“因噎废食”,这样的考核结果存在一定缺失,对于机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和提高效能,都是不利的。 解说:和厦门市地税局导入社会公众评价机制有异曲同工之处的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把行风评议监督员请进门来,直接参与对部门的年度考核。 采访厦门天地房地产工程部经理、行风评议员卢梓安 卢梓安:应该说他们是动了很多脑筋的。而且我们本来也指望说不一定叫我们来评,没想到我们的分值还占蛮高,占了他们评比的20%。我们有个原则,我们这回的评分就是我们这个组,我们的组长姓傅,老傅,他就要求我们先用铅笔填,然后互相再核对一下。总体来说评分并不是以情感来评,如果说在他的管辖的或是他所担任的工作里面,底下发生什么问题,他就应该有一个连带责任,我们会酌情处理会扣分。 采访原市人大常委、法制委主任、行风评议员杨太极 记& 者:你打分的依据是什么,是只是今天来听听汇报,还是根据平时的明查暗访? 杨太极:还有一个是除了他们今天汇报以外,刚才他们还有很多档案材料给我们看,另外还根据我们的明查暗访过程当中,我们所掌握的材料。因为我们每年行评的时候,我们都有一个评议意见出来,就是我们通过调查研究以后,明查暗访以后我们都有一个评议意见,好的成绩我们都给他肯定,哪些好的都给他肯定,另外还指出他的一些不足。我们平常都已经有基础,再加上他今天给我们的汇报,还有提供了很多资料,我们现在大家都发言,然后再根据这个情况综合起来。我们一个评议小组有四个同志,我们大家再来讨论,最后形成一个小组意见出来。 采访中共厦门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胡智勇 胡智勇:我觉得采用这种形式至少有这么几个有利于:一个是有利于强化服务意识。我们的服务不单单是为上级服务,我们很重要的还要为老百姓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二,一个可以更新服务的理念;三,一个有利于改善服务态度;再一个就是可以提高服务质量。 解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价的标准如何体现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一直是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和追求的目标。市地税局自从实行公务员量化考核以来,三年换了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在前一年实践的基础上又加以改进、完善。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效能工作办科员黄涛 黄& 涛:往年我们的年终考评主要是考评的整个机制是基于一种管理学上的目标管理。就是给大家每个人都明确你的目标,然后到年终从一个基准分开始,你做到了就不扣分,做得不够就往下扣。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会反映就是说,这样就变成我工作能力比较强、工作量比较大的同志,出错的几率比较多。工作量少、什么都不干的同志,当然出错的几率也比较少。那还有一个就是单纯地以岗位目标来衡量,觉得对工作质量的评价。比如同样两个同志都各写一份材料,谁写的好谁写的差,写是都写了,那在考评系统中怎么进行评价?所以我们今年就在我们考评系统中导入绩效评定的机制。 解说:地税局的这种考评手段,具体而言,就是每一个层次的领导都被授予一定的权限,可以根据下属人员的贡献大小相应给予加分。打个比方,如某个科室有三名工作人员,那么,按每人10分的基准分,科长手头就有了30分的打分权限,依据每个人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加分或扣分,对科室人员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做法。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陈智荣 陈智荣:从目前我们的绩效考评制度来看,我们已经做到比较具体的细化。怎么讲呢,有点像量身订做,就是各方面来讲,我们分成公共职责和个人职责两个部分。公共职责是普遍都要遵守的,比如说像考勤制度这一些,这些(遵守的)程度怎么样大家都是一视同仁的。另外的一个部分就是说你具体的每个人的职责。这个就是说我们要走上领导岗位,就要内增素质、外塑形象,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作出工作实绩。一个就是德、能,能力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工作实绩的问题,这些都具体在个人职责里面体现出来。通过这两块的结合,得出了一个综合的分数。另外还有一个部分就是群众测评的结果,你这个人工作成绩再好、能力再强,如果你没得到群众的认可,你的群众测评分数也是比较低的。要把所有这些方方面面的分数加起来,得到的优秀等级才是比较公平公正的。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主任科员庄咏耿 庄咏耿:因为我们这套机制应该来说一直是有在不断地改善当中。首先是引入我们计算机的管理机制,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计算机来形成对他一个最终的考评结果。另外这个系统是越来越细化,细化到每一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得分这些都有具体的细化,能够考核到每一个岗位。另外群众对你工作的认知度、领导对你工作的认知度,也有一个考核量化的东西。这些揉合在一起的话,等于就形成了对你年终综合考核的评定。 &采访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应娟英 应娟英:我们绩效考评的结果评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优秀这个档次大概在30%左右,那我们年终的优秀公务员必须在这30%里面产生。绩效考评如果评为一般、差的,基本上在第二年度就不能推荐为综合性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都不可以推荐。 解说: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地税局的量化考核机制全部采用信息化管理,无论是平时的跟踪考评,还是年终的综合考核,所有的考评数据都被输入电脑,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信息化处理,以防止考核中的随意性或者弄虚作假。 厦门市推行公务员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许多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测评标准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考核方案更加行之有效,更加务实、更能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使年终考核成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助推器。 【主持人】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公务员积极向上,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同时,考核也能有效地促进机关行风的根本好转以及党风廉正建设。在下集节目中,我们将侧重反映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它所带来的成效。 播出时间:日首播,日重播 & (撰稿:刘丽影) &
【】 【】 【】第四节 公房管理
一、公房租赁 &&&&(一)住宅租赁 &&&&日,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布《厦门市公共房地产租赁暂行办法》,要求租户租赁公房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同年8月,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布《厦门市租用公共房屋须知》,禁止不爱护公房的行为。日,市人民政府公布《厦门市房地产租赁暂行办法》,对经管的房地产进行订租换约,清理旧欠,对困难户,特别是“五保户”的租金进行减免,减免的数目占当年租金收入2.35万元的3%。同年,成立爱房交租小组31个、租户512户,租金收交率由65%上升为93%。 &&&&1954年,对贫困租户以及机关、部队租户,给予优待减收。由于公房数量不断增加,管理人员过少,且缺乏管理经验,所以公房损坏、二房东转租、转让现象时有发生。至1959年,公房欠租19.8万元。1960年底,各房管所普遍建立住户代表制度。户代表一般为居民组长或治保主任、退休工人,协助房管部门管理房屋,催收租金。“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房管业务处于瘫痪状态。至1970年,公房欠租额增至342.92万元。 &&&&1972年8月,各房管所恢复住户代表制度,采取由单位代扣代收房租的办法清缴旧欠,成绩显著。至年终,从住宅租金总收入中提出6%奖励住户代表和代收代扣房租人员。同年12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公布《关于加强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贯彻落实房管办法办公室”,处理冲占公房、拖欠租金等问题。 &&&&(二)公房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厦门市公管住宅租金略低于私房租金标准,以大米计算,承租12~20平方米房屋,月租金大米1.5~5公斤。1950年收入租金大米1.03万公斤,其中,公产租金大米7889公斤、学产租金大米2444公斤。1951年,全市房租改收人民币,但没有统一的标准。 &&&&1953年,制定统一的公房租金标准,计算办法为:将房屋结构分为钢筋水泥、砖石造、木石造、土造、木造、竹造等类,各依层次、面积(以平方丈为核算单位),按工料费用标准计算产价,然后以新旧成数全面估价,核定租金额,这一租金标准延用至1958年。 &&&&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签发试行《厦门市公房租金标准计算办法》,计租标准按一般建筑物的质量、新旧成数,制定各种不同的结构、地面、墙壁、顶盖、门窗等5种基本租金每平方米的单价,加上地租,即每平方米的租金基数,再乘以有效面积(或建筑面积),然后按各项增减条件再作调整,计算出租金额。此标准延用至1960年。 &&&&1961年,根据1957年周恩来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表关于“建筑造价每平方米50元,租金每平方米掌握在0.25元左右的住房”讲话,重新修订《厦门市公房租金标准》,于11月公布实施。此租金标准延用至1965年。同年,中共厦门市委派工作组进入房管局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群众反映房租过高,工作组责成房管局重新制定房租标准。日,市人委发布《关于公管住宅租金标准》,规定月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最高0.25元,最低0.06元。全市近50%的住户租金有不同程度的减低。对原租金过低的,也作适当的调整。日,厦门市革命委员会建设局公布修订的公管住宅租金标准,同年12月经市革委会批准实施。同安县公房的租金,采用以“间”为单位计租,20世纪50至60年代,每间月租金0.5~7元不等。1974年4月重新评定租金,按设备、结构、新旧等情况确定租金。住房每平方米月租金0.50~1.40元,分为5级。日起实行新的住宅租金标准,从原来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7元,提高到1元。调整后,年租金收入达1300万元,比调整前翻一番。 &&&&直管公房的租赁由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直接管理。单位自管房的租赁及私房租赁在年期间,几乎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而厦门市单位自管房及私房租赁数量很大,除少部分自觉向税务局纳税外,大部分都没有按规定缴交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管理,出现很多因租赁关系发生的纠纷。1995年8月成立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内设房屋租赁管理科,负责全市单位自管房及私房租赁的管理工作。 &&&&(三)非住宅租赁 &&&&厦门市区工商业用房包括一部分机关办公场所的租金,1952年起采用估租办法,即主客双方会勘,根据所租房屋的各方面条件,估算每月的租金额。 &&&&1961年,公布实施《厦门市公房租金标准》,住宅租金每平方米最高0.3元,最低0.12元,工厂、企业用房则按不同用途加租30%~100%,租金基数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0.60元,每平方米平均0.36元左右。按照这个标准,企业工厂所收租金只够房屋的正常维修、保养的费用,勉强达到折旧。此项标准延用至1982年。 &&&&1982年初,市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方案》,同年10月,由市房管局成立“调租”办公室,所属各房管所均相应成立办事机构,逐个单位、逐幢房屋进行丈量、复查、测定等级,计算租金,并重新订立租赁契约,于日起实行。此次调查测定非住宅用房建筑面积41.76万平方米,使用面积30.05万平方米,占全市公房房屋面积的24%,单位户数为1081户、2519幢。调整后每平方米基数为:一类房0.98元,二类房0.87元,三类房0.76元,四类房0.64元,五类房0.53元,平均每平方米月租金为0.75元。每年非住宅租金收入从151.08万元增加至338.86万元。平均增加幅度为124%。但这次对非住宅租金的调整,仍然低于其他大中城市,还难以做到“以租养房”。 &&&&1990年以前,非住宅房租金标准是按1982年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方案》执行,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最高为1.02元,最低为0.29元。这种带福利性的低租金制,不能以租养房。日起,按房屋基本商品租金的20%计收,1990年租金总量为785.6万元,1991年递增到1254.93万元,增加59.7%。同时,考虑到各企事业、机关、文教、卫生、军队、人民团体等部门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人民团体、文教、卫生部门办公用房的租金,不计房屋地段环境调节率,仅执行第一步房租标准的60%。幼托单位、居委会分别执行第一步标准的50%、25%,煤店、蔬菜店等商业用房不计房屋地段环境调节率。对无力交租的微利或亏损企业,给予适当的减免或缓调,本次非住宅租金调整,大大缓解房屋维修资金不足的困难。 &&&&1993年,进行非住宅房租金调整。调整后,市6个区年租金收入达2969.8万元。同安县年租金增收10万元。 &&&&(四)房屋调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财政局公产科将较好较大的房屋调配给部队、机关或国营单位。1951年,调整给地方机关126幢,1300多间。1955年,安排给机关部队用房44处,面积1.1万平方米,动员民房搬让面积6587平方米。1956年迁移住房72户支援前线和机关企业用房。同年10月,公房公用“拨用制”的房屋有86幢、64个使用单位。1957年拨给部队用房36幢、面积8108.5平方米。至1957年,公房公用的方式有四种:供行政机关、部队、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使用的采取“拨用制”,房管部门对此类房屋不收租,不负修缮责任。供国营企业、仓房、专业公司等单位使用的,采取“收租制”管理。对机关部队等单位因短期需要暂时使用的,则采取“借用制”,不收租金,也不长期拨用,属机动暂用制公房。适用企业厂房长期使用的,则将公产估价投资,即实行“投资制”。厦门市的部属、省属机关、企业用房,则分散由各单位自接自管自用。 &&&&1957年公布《公有房地产管理办法》后,取消“拨用制”和“借用制”办法。重申凡部属和省属单位,接管原有的及新建的房屋,如厦门海关、市邮电局、人民银行、厦门检疫所、市港务局等占有的公房,均应纳入房管部门统一管理。除单位自用外,其多余部分和租给职工的住房,均由房管部门收回调配使用和租赁。同年,建立公房预租登记,凡属预租登记的机关、团体或个人,依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及需要的缓急程度,予以调配使用。机关、团体及个人都感到满意。 二、公房安排 &&&&(一)新住宅验收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新住宅日益增加,市房管局新住宅的验收接管任务也日益繁重。1986年、1987年验收接管槟榔小区、莲花新村等地段的新建住宅41幢、1270套。其中市财政拨款15幢、417套;落实政策房14幢、516套;单位移交管理房6幢、170套;商品房3幢、82套;特级危房3幢、85套。在验收中,房屋质量较差、水电未能及时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无论是接管何种房源,市房管局都严格把好质量关,特别注意检查门窗、下水道、供水供电等项目是否符合交付使用的要求。 &&&&1994年是市房管局验收接管新住宅数量最多的一年。当年共验收接管新房48幢、1423套。其中拆迁房16幢、542套;市直机关统建房8幢、356套;危房安置房2幢、63套;房管所翻改建房20幢、362套;“双困户”(即住房困难、经济困难)安置房2幢、100套。同时开始逐步完善接管验收工作,其前提是交房单位在移交房屋之前,必须提供: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总平面图和竣工分层平面图等。
&&&&(二)住房安排 &&&&1.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高集、集杏两条海堤竣工,后江埭和杏林两个工业区形成之后,外来人口增多,住房难问题随之而来。1958年“大跃进”,大办工厂、食堂、托儿所,大搞福利事业,占用大量公房,甚至动用民房,住房日趋紧张。1960年8月,各房管站下放给区政府领导,各区在安排房屋上,存在着先区后市的偏向,调整欠妥,忽视重点安排和合理使用,弊端较多。1962年,各区房管站收归市房管局领导。同年9月至1963年5月,全市有2551户申请住房,13个企业、机关申请用房。1963年安排居民586户,2166人,房间827间;安排152个机关、工厂、企业用房253间。 &&&&1964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降至3平方米,4028户要求增加住房。年,市房管部门拨出部分收入租金、市政府拨出专款,共投资106.39万元,在厦门港水牛埕、鸿山寺及厦禾路、后河路等处建造职工住宅11幢,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这些房屋大多分配到街道,由群众通过民主评议,安排给住房最困难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房管部门停止建造职工住宅。1972年起,所建的房屋,除安排落实政策和拆迁户外,每年有100~200套房屋分配给一些单位或街道进行民主评议,以后分配给住房困难户。 &&&&据统计,1978年市区住房困难户共2.09万户。其中,无房户1629户(大多是上山下乡回厦的),拥挤户1.3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有2600户),二户同居1单元或三代同居1室、儿女长大与父母同居1室的不方便户6240户。市区危房3.3万平方米,棚户6000平方米。1979年,市区人均居住面积4.1平方米。1980年,市房管局统建住房1044套,多数采取直接安排,部分切块分配到单位。其中,174套分至75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286套直接安排给无房户或拥挤户,223套安排给落实政策的对象,92套安排给拆迁户。 &&&&日,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公建住宅分配暂行办法》,提出房屋一律切块分到单位、区街民主评议。从此,房屋分配方案均由住房分配领导小组讨论,然后安排。1982年,房管部门切块分配100套住宅给无力建房的党政机关、文教卫生、区街等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解决知识分子、台湾回归人员和落实政策人员中无房户或极端困难户。截至1983年,全市有无房户、缺房户、困难户1.81万户、7万余人。 &&&&年,市房管局在湖滨南路和湖滨北路振兴新村兴建4幢“鸳鸯楼”,由市人大、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房管局组成审批领导小组,进行调查评议。先后安排3批193人,为部分晚婚的大男大女解决住房难问题。其余住宅用房的分配方式是采取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拟出急需解决的对象,报市公房分配领导小组批准安排。两年共分配房屋528套。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市房管局为上山下乡回城的无房户、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回厦的无房户,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毁坏、倒塌、居住条件极差的困难户安排住房889套;安排无房结婚的女青年207套;取缔违章搭盖、整顿人行道,安排住房41套;安排国家建设拆迁户294套;落实各项政策219套。住房紧张局面得到缓和,但没能完全解决问题。截至1986年6月,全市仍有无房户702户,住房困难户和拥挤户2.68万户。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房管局除了对“双困户”实行无偿分配住房外,从1992年起,逐步废除实行多年的无偿分配制度,改为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住宅,走上住宅使用商品化的轨道。1994年起,每年建一批住宅,解决危房户和“双困户”的困难。当年共安置危房户、“双困户”和拆迁户共736户,安置房源740套。其中,安置危房户68户、72套,“双困户”100户、100套,拆迁户568户、568套。1995年安排“双困户”150户、安置房150套。分房办法和原则为:由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监察局组成“双困户”评房领导小组,各区民政局牵头,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具体调查落实,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月人均经济收入185元以下的“双困户”,为“双困户”居民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1995年,全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288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178万平方米,私房224万平方米。实有住宅使用面积738.5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居住面积445.5万平方米。居住人口47.23万人。缺房户数2.41万户,其中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924户。已解决缺房户数2672户。房屋竣工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16万平方米。还有危险住宅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 &&&&2.换房 &&&&城市住户间的互换房屋,由来已久,已形成习惯。常见大街小巷的墙角、电线杆上、广告栏上张贴的“换房启事”,寻觅换房对象。1983年以前,厦门市各房管所的地段房管员一般沿用民间互换住房的习惯,为本地段租户引介换房,但仅限于在其管辖的地段范围内进行。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把换房工作列为日常事务,地段房管员只是兼带服务,实换率很低。 &&&&为了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减少公共交通拥挤,日,市房管局管理科设立住房互换站,把换房工作列入为住户服务的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换房业务,订立住房互换规则,规定换房接待日,建立换房登记卡和换房登记册。换房的范围,主要是办理公管房屋的互换,单位的自管房经单位同意也可互换。私房住户与公房住户之间的互换,须征得私房主同意始可换房。代管房(代管代修、无主代管、信托房)一律不办互换。双方自愿换房的达成协议后,须填写《住房互换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当地房管所审查同意后,到换房站办理审批手续,并缴交手续费2元(1985年3月前为0.30元),然后到指定的房管所办理租赁过户手续。 &&&&1983年7月至1985年底,市房管局换房站共接待来访群众8000余人次,接受换房登记近1600户,其中687户换房成功。 &&&&住房互换站两次结合世界住房日举办换房大会。第一次于~5日举办。该次大会设1个换房总台和7个分台,有7个换房资料专栏,张贴着1000多张的换房卡片,35名工作人员接待换房群众1500多人次。第二次于日举办。 &&&&日市场管理处成立后,住房互换站改隶属该处管理。 &&&&在日常换房中,关于住房互换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其中规定私房换房,有业主书面同意即可与公房对换。但在公私房对换后,往往产生不少问题,如税收等。此外,对于申请大房换小房或新房换旧房的情况,明知不是正常交换,也因双方表示愿意互换而无法制止。随着社会的发展,居住水平的提高,原有的换房规定远不能适应目前的换房工作要求,为此,在住房互换工作方面有待于制定新的规章来加以规范。
三、公房维修 &&&&(一)危房管理 &&&&1.安全鉴定 &&&&1990年成立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全市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审查批准房屋安全鉴定书,依法督促所有经鉴定的危险房屋进行修缮治理。对拒不执行者,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会同物价部门制定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对异产毗连的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拒不按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的,予以调处。安全鉴定小组的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为危房单位和个人所重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还为司法机构处理案件提供鉴定依据。通过为多所学校教学楼进行安全鉴定,促进危旧教学楼的改造;在雨季、台风季节,安全鉴定小组加强房屋安全检查和组织住户疏散防台风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2.危房翻修改建 &&&&年,投入城市维护费和维修费567.3万元,拆除危房5148平方米进行改建,安置危房户93户。 &&&&1987年,鉴于旧城区存在大量危房,房屋接连发生险情,部分危房的私房业主无修缮能力,房屋失修失养、破旧不堪、险情紧急,随时可能倒塌。遂由市计委牵头,市财政拨出专款250万元,市房管局在市建委、各区政府和市土地局的支持下,处理首批11幢特急危房,搬迁安置特急危房户64户,用房82套。其中公房17户、私房32户、代管房15户。 &&&&1989年后,市房管局采用出让房屋使用权的形式筹集社会资金进行危房的翻改建。以不盈利为目的,资金力求基本平衡为原则,每年处理一批危房,并按照确定的改造原则实施。主要有:在城市规划指导下,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集资形式进行危房翻改建,以利实施对整幢危房的彻底治理;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单体危房翻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同时注意不搞“遍地开花”,尽量减少对城市交通、环境的压力等。1993年后,由于建筑材料价格急剧上扬,各种费用负担增加,危房翻改建成本不能平衡,故采用出让房屋所有权形式集资以求平衡。 &&&&年,共拆除各类危旧房4.02万平方米,投入翻改建资金1.01亿元,其中城市维护费和维修费850万元。解决782户危房的居住安全和困难问题,改善其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二)住房维修 &&&&1.管修合一 &&&&厦门市房屋多数年久失修失养,经1955年实地勘查,破损房屋达844幢。同年,市房地产公司管理科组建维修队,仅有水泥和木作工人12人。对经管的公房、信托、代管房中的危房,按照缓急,分批进行维修。一般只作小维修,大的工程维修由外部承包。年共支付维修费108万元。1957年市房管处成立修缮股,逐步扩大维修力量,工人增至140人。从1958年开始,大批私房改造纳入国家经租,直管房屋倍增,维修量相应增多。同年从惠安招收木作等建筑工人近140人,维修工人增至300多人。筹建江头砖瓦厂、梧村水泥厂、东渡壳灰厂、大田石灰厂等4个建材厂,并购置船只,水运石灰、沙土。修缮范围以“抢危补漏”为主。年,各房管站共维修公房1.6万幢(次),支付维修费591万元。日,特大台风袭击厦门,受损民房达1.41万幢。灾后,厦门市政府提出“以较少的钱,较快的速度,解决受灾户住房问题”。福建省人民政府抽调惠安、仙游等地300余名建筑工人支援厦门,首先解决受灾户的住房修缮。对公私房能加层的加层;同时新建部分住宅。同年修复受损房的70%,1960年修复30%,共支付维修费77.8万元。 &&&&1960年12月,市房管处并入市城建局。原市房管处修建维修队改为市政工程队第一工段。1962年11月,在市城建局房屋管理股的基础上成立市房地产公司,1963年5月,升格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原下放各区的房管站收回由市房管局领导。各房管站均设立维修队,仍为管修合一。年,市房管局各房管站计有维修工约400人,承担公管房屋小修小补的业务,大部分房屋的维修仍由福建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及市建筑联社各分社等单位分别承揽。 &&&&1964年各房管站改为房管所,同时成立房管修建合作一社和二社,分别承担思明和开元两区辖属公房的维修任务。1968年底,鼓浪屿房管所扩大维修队,维修工人猛增至380人。此时该所的维修业务,概由维修队承担,施工任务不再由外单位承包。 &&&&1969年9月,思明、文安房管所与房管修建合作一社合并,成立向阳房管所,有维修工300多人。公园、厦禾、鹭江房管所与房管修建二社合并,成立东风房管所,有维修工300人左右,分别承担思明、开元两区公管房屋的维修、保养和改建任务。1977年,原建筑联社一社和二社从向阳、东风房管所划出,成立厦门市民用房屋修建第一队和第二队。同年,国家建委下达公房维修指标是“保证居住安全,达到不塌不漏,庭院不积水,大修合格率100%”。修建一、二队首先解决危房问题,能修的及时修,应加固的及时加固,无维修价值的结合旧城改造,进行翻修改建。1978年,市房管局制定房屋维修规章制度和维修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下放部分维修权力,发挥修建队的作用,基本上达到国家建委下达的维修指标。 &&&&1979年10月,撤销东风、向阳两个房管所,恢复原来6个房管所(包括鼓浪屿),撤销民用房屋修建一队、二队,组建厦门市第一、第二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公司。1979年6月成立第三民用房屋建筑公司。1979年8月,为解决零星的小修小补项目问题,各房管所又成立小维修队,各维修队工人60~100名不等。每个房管员地段配备1个维修班和1个木工,负责本地段小修小补项目。6个房管所和维修小队在经济上分开核算,组织上由房管所统一领导,仍为管修合一。较大的工程,分别由第一至第三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979年根据多劳多得原则,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奖励的办法,调动工人的积极性。 &&&&尽管房管部门每年不停地维修,但由于大量房屋老化陈旧,历年积累的破损房屋仍很多,又常受台风暴雨的侵袭,维修工程顾此失彼,难得周全。至1980年,尚有危房3.6万平方米。此后,公房维修的重点放在抢修危房,同时抓正常维修保养,初步扭转公房失修失养的被动局面,保证住户的安全。1981年共完成维修房屋1.16万幢(次)。其中,改建危房192幢(次),大修246幢(次),中修1.05万幢(次),加层扩建48幢(间),把大房改为两间或加搭半楼,以改善居住条件的共593户。 &&&&从1982年起,各房管所和维修部门贯彻“修危补漏”的方针,除了对房屋进行正常维修外,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抢修、改建部分危房,以改善居住条件。仅1982年全年共维修1.11万幢(次),其中抢修翻改建217幢(次)、大中修785幢(次)、小修养护1.01万幢(次)。 &&&&2.管修分开 &&&&1984年,各房管所的维修小队分别配备队长、副队长,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为管修分开作了准备。1985年9月,成立厦门市修建服务公司筹备小组,同年11月,正式成立厦门市房屋修建服务公司。从此,房管所专职负责维修管理和房政,房屋修建服务公司承担全市直管公房的维修任务。该公司职工600多人,实行公司、队两级经济核算的企业化管理。业务范围为房屋修建养护、危房加固、翻改建、房屋拆迁、油漆保护、白蚁防治、店面装修等,并对外承揽修建业务。 &&&&1986年起,直管公房维修管理沿用两级管理体制。同年,管修正式分开,开始有计划、协调地组织房屋维修。贯彻“抢危补漏”的方针,全年完成维修工作量612.58万元,突破计划的37%。1987年,房租入不敷出,全年计划维修费缺口较大,在管理上严格控制改善项目,不准用维修费搞加层或变相加层,将维修费用用到最急需的危房翻修、管沟疏通、屋面修漏等项目上。1988年2月,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公管房屋维修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管房屋的维修原则、审批程序、维修项目范围和划分、公私合于一幢楼房的维修费分摊比例,以及房修安全、工程质量和环境卫生要求。进一步明确局、所、队的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使维修管理有章可循。同年,按照市定额站、市建委、建行同步(房修、市政、园林)编制定额的要求,市房管局组织10名定额管理和技术人员对实行1年的房修定额进行修改,历时4个月,完善修缮定额,形成《1998年厦门市修缮工程预算工料汇总表》。日起在全市执行,适应房修管理的需要。并通过多个单位和多种渠道了解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动态,制定材料价差,调整单价,每季度发布一次,用于公房维修工程的造价结算。 &&&&月,连续发现17起危房的事故征兆,经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市房管局组织100多名房修管理和技术人员,从6月13日至9月3日,历时两个多月,完成对旧城房屋的结构安全状况的调查摸底。经调查,475幢、面积15.48万平方米的房屋被列为整幢危房,占10.22%,有住户3051户、1.13万人。其中有半砖墙承重房、无筋拱板房、土坯房57幢,面积4.45万平方米。旧城区危房户较多的主要街道有厦禾路(345户)、思明南路(295户)、开元路(104户)、镇海路(58户)、龙头路(52户)。以危房密集程度划分,依次是镇海路(35%)、思明西路(24%)、思明南路(20%)、思明东路(17%)、晨光路(15.6%)、开元路(15.4%)、厦禾路(11.8%)、龙头路(10.6%)。1992年起,开展专项维修活动,配合创建卫生城市,修复落水管660处、2361米。1993年和1994年,两次配合出售公房,修复渗漏屋面共104幢、面积3.24万平方米,共用部位1处,耗资284.77万元。1994年,共发生火灾11起,受灾户26户,受灾面积1077平方米,经及时修复,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困难。 &&&&1992年,在调整非住宅租金实行1年多后,开始扩大维修资金投入,维修管理由“抢危补漏”向“修危补漏”和“以租养房”转变,年,房修以住户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危旧房的维修力度,并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公房未发生倒房伤人事故。 &&&&1993年起,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烈军属和教师等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活动。1995年,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清理屋面垃圾,共清理屋面面积12.5万平方米,清除垃圾2829立方米,投入4659工日,耗资33万元。同年,市房管局制发《关于房屋维修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加强督促检查,施工文明水平大幅提高。
&&&&3.白蚁防治 &&&&厦门房屋建筑稠密,互相毗连,特别是鼓浪屿树木多,房屋结构复杂,易孳生白蚁。砖木造的房屋受白蚁侵蚀和破坏最为严重。据1956年统计,砖木结构的房屋计有1.08万幢,有60%的房屋不同程度地受到白蚁侵害。 &&&&白蚁有家白蚁和土栖白蚁两种,以家白蚁对建筑物的侵害为尤大。1957年5月,华东昆虫学院派2名专家前来厦门调查白蚁灾情。同年,市房管处成立白蚁防治小组,由华东昆虫学院的专家传授防治白蚁技术,指导配制白蚁粉和白蚁油剂。白蚁粉主治,灭蚁效果显著;白蚁油剂主防,防效一般只有3个月。 &&&&1957年7月厦门市开办防治白蚁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100余人。之后,市房管处自行配制白蚁药粉,开展全市性的白蚁防治。1958年初,成立厦门市防治白蚁公司,公司大量配制防治白蚁有效药品“白蚁粉”,销往省内外,并配备一部分施工力量,承包防治白蚁工程。同年5月,全国防治白蚁培训班在广州市开办,厦门市派7人前往学习,提高防治技术,业务范围也有所发展,除防治房屋和木制器具外,还能防治桥梁、堤坝、轮船等蚁害。 &&&&1960年12月,市房管处并入市城建局,白蚁防治机构随之撤销,防治人员分散到各下属单位,房屋蚁害回升。1963年调回原有技术人员,恢复防治白蚁业务。至1985年,厦门市白蚁防治站(公司)共杀灭白蚁群体1万多个,制作成标本的蚁王有数十对。 &&&&1986年1月,成立厦门市房管局白蚁防治站,除承担房管部门经管房屋的防治外,还对外招揽防治业务,出售白蚁药。1987年起,白蚁防治站通过上门防治、药品出售等各种渠道,将直管公房的蚁害率控制在35%以内,为全市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1993年,全国各地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白蚁防治站通过与全国各地白蚁防治部门交流、学习,已具备新建房屋预防白蚁的施工技术。年,市房管局率先在系统内进行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施工,施工房屋19幢,面积达3.51万平方米,蚁害得到有效控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厦门市思明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