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认证是代表必须安装吗

1.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的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和实施中的职能主要是:拟定、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拟定和发布《目录》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指导地方质检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负责认证的具体实施,并对认证结果负责;地方质检部门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实施监督;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以及经营服务场所的使用者对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产品负责;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强制性认证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四个统一”的特点,即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使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志。CCC标志分为不同认证种类,在CCC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进行区分,它是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其中“S”代表安全认证、“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S&am E”代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F”代表“消防产品认证”、“I”代表信息安全认证。如图所示。
2001年至2006年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已先后7次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详细产品目录请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
2001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类、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19大类132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2003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2003年第113号公告,对无线局域网络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
2004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2004年第6号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
http://china.toocle.com 2011年03月24日08:46
生意社03月24日讯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
  全性能委托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产品监督检验)。
  全性能委托检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主型和分型产品其代表性样品为主型产品,分型产品应按相应产品认证特则的要求送样,对其与主型不同部分进行试验;产品按系列产品申请认证时,代表性样品是指对于整个系列的样品而言,检验项目最具覆盖性,检验条件最具严酷性,检验结果最具代表性。)进行全性能委托检验。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样品由申请企业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整机产品的送样量见附件1。
  4.1.2全性能委托检验的检验标准、项目及方法
  检验标准为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检验项目为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除相应的产品认证特则有规定外,检验方法按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进行。
  4.2.1.1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可为一个申请单元。
  4.2.1.2产品单元型号相同且安全结构设计和对产品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元器件均相同、而是型号不同的系列产品(如: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产品认证的申请单元划分见附件1。
  企业申请产品认证应向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以下称认证机构)提交下述申请文件、资料(一式二份):
  1)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合格***/标志申请书(原件);
  2)企业注册证明(1∶1复印件,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现行受控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
  4)认证机构指定的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称检验机构)出具的申请认证产品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1∶1复印件);
  认证机构将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分发到认证机构文件审核部(以下称文件审核部),文件审核部按照GB/T1900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初审。对基本符合要求的,文件审核部向认证机构呈报《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文件初审结论报告》,认证机构向申请企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审核部通知申请企业及时修改。
   ...详细介绍 上海海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俄罗斯GOST认证机构中国(上海代表处)提供注塑机GOST认证. 上海海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国际认证咨询服务公司,携手俄罗斯官方GOST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GOST认证服务, 授权编号为001673。作为俄罗斯GOST认证上海代表处负责中心, 我司为国内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塑机GOST认证服务. 什么是GOST认证? GOST认证是俄罗斯强制性认证。自1995年俄罗斯联邦法律《产品及认证服务法》颁布之后,俄罗斯开始实行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对需要提供安全认证的商品从最初的数十种发展到现在的数千种,商品上市实行产品认证准入制度,要求国内市场上市商品必须有强制认证标志。 近年来,俄罗斯逐步加强了进口商品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产品强制认证扩展到了海关,俄罗斯《产品及认证服务法》第14条规定“对于按照俄罗斯联 邦法令规定需要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其进口合同中应写明要出据合格证和合格标记”、“产品合格证应与货物海关申报单一起向海关出示,并作为主要文件用以获 得进入俄罗斯联邦境内的许可”。 不论是在俄罗斯国内生产之产品,或从其它国家进口到俄罗斯之任何产品,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都必须取得GOST产品认证。 2 GOST认证范围 1996年和1999年俄罗斯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两次公布了“进入俄罗斯联邦海关领土需要具有强制认证证明的商品清单”,主要包括: 食品和罐头食品• 部分电子产品 化妆品 玩具• 纺织品 电器设备 机电设备 工业设备及机械 建筑材料• 石化工业. 与我国出口俄罗斯商品对比可知,我国向俄罗斯出口的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动物性产品还必须有动物检疫证明,食品还必须有卫生证。 3 GOST认证的种类 单批次认证• 单次进口认证适用于俄罗斯进口商为单一次产品进口而申请。此种认证仅对一个合同的一批货物有效,需要与进口商的合约及***来申请,一旦变换进口商,或再次进口则该认证就失效。单次进口认证不一定需要经过产品测试。优点是方便快捷且节省费用,适用于偶尔出口的产品。. 一年期认证. 此种认证通常是直接给予制造厂商为期一年的产品认证,***上会注明认证之产品名称,在此一年内该产品都可不限次数直接进口到俄罗斯。一年期认证的优点是不需要俄罗斯专家来厂审核。 三年期认证 三年期认证许可后能连续使用且有效期限长达三年,。要取得此种认证,必须由俄罗斯派专家到制造厂商所在地去做产品的生产检验。***上会注明认证之产品名称,在此三年内该产品都可不限次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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