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被告算胜诉吗到法院撤诉后,被告的被冻结的房屋何时可以解冻

对方起诉你,你尚未收到法院的传票,对方应该是做的诉前财产保全。

1.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最长是6个月。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再“续冻”。

2. 满6个月后,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

3. 如果未满6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按照规定是应该通知当事人的.再次续冻要看案件进展情况。

如果你们是个人民事纠纷,会冻结你名下的基本账户。如果是公司间的纠纷,则也会冻结你公司名下的所有账户。

现在你可以等法院联系你,或者去银行询问哪个法院冻结的,再主动打***询问案子的进度。

补充: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冻结以双方争议的金额为限,现在已经冻结了你3定饥翅渴俨韭愁血传摩万,还会对你名下其他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直至12万。你孩子的账户与你们的纠纷无关,不会冻结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即便其超过了诉讼时效,但超过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不是诉权,对方仍可以起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撤消原裁定。

199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在第二条明确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的可以续冻,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004年颁布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也肯定了冻结期六个月的规定,只是将续冻期规定为不超过三个月。

从这些规定来看,现行有效的规定是1993年四部门《通知》及2004年最高院《规定》,两者都规定冻结最长六个月,前者规定续冻不超过六个月,后者规定续冻不超过三个月。

1993年四部门《通知》并非司法解释,不能被2004年最高院《规定》取代,因此,在适用上便出现了矛盾。

所以在实践中这两种做法都不能算错。如果你们是个人民事纠纷则适用2004年的《规定》,如果你们是公司间纠纷,则两种都可以适用,也就是说续冻可以是每次6个月也可以是每次3个月。实践中,法院一般都是6个月的。

法律对续冻的次数没有限制。

你说1年前曾被冻结,但又没有提到法院联系过你。所以我认为很可能对方1年前申请过财产保全,但超过了15日仍没有起诉,或对方撤销了财产保全。

如果冻结银行账户仍不够争议额的12万,财产保全还有查封、扣押的方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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