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收方式下,下列跟单托收对出口商的风险最大最有利的交单条款是

加的海外应收账款、坏账率和因信用问题而出现的死账等问题。根据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至少有6%的坏账率并预测在2015年我国的坏账金额将达到2000亿美元。海外坏账的持续增加,给我国外贸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和经营性风险,严重影响了进出口企业的经营运作。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发达国家的坏账率保持在0.35%―0.7%之间,而我国的坏账率为6%,大大的超出了发达国家的水平。研究导致较高坏账率的原因,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外贸企业对于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了解不足,尤其是关与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选择了解不够透彻,不清楚每种支付方式存在的风险规避风险的措施。

为了推动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开展,本文展开了以下研究[3]。在第一部分中,本文简要的论述了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等相关支付方式。在第二部分中,对三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作了系统性的分析,并对其他贸易中容易出现的风险,如:国家性风险、汇率风险进行了研究。作者发现,在使用汇付作为贸易双方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中,进出口双方的信用风险是占主导地位的,针对汇付中出现的风险,外贸企业要提前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细致谨慎的调查和适度增加对方在交货前后的货款比例。当以托收方式作为双方结算相关款项的支付方式时,进出口双方务必要提前对托收方式的概念和延伸有较为详尽的了解。托收方式的存在基础是企业信用,使用托收方式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进口双方的商业信用风险、财务性风险和经营性风险,因此,防范托收方式带来的风险的措施就是在交易前对对方的企业信用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对方企业的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跟进了解。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因为引入了银行信用,所以外贸企业面临的风险要小很多,但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依然存在其本身的软硬条款风险和对方企业恶意欺诈风险,因而外贸企业要加强对信用证的认识,理解信用证相关的适用规则,尤其是要详细了解开证行的资信状况,以防银行与开证人的合谋欺骗。第三部分中,将3种传统支付方式的防范风险问题进行了对比研究,详尽分析了三种传统支付方式的好坏及其适用,并且对我国外贸企业在实践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以便综合、合理的选择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以便将由于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带来的外贸风险降至最低。

国际贸易中支付方式的选择将会对外贸企业结算款项产生影响,而且也决定着

了外贸企业能否继续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外贸业务。因此,本论文在分析了外贸企业应如何选择正确、合理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进而避免因支付方式选择不当而带来不应有风险,影响贸易的顺利开展。贸易风险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的,外贸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但是,外贸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正确、合理的支付方式趋利避害,这也正是我国外贸企业应着重学习的重点。

在本文中,通过对现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研究,准确且清晰的向进出口商展现了不同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所面临的风险,对于其在国际间贸易的顺利达成,减少国际间贸易因为支付方式引起的不必要冲突,推动我国国际贸易持续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出口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探讨,进而对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熟悉选择不同支付方式所面临的风险,帮助外贸企业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规避风险,使进出口双方顺利的达成交易,持续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支付方式

国际间因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等原因,产生的国家政府间、企业间和个人间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关系,尤其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行为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依赖于运用一些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清偿不同国家和经济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以货币为媒介的国际间货币收付业务称为国际支付。

国际间的跨国货币的收付方式,在***合同中也叫支付条件,特指国家间清偿债务债权关系的途径、渠道、和手段,解决的问题为,如何将资金顺利的从进口地转移至出口地。

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两类:记账结算和现汇结算。其中记账结算是以政府间签订的支付协议为基础的,通过清算账户,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来进行记账结算;现汇结算则是通过银行汇兑来进行清算的[4]。汇付、托收、信用证是传统意义上的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也是我国在对外贸易中使用比较广泛的支付方式。

(一)汇付 1.汇付概述

汇付即汇款,是指债务人或进口商将相关款项交给其所在地区的银行,银行通

过其自身的结算网络,将款项交付给债权人或出口商的的一种国际间清算债权债务关系的支付方式。但是,在汇付的过程中,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汇付方式中的当事人有: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是债权人,进口商是债务人。资金的流向通常都是有债务人或进口商流向债权人或出口商。但是,资金的跨国流动是通过银行建立的通汇网络进行的,其传递可以是双向的,因此,资金的跨国收付分为两种基本方式,即,顺汇和逆汇。

汇出行 (进口地银行) 指示 汇入行 (出口地银行) 解付 汇款人 (进口商) 货物 收款人 (出口商) 图2 汇付支付方式流程图

实践中,依据使用的汇款工具不同,可以将汇付划分为:票汇、信汇和电汇[5]。 票汇的支付工具为银行即期汇票,是指汇出行(进口地银行)在汇款人(进口商)的申请下,开出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的即期汇票并指示其将票面金额解付给汇票上指定收款人(出口商)一种汇付方式。票汇具有经过背书后可进入市场流通转让,取款灵活,手续简洁方便等优点,但是,速度较慢且容易发生汇票纠纷。

信汇是汇款人向汇出行提出申请,使用航空信函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并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信汇的费用较低,缺点为速度慢且有可能受到不可抗的因素影响造成丢失或延误。

电汇是在汇款人的申请,汇出行通过使用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网络指示汇 入行解付相关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6]。电汇相对于票汇和信汇,更加安全可靠,速度快,汇款人亦可充分利用资金,减少利息的损失,然而,汇款人也要多付一定的电报费用和手续费,成本比较高。

2.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汇付在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中运用较为普遍的主要有预付货款、货到付款。 第一、预付货款也简称为先结后交,是指买方在发出订单时或者进出口双方在签订进出口合同后,进口商先将一部分或者全部货款汇给出口商,出口商再发货,表现为随订单付现。这种方式对出口商是有利的,可以降低出口商的出口风险,减少资金的占用,而进口商则有钱货两空的风险。

第二、货到付款又被称之为先交后结,是指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或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货款汇至出口商,也可以称之为赊销或延期付款。其又包括两种方式,即售定和寄售。这种支付方式对进口商是有利的,有利于降低进口商的贸易风险,而出口商则面临资金被占用、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总的来说,汇付相对于托收和信用证,手续简便,费用少,但是对于进出口双方来说,风险不平衡。

托收简称为委托付款,即指债权人(出口商)在发货后为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开出与货物等值的***及其他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向进口地银行要求买方如期按照***上的金额付款的贸易结算方式。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是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并且,进口商也只有在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主要当事人有以下四个: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7]。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委托 付款 代收行 (进口第银行) 委托 提示 付款 委托人 (出口商) 付款人 签订合同 (进口商) 图3 托收支付方式流程图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其他商业单据,只凭借汇票的托收方式,也被业界称为资金单据托收、非货运单据托收[8]。光票托收因为没有相关单据,不直接涉及货物的转移和处理,银行只需根据票据进行收款,相对于跟单托收,业务比较简单。但是,

这种托收方式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

贸易实践中,就出口商来讲,光票托收这种支付方式带来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其他结算方式。光票托收涉及的金融单据有汇票、本票、支票等。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票据清算系统和清算方法,如发达国家通常都有自己的票据清算系统及清算方法,票据清算的过程较为复杂,因国家而异,并且所涉及的票据受到各国票据法的约束,再加上进口商不履约的风险,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

依据银行付款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不同的托收方式。

第一,付款交单在实际操作中又称为D/P,是指进口地银行(代收行)将进口商的付款作为其交单的条件。依据付款时间不同又可将付款交单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9]。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在代收行提示进口商付款时,进口商即刻付款,代收行收到货款后及时将货权单据交给进口商的托收方式;远期付款交单为出口商出具远期汇票及其他附带单据通过托收行一并转交至代收行,代收行在汇票到期时提示进口商付款并移交相关单据的托收方式

第二,承兑交单在实际业务中成为D/A,指委托人委托托收行和代收行在付款人接受单据时,付款人先办理汇票承兑手续,然后代收行将相关单据交给进口商,待汇款到期付款人在进行兑付的一种托收方式。

总之,托收对出口商的风险较大,如果进口商不可以按时付款,容易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的风险,并且,使用托收的支付方式,出口商的资金负担较重。但是,相对于信用证,托收具有结算简单、迅速、费用低的优点。

信用证是解决国际贸易中***双方不信任问题的重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所作的一种担保,是银行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为受益人开具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交单相符的情况下进行偿付的一种不可撤销的、确定的付款承诺或保证[10]。信用证作为一种独立的自足文件,同时也是一种单据的***,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涉及到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信用证的当事人较多,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议付行、保兑行、偿付行和寄单行等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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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商以跟单托收的方式向进口商先发货后收款,主要靠的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承担的风险较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口商经营不善倒闭,以致无力支付货款

  (2)进口商见货后,故意挑刺,拒绝付款

  (3)进口商事先没有领取进口许可证,导致货物不能进口被扣押或者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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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以跟单托收的方式向进口商先发货后收款,主要靠的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承担的风险较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进口商经营不善倒闭,以致无力支付货款(2)进口商见货后,故意挑刺,拒绝付款(3)进口商事先没有领取进口许可证,导致货物不能进口被扣押或者没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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