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TRIZ理论是基于本体论 认识论 价值论、认识论和自然辩证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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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讲TRIZ(二)

答:“Idea”是指思想、概念、意见、念头、打算、计划、想象、模糊不定的想法、观念等。这是关于创意的最普遍、最具有代表性的英文词汇。创意的汉语原意是指写文章有新意,也就是说有好的想法和巧妙的构思,它一般是指有新意的想法、念头和打算;过去从没有过的计划和思路;创新性的意念等。概括起来创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发性。创意常常得意于人们的某种灵感,而灵感诱发形成了想法和念头;
二是形象性。也就是说,人们在产生创意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他的思维活动是形象思维并用表象来把握对象,这个时候的创意还是“具有或多或少明晰程度的表象”;
三是自由性。创意来自人们的自由想象,想象的时空无拘无束,天马行空,自由奔放,任意畅想;
四是不成熟性。由于创意诞生于整个创造或者创新活动的初始阶段,所以需要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再思维或者再完善的过程。
可以看出,创意的延伸功能就是创造,创意是创造的前提基础和事先准备,没有创意就不会有创造或者创新,因为创意产生设想和思路,只有创造才能把设想物化为有形的产品。
答:根据我国的《词源》解释,“创造”是由两个字组合而成的,“创”的意思主要是“破坏”和“开创”;“造”的主要含义是“建构”和“成为”。所以,“创”和“造”组合在一起就是要突破旧事物,创造新事物。英文的“创造”(Create)一词是拉丁词“Creare”一词派生而来的,其意是创造、创建、生产、造成。它与另外一个拉丁词“Cresere”(成长)的词义相近。我们可以给创造的概念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创造是人类在继承以往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新需要,实现其愿望和理想而进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创造活动。创造表现为人们将已有的事物、理论、观念、技术和产品进行分解和组合,提出新观念,创造新事物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应当看到,创造的实质是创新。创造是人类改变自然和社会重要的实践活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直接和现实的动力。没有创造,人类社会就不会前进。
模仿是创造的基础,一般大多数的创造都是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创造绝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模仿。例如根据蝙蝠超声定位器的原理,人们仿制了盲人用的“探路仪”。这种探路仪内装有一个超声波发射器,盲人带着它可以发现电线杆、台阶、行人等。如今,有类似作用的“超声眼镜”也已制成。再如,根据蛙眼的视觉原理,人们已经模仿研制成功一种电子蛙眼。这种电子蛙眼能像真的蛙眼那样,准确无误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物体。把电子蛙眼装入雷达系统后,雷达抗干扰能力会大大提高。这种雷达系统能快速而准确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飞机、舰船和导弹等。
创造并不神秘,创造就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之中,可以说是时时处处都有创造,人们时时处处都在享受着创造的成果。例如科学上的发现,艺术上的创作,方法上的创新,技术上的发明等都是创造,可以把创造分为“大创造”和“小创造”、“特殊领域的创造”和“日常生活中的创造”等。创造并不是发明家的专利,同样也不受个人资历的限制,不需要你有高学历,也不会受到年龄、人生阅历的约束。人们普遍认为年龄太小或太大都会难以创造。然而,牛顿在22岁发明了微积分,23岁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达尔文22岁进行环球航行,之后撰写成《物种起源》;伽利略18岁发现钟摆原理;爱因斯坦26岁提出相对论;爱迪生29岁发明留声机;黄道婆革新纺织技术的时候,已经年过半百;富兰克林40岁以后才开始致力于科学研究。这些都说明年龄不会成为创造的障碍。
人们把创造活动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按照创造的内容分为物质财富的创造、精神财富的创造和社会组织的创造。按创造过程的表现形式分为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艺术创作。为什么人们一般通常把“发明”和“创造”联在一起相提并论呢?这是由于“创造”中包含着科学发现的成分,而科学发现是技术发明的理论基础。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较完整的涵义是指“所有新颖的、独特的、具有一定社会意义和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科学发现。”“发明”归属于创造的范畴,是具有独立属性的创造物。例如电灯、电话、避雷针、造纸术的发明。“发明”一词的使用有两种不统一的情况:一是把获得专利的技术创造叫做发明;二是把技术领域的创造,只要能解决问题,有一定新颖性但是还不够专利水平的都统称为发明或小发明。
第七问:如何理解创意、创造和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呢?
答:创新是一个思维与实践、市场与效益紧密联系的发展过程,离不开创意和创造,三者是相互依存、密切相关、不可或缺的关系,没有创意就不会有创造和创新,创新的发展会进一步推动创意的升级和创造的产生。从发展过程看,创意是创新过程中的初始阶段,也是策划、谋划、务虚阶段;创造是中期阶段或者说是出成果阶段,也是实验、中试阶段,人们有时将创造与创新混淆在一起,分得不是十分清晰,因为创造里面有创新,创新里面也有创造;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创新也主要是企业行为,所以创新应是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阶段,也是成果能够见到效益的阶段。实践证明,社会各个领域都存在着创新,但是熊彼特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技术创新,创新与创造在不严格的定义下是可以互换使用的。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创新主要是指技术创新,即指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创造,没有经济效益的创造是不能称其为创新的。创新和创造都是要出成果,其成果都具有首创性和新颖性,这是它们的共性。创造不一定具有社会性和价值性,创新则必须具有社会性和价值性,这就是它们的差异性。
第八问:什么是TRIZ理论?
答:据统计,世界上目前有360种发明、创造和创新的技法,如著名的试错法、头脑风暴法、焦点客体法、联想法、戈登法、和田十二法等。它们可以帮助人们从事发明和创新。但是,以上绝大多数创新的技法是抽象的、盲目和随机的、方向是不明确的。应用这些技法进行的创新活动不一定能够得到新的解决理念和方案,而可能最终产生发散的创新结果。这些技法一般要靠“灵感”和“悟性”,是个人的思维活动,不能加以控制;当然也难以用这些技法去量化地培养和提高其他人的创新能力。也就是说,这些技法不具备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和可传授性。
冷战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特工与前苏联的克格勃曾经进行过无数次惊心动魄的间谍战,其中一次就是围绕着被称为神奇的“点金术”展开的。因为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惊异于前苏联在军事工业等方面的创造能力,他们把创造这种奇迹的神秘武器称为“点金术”,可结果强大的克格勃使欧美国家只能望“术”兴叹。那么这种神奇的“点金术”到底是什么呢?它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威力呢?这个“点金术”就是当前世界上著名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被简称为TRIZ理论,它是由前苏联发明家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创立的,TRIZ就是“发明问题解决理论”的拉丁语缩写,后来Altshuller也被尊称为“TRIZ之父”。
划时代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TRIZ(The Theory of Inventive Problem Solving)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创新理论,揭开了人类创新发明新的历史篇章。TRIZ是前苏联发明家G. S. Altshuller带领一批学者从1946年开始,经过50多年对世界上250多万件专利文献加以搜集、研究、整理、归纳、提炼,建立的一整套体系化的、实用的解决发明问题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Altshuller以新颖的方式对专利进行分类,他们特别研究专利发明家解决发明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发现250多万份专利中只有4万份是有发明的,其他都是某种程度的改进与完善。经过研究他们发现:技术系统的发展不是随机的,而是遵循同样的一些进化规律,人们根据这些进化规律就可以预测技术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他们也发现技术创新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和矛盾是相似的,而大量发明创新过程都有着相似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因此,Altshuller等人指出:创新所寻求的科学原理和法则是客观存在的,大量发明创新都依据同样的创新原理,并会在后来的一次次发明创新中被反复应用,只是被使用的技术领域不同而已。所以发明创新是有理论根据的、是完全有规律可以遵循的。
TRIZ是一门科学的创造方法学。它是基于本体论、认识论和自然辩证法产生的,也是基于技术系统演变的内在客观规律来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方案综合的。它可定向地一步一步地引导人们去创新,而不是盲目的、随意的。它提供了一系列的工具,包括解决技术矛盾的40个原理和冲突矩阵,解决物理矛盾的4个分离原理和11个方法,76个发明问题的标准解法和发明问题解决算法(ARIZ),以及消除心理惯性的尺寸-时间-成本算子等。它使人们可以按照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法、针对不同问题、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时间去操作和执行,因此发明就可以被量化进行,也可以被控制;而不是仅凭灵感和悟性来发明。
重要的是,借助TRIZ理论,人们能够打破思维定式、拓宽思路、正确地发现产品或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创新思维,找到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同时,TRIZ可以有效地消除不同学科、工程领域和创造性训练之间的界限,而使问题得到发明创新性的解决。目前TRIZ理论已经运用于各行各业,世界500强中的多数企业都已经成功地利用TRIZ获得了发明成果和企业发展。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了TRIZ在广泛的学科领域和问题解决之中的有效性。

第十二问:为什么说TRIZ理论是基于本体论、认识论和自然辩证法产生的?
答:第一,TRIZ理论来自于实践,总结的是发明实践经验,遵循的是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始终把发明实践放在第一位。作为这一理论的创建者根里奇·阿奇舒勒本人就是一名出色的发明创新实践者,他在14岁时就获得了首个专利证书,专利作品是水下呼吸器(亦叫潜水器)。15岁的时候,阿奇舒勒制作了一条船,船上装有使用碳化物作燃料的喷气发动机。从1946年开始,阿奇舒勒和他的同事们着手对不同工程领域中的250万份专利文献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通过收集、整理、分类、归纳、提炼,发现技术系统创新是有规律可以遵循的,最终形成了TRIZ理论的原始基础。可以说,TRIZ理论是一门经验科学,而其总结的经验都是源于实践而产生的,没有实践总结,也就不会有TRIZ理论。
第二,TRIZ理论弘扬了自然辩证法中有关科学思维的理念。自然辩证法认为,科学思维作为科学技术研究这一特殊实践领域中的思维活动,它具有着与人们日常思维和哲学思维所不具有的特质:一是综合性;二是创造性。应当说,科学思维是一种极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它要求科学活动的主体应以确定、明晰、符合逻辑的方式反映客观事物,即通过对概念、命题在思维中的组合,逻辑性地推导出新的科学认识。同时,科学思维也允许科技活动主体在研究材料尚不完备或逻辑思维中断时,通过想象或者联想、灵感、直觉等非逻辑的跃迁而获得新的认识。阿奇舒勒先后研究出了5种突破思维惯性的有效方法,即九屏图、最终理想解、金鱼法、STC算子和小人法等,这是他依据自然辩证法中科学思维理念对人类发明创新活动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第三,TRIZ理论体现了自然辩证法中系统科学的思想。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生的物理革命和20世纪中叶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新学科的出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思想、观点,引起了现代科学认识思想的深刻变革和系统科学潮流的兴起。所谓系统科学,是一种根据系统概念、系统的性质和关系,把现有的发现组织起来的模型。可以说,系统科学方法是人们认识、调控、改造、创造复杂系统的有效手段,为人们提供了新的思想模式。学习过TRIZ理论的人们都知道,TRIZ理论是以技术系统为研究对象,从技术系统的整体和组成以及它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出发去深入细致地研究系统的存在方式和运动规律,通过全面研究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对技术系统有了一个整体的宏观把握和全面的认识。另外,TRIZ理论的组成包括五个部分:即基本原理、求解工具、解题流程、分析工具和突破思维惯性的方法,形成了科学合理、虚实结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完整体系,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的基本思想。
第四,TRIZ理论是解决技术目的和技术手段之间矛盾的系统方法学。自然辩证法认为,技术存在于社会实践中,又有其相对独立性,技术的发展是其内部固有矛盾所推动的。而TRIZ理论的核心思想之一也是认为技术系统是在产生和解决矛盾中不断进化的。技术发展的内部门矛盾主要包括:技术目的和技术手段的矛盾、技术实践与技术规范的矛盾、技术结构与技术功能的矛盾等。应当看到,技术目的和技术手段之间的矛盾是技术发展的基本矛盾。TRIZ理论通过设立最终理想解以及各种工具的实际运用,在实践中比较好地解决了技术目的与技术手段之间的矛盾。TRIZ理论认为,技术系统发展的理想状态是用最少的资源来实现最大数目的功能。这与自然辩证法提出的技术目的就是人们要运用技术手段作用于客观自然界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技术目的设定以后,必须要在技术实践活动中创造和运用能够实现技术目的的技术手段,包括各种工具和具体活动方式。在这方面TRIZ理论为人类做出了突出贡献,阿奇舒勒和他的团队通过50多年的研究先后提出了系列TRIZ工具,如矛盾矩阵、76个标准解、ARIZ、物-场模型分析、40个创新原理、39个工程参数、知识库、科学效应库等,这些工具不仅为人们实现技术目的提供了有力的方法支撑,同时也为创新理论软件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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