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汉寿县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年审、报销及2022年新增申报公告
来源:汉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09:36:18 【字体: 】
1、办理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2、办理地点:2021年年审、费用报销及2022年新增申报统一在特殊门诊审批窗口(设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
1、年审办理。2021年度已取得特殊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携带特殊门诊购药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审批录入手续。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和脑血管病后遗症共3个病种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近半年的诊断资料。
因行动不便的高危病残、高龄人员,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携带患者身份证、购药证,提供患者生存证明或近期视频资料办理有关手续。
2、新增办理。新增申请人员需先申报后审批。申请人携带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门诊检查资料(恶性肿瘤须提供首次确诊的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须有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申请鉴定手续,经特殊门诊专家委员会审核后,于2022年元月10—20日公布审核结果,凡审核通过人员于元月20—25日到门诊慢病服务部领取特殊门诊购药证及病历资料。
1、县域内患者凭社会保障卡、特殊门诊购药证在县特殊门诊定点药店按病种限额和用药范围的规定购药。
2、长期异地居住的患者,凭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有效发票、处方或者对应购药明细小票原件、本人身份证、特殊门诊购药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于规定时间到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一次性结算当年度特殊门诊费用(非本人办理须提供生存证明或近期视频资料)。
3、特殊门诊办理后待遇享受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一个自然年度内,特殊门诊患者需住院无须退回特殊门诊待遇,中途死亡患者次月可结算特殊门诊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支付限额额度实行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不跨年度累计使用。
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国疫情持续起伏,防控工作依旧容不得半点放松。因此,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的申请人员一定要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1米间距,尽量减少某一时段集中办理,确保此项工作开展安全、有序。
汉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