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退票,不能追索下一级?

首先要明白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才能生效。

所以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

追索就是持票人在根据票据法律下要去付款的人付款或者进行承兑,但对方不予承兑,或者拒绝、逃逸承兑时可以想这张承兑汇票上的前手、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承兑人等要去给予兑付,但是记住,追索一定要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同时要收集好兑付方拒绝兑付的证明。

追索的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内部管理完善等三个条件才行。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还是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能作为拒绝证明的一般指的这四种材料。首先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依据;然后就是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然后就是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最后一个份量最重,但是也最不容易拿到,就是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注:其他证明是指,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票据纠纷包括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权利纠纷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常见的票据纠纷就包括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票据损害责任纠纷、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票据保证纠纷、确认票据无效纠纷、票据代理纠纷、票据回购纠纷。等。能够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可以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

电子银行承兑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接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的文章

 

随机推荐